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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東亞包容城市網絡工作坊─
「包容城市的實踐與願景」
舉辦日期:
2015 年 9 月 23 日~25 日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協辦單位: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 Plaza、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贊助單位:
台北市政府、外交部、都市里人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地點:
剝皮寮演藝廳(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175 號)
會議主旨:
東亞包容城市網絡(East Asia Inclusive City Network)至今已第五屆。本次由台
北方主辦,探討城市中弱勢社區與底層人民之生活、就業與居住等困境問題,並
嘗試從政策倡議、學術研究與多元實踐方案中找尋不同的可能性,藉以連結東亞
城市關注弱勢居住議題的民間網絡。
此次工作坊主題為「包容城市的實踐與展望」,議程如下:
09 月 23 日 台北市都市再開發與弱勢支援系統參訪
09 月 24 日 工作坊 I 弱勢居住現況課題與倡議經驗
工作坊 II 都市再開發之弱勢居住問題
09 月 25 日 工作坊 III 弱勢支援服務創新方案
工作坊 IV 以租屋市場支援弱勢居住
聯絡資訊:
姓名 職銜 聯絡信箱 電話
詹竣傑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
織 執行秘書
schumi20001234@gmail.
com
+886-912-48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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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月 24 日 工作坊 I 弱勢居住現況課題與倡議經驗、
工作坊 II 都市再開發之弱勢居住問題
時間 議程 主持人
09:30-09:45 貴賓致詞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局長 許立民/ 立法委員 陳節如/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中心 所長 阿部昌樹
社會住宅
推動聯盟
召集人
彭揚凱
09:45-10:10 無家者服務的社區實踐與倡議
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秘書長 李盈姿
10:10-10:35 臺灣社會住宅政策的實踐課題與倡議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政策組 研究員 徐志維
10:35-11:00 芒草心觀點:台北市的無家者短/長期居住現況
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專案執行 許哲韡
11:00-11:25 台灣 Homeless 的生活史及其特徵
大阪府立大学人間社会学研究科社会福祉学専攻博士博士前期課程
山田理絵子
11:25-11:45 中場休息
11:45-12:10 韓國社會安全網所排除的貧困者:從始興(Sihueng)市的住宅調查談起
韓國都市與環境研究所 崔銀瑛
12:10-12:35 20 至 30 歲未婚女性的主體性:首爾 M 區居住不穩定的案例
韓國性別平等倡議與教育研究院 研究員 白美鹿
12:35-13:00 公共住宅政策真的緩和社會弱勢的排除嗎?
韓國住宅管理研究中心主席 Ha, Seong-Gyu 研究員 鄭亨哲
13:00-14:00 中餐
14:00-14:25 關於地方都市之包容性社區營造新策略的理論性分析―以宮崎縣北部地區
之社區營造團體「結」的推動策略為例
大阪市立大學 都市研究中心 博士研究員 志賀信夫
國立台灣
大學建築
與城鄉研
究所
副教授
黃麗玲
14:25-14:50 泉北地區不離不棄網絡:從共有在地的空間開展社區服務
NPO 法人微笑中心 代表理事 西上孔雄
14:50-15:15 高密度的深水埗區內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未被挑戰的土地(再)發展體制
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 鄧永成、葉鈞頌
15:15-15:30 中場休息
15:30-15:55 都市更新中的弱勢居住問題與政策─以台北市南機場整宅公寓為例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博士生 劉鴻濃
15:55-16:20 租屋市場,如何做為弱勢居住的後援?
崔媽媽基金會 社會事業處 處長 張艾玲
16:20-16:45 香港房屋問題:不患寡還是患不均?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 成員 李大成、胡坤榮;關注草根住宅聯盟 社區
組織者 何智聰;土地正義聯盟 計畫主任 楊穎姿
16:45-17:10 政府有責檢討安老院舍服務,為年老露宿者提供更多選擇
香港聖雅各福群會 露宿者綜合服務
17:10-19:00 街遊(自費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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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月 25 日 工作坊 III 弱勢支援服務創新方案、
工作坊 IV 以租屋市場支援弱勢居住
時間 議程 主持人
09:30-09:55 蝸牛住宅:青年社會住宅的新挑戰
無殼蝸牛聯盟 辦公室經理 丁南鎮 韓國都市與
環境研究所
研究員
崔銀瑛
09:55-10:20 縉紳化影響下廉價旅館再開發的趨勢與替代方案
遊民行動聯合 運動者 黃誠喆
10:20-10:45 安居,不再是有錢人的權利-以伊甸基金會台南大林雙福園區為例
伊甸基金會 台南區 區長 張盟宜
10:45-10:55 中場休息
10:55-11:20 Station 1 --街友培力新嘗試
龍眼林基金會 主任 許文川
11:20-11:45 都市再開發造成之居住議題─蟾蜍山聚落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副教授 康旻杰
11:45-12:10 支持障礙者在社區過個好生活─台灣社區居住方案的發展與挑戰
台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專員 林子靖
12:10-13:30 中餐
13:30-13:55 在新加坡協助遊民居住:
國家主導住宅體制下的法律議題與新夥伴關係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中心指定助理教授 Geerhardt Kornatowski
大阪市立大
學
教授
全泓奎
13:55-14:20 日本生活保護制度改訂對狹窄住宅市場居住福利事業之影響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中心 水內俊雄、Kornatowski Kiener
14:20-14:45 以矯正機構等出獄者為對象的居住支援現況與邁向社會包容的課題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中心 研究員 掛川直之
14:45-15:10 高齡化社區的地區活化及再生─以都會東京與農村新潟為例
東京大学大学院工学系研究科都市工学専攻
博士後期課程 蕭閎偉
15:10-15:30 中場休息
15:30-15:55 日本針對遊民與生活困窮者之政策展開ー生活保護法、「遊民自立支援
法」、「生活困窮者自立支援法」的定位與角色
大阪府立大學 教授 中山徹
15:55-16:20 協助香港露宿者的挑戰與對策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社區組織幹事 薛錦屏
16:20-16:45 身為遊民的權利或居住權:
「住宅為首」是終結香港遊民問題的解答嗎?
馬來西亞理科大學 博士生 Constance Ching
16:45-18:00 綜合討論與展望 6th ICN @Seoul
18:00-20:00 晚餐 (萬綠椰園宴會館: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 31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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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09:45-10:10
無家者服務的社區實踐與倡議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秘書長 李盈姿
媒體、議員及一般民眾僅聚焦於少數負面事件所導致的社會污名
臺灣芒草心慈善協會自成立以來,致力於亞洲各地無家者服務團隊的交流,
期待透過各國服務經驗的整理,建構出適用於在地的創新工作方法及服務模式,
提供經驗給無家者相關服務團隊參考。當我們羨慕日、韓兩國無家者服務的進展
之時,回頭看台灣的無家者服務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我們發現,社會污名是一項
關鍵的因素,而這個因素不單單只影響了無家者資源的配置,更壓縮了無家者的
生活空間。
民國 100 年,台北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時,要求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在無家者
的聚集處艋舺公園增加公園灑水時段,以「灑水」方式驅趕無家者的事件,而後
續引發一連串關於無家者影響萬華治安、房價以及人權相關議題的討論,這兩件
更陸續有議員主張將無家者送往陽明山或以強光照射無家者等離譜的無家者政
策主張,反對無家者的人認為他們有許多人曾有前科,會危害當地治安,又說他
們成天聚賭,影響社會觀感。從此事件中可以得知,無家者於大眾心中的形象多
是負面的,但根據本會多年和無家者工作的經驗,那些一般人認為的無家者特徵
並非全貌,而是透過媒體長年隱善揚惡所產生的刻板印象,日漸形成一種社會污
名。本會也在從事無家者服務的過程中觀察到以下幾個現象:一、民眾對無家者
的刻板印象,壓縮其生活空間;二、無家者服務單位,資源募集困難;三、無家
者少有發聲管道,為己倡議;因此本會希望能透過一系列的方案,協助無家者能
有更友善的生活空間,進而能提供更有效的服務。
【Open Door】街友培力暨行動發聲多元計畫
一、建構弱勢者自立支援設施及網絡
芒草心協會設定「居住」、「就業」兩個主軸,希望改善街友的生活品質,
朝向一個更具培力性質的經營型態。協會租用了鄰近艋舺公園、龍山寺、剝皮寮
的三水街上一棟老屋,提供街友一個暫時居住的空間,服務對象為弱勢勞工或無
家者,他們可能正在積極找工作,或待辦社會福利,準備累積一定儲蓄,離開餐
風露宿的生活。「三水樓」也結合附近社區的社福資源,成為資訊、資源、人力
5
網絡的轉運站,形成社區營造、交流和互動的中心點,讓社會大眾和政府單位更
關注都市弱勢者的生活議題。
二、社區營造
為落實在地化、社區化的服務生根,我們與在地社福團體或社區組織互相
串連,如「萬華社區大學」、「台灣夢想城鄉營造協會」、「好管家」、「人生百味」
等,為住民開發在地學習、社交及藝術創作、微型經濟營作的場域。104 年 2 月
8 日於貴陽街舉辦的「日光呷百味‧街友社區共煮共食」活動,成功地拉近無家
者與社區民眾、店家的距離,也透過活動共同辦理,讓他們對無家者有新的體認。
三、「呷飽未」共食餐桌,在餐桌讓不同族群、階級、單位對話
邀請不同專業背景的單位,以及社區鄰里、友善店家和街友,前來三水樓共
餐交流,在大家共進晚餐、天南地北聊聊各種話題的同時,也在餐桌上交換生活
經驗,讓來自不同族群、階級、單位間相互認識、互信,建立深入交流及對話的
機會,重新整合並把在地的社福網絡組織起來。
四、編撰書籍,收錄各地街友的生命故事
有鑑於臺灣民眾對無家者的處境所知甚少,甚至產生各種歧視與偏見等負面
的社會烙印,因此本會將透過訪談無家者與無家者社工的故事並出版成書,期望
能夠透過無家者故事的整理,與社工人員的服務經驗,使民眾更多瞭解無家者的
生命歷程。
五、「街遊」另類導覽,聆聽在地的聲音
「街遊 Hidden Taipei」另類導覽計劃,是結合跨專業領域的夥伴共同發想,
並在萬華社區大學和在地社福組織合作之下應運而生。本計畫以三位熟悉萬華在
地的(前)無家可歸者為社區導覽員,並結合個人過去/現在的生活路徑,以及
提供無家者生活資源的社福組織(官方與私人)等,作為主要導覽據點,試圖開
闢有別於文史探索的另類路線,為他們創造穩定的就業機會,也讓更多人深入發
現萬華的多元性質,並對當前無家可歸者、弱勢勞工議題有進一步的理解。
六、辦理「流浪生活體驗營」
「流浪生活體驗營」,邀請各種生活型態的無家可歸者,一同參與本次計畫,
擔任街頭生活的導師,與營隊參加者一起體驗流浪生活的點點滴滴。參與者有青
6
年學生及社會人士,共同體驗街頭生活的艱困,反思無家可歸者形成的個人因素,
乃至結構性的複雜成因。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活動,嘗試顛覆主流想法對無家可
歸者的汙名化。
結語
我們可以發現無家者的處境確實因為社會污名而造成極大影響。當我們一心
期盼無家者能脫貧自立。同時,也得和社會污名搏鬥,每當開設新的服務,還得
擔心是否能順利運行。另一方面,無家者本身也因為污名而在就業、租屋時倍受
歧視。此外,社會資源的募集也因為無家者的社會觀感不佳,而籌措困難。因此
這些方案執行希望能達到以下目的:
一、令社會大眾能重新認識無家者
二、提供無家者自主發聲管道,能與社會對話
三、致力去除無家者之社會污名
四、提升無家者的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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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0:10-10:35
臺灣社會住宅政策的實踐課題與倡議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政策組 研究員 徐志維
8 月 26 日是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的第五周年,在倡議運動邁入第六年之
際,本文以社會住宅在近年的實際推動經驗為例,分享當前我們在臺灣所面對的
政策制定與實踐方面的主要課題。
2014 年九合一選舉之後:當前興辦社會住宅的政治環境
今日的臺灣政府與民眾,逐漸願意認同社會住宅作為解決居住困難的重要政
策選項。我們更在 2014 年與眾多民間團體攜手合作發動「巢運」,結合地方大選
與高房價議題,成功遊說各地方政府首長的當選人允諾興辦社會住宅,開出一定
住宅數量的政策支票共承諾了 89,000 戶的社會住宅政治支票,公共政策產值超
過 NTD:2,500 億元。
2015 年,聯盟持續推動社會住宅的倡議,也協助與監督各地方政府在社會
住宅方面的規劃與建設。經過 9 個月以來的觀察與實際互動,我們注意到地方政
府的社會住宅政策相繼浮現各式問題,以致遲遲無法透過社會住宅來處理弱勢的
居住困難。為何社會住宅推動的成效會不盡人意?以下分別就「對象」、「租金」
與「財務」三方面探討臺灣的社會住宅政策現況,以及我們針對這些問題的倡議。
1. 對象:限定 45 歲以下的青壯年,弱勢保障戶數卻只有 10%
目前各地方政府提出的社會住宅方案,多數強調照顧對象為「擁有基本收入
的青年弱勢家庭」。例如臺北市的公共住宅,即在入住辦法中限定(1)45 歲以
下、20 歲以上,(2)家庭年收入百分之 40 分位點(103 年度為 119 萬元)以下
的青壯年申請。首先是年齡限制部分。臺灣政府在公共住宅的年齡限制是全球罕
見,主要來自過去的住宅政策思維。臺灣的住宅政策長年以「出售式」公共住宅
為主,透過直接興建與購屋補貼等方式協助青年家戶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置房產,
反映的是以青年、市場為優先的發展邏輯。其次是收入門檻過寬,解除收入門檻
條件對經濟弱勢者的保障。多達 40%、50%的市民有資格申請公共住宅,在(1)
公共住宅的存量極低;(2)沒有提高弱勢身分中籤率等配套措施;以及(3)缺
乏基本的弱勢保障戶數…等前提下,中低收入戶反而遭到排擠,形成弱勢者補貼
一般家戶的逆向補貼現象。儘管根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需至少提供 10%
不受年齡限制的戶數給「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的弱勢家戶,但是在上述年齡與
收入的條件設定下,10%並不足夠。以臺北市為例,符合住宅法「具特殊情形或
身分者」之人口,約占家庭收入 40 分位點以下之 25%-30%間,因此 10%的弱勢
身分保障顯然難以確保幫助到弱勢者,甚至有忽略地域差異的問題,將偏離社會
住宅協助弱勢的本意。
8
2. 租金:按照市價折扣的「不可負擔租金」
「租金過高」是臺灣興辦社會住宅時常受外界質疑的議題。同樣以台北市的
公共住宅為例,近年來市政府都是以市價的 7 折-85 折作為租金訂價基準,由於
臺北市租金水準本就偏高,加上市價的 7 折-85 折係以年收入 40%分位點的家戶
為基準,對於多數經濟弱勢家戶而言仍是沉重的負擔,並非合理的「可負擔租金
(affordable rent)」1
。租金的根本問題是未按入住者可負擔能力訂定級距。租金
制定如同承租對象的劃分,將年收入百分之 40 分位點以下的家庭,均視作具有
同等經濟能力的家戶,沒有意識到承租者之間存在巨大經濟能力的差異,根據家
戶收入設定合理的租金級距。承租對象和租金既是社會住宅的核心課題,也是一
體兩面,二者必須彼此搭配。因此我們向各級政府倡議(1)社會住宅應以弱勢
優先為原則,青年弱勢則以租金補貼為主;(2)「承租對象必須取消年齡限制,
並且強化弱勢家戶的中籤機率」;(3)「租金必須是租戶的可負擔租金,並且按租
戶收入做差別租金的設算」。經過不斷的溝通,近期臺北市的公共住宅可望朝上
述方向做調整。
3. 財務:以「政府零出資」的財務前提,推翻「照顧弱勢」的目標原則
社會住宅在臺灣被認為是地方政府的職責,中央僅負責補助。然而地方政府
一般背負較大的財政壓力,加上興辦社會住宅造價偏高、租金水準偏低2
等因素,
令地方政府傾向透過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如 BOT、BOO、OT、PFI 等)的方式
達到「政府零出資」或「財務完全自償」的目的。
「政府零出資」或「財務完全自償」扭曲了公共政策的本意,政府不討論「為
了達到照顧弱勢的政策目的,政府應該補貼多少錢興辦社會住宅」,卻是以「要
如何讓利給開發商與壽險業,才能吸引民間參與興辦社會住宅」為前提。舉例而
言,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 BOT 案即是以「財務考量」為由,市政府將三筆原始
政策設定為興建社會住宅(1569 戶)的國有地,用 BOT 方式開發成僅有實際只
有達成五分之一(21%,336 戶)目標的縮水方案。
對此,我們指出社會住宅屬於福利補貼性質,並不存在「政府零出資」的前
提,而是應積極以「公帑節省價值(Value for Money)」計算其財務。
根據該原則,我們認為興辦社會住宅可以優先節省「土地成本」。以台北市
為例,視樓層高度、設計、工法、材料等因素,營建成本從每平方公尺約 3.4 萬
到 7 萬元3
不等;土地成本方面,不同區段的變動性更大,從民間建案的經驗而
言,在台北市土地成本與營建成本比可達 7:3;中南部則約是 5:5。換句話說,比
起控制營建成本,如果能廉價長期租用,甚至無償取得土地,社會住宅的興建成
本將至少節省一半。
如何大幅減少土地成本?臺灣的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各有大量的閒置公有
地與建築,並且不少分散在市區各處,適合做為社會住宅的開發用地。然而各級
1
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社會住宅租金應是承租戶的可負擔租金。比如美國通常設定可負擔租金不得超過一般家庭總所
得(gross income)的 30%(按家庭或個人不同情形須採用更低的租金水平)。以此為標準,將捷運聯開宅適合家庭承租的房
型租金換算成家戶所得類型,家庭月收入須至少在 6、7 萬元以上。
2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數據,2014 年全國房租所得比為 13.6%,然而根據實際經驗,該數值似乎嚴重被低估。
3
2014 年〈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基準〉,實際的工程造價成本可能不同。
9
政府機關在撥用土地做為社會住宅用途時,時常受到〈國有財產法〉和社會住宅
性質認定的限制。
因此我們目前正在努力推動〈住宅法〉的修法,除了強化中央政府的職責,
也要協助地方政府減輕興辦社會住宅時土地取得的成本,甚至希望房地相關稅收
指定用途於社會住宅的興辦。
結論:讓社會住宅政策回歸初衷
考察社會住宅的興辦現況,我們認為臺灣政府在「對象」、「租金」與「財務」
三方面的政策規劃與制定,尚未跳脫「青年與一般戶為主」、「政府零出資」、「財
務完全自償」、「財務技術推翻弱勢照顧原則」等錯誤的住宅政策傳統思維,這也
是當前社會住宅政策的推動仍不如預期之主因。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希望透過持續的倡議,讓政府、專家與社會大眾能夠認識、
修正錯誤的政策原則與邏輯思維,回歸到社會住宅照顧居住弱勢的本質,讓社會
住宅能夠在臺灣真正的落地生根。
10
表 1、臺灣當前公共住宅項目與戶數(2015 年 8 月)
地區 項目 數量
台北市
公共住宅(4 處) 570
小計:6641(戶) 佔
台北市住宅總量 0.71%
(104 年第 1 季台北市住
宅存量 939,449 戶)
公營住宅(6 處) 274
出租國宅住宅(20 處) 3,531
中繼住宅(2 處) 365
平價住宅(4 處) 1,448
婦女中途之家(1 處/房) 77
老人住宅/公寓(4 處) 376
新北市
永和青年住宅 11
小計:404(戶) 佔新
北市住宅總量 0.03%
(104 年第 1 季新北市住
宅存量 1,566,772 戶)
新店中正專案出租國宅 56
汐止花東新村臨時安置住宅 126
三峽隆恩埔文化部落 140
五股老人公寓 71
高雄市
原住民出租住宅 14
小計:267(戶) 佔高
雄市住宅總量 0.026%
(104 年第 1 季高雄市住
宅存量 1,039,056 戶)
勞工租賃住宅 174
單親家園 71
銀髮家園 8
全國
合計:7312(戶) 佔全國住宅總量:0.087%
(104 年第 1 季台灣住宅存量 8,408,829 戶)
11
24 10:35-11:00
芒草心觀點:台北市的無家者短/長期居住現況
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專案執行 許哲韡
在台灣,公部門提供給無家者(homeless)的各種服務由地方政府負責。台
北市由於無家者人數最多,且經費相較最為寬裕,擁有全國最完整的扶助系統,
名為「台北市補助辦理遊民夜宿、外展訪視服務方案」,由公、私部門合力提供
包括外展服務、短期中繼住宿、餐食供應、就業輔導等項目。
即使是台北市,受限於台灣各項稅率(tax rates)低落,無論社會福利、住
宅、勞工等領域的政策皆存在殘補式(residual)思維。對政府來說,無家者為
「暫時需要幫助/輔導」或者「可以被排除在社會外」,而非應持續投入資源、
幫助其建立資源網絡的對象。在個人化歸因(personal attribution)以及污名(stigma)
的推波助瀾之下,只要不造成治理危機(crisis in governance),無家者就被期待
從市場與社會中自行尋找困境的處方。
芒草心的無家者中繼居住實作
芒草心承接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的無家者中繼居住補助方案,並同時思考
改進與倡議策略。方案中,由社會局提供住宿補助金額,並由芒草心負責中繼居
住的經營與管理。以每日住宿 22 人次推算,年度補助規模約為新台幣 200 萬元,
扣除必要支出,可支付兩位專職社工的薪資。目前芒草心租用位於萬華的三處私
有出租住宅,建立包含休憩、盥洗、電腦、書籍、基本生活物資的自立支援中心,
主要服務的對象是生活自理與穩定就業能力尚可,朝向自立租屋生活的無家者。
管理上,以每位住民的機會平等為前提,工作項目包括居住環境維持、陪伴
與培力、協助儲蓄、糾紛排解,培養夥伴關係,要求其於據點內自我管理,因此
目前皆無門禁。補助項目之外,同時引入志工系統,提供法律諮詢、就業輔導、
康樂性社團、社區連結等,協助住民與前住民建立人際網絡。
臺北市無家者中繼居住服務概況
台北市還有多個機構提供類似芒草心的中繼居住服務,唯服務性質略有差
異:
12
1. 「昌盛教育基金會」:工作能力良好,但需要介入管理生活步調者
2. 「基督教恩友教會」:擁有特定宗教信仰、需求心靈寄託、因病需休
養者
3. 「人安基金會平安站」:暫時無法找到穩定工作,但願意負擔無家者
供餐
4. 「台北市遊民收容所」:直屬於社會局,經費額度稍高,可供應餐食
及各項物資、聘請護理師與 24 小時保全員,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較差、
穩定就業困難者
5. 「天主教聖母聖心會平安居」:住民生活自理,同樣供應餐食及各項
物資,24 小時都有值班人員留守。
各機構總計提供約 170 個床位(上述合計)。除了床位數仍不足以收容所有的
無家者,專業人力也不足。雖然台北市政府提供社會福利、醫療與就業等協助,
但無家者生活重建所需要的心理諮商、法律諮詢、身心障礙扶助、更生人與愛滋
病患扶助、藥酒癮戒治等,仍需要各機構自行開發資源連結。
另外,受到方案內容限制,各機構住民原則上僅能居住 3-6 個月,除非經社
工評估並向社會局申請延長。以芒草心 2015 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約有五成住民
在獲得穩定工作或低收入身分(Low Income Elder/Family)後,逐漸脫離流浪生
活的惡性循環。但台北市仍有至少兩百位以上的無家者,難以透過現有服務體系
使生活自立,重新與社會形成連結,不是繼續流浪街頭,就是在各機構間遊走。
社會住宅缺席的無家者自立生活
部分無家者在接受中繼居住服務後,重新建立了穩定的生活。但由於台灣現
存社會住宅比率僅 0.08%,無家者離開社福機構之後的唯一選擇,是進入私有住
宅租賃市場,在廉價雅房(room)或套房(suite)中獨自居住。
然而台灣私有住宅租賃市場最大的特色,是政府放任市場運作,不但缺乏有
效介入,甚至無法掌握確切租賃市場現況,換言之是黑市(Blackmarket)的狀
態,造成選擇租屋居住者,更容易脫離現行住宅與社會福利系統的扶助機制。
常見的問題是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以避免租屋事實的曝光,使房東
需繳稅。如果是租金低廉的違章建築(illegal structure)就更不用談。即使房東
13
同意,申請補貼仍具門檻。如內政部營建署(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整合住宅補貼」條件看似對無家者有利;但一來戶籍
須遷入居住縣市,二來如屋況不符合營建署訂定的「基本居住水準」這都造成順
利取得補助的難度遽增。門檻較低的選擇,是具有低收入身分、原住民身分或身
心障礙者,因為特殊身分而擁有專屬的補助經費,通過比例較高。
社區支持的嚴重不足是另一個居住實況上的主要議題。無論中壯年或年長的
無家者,由於人際網絡與家庭聯繫普遍斷裂,往往成為蜇居於出租房中的孤獨者,
類似日本流行語「無緣社會」(Muen-Shakai)所描述的景況。
未來對於無家者居住的展望
殘補式福利體系的根本原因在於政府總體經費不足。要脫離現況,除了稅制
改革,也應關注社福資源的分配。其中可求得速效的方式,包括排富條款
(excluding wealthier )、經費重新檢討、以及實質福利審查。2015 年新上任的
台北市政府,已著手改善資源運用的公平與效率,更期待提升對弱勢者的友善。
住宅政策方面,未來社會住宅供給模式與訂價策略仍未考慮無家者在內的弱
勢居住需求。芒草心認為,應以可負擔為收費原則,並與民間合作,於管理系統
中納入社會福利、居家照顧、健康管理等面向。
同時政府也應介入私有出租住宅部門。如委由非營利組織(NPOs)承租一
定數量的民間住宅,分租給有需要的人,包括無家者,同時設置專業人員,進行
福利輸送。這將是另類的社會住宅。
小結:非營利組織的中介功能
在台灣,無家者議題的邊緣性格明確,來自政府的補助很少、向市民社會或
市場進行募資也比其他議題困難。芒草心所關心的,是持續促成部門間的對話,
在更廣大層面上改善無家者的居住選擇與品質,如此他們才能擁有餘裕,思考如
何在社會上更有尊嚴地生活。
14
24 11:00-11:25
台灣 Homeless 的生活史及其特徵
大阪府立大学人間社会学研究科社会福祉学専攻博士博士前期課程 山田理絵子
本文根據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楊運生先生 2014 年的訪談,分析台灣
Homeless 以及有 Homeless 經驗的人的生活史和其特徵。訪談對象共有 30 位。
為了以後比較研究方便,根據日本 NPO 法人 Homeless 全國支援網絡「生活困窮
要因的 Trigger 分析以及相應居住就労服務的先進事例報告書(2014 年)」選定
分析項目。本文分析結果只包括最初開始在外面生活前的事項,不包括開始流浪
後發生的事。
訪談對象中 29 名是男性,1 是女性。台北市和台北縣出生 12 人,台北以外
15 人,大陸香港 2 人,美國 1 人。年齡層包括 1949 前出生 6 人,1950~1959
年 14 人、1960~1969 年 7 人、1970 年以後 3 人、不明 1 人。60 歲前後的人最
多。
学歴「沒讀書・國小肄業」「國小畢業」「國中肄業」總共國中肄業有 14 人(46.7%),
佔總數將近一半。 另外「國中畢業」17 人(56.7%)。大學畢業只有 1 人。
健康問題 露宿前遭到曾遇事故受傷的有 11 人(36.7%)。11 人中包括交通事故,
工作中受傷的人非常多。另外,有精神疾病或疑是精神疾病的有 4 人(13.3%)
出身家庭状況 小時候「與父母死別」的有 12 人(40.0%),跟「父母不合・離
婚」2 人(6.7%)比率相對較高。「與父母離別」這項目包括父母死亡後,另一
位父親或母親離開家庭等情況。值得關注的還有「父母兄弟姐妹住在海外」7 人
(23.3%)。「被政府徵收過住宅・土地,歸還過住宅・土地」有 4 人(13.3%)
露宿生活前的工作經驗 在工廠工作過的有 9 人(30.0%)。有一些是工廠,師
傅,廚師 等需要技術的工作。有很多種工作經驗。
工作上事件 很多人因 1「工廠遷移」「行業衰落」「公司業績低迷」等原因導致
失業。8 名(26.7%)有「學徒經驗」。工作經驗非常多樣需要深入分析。
婚姻関係 6 人(20%)有「離婚」經驗。
其他 「住過海外」有 4 人(13.3%)。「住過中國大陸香港」有 5 人(16.7 %)。
「入獄」過的有 4 人(13.3%)。
鑑於上述數據,可能有一些方面認為具有台灣的特徵跟日本情況不同。第一他
們不少人經驗過與父母死別或離別,還有一些家人住在美國。他們無法依靠家人
這點影響很大。第二跟美國或中國大陸有關聯、這也是台灣的特徵之一。第三不
少人長期以來一直在外面流浪,長期化問題嚴重。第四是學歷。國中肄業的人将
近一半。當然也有家庭富裕過的案例,或工作上很成功過的案例。針對個人案例
的詳細分析以及分類是今後研究的課題。
15
表1 露宿以前的生活史 (人、%)
学歴
沒讀書 國小肄業 6 20.0%
國小畢業 5 16.7%
國中肄業 3 10.0%
國中畢業 3 10.0%
高中肄業 3 10.0%
高中畢業 6 20.0%
大學畢業 1 3.3%
其他 2 6.7%
不明 1 3.3%
健康問題
(複数回答)
疾病 1 3.3%
事故受傷 11 36.7%
精神疾患 懷疑有精神疾病 4 13.3%
智障 1 3.3%
出身家庭狀況
(複数回答)
與父母死別 12 40.0%
父母兄弟姐妹住宅海外 7 23.3%
與父母離別 5 16.7%
被政府徵收住宅・土地,或歸還住宅・土地 4 13.3%
未滿 15 歲離開家族 4 13.3%
父母的事業不振、倒産、債務 3 10.0%
父母不合・離婚 2 6.7%
自己與父母不合 1 3.3%
露宿生活以前的
工作經驗
(複数回答)
工場作業 9 30.0%
餐廳 8 26.7%
警備員 4 13.3%
職人 3 10.0%
粗工 3 10.0%
清掃 2 6.7%
軍人 2 6.7%
漁船 2 6.7%
其他 17 56.7%
工作上事件
(複数回答)
學徒 8 26.7%
事業不振導致失業 10 33.3%
工廠遷移導致失業 3 10.0%
不到 3 年換工作 7 23.3%
婚姻關係
離婚 6 20.0%
夫妻關係不合 1 3.3%
其他
入獄(少年院含む) 4 13.3%
居住海外 4 13.3%
居住大陸香港 5 16.7%
出身於大陸香港 2 6.7%
財產賭光 2 6.7%
犯罪受害者 1 3.3%
出所)楊氏のインタビュー結果より筆者作成 N=30
16
24 11:45-12:10
韓國社會安全網所排除的貧困者:從始興市的住宅調查談起
The Poverty Excluded from Social Safety Net in Korea :
Analysis Based on Housing Survey in Siheung
韓國都市與環境研究所 崔銀瑛
Korea Center for City and Environment Research, Eunyoung Choi
Siheung in Gyeonggi-do, which is 20 kilometers from Seoul, has a population of
400,000. Siheung is a symbolic place of the home of Korean residential community
campaign because residents from dwelling to be demolished or reconstructed in Seoul
built the first Korean social housings in Siheung, which are Bokumjari(1977), Handok
Housing(1979), and Mokhwa Village(1985).
Siheung is called a west end nest reached by subway because it is close to Seoul
and housing expenses are relatively inexpensive. However, housing instability is
increasing because of rise in housing expenses and monthly rent, so plans for the
resident stability are needed. Therefore, Siheung is trying to establish exemplary cases
for practically improving lives of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going ahead of the Plan for
Housing Welfare, which is the first plan in Korea, based on Housing Survey in
Siheung. Housing Survey in Siheung was comprised of surveys from 4,000
households as of Dec. 1. 2014.
According to Housing Survey in Siheung, the rate of the poor people who is
excluded from social safety net is quite high. When only incomes except properties
are considered, there are 15,713 households under 100% of the minimum cost of
living and among these households welfare recipients are 3,173 households, which is
only 20.2% of households under 100% of the minimum cost of living in Siheung. To
be welfare recipients in Korea, the ability to work must be evaluated and person who
is under duty to support family must earn income below certain amount. Due to these
kinds of restrictions, the youths are excluded because of the ability to work and the
17
elders are excluded because of the person who is under duty to support them.
Therefore, welfare policies do not reach all the vulnerable social people.
Because most of the housing welfare programs such as public rental housing and
housing allowance are provided especially for the welfare recipients, the poor who is
not the welfare recipients and need public support are excluded from a policy target
group. In other words, there are the poor who are completely excluded from the social
safety net.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them are terrible or housing expenses are
excessively high compared to their income.
On the other hand, welfare recipients in social safety net who live in relatively
expensive private rental housing because of shortage of public rental housing also
suffer from the poor living conditions and overburden of the housing expenses. For
instance, in case of the single welfare recipients receive maximum of 500,000won per
month, most of the benefits are spent on housing expenses such as monthly rental fee
and utility bills if they live in private rental housing, not public.
18
24 12:10-12:35
20 至 30 歲未婚女性的主體性:首爾 M 區居住不穩定的案例
Study on the Subjectivity of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 Focusing on the Case of Residential
Unstability in Seoul M district
韓國性別平等倡議與教育研究院 研究員 白美鹿
Korean Institute for Gender Equality Promotion and Education Researcher
Mi-rok Baek
This study starts from the issue of residential unstability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and approaches to a feminist residential issue. Accordingly, paying
attention on subjectivity of young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who achieved their
spatial independence, it aims at specifying these women’s right for urban space. For
this, the study reveals the context that women reside in sub-housing through spatial
characteristics of sub-housing spaces and positionality of women residents by
reviewing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housing spaces of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Also, by representing dependently dominant power relation of housing,
system to exclude women from space is visualized and this representation of space is
reviewed critically. Through this, this study tries to show contradiction of spatial
representation to assimilate women as beings to be married and housing as capitalist
value. Lastly, with diverse practices to shake assimilation of sub-housing space,
women’s alternative housing strategies are analyzed. And then, the study seeks
spatiality of women’s housing as alternative space against assimilating politics of
space and refiguration of its social spatial meaning of housing.
Accordingly, the studies are as follows:
First, M district is an area where many one or two-person households are located
and there are low-priced, multi-housing lease houses such as Y-dong focusing on
spaces of young generation’s consumption culture and universities. In M district,
sub-housings are low-priced lease residential spaces ranging between 40 and 60
million won and consist of rooftop, temporary building, semi-basement, and so on.
Women reside in these spaces in spite of gendered fear according to meaning
networks of space including school, work place, entertaining space and meaningful
networks but they are placed in path of moving housing of displacement due to urban
gentrification.
And women who reside in urban sub-housing in M district, is called “missy” in
housing market and it indicates their positionality as temporary residents before
marriage. However, in sub-housing space, women practice their study and adorning
themselves in their way and provide economic and emotional care to their own
19
families even though they are currently separate from them. And as cultural subjects,
they pursue higher class cultures and show possibilities of production of space like
“artist” mentioned by Henri Lefebvre. Therefore, women residents are subjects to
combine different conditions in their lives with non-unified ways.
Second, urban space makes women as beings who lives temporary lives before
marriage, house as capitalist value and urban space itself as masculine space by
representing relations between gender, class and age dependently. Through this way,
women experience spatial exclusion about housing as abstract assimilated space.
Women are located in close set of housing movement by repeating residential
movement by one or two years, passing through M district. This residential unstability
may be extended by safe networks such as compressed body labor or loan and
repayment but this is contradictory because it strengthens the market’s assimilating
power.
In addition, spatial exclusion of sub-housing is maximized with fear for sexual
violence. Women defence against masculine gazes and noises from the outside by
cutting views and maximizing hearing in their housing space where the boundary
between inside and outside is unclear. And they perceive side streets connected to
their housing and experience fear for sexual violence.
Third, women who reside in sub-housing in M district, reset relationship between
space and them by intersecting their identities made in hometown and the overseas
cities with spatiality of sub-housing. Women’s independent space has a significance
to make non-regular female subjectivity. Unmarried women are subjects who make
housing as independent space to make autonomous self-identity and as space of
subjectivity of an autonomous citizen by practicing distancing from patriarchal
family.
As subjects of these spatial practice, women show various residential strategies
such as remaining in M district or moving to other areas. Firstly, they consist
non-bloodline family and live in one housing or make a autogenous communal
housings connected lives in each own housing space in M district. Also, they provide
mutual care by cohabiting with members of their own music groups or living in close
distance as queers and feminists, depending on their diverse identities. Lastly, in their
sharing housing, women make house as space of subjectivity of belonging based in
friendship and intimacy among women. As a result, women resignify housing as a
space to provide safety and belonging.
Such women’s spatial practice may extend as refiguration of urban space. Salt
way specifies abstract safety based on women’s fear on streets. This is an example
that how public space cam be refigured in women’s view, and it is a non-capitalist
production of space starting from linked housing of house-street, one of
characteristics of sub-housing.Based on these reviews, politics of production of space
starting from residential experiences of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is
that of articulation. These women show methods of spatial politics to change from
space of assimilation to that of difference by articulating negativeness of sub-housing,
and their different identities and desires.
And meaning of housing in residential experiences of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derives safety, and urban right deduces right for the center. Meaning of
safety can be specified as freedom from view and interception, sense of protection
20
from sexual violence and belonging in their wanted relationships. And in order that
women are not marginalized by moving of displacement from the center of urban area,
basic right as “a right for the center of city” that unmarried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can use housing in more “universal” ways is suggested.
This study seeks possibility of resignification of feminist housing by approaching
residential issues of the contemporary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in feminist
perspective. New poor women in their 20’s and 30’s live in risks of displacement of
their location, no space and no subjectivity in public space. This is related to spatial
exclusion experience for housing. Without safe housing, realization of women’s
subjectivity and growth as civil subject are limited. Therefore, this study has a
significance to question the issue of housing as that of feminist and basic right.
Through this, it is expected to extend feminist issues and to become a foundation as a
specific case study about feminist residential right.
21
24 12:35-13:00
公共住宅政策真的緩和社會弱勢的排除嗎?
Does Public Housing Policy Mitigate Social Exclusion of the
Socially Disadvantaged?
韓國住宅管理研究中心 主席 Ha, Seong-kyu
韓國住宅管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鄭亨哲
Korea Research Institute of Housing Management,
President Seong-Kyu Ha; Principal Researcher, Cyung-Chul Chung
In South Korea,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and public housing
corporation have tried to increase supply of public housing. Total public housing
stock in 2004 was 1,150,054 and the total number of public housing unit in 2014 was
1,706,000. Despite these efforts, social exclusion issues of public housing
communities have not much improved; rather it may be getting worse. In this sense,
this study attempts to investigate public housing policies with an emphasis on Korean
experience. It also examines the role of public housing policy on social exclusion of
the socially disadvantaged people by reviewing statistical data, historical articles,
papers and reports, and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
Social exclusion is process by which individuals or communities are excluded
from a socioeconomic opportunities and resources. Although public housing policy
aims to promote housing welfare, resolve social issues, and achieve social mix, public
housing policy involves social exclusion in nature in terms of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housing.
Firs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public housing naturally is associated with
social exclusion in terms of local governments’ financial burden, social mix, and
community opposition. Generally, local governments are reluctant to build additional
public housing developments due to increase in government spending. In the
neighborhood context, residents concern a growing stigma around public housing
because some public housing tenants engages in crime, drugs and poverty. This
22
negative perceptions largely make higher income group “fly out”, decrease property
values and exacerbate poverty concentration in neighborhoods. Additionally, it is hard
to achieve social mix and community cohesion due to the negative perception on
public housing residents.
Second, management of public housing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altering
housing welfare for the socially disadvantaged people. Imperfect housing
management system can cause uneven distribution of housing welfare resources. This
unbalanced system could generate social exclusion. Partial target groups, tenant
selection process, income bracket and simplified rent level system could threaten the
justice of public housing management system. In contrast, good public housing
management system increases social capital through a variety of community
engagement activities.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examine how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in public housing management contribute to reducing social
exclusion pertaining to housing welfare services.
There are some policy implications. First, it is advisable to develop suitable
and various community programs in each housing estate to promote residents
participatory program. Developing various community programs could mitigate social
conflicts within the public housing estates. Second, the system should encourage the
public housing resident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housing management through
building a good relation with a housing manger. Third, it is required to establish
governance system and establish a strong network among government, public housing
corporations, housing managers, and residents. Through this governance system,
public housing communities should be safe and inclusive, and provide equal
opportunity and good housing management services.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good
public housing policy and practice can lead to socially sustainable and livable
community development.
23
24 14:00-14:25
關於地方都市之包容性社區營造新策略的理論性分析
─以宮崎縣北部地區之社區營造團體「結」的推動策略為例
大阪市立大學都市研究 Plaza・博士研究員 志賀信夫
1.前言
本報告,以宮崎縣這個地方都市所展開的包容性社區營造聯絡協議會「結」
為對象,以承認理論為依據嘗試進行理論性的分析。本報告所分析的聯絡協議會
「結」,其特殊性在於並非單一的統一性組織。是由數個社區營造團體或反貧困,
反排除的組織所形成的連結(2014 年 9 月正式形成),除資訊交換外,並一同解決
社區的課題,加入・退出皆受到自由的保障。
此外,報告者採用行動研究之方法,近形本研究的調查。關於本報告,皆以
研究者的立場對該活動的意義及課題進行客觀的分析。
2.社會背景與包容性的活動
若分析聯絡協議會「結」的活動背景及社會狀況,可以看出地方都市與大都
市相同的以下要素。亦即,①非正規勞動的増加造成經濟困窮的増加(低工資化
與企業福利的外化),②孩童與高齢者照護無法在家族内自行提供(家族社福的外
化),③既有的男主外家族共同體及由此種共同體所形成的社區共同體日漸瓦解
(社區社福的外化),。上述①②③,可以所是造成「新的貧困」此一社會問題的
主要要素,對應「新的貧困」此一社會問題的説明概念為社會排除。此問題不應
僅焦點化只於地方都市中財的不足此種相對性的剝奪,社會包容的推動更應被受
到重視。
然而,地方都市的包容性所具有的課題第 1 個是,社會性資源的不足。但為
何宮崎縣的此種活動可以從整個社區擴展呢。其理由何在。分析其至今為只的活
動,並為再度還元從中可獲取的見解,對於此發問應該有理論性的應答。作為分
析的理論性依據,先行回顧 A. Honneth/N. Fraser)(2012)的承認理論。
24
3.何謂承認理論
大澤真理編(2011)對於「承認」的定義為「人類將他者人格視為與自我同様
的自由而獨立的存在,並予以尊重」。報告者,支持此定義,並進一步就「共同
性」相關的議論對於承認理論中所包含的內容亦一併指明。「共同性」,指某個社
會或社區的夥伴意識,夥伴意識有必要從「擴展」及「深化」兩觀點加以區別而
論。是以,「何種程度地將人們視為夥伴」的議論與「應何種程度地達成〈平等〉」
的議論亦應予以區別探討。
呈上,初步整理 Honneth vs Fraser 的議論焦點。兩者的議論焦點在於如何認
定「承認」與「再分配」的關係性。Honneth 將「再分配」的理念定位為有關「承
認」的鬥爭的從屬物。另一方面,Fraser 將「再分配」與「承認」的兩者認為是
相互不可互通但彼此相關的 2 個社會正義。本報告並非將兩者主張的再探討視為
直接目的,本人認為,上述「共同性」概念可以說是決定「再分配」與「承認」
關係性的關鍵點。此理論性的整理,提供了包容行社區形成活動所應採取的行動
策略一種積極性的觀點的可能性(此點的理論性整理,將於他稿進行)。
4.基於承認理論的分析
「結」的活動的擴展應如何説明,對於此一提問理論性的應答可以提出以下
的説明。亦即,地方中小都市宮崎縣北部地區的包容性活動,具有其積極性的可
能,主要因「共同性的擴展」相對於在大都市為有利。
然而,包容性社區形成的相關活動在擴展的同時,就「應何種程度地達成〈平
等〉」這個點上要達成共識非常困難。此為「共同性的擴展」展現了一定的進展
並非直接性地等同於「共同性的深化」。
共同性的「擴展」與「深化」的區別本身為承認理論架構內所涵括的內容,
「共同性的深化」的議論,包含了局部的「再分配」的議論。然而,應該注意的
是「應何種程度地達成〈平等〉」的内容並非完全等同於「再分配」。「再分配」
的議論,應根據於各該社區或社會「何種程度地無法容忍〈不平等〉」此一別種
的正義論來加以闡述。對於「應何種程度地達成〈平等〉」的發問,部分包含了
「何種程度地無法容忍〈不平等〉」這個發問,更具有較廣的意涵。而相對於前
者與應探究的理念有所相關,後者則與如何因應現存的課題有所相關。一個大的
理念的共有不論對誰而言都相對地容易獲得共感,但對於現存課題的因應並非如
此簡單。然而前者的進展將成為後者議論進展的契機亦是事實。
25
由此的分析之下,可以說「共同性的擴展」縱然有一定程度的進展,仍應先
理論性地探討應該因應何種「不平等」才有助於包容性的更進一步的推展。亦即,
我們應該從新省思「何謂貧困」這個發問。為了提供「何謂貧困」此一發問的理
論性應答,有必要將包容性社區形成活動直接對應的具體案例先行分析後再將之
一般化。我認為此一理論的整理足以成為包容性政策產出的後援。
參考文獻
Nancy, F. / Honneth, A., 2003, Umverteilung oder Anerkennung?, Frankfurt :
Schrkamp Verlag.
大沢真理編,2011,『承認と包摂へ―労働と生活の保障』岩波書店。
26
24 14:25-14:50
『泉北ほっとけないネットワーク』(泉北不離不棄網絡)
~從共有在地的空間開展社區服務~
NPO法人微笑中心 代表理事 西上孔雄
位於大阪府南部的泉北新市鎮、從1967年開始入居至今年邁入第48年。
開發當初、宅地募集的申請人湧入相當的有人氣。然而、1992年人口達到高
峰16萬4千人後2014年3月目前減少至13萬1千人。最近社區更面臨少
子高齢化・壯年層的移出、公共施設老舊化、近鄰社區中心機能的低落、空屋問
題等諸多課題。
○同樣是泉北新市鎮内隨區域不同而
有相異的課題
離車站較近的區域及較遠的區域、
雖同樣位於新市鎮内但面臨的課題有
所不同。離車站近者有原由大阪府等持
有的公共用地賣給民間開發為住宅、有
較多年輕族群入居、高齢化率較低小學
的空教室也較少、但離車站遠的區域、
少子化嚴重小學的空教室也較多。20
13年統計、離車站最近的區域高齢化
率最低,約為22.3%、相對的離車
站遠的區域高齢化率最高,約為37.
0%(泉北新市鎮平均28.6%)。
空屋問題方面離車站較
近的區域及較遠的區域也
有不同的課題。依據平成2
3年(2011)的資料來看、離
車站近的空屋最少的府營
住宅的空屋率為2.5%、
離車站較遠空屋最多的府
營住宅則為24.0%(泉
北 新 市 鎮 平 均 1 2 . 3
%)。
同樣在泉北新市鎮内、高
27
齢化率及空屋的課題卻有如此的差異。離車站近的區域高齢化率雖不高、空屋也
不多、而鄰里社區雖沒有商店、但站前的商店還可以提供日用品等購物機能、所
以並不致於造成太大課題。但離車站較遠的區域、隨少子高齢化及空屋的増加、
鄰里社區中心的衰退化等造成所謂購物難民的問題以及相關的諸多課題。
○無法順應超高齢化社會的新市鎮課題
高齢化持續惡化的泉北新市鎮、逐漸無法因應超高齢化社會。開發當時為了在
全區域近行區劃建設、並未考量順應時代潮流而域先保留的空餘土地,是現在最
大的課題。高齢者居家照護已為必要的現今、無法接受居家照護的情況、則需遷
移至高齢者機構、但周邊的特別養護老人之家及老人保健機構目前已有數百位的
等候入住者、有生之年有沒有機會住進來都是未知數。中央政府提出了介於居家
與機構的中間性住宅,附照護機能高齢者住宅(下稱“照護住宅”)的建設目前
在全國各地推展、泉北新市鎮内以無建設照護住宅的空餘土地、新市鎮内一般流
通的土地皆為第一種低層居住専用區的土地、每1區劃的土地面積受限建物高度
亦有制限、在此種使用分區下要建設照護住宅幾乎不可能。此外、新市鎮外側地
區為市街化調整區域(非都市土地)、除了農業從業者以外住宅皆無法建設、現在、
泉北新市鎮内的照護住宅、例外的土地(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市土地間所夾的剩餘
土地)僅1棟31戶、僅可供泉北新市鎮高齢者人口的0.07%。另一方面、
相鄰區域的高齢者人口僅1.56%但卻有505戶已登錄的照護住宅、已達到
中央設定的目標值而尚有餘裕。
在此現況下、泉北新市鎮的高齢者無法享有居家照護、但若想搬至照護住宅、
則不得不遷居既有社區外、一旦高齡者移出、加上青壯年層也移出、則人口將更
快速地減少。
再者隨著超高齢社會來鄰居家照護的需求增加、日照中心的開設及照護事業
所・團體之家等的開設也將為必要、然泉北新市鎮内、以無可以提供業者開設的
空間、唯一可以開設的地點為近鄰社區中心的空店鋪、其他、則有部分將第一種
低層居住専用區内的空屋改修後提供日照服務的事業所、但因為需要相鄰居民的
同意以及耐震基準等問題、現況而言幾乎難以開設。泉北新市鎮目前並無開啟高
齢者事業的餘地、也因此無法有效地順應超高齢化社會。
○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社福轉換的相關措施
泉北新市鎮内的居民問卷統計發現70%以上的人、都希望在社區內住到過世
為止、在已經度過40年以上人生過半的團塊世代居民而言雖然不是出生的故鄉、
但也算是第二故鄉、而把這個泉北新市鎮視為人生最終的居所。
10年後高齢化率預測將超過40%的泉北新市鎮、社區內照護機構的等候名
單日漸增加、府營住宅等公營出租住宅的空屋亦日漸增加・・・要如何改善這個
不平衡的關係?
為此、離車站最遠高齢化率最高、第一期開發的住宅社區內、由社區自治會・
NPO・附近的大學・公部門・以及進行高齢者服務的民間企業一起、從平成2
2年度開始進行3個空屋與空店鋪的再利用「泉北不離不棄網絡新鄰里單元論」
的計畫。
28
第一、是改修府營住宅空屋,開設提供短期居住機能的高齢者支援住宅(可供
高齢者12名住宿)。該居住範圍、乃將府營住宅的1間(2DK45m2
房型)
裝修為可供入住2人、提供最少居住1晚以上的照護支援住宅。(不論有否加入
照護保險凡是達60歳以上皆可入居)。
第二、為改建獨棟住宅空屋、提供高齢者取向的share house(可供高齢者4名)、
屋齡達40年的空屋住宅可以變更用途為寄居宿舎、並配合耐震改建、入住者可
以在社區內共有庭園,並附設家庭菜園空間。
第三、為活化近鄰社區中心的空店鋪開設高齢者取向的送餐服務與社區廚房。
由校區福利委員會的成員與社區內青壯育幼家戶負責陪伴單身的高齢者並透過
部分支薪的義工服務來進行高齡送餐(便當)服務。
以上三個活化既有不動產空間來進行社福轉換的中心據點、由在地各式各様的
團體一同組織的「泉北不離不棄網絡」、由民學產官共組協議會。透過社區居民的
共助進行活動、在這個大家所習慣的環境下建構彼此永久居住的網絡、並展開各
種以在地高齢者為對象,彼此可以相互扶持的社區服務。
29
24 14:50-15:15
高密度的深水埗區內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未被挑戰的土地發
展體制
4
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 鄧永成 TANG Wing-Shing
葉鈞頌 YIP Kwan-Chung Maurice
我們在去屆 ICN 工作坊主張高密度的空間性是一個生產及再生產不公義的
過程,延續不公義的土地發展體制(land (re)development regime)。高密度的深水
埗區聚集了社會上的弱勢社群,例如基層、新移民、露宿者及老人。我們集中研
究被東北面的大埔道、西北面的欽州街、西南面的通州街及東南面的界限街包圍
的區域,主要都是住宅用地,容納了八萬多人,合共三萬多個住戶。這個面積只
得 0.57 平方公里的地方,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接近十五萬人。根據 2011 年人
口普查的數據,不論是入息中位數、住宅房間數目、租客比例、租金與入息比例,
這區的情況都比全港平均水平遜色,反映這區正面對貧窮和各種社會問題。在這
高密度的空間之中,土地發展體制支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令他們被以經濟效率
為先的主流思想影響,在不公義的體制之內飽受逼迫,而不會去挑戰這個體制。
深水埗居民的日常生活
為了更清楚了解深水埗居民的日常生活,本研究與二十多個住戶進行過詳細
訪談。基於篇幅所限,本文只以其中兩個個案作討論基礎,分別是 Y 女士及 H
先生5
,兩者都是來自中國大陸的新來港人士。
來港三年的 Y 女士,得到親戚介紹與其他人分租深水埗一間住宅單位。丈
夫現住在中國大陸,正申請來港。訪問當時其在香港出世的兒子剛三個月大。日
常生活多數留在家中照顧兒子,每日都會帶兒子一起到菜市場買菜,有時會到西
九龍中心(附近的商場)閒逛。懷孕之前在深水埗區內的鞋店工作,雖然在區內
工作,但她自言對這舊區不太熟悉,因為以前工作到晚上十時,根本沒有時間到
處走動。Y 女士現時沒有工作,故沒有收入,靠丈夫從中國大陸給予家用。經過
以前的同事介紹,認識區內社工,在其協助下申請公屋(雖然 Y 女士來港不足
七年,但因其兒子剛出生為永久居民,Y 女士在政策上合資格以戶主身份申請公
屋)及食物銀行。她亦有考慮過申請綜援6
,但由於個案的特殊性,她聽從社工
4
本文獲得香港研究資助局(HKBU250012)資助部份研究經費,特此致謝。
5
兩位受訪者的名字皆為化名。
6
綜援全稱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Comprehensive Social Security Assistance),是香港社會福利制度的安全網,向
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入息補助,滿足他們的基本需要。
30
的建議,先申請「關愛基金」7
。Y 女士最大的願望是丈夫來港,兒子乖巧,獲
分配公屋單位。對於香港的社會環境,她沒有多想。對於日後打算,Y 女士想再
工作,繼續從事服務業。她對未來的想像只停留於工作,未有想過什麼體制導致
她今日的生活。
H 先生則來港四年,居於現址的劏房接近四年,每年加租五百元,現月租三
千一百港元。妻子同是內地出世,不過自小定居香港,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兩人在內地相識及結婚,來港後生下一女一子。H 先生從事過清潔及地盤,但日
後打算在地盤工作,增加收入。另外,為賺取外快,他會執拾舊電器到家中自設
的小工場維修,晚上到深水埗的地攤擺賣。來港不久後,H 先生認識了區內社工。
他怕被人欺騙,所以請社工協助他申請公屋,至今達三年半。他的子女有申領綜
援,他亦知道香港有其他福利服務,例如公營醫療系統等。他的資訊來源主要是
電視,平日不會讀報。H 先生雖然不滿意現在的生活方式,工作上感到不必要的
壓力,待遇上又受不到尊重,但他沒有想過改變這種工作模式。對於未來,H 先
生只想盡快獲分配一間公屋單位,在那裏住一世也願意。H 先生自言最想的是得
到公屋,然後就找工作。
透過一直以來與深水埗區住戶進行的訪問,我們可以了解到區內的社會福利
機構對他們的支援,或多或少地改善了他們的生活。同時,我們亦發現住戶對未
來的想像受主導社會的政經邏輯影響,儘管明知自己活在不公平不公義的體制之
內,卻未有想過質疑或是挑戰這體制。
日常生活的去政治化
政治本應存在於日常生活中,但掌權者不斷玩弄政治,將「政治」污名化,
令市民對政治避之則吉,又鼓勵市民忽略政治,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為社會的經濟
發展作出服務和建設8
。研究過程中,我們察覺到弱勢社群一方面日復日的長時
間工作,在其工作崗位貢獻經濟運作,另一方面卻被視為社會的寄生蟲,向其提
供福利服務被視為浪費社會資源。值得留意的另一點是,弱勢社群長時間的工作,
逼使他們在日常生活放棄興趣、沒太多時間陪伴家人和子女,更遑論要他們關心
甚或參與社會集體政治生活。種種因素,令他們的日常生活出現了政治的缺席。
香港受行政主導,權力集中於擁護體制的上層階級。政治機構與市民大眾的
日常生活距離甚遠。區議會在理想中是地方政治的中心,理應在空間尺度上最接
近市民的日常生活,但實際上只是沒有行政權力的橡皮圖章,權力不單受限制於
基本法9
,其運作也被當權者及既得利益者操弄。社會福利機構受一系列程序和
規則限制。不少接受政府撥款的機構,都要迎合政府的撥款要求,很多時只可在
不公義的體制內進行修補,不會帶領人們團結起來挑戰體制。其中一個例子是市
區重建社區服務隊。這些隊伍在現行規例下,由市區重建局在各重建區設立,為
7
關愛基金(Community Care Fund)是政府自 2011 年起提供的另一個福利項目,旨在向未被納入社會安全網的弱勢社
群提供經濟援助。
8
最能突顯這一點的莫過於主權交接後,第一任特首董建華的「至理名言」:「香港是經濟城市,而不是政治城市。」
9
《基本法》(Basic Law)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香港特區的成立而制訂的憲法,當中第九十七條指出「香港特別
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
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因此,改革地區政治實在困難重重。
31
受重建影響的居民提供協助。然而,這些重建社工的工作被市建局安排及控制,
有些甚至連辦公室都位於同一處,不單難與居民建立互信關係,更不可能挑戰市
區重建局的現行政策及體制。雖然七十年代起社區發展工作開始普及,但政府一
直對社區發展存有憂慮。譬如早在一九七六年,一名得到社區發展項目撥款的社
工在牛頭角發起簽名行動,集合起眾多家長的聲音,爭取九年免費教育。當時的
官員擔心這些社區發展項目「會變得政治化而難以控制」,甚至聯絡社工的上司
要求叫停10
。尤其自 2001 年,政府削減福利開支,取消過往實報實銷的撥款制
度,改向社福機構提供整筆撥款,間接為社福機構的預算設上限。這個制度轉變
的後遺症是需要投放大量資源的社區發展工作隊數目大減,最終甚至全被解散11
。
在社會福利制度改變的情況下,社工的工作以個案為本,難以再投放資源到社區
工作,團結起街坊。以 Y 女士為例,她得到社工協助,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
表面上紓緩或解決了個人的燃眉之急,就不再探究困境出現之因由,更沒有機會
在社工支援下與其他街坊一起質疑和挑戰體制,參與城市社會政治。本為政治過
程的城市發展過程,卻處處阻礙市民的政治參與,讓擁有錢權的權貴菁英用盡土
地資本,打造高密度城市。
高密度城市:霸權城市空間的生產過程
自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香港的房地產市場與金融股票市場掛勾後,以地產
發展商為首的華資得以進入過往被英資主宰的金融市場大展拳腳,容易地在市場
上集資。這樣不單令地產資本更集中,累積過程更快,促進房地產市場急速發展,
令政府在土地方面的稅收增加,甚至成為政府最大的收入來源12
,使房地產有能
力左右香港經濟命脈;同時更不斷衝擊市民的日常生活,生產出霸權城市空間
(hegemonic urban space)。除了政府管治外,連每個人的日常生活都被逼跟霸權
城市空間扯上關係。這就是由政府政策主導及發展商落實13
的土地發展體制。
在土地發展體制之內,霸權城市空間的使用價值早已被交換價值取代。強調
空間的交換價值,意味着城市空間的發展不再考慮「個人」(individual)如何在
空間中生活,而是將城市空間視作商品,任何發展都必須在經濟上達至效率,追
求經濟利潤的最大化。「人」的概念被簡化為面目全非、標準化和數字化的「類
人」(quasi-individual)。城市規劃及技術官僚自詡為專業,按「行之有效」14
的
程序理性地遵從主流的經濟邏輯,進行發展管制。常言道:「香港地寸金呎土」,
發展商亦用盡每一寸土地,盡用技術圖則允許的地積比及建築高度等細則,賺取
10
引自香港歷史檔案館藏品:HKRS410-10-33。
11
這方面的討論可見:Lam, K. (2012). The relevance of Alinsky? Hong Kong in 1970s and 2000s versus Vancouver in 1970s.
Community Development Journal, 47(1), 77-93.
12
雖然法例規定賣地收入必須用作基建發展,但這並不代表這筆開支一定裨益市民。發展基建的開支,從政府庫房投入
到市場能促進資本循環及累積,其結果也可以加速資本主義生產模式,套以馬克思的用語乃「以時間消滅空間」,鞏固
土地發展體制。
13
事實上,香港作為全球裙帶資本主義第一的地區,政府與商界的密切關係可謂不言而諭,先後已有多位學者進行過若
干研究,從公司董事名單看政府行政會議及立法會功能組別的組成,都可以得出兩者間確實存在千絲萬縷的錢權關係。
最近期的是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所做的研究,指出「以零票自動當選為主的功能組別議員,是上市公司的寵兒,亦
成為董事交織網內的強勁融合力量。他們不單止在商界有權,更在立法會擁有否決民選議員決定的權力」(詳見 2015 年
8 月 23 日《明報》)。
14
香港政府熱衷使用「行之有效」一詞,不論是城規制度,抑或早前的簽發電視牌照爭議,政府往往以「行之有效」為
由作出辯護,卻從不會交代怎樣檢討程序而得出「有效」的結論。況且,一旦我們單以有效與否來衡量程序,就掉入「去
政治化」的陷阱,因為程序背後牽涉政治,藏着不平等的錢權關係。政府一直在論述中把政策及政治分開,時時說民生
政策與政治無關云云。這論述本質上卻是政治化赤裸裸的舉措。
32
每寸土地的最高價值,換來香港高密度的空間形態。在「地少人多」的幌子下,
建得越密就越好,反正總有人會炒賣地產物業。既然有輿論一直宣傳「地少人多」,
有些業主就把住宅單位分割出租圖利,年年將租金推高。深水埗區就是佼佼者。
無數的弱勢社群默默地承受租金壓力,將大半份工資用作交租,卻換來狹小且環
境欠佳的居住空間。
我們認為,香港霸權城市空間的高密度,伴隨日常生活的去政治化,造成弱
勢社群飽受逼迫而未將現狀置疑化(problematise)。我們發現土地發展體制形成
之後,土地的使用以經濟效率極大化為優先考慮,空間的交換價值取代了使用價
值主宰香港的城市發展,每一個市民的日常生活,都在參與推動金融體制的資本
累積。更重要的是,這一切的發展過程得以如此順利,都是源於日常生活的去政
治化。這些住戶的日常生活既被體制支配,不公的權力關係亦讓他們沒有時間空
間站起來抵抗體制。本為政治過程的城市發展過程中,體制用盡土地資本,打造
高密度城市。
反霸15
,必須從每個「個人」都意識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如何受不公義的體制
支配而開始。去年的雨傘運動16
可被視為一種反霸的過程,但又不全然是。稱其
反霸,是因為有人在挑戰香港根深柢固,被去政治化的價值系統。說之不全然是,
因為社會大眾依然迷信於「理性」、「程序」及「客觀」等理念及做法,未有挑戰
更深層次的霸權。這種局部的反霸未能進入弱勢社群的日常生活,一來如前文所
述,在日常生活的去政治化的前題下,他們不了解正發生何事。本研究曾訪問過
一對母子,在討論到雨傘運動時,母親說:「佔中那段時間,我們兩個都沒有鼻
敏感啊,所以開了家中的窗,真舒服!」兒子又說:「真開心,那時幾乎每星期
都要走一趟旺角,很難得。」然而,他們對社會政治的理解則只限於此,沒有再
深入去想為何及怎樣參與其中。二來,在日復日的長時間工作中,已被體制「殖
民化」的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可以參與其中。也許,本研究另一位本土成長、任
職保安員的受訪者是眾多默默耕耘的「個人」的寫照,他說:「如果我不用工作,
我也會去參與雨傘運動。可惜,我要工作。」所以,重要的是我們未來的城市政
治運動(urban political movements)17
能串聯起不同的時間和空間,譬如是思考
怎樣將在不平等地理發展(uneven geographical development)下的深水埗的關聯
空間(relational space)連起來,增加「創造性差異」(maximal difference)讓區
內的弱勢社群得以組織及參與運動,共同制訂新的社會契約,向不曾挑戰的土地
發展體制宣戰。
15
反霸的初期討論另見:鄧永成,〈《市區重建策略》檢討:「久在樊籠裡,復得返自然」〉,載宁越敏編:《中國城市研究
(第四輯)》(北京:商務,2011 年),頁 59-73。
16
雨傘運動(Umbrella Movement)是香港在 2014 年 9 月開始的社會運動,目的是爭取真正的普選制度。最初是大學生
在 9 月中發起罷課、集會,抗議中國人大在 8 月 31 日決議的普選方案,9 月 28 日數以萬計的市民聲援被捕學生,防暴
警察向市民發射催淚彈,觸發更多人走上街頭,在各區佔領主要道路,直至同年 12 月。
17
Andy Merrifield(2014 年)在《The New Urban Question》主張,過往的城市問題是集體生產及消費的經濟問題,但現
今全球城市社會面對金融財閥霸權和政治制度不民主的城市政治問題。我們需要的不再單是城市社會運動,更加是一場
城市政治運動。
33
24 15:30-15:55
都市更新中的弱勢居住問題與政策─以台北市南機場整宅
公寓為例
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博士生 劉鴻濃
一、南機場整宅(Southern Airport Community)與都市更新政策
南機場地處新店溪匯入淡水河沖積出來的淤積灣區處,台灣政府於 1963 年
起,為興建堤防,開始逐步拆除堤防線外的違建住宅,並興築「整建住宅」,安
置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各種公共工程拆遷戶。1964 至 1972 年間完成南機場一、二、
三期整宅(SAC, I, II, III),建築物面積分為三種:A type:40 ㎡,B type:33 ㎡,
C type:26 ㎡。
南機場一期社區(SAC, I)完工至今已達 50 年,社區公共環境及居住空間老舊
窳陋問題日趨嚴重,但類似的整建住宅,都有產權複雜、弱勢集中、租賃戶比例
高、難以整合…等問題。OURs 因為長期在南機場從事社區營造,熟悉地方環境,
遂受臺北市政府委託,於 2015 年 5 月開始進駐團隊,規劃各項公辦都更前置作
業以及建築與分配方案的擬定。由政府興辦都市更新,乃是台灣前所未有的作法,
公部門並沒有實質從事都市更新的經驗。尤其在以財產權價值為中心的現行都更
過程中,如何避免弱勢居住者因為放大財產權效益,而再度弱化,更是最大的難
題。雖然在受委託起始的共識,我們提出了確保居住正義的許多原則,但多種型
態而不均值的弱勢群體,個別問題的釐清以及相對應政策,仍然是當前亟需深入
研究的課題。
二、弱勢居住狀況分析
(一)弱勢群體概況:
南機場整宅一、二、三期 (SAC, I, II, III)總住宅數為 2,108 戶。依據台北市
社會局登記有案的弱勢住戶,依不同法令所給予的不同福利待遇,可大致區分為
經濟弱勢與社會弱勢,各類別住戶於南機場整宅內所佔比例,如下表一。整體而
言,本區弱勢聚集情形,為台北市之最,佔總住戶 23.62%。而租賃戶則佔全體
住戶約 50%,由於流動性高,長期以來缺乏相關調查資料,更成為弱勢族群的
黑數。
34
表一:南機場整宅一、二、三期住戶福利身份別統計表
(二)、弱勢族群在都更過程中所遭遇問題分析:
1、更新後分配權利不足,缺乏經濟能力以取得完整新建物面積。
2、居住環境變更,原有鄰里支援系統難以維持。
3、難以應付搬遷過程中,所需人力或金錢,以及更新後新建物的管理費用。
4、租賃戶缺乏資料,調查費時,都更過程中,由於現行法毫無保障依據,更新
後安置需求,難以精確估算。
三、公辦都更中提出的解決方案
(一)、提供特別財務支援,使經濟負擔能力低者,亦能取得更好的居住環境。
(二)、興建中繼住宅,同時安置住戶與弱勢租賃戶。
18
經濟弱勢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津貼。部份身份別,於同一家戶內有重複。
19
社會弱勢戶:獨居老人+身心障礙。部份身份別,於同一家戶內有重複。
20
經濟社會弱勢戶:為上述總合扣除身分重疊(同 1 戶有身障+低收以 1 戶計算)
一期 SAC, I 二期 SAC,II
三期
SAC,III
各期總戶數戶數 1264 戶 580 戶 264 戶
低收入戶 98 8% 40 7% 21 8%
中低收入戶 22 2% 8 1% 5 2%
中低老 40 3% 17 1% 6 2%
經濟弱勢戶18
155 12% 59 10% 31 12%
獨居老人 41 3% 10 2% 3 1%
身心障礙 158 13% 129 22% 27 10%
社會弱勢戶19
192 15% 135 23% 29 11%
經濟社會弱勢戶20
281 22% 164 28% 53 20%
35
表二:調查扣除租金補貼前後租金比較表
(三)、社會福利單位加入政策擬定與在地服務團隊,進行大規模住戶調查,與
更新中福利措施的維持。
(四)、針對社區特性,以整體規劃方式,在新建後社區中,設置社會福利駐地
機制。
四、居住政策與討論重點
更新過程中的弱勢族群,乃是台灣政府的新課題。除了需要針對住宅政策有
新的構想外,由於牽涉到私有產權以及各種社會福利政策的交雜,摸索的過程中,
現有問題發掘與討論的重點有:
(一)、實質環境規劃設計面:
1、設計適當坪數與房型,使各種經濟能力的住戶,能同時取得更好且能負擔的
居住環境,是公辦都更必須完成的使命。但從財產權角度而言,須區分不同
面積產權者,可取得之相對大小新建築物,否則無法公平分配。現有最小面
積的住戶,勢必難以依據原有價值,在無須額外支出情形下順利取得適當居
住面積。所以經濟能力的負擔範圍,仍然需要有更謹慎的調查與評估。
2、弱勢住戶對於建物設施的需求應當納入整體規劃內容。但目前台灣的通用設
計規範,仍在起步階段,設計中落實的程度,仍嫌偏低。
扣除租金補貼前的租金
租金 不詳 10000 元以
上
6000-9999
元
5500 元以
下
4000-5500
元
3999 元以
下
戶數與
比例
0 戶 13 戶
(24.1%)
27 戶
(50%)
14 戶
(25.9%)
10 戶
(18.5%)
4 戶
(7.4%)
扣除租金補貼後的租金
租金 不詳 10000 元以
上
6000-9999
元
5500 元以
下
4000-5500
元
3999 元以
下
戶數與
比例
8 戶
(14.8
%)
10 戶
(18.5%)
12 戶
(22.2%)
24 戶
(44.4%)
10 戶
(18.5%)
14 戶
(25.9%)
36
(二)、政策制定與執行方式面:
1、台北市目前社會住宅租金負擔仍然偏高,依據 2014年OURs 的調查(右表二),
全區平均租金負擔能力,幾乎沒有人有經濟能力住進社會住宅。
2、現有台北市租金補貼政策,入住社會住宅者,不能領取。惡化了弱勢者選擇
社會住宅的能力。
3、都市更新雖然著重住戶意見,但弱勢族群通常難以在公共場合中適切表達立
場,只能消極接受或不贊成,在社區中成為少數者,其需求更容易被抹煞。
4、社會福利單位以往注重個案處理,對於區域性環境變更所要處理的原則性策
略,並無經驗,規劃單位與其合作仍需要更多時間磨合。
5、弱勢族群在租賃戶中,黑數偏高,更形成政策面的難題。縱使希望以大規模
調查,確定部份資料,但由於其流動性高,調查數據的正確性,在長時間的
過程中,無法掌握。
五、結論:
由於台灣的土地產權私有制度,舊城區的建物改建以往都是由私人開發商主
導,但是文林苑21
事件後,政府主導的都市更新成為具有政治正確性的政策轉向。
雖然我們樂見此一政策的推動,但公部門在改建過程中,所需要兼顧的弱勢照顧
與公平正義,絕對是台灣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日後所不能避免的問題。Ours 在這
個過程中,希望為這個新的政策找到新的思維,讓南機場整宅成為台北市其他
22 個整宅的更新示範。
21
詳情可參見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6%87%E6%9E%97%E8%8B%91%E9%83%BD%E5%B8%82%E6%9B%B4%E6%96
%B0%E7%88%AD%E8%AD%B)
37
24 15:55-16:20
租屋市場,如何做為弱勢居住的後援?
崔媽媽基金會 張艾玲、馮麗芳
台灣租屋市場現況
在台灣,因為公有出租住宅/社會住宅的存量不足,租屋多仍是回到民間的
租屋市場。但政府長期以來,沒有讓租屋市場健全發展的政策或作為,缺乏介入
也缺乏輔導或參與,所以在民間的租屋市場裡,出租住宅的供給者,都是以個體
戶/非專業的房東為多數,所提供的出租住宅特性,則多數為屋齡久、屋況品質
不佳的物件。
在這樣的情況下,負擔得起租金的一般租屋者,租不到品質好的住宅;而經
濟狀況不佳的弱勢房客,只能屈就於老舊或狹窄甚至是非合法住宅,政府更是除
了發放租金補貼給租屋者外,並沒有任何鼓勵住宅出租者的政策。這讓台灣的租
屋市場長期以來,只能一直陷入在這樣的負循環中。
僅依賴一般租屋市場,並無法照顧到真正弱勢租屋者的需求,所以催促政府
興辦社會住宅,來承接連一般租屋市場都進不了的弱勢者,就是相當重要的任
務。
「代租代管租屋服務平臺」實驗計畫
在目前法令政策都不足以支持租屋市場發展的基礎下,因為房東不夠專業、
租金報酬低,所以形成了:居住品質不佳、租屋問題繁瑣、房東會挑房客(排擠
弱勢)等情況。而弱勢者在社會住宅數量相當不足的情況下,於 103 年度開始,
臺北市政府嘗試以「代租代管的租屋服務平臺計畫」,做為政府社會住宅量不足
的替代方案,鼓勵民間房東將房子出租給弱勢者。
這個計畫的核心,是透過民間仲介 (崔媽媽/蝸牛社會企業)做為平臺(中介
者),開發(愛心)房東、媒合(弱勢)房客,並於媒合完成、協助房客入住後,由平
臺協助持續進行租屋期間的管理工作。
》代租,是希望解決租屋市場的物件願意出租給弱勢之「量」的問題;
38
》代管,則是在租屋期間協助弱勢住的相關需求之「質」的問題。
但實際上,本計畫平臺在執行開發民間住宅的工作時,政府應提供予房東的
鼓勵政策與配套並沒有同時形成,所以住宅量的目標達成相當困難;而媒合房客
入住後,因為弱勢房客除了住的問題外,入住後會面對到的經濟面的補助需求、
需相關社會福利輸入的協助等,政府也並未提供配套措施。
於是,這計畫等於是把弱勢房客的問題丟給愛心房東(例如:房客繳不出租金,
導致房東收不到租金),把愛心房東的問題丟給民間平臺(例如:房東不願加入計畫,
平臺績效不佳)。這個計畫原意良善,但因為沒有完整的配套錯施,造成運作上
相當困難。
除了「房子」,弱勢的居住需求還有哪些?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資源圖
案例故事:一段漫長的租屋路
李小姐未滿 50 歲,長得秀秀氣氣的,說起話來慢條斯理,一人獨居,若不
知她的狀況,會覺得她是個很有質感的人,一點也不像弱勢者。但實際上她體弱
多病又窮困,極需人協助。一年前她帶著焦慮來求助崔媽媽,已欠租 2 個月被房
東催逼多次快走投無路,在絕望之下求助崔媽媽,只是抱著試探性的心態,問問
看崔媽媽有沒有便宜的房子讓她住。
這樣的房客,在崔媽媽每天的工作中,都會接觸到,對於他們的需求與焦慮,
我們也常有著無力感,崔媽媽沒有便宜的房子,沒辦法立即解決他們的困境,我
們也需要利用市場的租屋資訊,但在找屋的過程,卻不斷地承受房東拿放大鏡、
弱勢者
提供租屋資訊
租屋法律扶助
連結社福資源
搬家費用補助
押金代墊
募集二手物資
陪同看屋簽約
代租代管計畫
39
戴有色眼鏡在檢視著他們;想利用政府資源,但政府資源中尚無社會住宅給予這
群有急需居住的人,這樣左支右絀的環境裡,替弱勢找屋真的非常不易。
弱勢者的租屋問題又常伴隨著其他問題,不單單是找屋而已,像李小姐,她
除了需要居住搬遷外,還有經濟、精神、法律…等等問題需處理,在協助過程中,
知道她心臟不好又罹患癌症,常常被送進醫院急診,以致於找屋的狀況不如預期;
她的工作不穩定,導致欠租,又因為欠租,被房東斷水斷電、換鎖,延伸出法律
問題要解決;這些之外,李小姐的生活費用和未來搬遷的搬家費、新屋的租金押
金的籌措,也都是大問題,什麼都沒有的李小姐都真的是絕望透了。
崔媽媽介入後開始慢慢替李小姐引進資源,除了租房子李小姐尚能自行尋找
外,生活部份就先協助李小姐申請低收入戶,讓李小姐每月的生活能得以穩定,
接下來聯結其他補助資源,替李小姐申請未來承租房子的費用;在租屋物件部份,
我們原期待代租代管方案能有適合李小姐的房子,卻令人失望的一直等不到;這
段期間李小姐房東已開始委請律師告李小姐,於是崔媽媽的法律扶助便協助李小
姐如何面對訴訟,如何保護自己。
好不容易,李小姐的房子有著落了,命運多舛的李小姐又碰到新房東反悔,
李小姐欲哭無淚,一切可以啟動的資源又停擺,不甘損失的李小姐又透過崔媽媽
的法律調處,向新房東要了一個月的賠償,接下來,又重回漫長又艱辛的找屋過
程,當然舊房東的威逼更是與日俱增,但對李小姐而言,似乎只能厚著臉皮賴在
原處不走,等著法院的強制執行到了再說。就這樣時間拖過了一年,終於讓李小
姐再找到適合的地方,搬家的那天下著傾盆大雨,李小姐虛弱的看著滿屋未打包
物品,不知該如何是好,幸好,透過崔媽媽搬家公司的幫忙,不但提供了 8 折的
搬運費用的優惠,還替她申請到補助費用,透過搬家公司的人力協助打包,終於
將她的家順利搬遷完成。
李小姐的故事算是完美的結局嗎?不,若李小姐再變動下個房東在哪裡?李
小姐的故事只是我們諸多個案中的一位,我們總希望能利用市場中民間房東能幫
助他們,但房東的擔心害怕沒有解決,對房東的期待根本是奢談;在無助時,會
期待政府能承擔起照顧弱勢的責任,看到總是照顧 45 歲以下的政策方案,租金
又更是弱勢承擔不起的天價,對於真正的照顧,何時才有可能真正出現?
40
0.0
100.0
200.0
1981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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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2009
2011
2013
私人住宅售價及租金指數
私人住宅租金指數 私人住宅售價指數
24 16:20-16:45
香港房屋問題:不患寡還是患不均?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 Tai-Shing Lee
前言
香港政府常說房屋問題的原因在於土地供應不足,因而合理化開發計劃,但
我們卻見到香港整體的住宅單位數目比家庭數目為多;一些供富人使用的會所俱
樂部等卻佔用大面積公有土地。令我們不禁要問,這是土地供應問題,還是土地
分配問題?土地是分配給富人,還是窮人?
樓價持續高企,公屋供應卻非常有限,輪候 3-6 年愈見等閒,未能上公屋的
底層以只能高價租住劏房生活,統計顯示基層家庭的房屋開支佔家庭總開支超過
四成。香港政府自十年前取消租務管制後,一直沒政策處理租客業主議價力不均
問題,令租戶全沒保障,愈來愈被邊緣化、被去權化。
房價貴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數據,近年私人住宅售價指數節節創歷史新高,比 1997
年的「前歷史高位」還要高,十年間升幅三至四倍;顧問公司 Demographia 就全
球房價調查 360 城市,香港連續第五年成為全球房價最高的城市,該調查的房價
指數若是 5.1 或以上,則表示房價處於「極度無法負擔」(severely unaffordable)
水平,而香港的指數則是 17,遠遠拋離第二位溫哥華的 10.6。
41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180000
200000
220000
240000
260000
公屋輪候個案
小型單位動輒三四百萬元,市民置業無望,惟有選擇租房,但私人住宅租金
指數同樣創下新高,2014 年的指數為 159.5,比五年前的 100.4 升近六成。從 1981
年開始,細看三十多年的樓價和租金變化(見圖),驚見近期樓價及租金升幅非常
驚人,市民難以負擔。而金管局最近推出新一輪物業按揭監管措施,包括下調自
用住宅按揭成數、調低第二套房及非自用物業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以及下調按
揭保險的最高成數等,可能令更多社會人士及市民無法置業而選擇租屋,租金可
能進一步上升。
基層住屋問題:劏房
香港住屋問題存在已久,但近年經媒體報導、網上廣傳,加上發生多宗慘劇,
令香港住屋問題,尤其是基層的住屋問題更加浮面︰籠屋呎價高於豪宅、要爬進
去的三層棺材房、木蝨滿佈的板間房、工廠大廈劏房、豬欄房、貨櫃屋、奪命劏
房大火…回顧這幾年來關於基層住屋的情況,每一幕都慘不忍睹,在任何文明社
會,都不能再容忍這些情況繼續下去,尤其是在香港這個國際都會。
社會壓力有增無減,政
府在近年始聘請學術機構
就劏房(分間樓宇單位)進
行調查。根據政策二十一
的研究指出,劏房數目在
2013 年 6 月為 66900 個,
涉及超過 17 萬人,大多面
積狹小、環境惡劣、基本
設施不足;基層街坊每天
面對滲水、石屎剝落等問
題,人心惶惶。近期,根
據統計處推算,在 2014
年 12 月,劏房數目已升
至 86400 個,情況令人
擔心。
公屋不足
私樓租金昂貴,基層
市民選擇申請公屋,而
公屋輪候個案數字亦屢
創新高。房委會近期表
42
示,平均上樓時間已超越三年,而公屋輪候個案已由 2002 年低位 86359 個升至
2014 年 6 月的 255800 個,升近三倍,也是數十年來的高位(下圖)。而根據房委
會報告指出,於 2014 年 6 月,在 125400 個一般家庭個案中,仍有 28300 個案輪
候 3 年仍未獲作何配屋;而在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期間,共有 20 100 名
一般申請者接受配屋而獲安置入住公屋,其中 10400 名個案輪候超過 3 年,更有
1500 已輪候 5 年以上。
資料來源: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about-us/publications-and-statistics/prh-applic
ations-average-waiting-time/
私房沒租管
劏房與板間房的湧現,說明了昂貴租金已超越基層市民的負擔能力,只好降
低生活水平以求一宿。可是香港政府就私人租務市場並沒有任何規管,而租務管
制亦已於 1998 年和 2004 年取消,我們認為重新檢討租務管制,是保障租客及控
制基層開支的重要政策。
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顯示,在 2004 年 7 月取消租務管制前五年,面積
少於四十平方米的私人住宅中,每年租金都有單位數的跌幅,但取消租管後,除
了金融風暴的 2009 年外,其他年份的小單位私樓租金都大幅上升,2010 年及 2011
年,增幅更升至 24.4%及 21.8%,且業主可以隨意大幅加租,同時又有權在租約
期滿後收回物業,租戶的權益遭到大幅削減。
總結
因此我們認為,土地分配制度和租務政策才是香港房屋問題的主要來源,社
會實在需要更深入的探討。
43
24 16:45-17:10
政府有責檢討安老院舍服務,為年老露宿者提供更多選擇
香港聖雅各福群會 露宿者綜合服務
隨著香港的人口老化情況日益嚴重,輪候資助安老院舍的長者愈來愈多,根
據社會福利署的數據,截至 2015 年 3 月底,有超過 31,000 名長者正在輪候護理
安老院或護養院,而於輪候期間死亡人數高達 6,000 人。過去 10 年,政府累積
增加資助院舍的宿位不足 1%,難以滿足龐大的宿位需求。相反私營院舍不斷增
幅至現時七成,導致公私營宿位比例嚴重失行,在求過於供的情況及服務欠監管
的情況下,私營院舍的服務質素根本沒有保證。
根據 2014 年全港無家者人口統計行動的調查結果,年齡超過 61 歲或以上的
年老露宿者佔整體露宿者人口的 33.3%,而當中年齡介乎 51- 60 歲,並即將踏入
老年的露宿者,亦同樣佔整體的露宿者人口的 33.3%。現時部份社會人士不理解
年老的露宿者為何拒絕入住安老院舍而選擇繼續露宿,政府的安老政策理應能照
顧他們的晚年生活,例如為年老的露宿者提供院舍照顧服務及穩定住屋環境,為
缺乏家人支援的長者提供護理及照顧,按道理是長者心中的不錯選擇。然而,為
何部份的老年露宿者,他們一直拒絕入住安老院舍?
不少年老露宿者最大的心願是安享晚年,部份缺乏自理能力的露宿者,難以
獨立生活,故此入住提供照顧服務的安老院舍便成為他們的唯一住宿選擇。然而
政府資助之宿舍輪候時間長,私營安老院的質素欠缺保證,使不少露宿者拒絕入
住私營安老院。安老服務雖然受到政府的《安老院條例》監管,可是該條例自
1996 生效至今近二十年從沒作出任何檢討及改善。早前本港一間大型的私營連
鎖護老院被揭發安排長者在露天平台沖涼事件,此事震驚香港,反映私營安老院
44
的營運以利潤為先,忽略服務的質素,院舍長期人手不足而無法確保長者得到完
善的院舍照顧,使不少露宿者對入住安老院舍缺乏信心。
本服務隊曾接觸一名 64 歲露宿者,他已經露宿近十年,但是政府的資助院
舍輪候多年仍未有消息。即使社工多次遊說,他一直拒絕入住私營安老院舍,因
為私營安老院的服務質素十分惡劣,結果迫使他寧願選擇繼續露宿。我們希望藉
此個案探討香港安老政策及服務,特別是院舍照顧服務能否向年老的露宿者提供
選擇及滿足他們的需要。
45
25 09:30-09:55
蝸牛住宅:青年社會住宅的新挑戰
SnailHousing:NewChallegeofSocialHousingforYoungPeople
無殼蝸牛聯盟 研究員 丁南鎮Namjin Jung(Minsnail Union)
Young people come to new type of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in Korea. Youths,
who drop out of economically active population because of employment unstability,
low wage, unemployment and so on, are in social and economic instability. Therefore,
they are more difficult to enter the society normally because they cannot prepare for
the future while they are in trouble to have a stable residence. MinSnail Union is
organized in 2011 and started to helping youths’ residence problem. The main
purposes of MinSnail Union are to test nonprofit housing model such as social
housing, to guarantee housing rights, and to relax housing instability through
improvement of a system.
To guarantee citizens’ housing rights is the basic duties of nation. However, in
Korea the housing welfare programs are focused on the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like
the elderly, the disabled, and welfare recipients. Public rental housing is consisted of
only 5% of entire housing, so it is insufficient to support the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Korean housing allowance, paid in full, supports basically the extremely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and it is not working properly as an universal house rental subsidy
system. Therefore the housing welfare programs could not include young people who
are new type of vulnerable social group.
In community, they not only call for the measures from the government, but they
also work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emselves. As a part of their work, ‘Social
Housing’ model is tested by Seoul. Social housing generally includes all housing
which promotes the public interest provided by private and public, but in Korea social
housing is just divided into private and public. ‘Snail Housing’ which is provided
by MinSnail Union is a representative example of new social housing model.
Snail Housing started with the idea, 20 young people save rental fees for 20
years, then the house is supplied, and now 17 people live in 5 Snail Housings. 1
46
housing is invested by members of union, and 4 housings are supported Social
Finance from Seoul. Snail housing, which supplies 70% of market rental fee, targets
not only lower rental fee, but also communal values, and returns the values to society.
In Seoul, young people are searching various social housing models. Reducing
rental fee is not the only reason. In various groups, they have their own values, and
using these values, they organize people and draw social resource to test new housing
models. This idea is for the public rental housing focused by suppliers, but newly
appeared social housing model is to build new housing culture focused by consumers’
values and activities.
47
25 09:55-10:20
縉紳化影響下廉價旅館再開發的趨勢與替代方案
A Study for the Impact of Gentrification on Dosshouses
Redevelopment Trend and Counterplan
遊民行動聯合 運動者 黃誠喆 Sung-cheol Hwang(HomelessAct Activist)
1. Korean Gentrification
∙Korean Gentrification in Korea has been started with opening galleries, workshops,
and small cafes with distinctive atmospheres in urban area which rent is inexpensive.
With obtaining fames, a floating population has been growing, and rent is raising
naturally. Lessees are leaving to the other area because of increased rent. Since 2000,
Gentrification in Korea is noticeable in Seochon, Hong-ik University, Mangwon-dong,
Gyeonglidan-gil, Samcheong-dong, Sinsa-dong Garosu-gil.
∙While Western Gentrification includes high-quality of whole region which contains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area, Korean Gentrification limits only lessees who are
expelled because of expensive rent on their business. However, Gentrification is also
shown on dosshouses. Dosshouses were tore down overall in type of redevelopment
and reconstruction in the past, but nowadays dosshouses are changing to expel natives
by alternation of the building use to luxury accomodations for landlord’s profits.
This case can be called dosshouses gentrification.
2. Redevelopment flow on dosshouses impact on Gentrification
⓵ Meaning of dosshouses
∙Over 3,000 people live in about 3,500 dosshouses in Seoul. Dosshouses are usually
less than 3.3 ㎡ without any fundamental facilities such as kitchens and washrooms,
but they are the latest dwelling that the poor people who cannot afford expensive rent
in urban area can only choose. The rent is not cheap, but no deposit is required.
Moreover, transportation is convenient, and manpower and conventional markets are
nearby. However, It means a lot to the people who are worried about their lives and
beds everyday.
第五屆東亞包容城市網絡工作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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