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性別、階級交織出都市原住民的就業困境 以有限責任台北市原住民清潔勞動合作社為例1. 1
第一章 原住民的主體性
原住民在台灣的漢人社會中,約有 43 萬人,僅佔總人口的 1.7﹪(原民會網
站,2003),不但是人數上的弱勢,更是社經地位的劣勢,特別是在教育程度、職
業、聲望、家庭收入等社會資源方面,即使是離開原鄉到都市謀職的「都市原住
民」也是如此。對於這樣的生活困境,主流漢人社會視其為「原住民問題」,少有
人視為「漢人問題」(嚴祥鸞,2002:3)。
所謂漢人問題就是社會結構的問題,而原住民困境即是它的產物。過去學者
常以漢人角度、思考模式來看原住民,少有人從當事者的感受與情境去理解,也
忽視社會中族群、性別、階級階層化的不平等關係,讓原住民深陷其中難以掙脫。
記得去年由台灣民族誌影像學會所舉辦的民族誌電影展中,一位與會的老師,對
於原住民文化提出這樣的反省:
從原住民身上,可發現其文化、族群一點一滴流逝在漢人社會中,過
去實施「山地平地化」政策的是漢人,現在極力保留原住民文化的也是漢
人,那原住民的自己聲音到哪去了?(2002.5.5 參與觀察紀錄)
此段話並非責怪原住民自己不表達聲音,而是突顯出其主體性長期以來在漢
人社會中被忽視的觀點,雖然就業困境和文化沒落成因相去甚遠,但原住民的弱
勢地位卻是相同的。來都市謀職的原住民,別說工作不易尋找,就連「族群身分」
所帶來的歧視、成見都不甚其擾,其中的感受只有原住民自己最清楚。本研究試
著從他 她們的角度來看原住民的就業困境。
第一節 漢人社會中的原住民
美國黑人社會學家 McClain(1992:121)說:「我可以克服食、衣、住、行
方面的問題,卻無法擺脫身上的歧視;生活是容易的,但黑膚色卻無法改變。」
一語道出黑人在美國白人社會的處境,如同台灣原住民在漢人社會所受到的眼
光。一位玉山神學院畢業的阿美族人,回憶起高中求學階段原漢相處的經驗:
4. 4
柱等,2001:239)。此外,阿美族也是唯一有在都市中形成自己社區2
,像汐止的
山光社區、新店的小碧潭、基隆的八尺門等(黃美英,1985:203)。
目前的居住分布較多的縣市如表一所列3
,可發現大台北地區的原住民最多,
高達 4.5 萬人,其次是桃園縣 4 萬人,而高雄市、基隆市因漁港關係,亦吸引不
少原住民從事漁撈工作。這些地區除了人口聚集最多外,也都有很長的移居歷史。
其他縣市的原住民因移入人口較少,或是本身屬於原住民居住的平地鄉、山地鄉
則未在表中列出。
表一 91 年 12 底各縣市現住原住民人數
原住民人數 平地原住民人數 山地原住民人數
區域別
男性 女性 合計 男性 女性 合計 男性 女性 合計
臺 北 市 4,348 5,915 10,263 2,920 3,620 6,540 1,428 2,295 3,723
高 雄 市 3,999 4,384 8,383 2,701 2,697 5,398 1,298 1,687 2,985
臺 北 縣 16,568 17,838 34,406 12,398 12,526 24,924 4,170 5,312 9,482
桃 園 縣 20,349 20,822 41,171 11,112 10,782 21,894 9,237 10,040 19,277
基 隆 市 3,567 3,497 7,064 3,278 3,026 6,304 289 471 760
臺 中 市 2,108 2,706 4,814 987 1,007 1,994 1,121 1,699 2,820
其他縣市 169,098 158,322 327,423 71,329 64,728 136,057 97,769 93,597 191,366
總計 220,121 213,568 433,689104,768 98,429 203,197 115,353115,139 230,492
註:「現住」是指戶籍註記在現居地的原住民人口
註:「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是指戶籍登記在山地行政體系中所規劃的「平地鄉」
與「山地鄉」區域內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網站(http://www.moi.gov.tw/W3/stat/home.asp),2003,現住原
住民人口數統計資料
2
主要原因在於阿美族傳統的社會組織(年齡階層)、親屬關係與人際網絡的特性(許木柱等,
2001:239)。
3
表一的資料未包含未設籍的「流動性人口」,因為此部分在政府統計資料中無法估算。
5. 5
第三節 原住民就業的歷史軌跡
原住民離開原鄉進入都市謀職時,族群、性別、階級的關係開始發酵,交織
出就業上、生活上的悲歌。過去 60~80 年代都市原住民所做的工作往往是漢人所
鄙棄的缺額,如漁撈、木工、建築工、運輸業、礦工、製造業等勞力型工作,凡
是最遠、最高、最深、最危險的工作場所,都看的到他 她們的蹤跡,甚至是暗
巷裡的色情場所也不例外(謝世忠,1987;啦亞•娜沐豪,2001)。之後隨著產業
結構由二級產業到三級產業的轉變,以及外勞引進的影響,原有的工作機會逐漸
消失或被取代,成為失業的一群,有的被迫回到部落,有的繼續留居都市另尋工
作第二春,轉投入服務業,如美容、美髮師、清潔服務員,這顯示出原住民逐漸
跳脫「非技術工及體力工」的框架,另一方面也顯示出此趨勢與台灣經濟發展的
走向一致(傅君,1998:40)。換言之,原住民就業型態的改變並非出自本身能力
的提升,而是受社會結構所決定。
到今日失業率不斷攀升、景氣不斷下探的時期,原住民依舊是社會的底層份
子。以職業結構來看(見表二),原住民在主管、專業人員、技術員、事務工作員
方面僅有 12﹪,遠低於漢人的 33﹪;但在技術工、組裝工、體力工的比例,原住
民則高達 41﹪,漢人有 35﹪;在一級產業的農林漁牧業更是相差懸殊,原住民高
達 20﹪,漢人僅有 8﹪;原漢的工作比例較相近,在專業人員、服務工作人員及
售貨員兩方面,這可能是因為台灣目前以服務業為主要的經濟結構,工作量較多。
總體來說,原漢工作的比例有往兩極分布的趨勢,呈現一「雙元勞動市場」的性
格4
,漢人居於初級勞動市場(primary labor market),工作屬於薪資高、待遇好、
工作穩定、較具競爭力的項目,而原住民處於次級勞動市場(secondary labor
market),從事低薪資、不穩定的低技術工作,往往是季節性、兼職、臨時工的性
質,且無一定雇主。由此可知,勞動市場並非完全以個人能力為依據的常態分布,
「族群身分」也會是一重要因素。
4
「雙元勞動市場」的理論提出,主要代表人物是 Piore。他認為勞動市場可區分為兩個明顯的區
塊,兩者間流動性不高。其一是「初級勞動市場」,該工作屬性是待遇高、較穩定、工作環境佳,
而且有適當的升遷管道;其二是「次級勞動市場」,與前者相較,其工作性質很不吸引人,既辛
苦且工資低、環境差、就業變動大、升遷機會也微乎其微(Kalleberg and Sorensen,1979:357)。
6. 6
表二 原住民與一般民眾(漢人)職業比較 單位:﹪
註:* 表示有顯著差異
資料來源:行政院原民會,九十年下半年台灣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報告
上述結論,以強調訓練、教育程度影響工作成就的人力資本論來看(Grint,
1998:244),會如此解釋:「因原住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低於漢人,所以在勞動市場
中較不具競爭力,其待遇處境是合理的。」針對這樣的解釋,從表三中,可發現
相同的教育程度,原漢的失業率高低相差懸殊,也就是說,同樣是專科畢業的就
業者,可能會因「族群身分」而關係著工作有無。表三中較「特別」的數據顯示
大學或以上的教育程度,原住民失業率比漢人來的低,這現象反映「個人努力」
的主流價值觀,因為學歷證明他們夠努力,算是「原住民菁英」,所以比起其他學
歷的原住民來的容易找工作。
就失業率來看,目前經濟景氣低迷,失業率不斷攀升,對於原住民的就業衝
擊更大。國外研究指出,少數族群的失業率,隨景氣起伏的上下震盪幅度比主流
民族更大(Mason,1995,引自盧政春,2002)換言之,在經濟不景氣時,少數民
族的失業率會高出很多。根據表三,90 年 3 月至 9 月間原住民的失業率為漢人的
2~3 倍高,惡化的幅度也較漢人來的快速。綜合上述兩者來看,原住民在勞動市
場中,居於邊緣、低層的位子,在經濟不景氣時,是最先被淘汰的一群。
90 年 9 月
原住民
90 年 9 月
一般民眾
民意代表、行政主管、
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
0.7* 4.4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6.2* 17.4
事務工作員 4.8*
小計:
11.7
11.1
小計:
32.9
專業人員 4.1 6.6
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16.0 18.4
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 18.0*
機械設備操作員工及組裝工 14.3*
非技術工及體力工 8.9*
小計:
41.2
34.6
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19.5* 7.5
7. 7
表三 原住民與一般民眾(漢人)失業率比較 單位:﹪
註:* 表示有顯著差異
資料來源:行政院原民會,九十年下半年台灣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報告
因此,綜觀都市原住民的勞動史,雖是隨著台灣的經濟起飛同步進行,隨著
經濟景氣循環波動,但卻未曾改變過社會位置,仍就處在相同的階級地位,大環
境富裕、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原漢族群間的不平等地位依舊,獲得的只是更懸殊
的貧富差距、更多的「原住民社會問題」。
第四節 原住民問題?還是漢人問題?
周雅容(1996:143)指出:「一個現象是否可以視為是『社會問題』,取決於
我們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以及所採取的立場。不同社群的文化所賦予的價值及
意識形態的不同,往往對一個社群而言是問題,另一個社群並不認為是問題。」
相同的,原住民身處在漢人主流社會中,往往受到歧視、偏見所導出的「原住民
問題」,是由漢人觀點所出發,用漢人的標準來看待,從來不曾思考弱勢族群身處
的環境,只是一味的從部落傳統文化沒落、生活適應不良來解釋,歸因於個人習
慣、文化差異(李亦園,1979),對於生活困境指向「原住民自己不努力,所以地
位低落」的推論(傅仰止,2000),這是完全忽視社會結構因素的潛在因素,反而
一再複製主流社會的價值觀,抹煞弱勢族群的主體性。
當然,原漢間的文化差異是存在的,部落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是兩種完全不
一樣的模式,原住民的飲酒習慣、結伴成群的行動、寅吃卯糧的用錢觀念等和都
市漢人生活大大不同,若完全以文化因素解釋原住民的困境,是以「主流觀點」
90 年 3 月 90 年 3 月 90 年 9 月 90 年 9 月
教育程度 原住民
的失業率
一般民眾
的失業率
原住民
的失業率
一般民眾
的失業率
小學及以下 8.85* 3.17 15.44* 3.84
國中、初中 11.54* 5.07 19.13* 6.54
高中 9.42* 4.32 14.45* 5.56
高職 9.11* 4.36 13.72* 6.04
專科 4.20* 3.39 9.08* 4.75
大學或以上 1.24* 2.37 3.44 3.95
10. 10
第一節 原漢族群關係
在台灣社會裡最明顯不同的民族即是漢人和原住民5
,長久以來原漢的族群關
係一直處在優勢、弱勢的狀態,即族群階層化的現象。美國學者 Omi 和 Winant
(1986)曾指出「族群」的形塑是社會、歷史、政治的共同範疇(引自 Andersen and
Collins,1992:50)。台灣的原住民也是在這三者因素下演變為「弱勢族群」,尤
其是早期國民黨政府在「我族中心主義」的心態下,可以說是將原住民逼到絕境。
在文化方面,不斷漠視原住民的「民族」身份,毀其姓氏、社會制度與風俗、斷
其語言傳承,並假托吳鳳神話,遂行其「山地平地化」之「同化」政策(孫大川,
2000:179)。在就業方面,不斷灌輸資本主義、現代化經濟模式的唯一論述,不
斷強調加強都市職業觀念,試圖改造原住民本身的條件並將其納入主流社會,使
得原住民的部落經濟式微而必須依靠漢人主導的經濟模式,在這種力量的推波助
瀾下產生出所謂的「都市原住民」。早期的研究可發現此現象,像謝高橋(1991:
177)對於原住民工作目的有一段論述:「都市山胞這種看法(工作只為生活)似
與都市生活發展並不配合,其實都市工作不只表示金錢而已…也提供其在社區的
地位與聲望。」反映出主流價值觀以漢人的都市生活為核心的思考模式,未顧及
原住民族群的自我觀念與生活方式,而剝奪其主體性。因此,過去國民黨政府對
於原住民的態度,是從下層結構的經濟層面進行同化政策,進而使上層結構的部
落文化、社會制度徹底瓦解。
在這種政經環境下,原漢關係自然是處在衝突的狀態,尤其是漢人投注在原
住民身上的刻板印象,會影響限制原住民的社經地位,攸關著求學、就業空間。
Horowitz(1985)指出在族群階層化的社會中,弱勢族群在接受教育或選擇職業
會受族群身分限制,且被視為懶惰、不懂禮貌、骯髒、具攻擊性的(引自羅素玫,
1990)。相同的情況也可在原漢關係中發現,漢人對於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往往顯現
於幾各方面,在容貌上「大眼睛」、「五官輪廓深」、「膚色黑」、「粗壯」,在生活習
性上「酗酒」、「懶惰」、「淳樸」、「熱情豪邁」,在工作方面「原住民四肢發達,適
合體力工」,在學習方面「數理觀念差,語文能力差,在歌舞、體育方面很有天份」
等,這些觀念含有先入為主的價值觀,非但限制其它方面的能力,也深深影響著
5
台灣原住民各族語言雖不相通,但都屬於「南島語系」。
15. 15
就都市原住民婦女而言,可說是同時受到性別、族群、階級三者不公平的待
遇而處在社會的最底層,其聲音、經驗鮮少人發覺,但卻是最倍受責備的一群,
舉出下列幾個經驗描述:
在 60~70 年代,80﹪的原住民男性都從事遠洋漁業,出海一趟少則
2-3 個月,多則一年至兩年的出海期,原住民婦女獨自面臨家庭生計,再
加上身處的環境與文盲和國小畢業的教育背景,婦女的生活壓力是無法說
清楚的。有些婦女在先生發生船難意外時,常常無路可走、又必須挑起扶
養孩子的壓力,走入色情交易工作,就成了唯一選擇!而社會泛道德的口
水批評「先生出港,太太也出港」,讓那些不幸的婦女們,幾乎抬不起頭
來。
在 70~80 年代,原住民婦女就業類型是與先生一起參與板模的工作。
現在台北大樓林立的繁榮景象,很多是原住民男男女女勞工身心的辛勞付
出,但其背後卻是極度剝削的現象,因為建商公司以層層發包的方式將不
同細部業務發包發給不同子公司,造成「一個工作有很多老闆」的現象,
在面臨意外傷亡時,沒有對口的法定代理人。留下來的記憶是傷痛的,和
當初工作而發明的不同名稱:像原住民婦女自稱自己是〝拉丁〞姑娘(拔
鐵釘的工作)、比喻整天日曝曬敲的工作為〝青春鼓王〞,或是取〝做家〞
和〝木工師父〞的諧音取笑自己是最好的〝作家〞或〝神聖的牧師工作〞
(啦亞.娜沐豪,2001:4-6)。
原住民婦女的生活經驗是血淋淋的發生在社會各角落,但卻很少人正視這個
問題,也鮮少責怪漁船公司、建商公司的聲音,反而讓她們默默的承受族群階層
化、性別階層化的壓力,並在傳統父權與資本主義的婚姻中,不斷的被複製「原
住民婦女從娼」的迷思
8
。在漢人父權體制的社會中,原住民婦女所受到的限制和
歧視遠比原住民男性多,也比漢人婦女來的深刻,是同時遭受到資本家的剝削、
男性的支配以及漢人歧視的眼光。
8
在鍾俊陞(2000)的報導中,六個不幸從娼的少女都是受到「矇騙」而誤入歧途,再其中像囚
犯似的被禁閉起來接客,想逃也逃不了,可說是「雛妓奴隸制度」;其原因絕非原住民父母「貪
財」、不重視親情、原住民婦女不重視貞操。
19. 19
230)。所以說,白人團體中的制度規定,似乎沒有種族歧視的動作,但實際上卻
造成不公平。反觀在台灣社會中,此種情形不但是存在,且更加的粗暴。在 89 年
4 月長榮航空招募新進女性空服人員,於各大報公開表示保留五分之一名額給原住
民考生,即 50 名招募中名額保留 10 名給原住民女性。結果在 34 名報考生中長榮
航空以「擇優錄取」的名義錄用 2 名原住民女性,與當初本意相差甚遠。經向台
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就歧會)申訴,其結果:就業歧視不成
立,惟另以書面建議長榮航空公司爾後招募空服員補足原住民名額(尤美女和
Melevlev,2001:20)。
長榮公司的說法「因職業性特殊,原即須符合體檢之一定之錄用標準。本公
司對於原住民報考資格與應試已採取極大彈性作業,但仍須遵守相關之規定」,這
對於原住民就業實在是一大諷刺,間接的表示「公司已降低錄取標準,而考生仍
舊不夠好,因此,只有兩名被錄取」,此傷害遠比制度性的歧視更加傷害原住民女
性。另外,因外形不合被刷下來的 8 人中,只有一人是身高不夠,其餘的是雀斑
多、臉長、膚質差、缺一顆牙、外形不適、體味重的因素不符標準,這是否隱含
著「大漢民族」及「男性沙文」的審美觀點來看原住民女性,是否有性別及種族
歧視之嫌(尤美女和 Melevlev,2001:22)?
就歧會的理由「該公司已給原住民應徵者某些程度優惠,…若全額錄取即造
成所謂的配額制度,對於多數族裔不公平,易產生『倒轉歧視』弊端。且保障名
額此項措施非法律義務,雖然結果並非十分圓滿,惟所行方案值得鼓勵,因此不
構成就業歧視。」這無疑的是避重就輕的說法,不去檢討「保障名額」的假象下
其容貌歧視、族群性別歧視一部分,反而擔心「保障名額」此措施不在,甚至擔
心對於多數族裔的不公平。突顯出政府不但不顧及原住民就業更是制度性歧視的
幫兇,也反映出社會結構中對於原住民的限制。所以說,對於原住民的歧視、刻
板印象除了反映在個人行為上外,也容易被放入社會制度中,形成一道道的就業
障礙,無形中助長優勢族群的利益,更壓縮少數族群的生活空間,然而這些都是
不易察覺但卻是原住民就業困境的主要來源。
制度化的歧視被巧妙的包裝在社會結構中,加上「只要努力便會成功」、「黑
手變頭家」的迷思,除了讓低層階級的原住民很難翻身外,更容易遭受到針對其
25. 25
關於就業促進方面,最直接的保障即是「比例進用原則」,在「原住民族工作
權保障法」中規定各級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暨事業單位,對於約聘人員、駐衛警
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隊員、收費管理員及其他不具公務員資格的職務之
總額,每滿 100 至少有原住民 1 人(第 4 條)。而在「台北市政府促進原住民就業
自治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優於母法,每滿 50 人至少進用原住民 1 人(第 4 條)。
基於上述兩項可發現台北市政府對於原住民的保障優於中央單位。雖然如此,政
策實際運作情況為何?中央與台北市政策的效果差異為何?更是值得深究。
另外,「政府採購法」則是攸關合作社承攬政府業務的主要依循法規,因為在
22 條中規定,對於原住民機構所提供之非營利產品或勞務,得採限制性招標;在
98 條規定得標廠商其國內員工人數超過 100 人,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
不得少於總人數 2﹪。換言之,政府相關招標工程,不論合作社是否有得標,都有
利於原住民就業促進,因為沒有得標其工程仍需雇用原住民達最低標準,有得標
則是直接嘉惠合作社和原住民個人。此外,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
也有相關規定:得標廠商僱用國內員工總人數過 100 人,應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
低於總人數 1﹪。兩者比較後,可發現採購法的規定較優惠原住民。但是,陶蕃瀛
(2001:17)指出這些法條輔導性質較濃,並無強制執行,往往視各主管單位的
認定標準與作為而定,在其訪談資料中顯示政府部門間彼此橫向溝通不太好且很
多優惠法令未熟悉,許多資訊由合作社得知。因此,政府的態度攸關著合作社業
務承攬的有無、續約與否,而且合作社本身要主動了解相關法令並自行爭取,無
法被動的等待政府官員告知。
第二節 台灣原住民勞動合作社現況
原住民勞動合作社,是指原住民社員超過該社總人數 80﹪以上(原住民族工
作保障法第 7 條),也就是以原住民為主體的合作社。目前全國共有 78 家,分布
縣市如表五所列,大部分是在近幾年成立。陶蕃瀛(2001:18)指出原住民勞動
合作社在 87、88 年間快速成長,與政府採購法及上述補助措施有相當程度的關聯。
另外,原住民勞動合作社所從事的業務,以建築勞動居多,全國共有 22 家,其次
是營建(造)工程勞動和清潔環保工程,各有 13 家,細目如表六所列。從這些業
務可發現原住民所從事的行業仍是勞力型的工作為主,但有慢慢著朝向服務業性
29. 29
表七 92 年度承攬業務(目前簽約駐點)
業 務 名 稱 合約期限 駐點人員 機動人員 備 註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 92.01~92.12 2 6 續約
內政部營建署大樓 92.01~92.12 4 12 續約
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 92.01~92.12 1 4 續約
內政部營建署重機械工程隊 92.01~92.12 1 4 續約
考選部 92.01~93.01 8 16 續約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92.02~93.01 2 1 續約
台北縣政府衛生局 92.01~92.12 2 8 續約
內湖郵局 92.01~92.12 3 4 續約
台北大學園藝修簡維護管理 92.01~92.12 2 4 新駐點
台北市第一女子中學 92.01~92.03 1 2 新駐點
台北市凱達格蘭文化會館 92.01~92.06 2 1 新駐點
合計 28 42
資料來源:台北市原住民清潔勞動合作社
清潔勞動合作社內的清潔(技術)維護員,一共有 70 名,可區分為固定駐點
人員與機動人員兩種,前者採定點固定上下班的方式,領月薪,每駐點有領班負
責出勤簽到及工作分配;後者流動性大,需要支援業務大的駐點,領日薪,屬臨
時工的性質。他 她們並非屬同一族,主要以阿美族為主,共 53 名,其次是漢人,
有 15 名,泰雅、排灣各 1 名。另外有三名阿美族幹部,主要負責接洽業務和經營
合作社。此個案的成員大部分是阿美族,主要是因為在整個都市原住民的分佈中
以阿美族人口最多,歷史也最悠久;在大台北地區更是都市原住民-阿美族主要
的遷徙地區15
,因此本研究的受訪者身份都是阿美族的清潔人員,詳細的背景資料
詳見附錄二〈頁 73〉。此外,本研究觀察的重點,在於駐點內的工作情形、招標承
攬的過程、原漢清潔員的相處,以及工作上的反制。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
本研究採用的研究方法,以深度訪談及焦點團體的方式為主,必要時以參與
15
見第一章第二節。
33. 33
第一節 夾縫中的原住民婦女就業
4.1.1 當清潔員前的工作經驗
國內對於都市原住民的就業研究,皆指出在 60~80 年代原住民所從事行業大
多是低技術的勞力型工作,像漁撈、木工、板模工、營造業、運輸業等(謝世忠,
1987;傅仰止,1985)。其中原住民的已婚婦女在就業上,往往跟隨丈夫從事其行
業或是家庭手工副業(黃美英,1994:208)。此外,她們因為要一起負擔生活家
計而無法在婚後退出勞動市場17
(王永慈,2002:7)。在研究者的訪談中,這些阿
美族的中高齡婦女幾乎都是在婚後跟隨先生從事勞力型工作。45 歲的謝水枝18
說
到:
結婚後辭掉電腦公司的工作,因為不想把小孩子丟給奶奶爺爺去帶,
我想親手帶,所以我就一直待在家裡,直到我老大小學五年級,我就幫我
老公作板模工。有時候我老公忙不過來,我就開始跑外面,行政的,就是
處理錢的計算,還有接洽老闆,那我老公就完全待在工地。有時候我還要
批材料,用那摩托車自己載,那時候…真的作的…所以人家都說我好粗
魯。沒辦法呀,你做那個沒辦法做…真的會做不來,那時候一直鞭策自己:
沒辦法,我一定要做,老公就是做這個工作,一定要放下身段幫忙他。
從其經驗中可以發現到,家庭及婚姻容易阻礙女性的就業空間,使其居於勞
動市場的邊緣位置或是男性工作的附屬角色,而原住民婦女又被侷限在「原住民
男性的行業」中,即使再粗重、再危險的工作也必須幫忙。所以說,原住民婦女
同時面對著性別和族群的限制,而且她們刻苦耐勞從事 3D 行業19
的經驗,是和一
般漢人婦女不同的。美國女性主義學者 Lorde(1998:191)曾指出女性面對父權
體制的壓迫,是不分種族的,不論黑人女性或白人女性同樣會遭遇男性主導的優
勢地位,只是說程度和經驗上的不同。
都市原住民所從事的勞力型行業,皆屬於次級勞動市場中待遇差且較不穩定
的工作,易受到經濟不景氣或產業結構改變的影響而被淘汰,使得這群原住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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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永慈(2000)的研究中指出原住民婦女的勞動參與率高於全國女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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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皆以假名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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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行業指危險(danger)、髒(dirty)、困難(difficulty)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