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律 卷一2
- 1. 黃 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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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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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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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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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HE LA W OF CHRlST
by
Bernard Häring C. SS. R.
translated by
Hu An-teh , P
- 4. 第
第 一
三 二
貳
、 五 四 三 二
壹
、
五
幸
一
一
基
督
目 一 法 一
甲 、 、 、 、 、 、 、 倫 準
、 自 永
、 律 一 神 哲 準 準 理
編
法 則 基
之
道 般 學 學 則 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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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 德 的 的 的 的 的 對 哲 與 準 和 督 自
律 道 法 概 準 倫 釐 學 價 則 法 徒
與
權
圳
德 律 念 則 理 定 的 值 ••••••••••••••••••••••••••••••••••••.••.•••••••••..•...•
及 準 倫 和 •••••••••.•••••••••••••••••••••••••.••.••.•.••••••••...•..•••
律 .••.•.••••••••••••••••••••••••••••••••••••••••••••..•.•••••.••..••.••....•••...••.•......•.••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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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的
倫
律 錄
卷
與 特 則 神
的 準
區
自 殊 •••••••••••••••••..•••••••••••••.••..••••..••••••••••..•......•••..•..•..•.•..••
則
學 理
別 然 的 的 •••••••••••••••••.•••••••.....•••.•..•.•••••..•..••...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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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 則 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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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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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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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譯
七 六 六 六 六
九 九 六 五 五 四 。 七 四 三 三 三
- 5. 五 四 l
占
乙 甲 、 乙 甲 、 己 戊 丁 丙 乙
、 、 人 由 口 付 、 、 天 、 、 、 、 、
4
口 村 遵 人 為 、 、 ( ( 、 舊 主 ' 有 聖 綜
、 、 b 新 豁 之
守 為 的 外 「 a 基 約 制 臼 關 經 合
不 一 面 新 ) ) 督 的 兌 伴
人 的 法 保 基 的 的 定 然 台 與 的
能 切 法 律 的 法 之 色 律
遵 公 為
法 」
驗 督
與 律 法 法 的
然 的 然律 然 倫理
台
守 法 律 與 與 律 律 法
正 律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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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律 不 的 道 史
的 的 律 與 舊 : 律
在 精 律 律 ••••..•..••..•••••..•..••••••••.••••.••..•••••••••••••..•...•••.••
法 法 的 隨 誓 義 約 基 是 變 確 德 觀
•••••••••••••.•••.••••..••.••••.•••.••••.•••.••••.•••.••••
律 律 義 從 反 法 否 性 •••...•••.••.•••.••••.••...•••.••..••••.•••.•••••
律
基 督
••••••••••••••••••••••••.••••••••.•••••.•••.••••••••••••••••.••••.•••.•.••.••.••••.
•.••.••..•.••.•••••.••..••••..•••••••.••..••••.•••.••.••••.••••.•••.•••••.•••••.•.••
律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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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務 教 可 知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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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 倫 律 能9 識
••••.••..••.••••.••.•••••••••..••.••.••••••••.••••••••.•.••.•••••••.••..••••. 比
良 理 較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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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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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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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四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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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前
畫 貳 置 已
自 、 、 、 用
行 一 客 六 皮 己 戌 丁 丙
動 般 觀 占 、 、 、 、 、
的 的 的 倫一 國
、
閥
、
甘
、
口 付 克 解 法 人 義 閣
、
僻
、
臼
、
環 與 價 、 、 守 類
錄
理平 豁 特 法 國 不 釋 律 務 服 為 不
境 個 值 法 法 的 立 的
為 別 為 對 免 權 律 有 受
律 律 主 法
從 了 正
靠 義 理 法 形 惡 大 當
倫 的 確 律 體 的
務 由 式 劣 眾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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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定 在 的 而 的
••.••••••••••••••••••••••••••••••••••••••••••••.••••••••••••••••••••••••••••••••••••••••••
約
目
及 的當 的利 法
••••.••••••••••••••••••••••••••.••••••••••••••••••••
性 價 暖 的
其 除
免
守 束 程 權 益 律
的 值
確 的
本 法 度 者 而 ••••••••••••••••••••••••
•••••••••••••••••••••••••••••••••••••••••••••
定 基 身 律
•.••••••••••••.•••••.•••••••••••••••••••••••••••••••.•.•••••••••.•••••.•••••••.•• 服
••••••••••••••••••••••••••••.•••••.•.••••••••.•••..•••••••••..••••.•.••
••••.••••••••.••••••••••••••••••.••••••••
從
因 本 及 •••••••••••••••••••••••••••••••••••
•••••••.••••••.•••••••••••.•.••••••••.•.••••••••..•••.••.••••••••.•.••••••• •••••••••••••••••••••••••••••
素 在
•.••••••••.•••••••••••••••.•••••••••••••••••••••••••••••••••••••••••••••
環
•••••••••••••••••••••••••••••••••••••••••••••••••••••••••••••••••••••
境
內
•••••••••••••••••.••.•••••••••••••••••••••.••.••••••••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四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O 九 七 七 五 五 四 三 二 二 九 八 五 二 二 一 O
- 7. 第 州
八 伍 肆 蠱 貳 章 L卅
已
藥 陸 伍 肆
章 三 二 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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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 、 、 、
比
一
論 丙 乙 甲 、 、 、 崇 意 基 動 動
v 命 情 情 本 付
不 、 、 、 社 賞 最 敬 志 本 機 機 令 把 亮 質 之
愛 榮 習 會 罰 倫 訓 的 的 的 f倫 與 與 、 倫 律
善 高 理 練 心
德 譽 俗 性 : 動 意 理 勸 計 良 理
示 的 生 與 理 義 劃
的 的 和 的 希 機 的 告 心 學
與
惡 動 動 輿 動
望 基 的 神
活 精 對 和 動 、 未 、
•••••.•••.•••••••••••••.••••••.•••••..••••....•...•....•..•...•••..•... 、
的 機 機 論 機 美 行 命 來 明 個
和 本 基 修 為 機 案
行 的 恐 的 本 養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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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力 的 典 、 論
為 量
懼 動 動 ••••••.•.•••..••••..•.•••.•••••••..•••••.••••••••••••..•.••..............•...
倫 、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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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
召 神
情
對 動 |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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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機 愛 •••••••.••••..•••..••..••••...•••...•.•.•........••.•••.......•...............
值 ••••.••••.•••.••••.••.•••••••.....•...•.•.•...•...
神
倫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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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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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 •..••••.••••••..••.••..•.••..••••...••..•.....•..•.................•. ••.••..••.•••••..•.••.••••.••..•......
境 ••..•••••..•..•.•..
及
動
穢
的
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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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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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ji--
- 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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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七 六 六 六 六 五 五 四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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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堂 九p 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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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 盔 武 萱
二 、 、 三 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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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 犯 一 章 付d
乙 中 、 、 、 、 聖 追 基 聖 問 問
、 死 罪 罪 罪 罪
、 經 隨 督 『 經 題
、 「 罪 題
死 罪 和 的 是 反 描 基 贖 越 的 內 的
教 重 小 誘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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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罪 與 最 對 述 督 人 界隨 教 容 歷
止J、
小
罪 罪 惑 人 罪
的 與 大 天 與 於 訓 的 史
一 失 惡 犯 罪 的 Ji已
訓 小 罪 和 的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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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經
示 去
罪 •...•.•..•••.........•..••..•...•••.•••.....••..•..•.•...•....•....••.••.•...••.........•• 過
不 啟 罪 本督 .•..••.•..•.••••.••••...••..•..•••••.•••
析
「 天 .•..•.•••.•..•..••..••.•••..••..••.••••.••.••..••••••..••..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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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 和 的 主 .•..•.••.••••.•••.••..•..••
罪 與印-
...•....•.••.••••..•..•..••••••••••..•...••••••..•.•.•.••••.••..•..••.•.••..••••..•
列 7 惡 旨
不 行 意 1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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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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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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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王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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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四 四 二 二 O 七 五 三 二 O 八 八 八 六 一 一
八 八
- 9. 第
伍 肆 蠱 貳 壹 十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 、 、 、 、 章 主主
、 、 、 、 、 罪 內 失 罪 乙 甲 種 戌 丙 格
、 心
T
貪 迷 懼 忿 嫉 的 職 的 、 、 類 •• 、 、 之
根 虛 的 、 律
聾 色 吝 怒 如 榮 的 輕 罪 罪 的 系 問 傳 聖
源 罪 重 的 題 經
( 罪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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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 的 數 種 數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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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 為 實 區 目 類 目 別 訓
東 行 別 的 的 的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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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別 別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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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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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 乙 中
精 、 、 、
錄
神 過 飲 食
的 度 無 無
慵 吸 節 節
懶 制食 制
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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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翻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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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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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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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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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 四 四
四 三 三 三
O 九 八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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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或 主 它 人 一 個 的 、 , 的 現 的
動 動 動 來 本 個 行 這 倫 自 也 本 ( 特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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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內 , 內 判 ( 有
為
的
種
倫 的 ,
以
屬
於
質
和
內
在
性
, 第 第
在 價 準 二
三
編
基
的
為
他
在
的
一
個
在
其 值
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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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的 則 及
世
人
類
實
體
的
氣
尤
其 編 三
督
徒
易
感
自
己
干
預
行
為
所
處
的
,
倫
理
關
係
就
是 界
。
的
本
,
以
質
和
是
他
曾
經 編
的 性 , , 的 的 並 的 。 這 體 及 討
倫
) 且
行 在 論
聽 確 亦 倫 特 因 這 些 所 所 動 倫
責
任
,
和
定
對
即
他
理
性
殊
的
被
安
素
,
個
基
規
畫
有
。
有
與
) 理
了
, 基
。 方
動
機 象 藉 質 情
置
在
就
是
本 或 人 他 現 面
一
個 督
對 法
,
形 於
著
自
的
,
況
之
那
全
這
的
因 則
的
內
的
活
在
我
的
能
身
為
徒
個
成
倫
他
自
己
意
是
附
中
)
部
的
行
素
,
,
它
在
的
動
有
們
所
力
(
基
督
的
理 己
的
志
的
加 , 價
為
的 確 們
來
態 關 還 他 徒 倫
著 有 定 度 的 要 的
行
為 思 行 特 若
值
秩
對
象 了 自 , 一 討 自
的
人 理
主
的
整
想
和
動
所
殊
的
真
體
序
中
|
當
對
我 體
以
及
切
來
論
的
由
,
,
所 責
個
倫
行
動
作
的
情
況
的
關
的
對
然 們
所
或
主
人
的
決
定
,
是
他
的
負
有
任
,
理 所 干 , 係 象 這 要 動 行 的 有 認 的
的 有 預 以 的 , 個 求 者 動 。 關 識 使
客 的 。 及 對 與 對 的 與 , 在 一 善 命
觀 價 這 那 象 其 象 一 對 有 這 個 的 。
對 值 就 第 。 四 不 個 象 這 個 人 能 我
象 。 是 三 然 周 是 義 之 樣 現 的 力 們
。 為 意 個 而 的 一 務 間 的 在 曾
倫 , 經
此 向 因 , 世 個 的 的 對 的
一 界 理 他 研
一 , 或 素 那 沒 倫 連 象 秩 的 的
對 , 有 繫 究
六 動 的 個 理 或 序 責 良 了
象 尤 什 '
機 對 最 其 意 目 中 任 心 他
、 。 象 高 麼 義 並 標 , 。 )
是 特 的
情 一 ; 的 ; 管 : 天 這 , 本
與 性
況 個 這 確 那 這 理 天 主 個 以 質
( 人 第 定 的 就 我 主 賦
完 對 責 及 ,
外 利 三 因 成 是 們 、 與 任 這 他
在 用 象 與
個 素 行 。 說 他 人 是 些 的
的 這 因 , 動 , 事 人 類 由 能 主
它 物
環 種 素 我 任 、 的 人 力
境 意 就 們 何 之 團 恩 現 的
- 12. 為 討 -
, 論 R去
並 的 研 我
, 究 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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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先 督
一 是 要
之
個 倫 次 律
我 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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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的 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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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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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論 的
解 。 準
最 倫 則
答 理
「 後 ,
, 決 以
善 將 定
惡 及
前 的 各
不 面 對 種
分 所 象 個
的 論 , 別
行 的 在 的
為 一 其 標
是 切 本 車
否 問 身 ,
可 題 方 不
能 , 面 過
」 加 , 是
的 以 以 在
問 綜 及 它
題 合 在 們
整 其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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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共
體 單
之 則
後 的
情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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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律
討 的
論 面 這
各 。 種
種 按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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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 13. 善 一 , 的 身 肯 十 均 常
的 樣 吽 一 , 稍 足 比 要
事 責 人 一 種 以 損 的 用 誠 一
情 任 保 條 永 及 正 實 文 實 條
, 不 在 直 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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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的 那 。 然 的 。 其
則 沒 養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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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有 價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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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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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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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成 倫 豆
,
約 值
、
律
人
去 束 與 不
( 價 提 準 ( 一
的 準 理
準 出 則 尤 方
做 意 自 是 則
值
準 ; 其
種 式 則 的 斗準
隨 所 形
任 志 由 ) 則 例 是 可 與 準
何 的 。 意
給
。 吸
引
。 如 用 式
所
以
是 價 則 平則
一 倫 一 這 一 那
的 形 值
件
實
理
的
條
準
自
由 人
是
倫
位
聖
種
消 成
消
極 ,
質
上
力
量
則
,
加
上
之
間
理
行
人
,
極
的
的
準
的
( 和
是
壤
。
同
如
果
的
一
的
關
為
實
他
的
方
式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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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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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樣 它 種
約
係
上
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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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活
所
形
都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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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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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 是 束 來 有 是 成 價 你
( 命 以 , 君 意 在 的 值 不
純 而 的 義 真 準 有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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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 或 個 謊
誡 價 從 值 對 所 ) 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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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 , 為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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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如 根 客 部 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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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 人 不 對 象 中 得 它 積
它 去 以 象 的 裡 , 表 極
多
仍 做 與 所 規 所 他 。 達 的
然 任 價 發 則 看 寧 然 出 〈
必 何 值 出 , 到 願 而 來 命
須 一 的 來 作 的 死 , 。 A
與 件 關 的 為 價 , 價 價 w
某 實 係 一 他 值 也 值 值 -
一 質 而 種 的 本 不 最 本 -
上 提 呼 行 身 「
是 出 聲 動 , 你
- 14. 受 有 是 它 應 識 體 的 一 即 統 自 的 個
的 關 事 們 該 相 」 問 步 顯 治 己 誡 價
祇 那 人 實 自 按 對 ; 題 的 a 出 權 的 命 值
要 樣 的 , 己 照 於 「 。 哲 它 , 見 或 有
。 自 深 學 于 命 關
問 對 的 自 本 行 然
入 的 以 基
題 人 由 人 體 動 而 的 意 及 時 令 。
可 的 本 己 的 督
是 來 性 的 隨 , 探 義 受 , 。 如 之
以 準 的 知 從 尚 研 索 , 那 例 果 律
關 說 , 本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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