報告人:營建署許署長文龍
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
行政院第3450次會議-
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動情形
1
內 政 部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一、計畫緣起
二、公共污水處理廠水再生策略
三、當前限制與推動策略
四、示範案辦理現況
五、結語
簡報大綱
2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3
2500
一、計畫緣起-氣候變遷、澇旱加劇
豐枯差異越趨明顯、乾旱週期由17年降至9年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現況供水量 需水量
一、計畫緣起-水資源現況與未來
農業用水
127億噸/年(72%)
地下水源
57億噸/年(32%)
農業用水
120億噸/年
120年
水庫調節
39億噸/年(22%)
河川取水
81億噸/年(46%)
民生用水
34億噸/年(19%)
工業用水
16億噸/年(9%)
民生用水
30億噸/年
工業用水
19億噸/年
4
供水能力受氣候
變遷影響而降低
3億噸/年增加量由
再生水補足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第四期計畫(98~103年)期間
•污水處理廠完成18座
•增加處理污水量26.83萬噸/日
5
污水下水道建設計劃一~四期總
建設經費2751.56億元
污水下水道第五期(104~109年)總
建設經費1068.07億元
污水處理廠 結合 再生水廠
水資源生力軍
水
循
環
再
利
用
再生水
一、計畫緣起-污水處理主軸翻轉
用戶接管
總戶數220萬
已建設完成54處污水處理廠
總處理能量約369.82萬噸/日
• 工業用水回收率
69%→80%
• 零增自來水
優先利用再生水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供水端:20座
高需水端:26處
缺水潛勢區
6縣市
污水廠:70座
工業區:96處
供水端:42座
需水端:54處
評估:水量
高程、距離
媒合
北部區域
桃園.新竹
總供給污水量:約18萬噸/日
總需求水量:約24萬噸/日
總供給污水量:約1.5萬噸/日
總需求水量:約21萬噸/日
二、公共污水處理廠水再生策略(120年) (1/3)
6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供水端:20座
高需水端:26處
缺水潛勢區
6縣市
污水廠:70座
工業區:96處
供水端:42座
需水端:54處
評估:水量
高程、距離
媒合
總供給污水量:約15萬噸/日
總需求水量:約47萬噸/日
二、公共污水處理廠水再生策略(120年) (2/3)
7
中部區域
臺中.彰化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供水端:20座
高需水端:26處
缺水潛勢區
6縣市
污水廠:70座
工業區:96處
供水端:42座
需水端:54處
評估:水量
高程、距離
媒合
總供給污水量:約21萬噸/日
總需求水量:約49萬噸/日
總供給污水量:約11萬噸/日
總需求水量:約32萬噸/日
二、公共污水處理廠水再生策略(120年) (3/3)
8
評估工業區
產值
南部區域
臺南.高雄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
(營運中)
6萬噸/日
供南科/樹谷園區用水
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
(營運中)
13萬噸/日(二級放流水)
供台中港工業專區用水
鳳山溪污水處理廠
(營運中)
2.5萬~4.5萬噸/日
供臨海工業區用水
臨海污水處理廠
(建設中)
1萬噸/日
供臨海工業區用水
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
(建設中)
1.5萬噸/日
供南科/樹谷園區用水
豐原污水處理廠
(建設中)
2萬噸/日
供中科用水
• 102.10.1奉行政院同意
• 辦理6座示範案例
• 總再生水量共28萬噸/日
• 總經費151.63億元(102~109年)
缺水潛勢地區
二、公共污水處理廠水再生策略
-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
9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三、當前限制與推動策略
將再生處理廠及輸水管線
視為水資源開發
以工業用水為使用對象
(願付價格較高)
結合污水下水道系統
及再生水系統
公部門負責供水及需水端整合窗口
研修水利法 – 開徵耗水費
增訂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 強制使用
10
水價偏低
誘因不足
自來水價約10~12元/噸
鳳山溪案再生水價18.8元/噸
供需關係
界面複雜
權責單位眾多
各有營管機制
法制體系
尚待完備
設施認定適法性、
獎勵或強制使用機制待確立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 統一辦理 規劃設計-施工興建-
操作營運
 興建範圍-高級處理設施及區
內外輸配管線
 營運範圍-二級+高級處理設施
及區內外輸配管線
民間廠商
 負擔整體操作營運費用(含二
級處理)
 區內配水管線建設費用
 確保再生水使用去化
 維持再生水分配公益性
 區內配水管線設置、並回歸使
用者負擔
 費用代收轉付窗口
確保再生水供水穩定
補助建設經費(再生處理設施
及區外輸水管線)
納入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統包採購 或 促參招商
三、當前限制與推動策略-供需介面整合
招標/招商
契約
用水契約
供水及用水
主辦機關
(縣市政府及營建署)
最終用水端
園區主管機關
(經濟部工業局、科技部科管局、港務公司)
質量確保
權責轉嫁
風險分攤
代辦協議
11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供
水
端
需
水
端
內政部(營建署)
各縣市政府
示範案編列工程經費
擔任工程主辦及營管機關(含先期規劃工作)、個案行政協助
•缺水需求評估
•媒合協商用水事宜
經濟部水利署
科技部
經濟部工業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科學園區/工業區/加工區/特定專區區內輸水管線布置
用水整合、分配事宜及區內用戶自行再生輔導管理
行政院環保署
各縣市政府
跨機關事宜
•各標的水質標準訂定
•收費標準及契約機制
•維管及相關法規修訂
• 排放許可變更
• 環差分析
12
三、當前限制與推動策略-機關分工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四、示範案辦理現況-鳳山溪廠及臨海廠
13
小港機場
高雄港 中鋼
區內區外
管線分界點
中鋼鋁業
鳳山溪廠示範案供應量
 中國鋼鐵 44,000 噸/日
 中鋼鋁業 1,000 噸/日
鳳
山
溪
既有鳳山溪
污水處理廠
新設UF+RO薄膜
高級處理設施
區外管線
(公部門出資)
預計採明挖、
推進方式施工
共5.63公里
鳳山水庫
鳳山溪廠:
 102.11.30 內政部、經
濟部、高雄市政府三
方簽署合作意向書
 103.9.23 個案推動計
畫奉行政院同意
 104.5.21 辦理招商說
明會
 採有償BTO方式招商
興辦
 近期循促參法程序報
請行政院核定
臨海廠:
 中鋼有意願使用更多
再生水
 確定需求後二級處理
與高級處理一次興建
到位
臨海污水處理廠(設計完成待興建)
初期/全期設計水量:20,000/80,000噸/日
預計再利用水量:待媒合
區內管線
(使用者負擔、
產發基金先行代墊)
預計採推進方式施工
共1.60公里
臨海工業區
區內外管線佈設
及分界待需求確
立後研商
鳳山溪污水處理廠(已完工運轉)
目前平均處理水量:48,000 噸/日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四、示範案辦理現況-福田廠及豐原廠
輸水管長約28 km
福田廠:
 104.3.30 內政部、經
濟部、交通部、臺中
市政府四方簽署合作
意向書
 近期辦理可行性評估
及後續規劃作業
 持續與港務公司協商
細部分工、用水期程
及質量等議題
豐原廠:
 二級污水處理廠興建
工程發包準備
 污水收集主幹管已施
工完成,分支管施工
中,營運初期以截流
因應
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已完工運轉)
目前平均處理水量:76,000 噸/日
預計再利用水量:130,000 噸/日
14
豐原污水處理廠(設計完成待興建)
初期/全期設計水量:18,000/54,000噸/日
預計再利用水量:待媒合
中部科學園區
台中園區
清泉崗機場
台中市區
送至台中港工業專區
由使用端自行視需求
高級處理
豐原
大
肚
山
輸水管長約14km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 持續與南科管理局
(含潛在用戶)研商
區內統籌用水窗口細
部分工、與再生水需
求期程及水質水量等
議題
永康廠:
 二級污水處理廠興建
工程發包準備中,營
運初期以截流因應
安平廠:
 預計進行模廠試驗
四、示範案辦理現況-安平及永康廠
南部科學園區
台南園區
樹谷園區
曾
文
溪
鹽
水
台南市區
溪
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已完工運轉)
目前平均處理水量:128,760 噸/日
預計再利用水量:60,000 噸/日
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設計完成待興建)
初期/全期設計水量:29,000/87,000 噸/日
預計再利用水量:15,000 噸/日
15
輸水管長約11+8 km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五、結語
處理廠放流水係水資源循環體系之關鍵一環,回收再
利用符合永續潮流、可開創新興水務產業
未來污水處理廠設置地點宜優先考量再生利用供給工
業使用
為避免影響工業發展、並兼顧工業用水零增自來水的
目標,政策法規明確引導工/產業使用再生水
配合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立法實施,確立建設管理機
制,未通過前再生水廠及輸送管線暫以污水下水道設
施認定
16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簡報完畢
17
行
政
院
行
政
院
第
3450次
院
會
會
議
17E63B4FB2525652

內政部:「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