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制定的文化創意產業補助作業要點旨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支持有潛力的業者進行跨界合作。申請者須為登記的私法人或獨資合夥事業,計畫可分為實體及非實體類商品,並依據補助重點進行分類。補助金額和執行時程各類別有所不同,且需遵循特定申請程序與審核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