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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外交部:「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宏都拉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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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第 3507 次會議
民國 105 年 7 月 21 日
報告事項(四)
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執行『宏都拉
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忘錄」,請鑒核案。
說明:
一、外交部函以,為我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擬推動「宏都拉斯豐世
佳灣箱網養殖計畫」,旨在運用我國漁業及箱網養殖之發展
經驗,引進海水箱網養殖技術至宏國豐世佳灣,並進一步發
展相關水產產業,增加產品附加價值,以協助當地漁民提高
收入改善生計;雙方爰擬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
和國政府間執行『宏都拉斯豐世佳灣箱網養殖計畫』瞭解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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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錄」,前經報奉鈞院函復准予辦理在案。茲該瞭解備忘錄
業於本(105)年 6 月 20 日由我駐宏國大使郭永樑與宏國農
業畜牧部長巴斯在宏國德古西加巴市完成簽署,檢附該瞭解
備忘錄,請備查。
二、本瞭解備忘錄內容要點如次:
(一)本計畫所需預算計 67 萬 2,000 美元,我國政府提供 58 萬
美元,宏國政府提供 9 萬 2,000 美元。(第 2 條)
(二)我國將指派 1 名計畫經理為本計畫聯絡人,負責規劃、協
調及管理本計畫相關事務,並將本計畫推展方法及箱網營
運管理技術轉移予宏國農業畜牧部。(第 4 條)
(三)宏國將指派計畫協調人 1 名,與我國計畫經理共同為本計
畫聯絡人,共同負責籌組及監督本計畫所需之工作團隊,
以確保本計畫之執行及進度;另指派技術人員 1 名,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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