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
主講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馮莉雅教授
主辦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機關: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原任教
學校
受訪學
校
教學訪
問教師
地方政府核定有案特偏、
偏遠地區之國民中小學校
教學訪問教師原聘學校
一般地區學校的正式教師
大綱
緣起
目的
受訪學校申請資格/獎勵補助/其他規範事項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獎勵補助/其他規範事項
原任教學校申請資格/獎勵補助/其他規範事項
大綱
申請期程
媒合方式及流程
各類申請表單(含填寫範例)
問題集
緣起
偏鄉學校之師資結構較不穩定,年輕化、
流動率較高之現象,可能導致學校課程與教
學經驗傳承不易。
一般地區學校的優秀教師自發性地利用課
餘時間投身偏鄉教育的翻轉。
目的
建置短期偏鄉教育服務制度:
 提供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教師協助並陪伴偏
鄉學校進行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之機會,俾
達教育愛之實踐
補充偏鄉學校師資結構之不足,並擴展個
人教育視野。
受訪學校申請資格/名額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為偏遠地區或
特偏地區之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得提出
申請。每校以申請教學訪問教師一人為限;另
受訪學校得以跨校合作方式,與鄰近其他學校
共同申請一位教學訪問教師。
受訪學校獎勵補助
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每學年以10萬
元為限(可編列項目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其中最高
可編列5萬元資本門)。
具宿舍改善需求者,本署依改善偏遠地區
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優先予以補助。
受訪學校獎勵補助
如無法提供教學訪問教師宿舍入住之學校
,每學年度補助受訪學校8萬元為上限以協
助安排教學訪問教師住宿規劃;另補助提供
教學訪問教師入住校內宿舍之受訪學校水電
費分攤,一學年度至多5,000元為上限。
辦理本案有功人員,直轄市、縣(市)政
府應予以獎勵。
受訪學校其他規範事項
須協助教學訪問教師於教學訪問期間之授課、教學、
膳宿規劃等相關事宜。
召開校內共識會議決定所需教學訪問教師之專長、
協助方向以及參與人員。
主動邀請並協調教學訪問教師實際到校會談及計畫
之研擬。
配合出席承辦團隊辦理之會議。(例如3-5月間辦理
之合作計畫討論研擬活動)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名額
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得提出申請。期限
以一學年為原則。
原任教學校以二位教師申請擔任教學訪問
教師為限。另須具備下頁各款規定之一者。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名額
曾獲全國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
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
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例如教師教學卓
越獎、SUPER/POWER教師、特殊優良教
師、閱讀磐石獎、閱讀教師與其他課程教學
競賽優勝或業務推動績優等事項。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名額
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
或直轄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
務年資二年以上者。
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
以上教師者。
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直轄市、縣(市)
政府推薦者。
教學訪問教師任務
以「商借」概念借調至跨縣市之偏遠學校,
期限以一學年為原則,採全時於受訪學校進
行教學訪問,爰其於原服務學校所遺課務,
由原服務學校另聘代理教師代理之,有延長
必要者,經受訪學校、教學訪問教師、原服
務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
得延長之,每次延長為一年,並以二次為限。
教學訪問教師任務
與受訪學校教師組成教學社群或團隊,並擇定下列各款之
一事項,協助受訪學校推動課程教學精進及創新:
(一)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型塑團隊合作及學習氛圍。
(二)帶動課程設計及發展,精進教師專業知能。
(三)提供專長授課及教學,解決師資不足困境。
(四)協助推展創新教學策略,活化及翻轉教學。
(五)協作及經營教學相關計畫,營造偏鄉教育亮點。
教學訪問教師獎勵補助
補助原服務學校與受訪學校間交通費,每月以
二次往返為限。→此項目由承辦團隊(高餐大)協
助核撥
每滿一學年且考核成績優良,受訪學校應建請
原服務學校從優予以獎勵;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
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教學訪問教師其他規範事項
實際到「受訪學校」會談及進行計畫之研擬。
於受訪學校進行專長授課,不得支領額外鐘點
費。
應全程參與本署或計畫團隊辦理之教學訪問教
師社群及培訓活動。(社群活動每學年以三次為
原則、 須與受訪學校一同參與3-5月間辦理之
合作計畫討論研擬活動)
教學訪問教師其他規範事項
記錄每月工作事項
依據每月工作紀錄表彙整成每季工作報告
,並繳交至本署擇定之計畫團隊。
應配合參與計畫團隊辦理之實地訪校諮詢
輔導,如經委員評定計畫執行情形須改善者
,應依限改善。如逾期仍未改善,下一學年
度不得申請延長教學訪問。
原任教學校獎勵補助
原服務學校依規定聘任代理教師費用。
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每學年以10萬
元為限(可編列項目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
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其中最高
可編列5萬元資本門)。
辦理本案有功人員,直轄市、縣(市)政
府應予以獎勵。
原任教學校其他規範事項
依「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商
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規定」
支給教學訪問教師薪資;惟本案前經104年12
月16日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表召開會議
討論,教學訪問教師係外加人力,爰未有地
域加給。
保留教學訪問教師職缺,並於教學訪問期間
聘任代理教師代其課務。
申請期程
經學校同意後,偏鄉學校應於本署指定期
間(106年2月10日)內,填具「受訪學校
申請表」,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
所轄學校需求後函報本署擇定之計畫團隊提
出申請;計畫團隊應彙整並公告教學訪問教
師需求類科別、名額及相關資訊。
申請期程
有意願擔任教學訪問教師者,應於本署指定期
間(106年2月17日)內填具「教學訪問教師申
請表」並依規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由所屬直轄
市、縣(市)政府彙整需求後函報本署擇定之計
畫團隊提出申請。
安排受訪學校與教學訪問教師實地訪談並辦理
媒合作業,預計5月以函文通知,及公告於教育
部國教署網站。
媒合方式及流程
模式一:受訪學校主動尋找有緣人,可以
由地區的優秀子弟著手詢問,或者現今網路
資訊發達流通也快速,藉由相關平台(例如
鹿樂、FB)做訊息的分享,讓各界看到學校
的需求及故事,吸引有興趣之教師關注,藉
此增加媒合機會。
※受訪學校及教學訪問教師的媒合,以「跨縣市」為
優先補助。
模式一-
相關平台訊息分享
例如:鹿樂HTTP://FUND.RURALEDU.TW/ABOUTUS.PHP
FB粉絲團(搜尋教學訪問計師試辦計畫)
受訪學校提出申
請 宣傳故事
高餐大協助與相
關平台聯繫及上
傳
遇見才子佳人雙方相見歡
引用學校特色或未來想發展
方向,以說故事的方式呈現,
吸引有興趣的教師關注。
鹿樂寫作文案大綱 (寫作原則參考附件)
一、「關於我們」
二、「緣起」
三、「理念與嘗試」
四、「提案及回饋」
五、「歡迎來OO」
六、照片:美麗的校園、學校特色活動、週
邊景點等等(照片務必提供原檔)
「受訪學校」尋找「教學訪問教師」策略分享
~說自己的故事~
教學訪
問教師
教師個人聯絡
網(藉由FB、
LINE等廣發
訊息)
相關分類領域
平台(例如PTT
看板Teacher、
studyteacher
…等) 教學專長領域
之聯絡網(例
如數學領域輔
導團)
受訪學校提出申
請
高餐大公告受訪
學校申請表
接受教學訪問教
師申請
媒合,雙方相見
歡
擬定受訪學校及
教學訪問教師合
作計畫書
媒合方式及流程
模式二:
各類申請表單
受訪學校申請表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表
受訪學校及教學訪問教師合作計畫書
(國小範例、國中範例)
教學訪問教師-每月工作紀錄表
教學訪問教師-每季工作報告
問題集-申請表件問題
Q:受訪學校的申請表可否考慮不經過機關首長,只
到縣市教育局的承辦?
A:申請作業流程一定要到機關首長喔!
Q:受訪學校(偏鄉學校)申請需求可以選擇科目嗎?
A:當然可以,可以參考受訪學校申請表-申請項目欄
位,可以填寫所需領域(科目或專長)別。
問題集-補助代理教師問題
Q:原任教學校可以補助代理教師費用,但聘用身分
若是碩士級65萬是不太夠的,這個部分是否可以彈
性或個案處理補助?
A:可依實際聘任情形由所屬地方政府向國教署提出
經費追加減。
問題集-鐘點費問題
Q:教師臨時接到開會通知,可否請「教學訪問教師」
代理課務並支領鐘點費(代課費用)?
A:若是原校既有教師代理課務,以超鐘點方式辦理,
但「教學訪問教師」不可支領超鐘點費用,連帶的也
不可領代課費。
Q:如果是放學後(課後)時間的補救教學性質可否領
鐘點費?
A:若是學校正式課程以外的可以支領鐘點費,意即
「教學訪問教師」不得取代學校原教師之授課,但
也不建議成為長時間的補救教學教師。
問題集-鐘點費問題
Q:試辦計畫第11點-1. 於受訪學校進行專長授課,不得支
領額外鐘點費,於此條件下教學訪問教師是否可以支領
社群之鐘點費?
A:可以支領學校計畫之演講鐘點費(為演講性質不是代課
鐘點所以沒問題)。
問題集-受訪學校補助問題
Q:「受訪學校」若以2校以上合作共聘「教學訪問
教師」,兩所學校各補助10萬經費嗎?
A:是2校總共補助10萬經費。
Q:若有兩校共聘一位訪問教師,這位訪問教師來往
兩校間的交通怎麼計算跟補助?
A:共聘交通費沒有補助,建議合作方式以週、月或
者學期來作分割。
問題集-受訪學校補助問題
Q:澎湖離島較多,來往也只能利用船隻又有限班次
,總之就是找尋不易,可否讓他們能找同縣市的訪
問教師人才?
A:計畫還是以跨縣市訪問為主,如於同縣市,亦不
得用偏鄉學校換偏鄉學校方式,仍應以一般學校教
師至偏鄉學校服務為實施方向。
問題集-教學訪問教師問題
Q:教師一週有最低授課二節的規定,這個是否在未
來媒合成功要在計畫內說明跟規範,否則會不會有
影響或跟規定衝突?
A:「教學訪問教師」是全時借聘到外縣市,實際狀
況考量不可能回原縣市學校任教,其所遺之課務將
由原任教學校另聘代理教師代理,因此此規定不適
用。
問題集-教學訪問教師問題
Q:是否有「教學訪問教師」的考核機制?
A:1.教學訪問服務每滿一學年且考核成績優良,受訪學校應建請
原任教學校從優予以獎勵;服務滿二學年且經評選績優者,得
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評選及考核機制委由計畫團隊協助規劃,參考來源有:委員到
校進行「諮詢輔導」之回饋意見、「教學訪問教師」工作紀錄
表等。
3.另外「教學訪問教師」之出缺勤紀錄、其他書面建議等,由「
受訪學校」提出給「原任教學校」。
問題集
Q:教學訪問教師的薪水誰付? 受訪學校(偏鄉學校需
要做什麼經費核銷嗎?
A:薪水由原任教學校支付,也會保留教學訪問教師
的職缺(並於教學訪問期間聘任代理教師代其課務);
社群活動或相關聚會(例如週三進修或團體進修活
動)皆由受訪學校(偏鄉學校)核銷支付
問題集
Q:兩方有找到初步媒合確認的人選後,還可以換嗎?(例
如換人或換學校)
A:所以媒合的工作很重要喔!雙方將會先配合承辦單位安
排參與活動/會議,更了解雙方的專長及需求後,實際面
談並研擬合作計畫,再簽訂合約正式合作,最後經國教
署公佈名單,尚未簽訂合約前務必謹慎的討論及思考!
問題集
Q:若「受訪學校」無宿舍,週邊也無民宿可提供住
宿怎麼辦?
A:俟各縣市教學訪問教師與受訪學校媒合結果確認
後,國教署將函知相關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彙整各
校經費需求(含住宿費、水電費分攤補助及課程與
教學發展經費等)向國教署申請經費,並透由所屬
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轉撥補助經費至各校。
THE END
感謝聆聽

教學訪問教師試辦計畫106學年度說明會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