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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of electric vehicle in china comprehensive review 2016-2017
- 10. 4. 稅收優惠政策
• 車船稅減免政策: 2012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和工信部發布了《關於節約能
源使用新能源車船可減免車船稅政策通知》,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能汽
車減半徵收車船稅,對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船稅;截止2015年10月,公告更新了三
批目錄。
• 購置稅免徵政策: 2014年8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和工信部發布了《關於免徵新
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純電動
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截止
2015年10月,工信部和稅務總局公告了五批《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
目錄》,銷量較大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基本都已納入到目錄內。
• 消費稅優惠政策:乘用車消費稅方面,根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2008發布的《關於
調整乘用車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電動乘用車沒有發動
機,不屬於消費稅徵收範圍,下一步汽車消費稅改革,將繼續發揮稅收優惠政策
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的作用;電池消費稅方面,2015年1月財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了《關於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但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
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
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徵消費稅,對於新能源汽車蓄電池發展方面
有重大利好作用。
• 關稅優惠政策:對列入鼓勵類範圍的新能源汽車投資項目自用設備(投資總額內)
可免徵關稅,對研究開髮用電動樣車可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動力電池、電機控制器等電動汽車關鍵零部件還可享受暫定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