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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列迪長老著
目 錄
英編序 i
英譯序 iii
序論 1
第一章:三十七菩提分 21
第二章:四念處 23
第三章:四正勤 33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51
第五章:五根 57
第六章:五力 67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ii
第七章:七覺支 75
第八章:八道支 79
第九章:如何修習三十七菩提分 87
第十章:佛法之遺產 89
i
英 編 序
在這一冊裡,我們將為讀者帶來已故的著名學者比丘─
─ 列迪長老(Ledi Sayadaw)─ ─ 的另一本著作。關於他的
生平,在《法輪集》(The Wheel, No. 31/32)的《觀禪手冊》
(Vipassana Dipani)裡已經提及。《觀禪手冊》亦是列迪長
老的著作之一。
我們相信《法輪集》有幸出版的這本著作是最有助益的
佛法講解之一。它不單只是對佛法的許多方面提供了豐富的
資料,同時亦給予強而有力的理由,激勵人們認真地朝向目
標奮鬥。因此,我們把這本著作介紹給讀者們,希望他們能
夠詳細與重覆地研究及省思此書的內容。
這本著作是摘自《法光》(仰光)文刊重訂出版,不幸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ii
的是《法光》已經停刊了。我們感激出版者─ ─ 緬甸佛教理
事會.仰光─ ─ 允許我們再出版這本著作。
有許多原版譯本裡應用的巴利文名相,在這一版裡我們
以英文同義詞加以補充或更換,以便讀者得以更順暢地閱讀
此書。我們也把最後一章加以濃縮。除此之外並無多少更改。
原版把‘bodhipakkhiya-dhamma’一詞譯為「覺支」。這一
詞與 bojjhavga 的傳統譯文「覺支」(見第七章)太相近了,
因此我們把原版著作的書名及書內應用到有關的名相更易
為「菩提分」,這一詞亦是‘bodhipakkhiya-dhamma’的含義,
即如第一章裡所述。我們採用這在含義方面有微細差異的名
相,是基於這本著作事實上並不是討論有關已獲得圓滿的覺
支,而是必須認真地培育以朝向目標的管道,即是組成三十
七菩提分的七組素質與修行。
我們在這一版裡附加了詳盡的目錄如索引,以便容易運
iii
用此書。
也那波尼卡大長老
Nyanaponika Mahathera
法輪集編輯
斯里蘭卡.肯地(Kandy)
1971 年 3 月 31 日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iv
英 譯 序
列迪長老的著作在緬甸舉國聞名,因為它們是以一般緬
甸人容易理解的文字來表達與清楚地闡釋佛法。雖然如此,
列迪長老的著作並非純粹為初學者而寫,有許多的佛學名相
仍然需要讀者先有佛學與修行的基礎才容易明白。
列迪長老的講解中含有許多他習以為普通緬甸文的巴
利文名相。許多名相已和緬甸文摻在一起應用,有些是保留
巴利原文,有些則根據緬甸文發音稍微調整。緬甸人不曾嘗
試去翻譯這些名相,而樂於把它們吸收在緬甸文的一般用法
裡。對於本書內文裡的許多名相,我沒有嘗試把它們翻譯成
英文。我保留這些名相的巴利原文,而在這些情形裡,我都
v
附加簡短的註釋,以便能更順暢地閱讀。
雖然這並不是逐字的翻譯方式,但是亦已細心地嘗試使
它盡可能接近逐字翻譯的方式。其中亦考慮到英文和緬甸文
造句方式的差異,表達方式的差異,以及列迪長老有時會用
很冗長的句子。
許多小標題在原文裡是沒有的,譯者附加了它們,以便
讀者易於閱讀。
列迪長老是一位多產作家。他的著作超過百部。每部著
作都是受到眾多弟子當中的一位或多位的特別邀請而寫,有
些是回答某些問題,有些則如同這本著作,是為了講解佛法
中某些要點或層面而著作。
塞爾頓(Sein Nyo Tun)
一三五.大學道.仰光
135, University Avenue, Yangon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vi
1
序 論
依照頻媽那米奧(Pyinmana Myo-ok)、毛波米亞(Maung
Po Mya)和毛拉(Maung Hla)在 1904 年 6 月的邀請,我
應簡明地講解三十七菩提分的含義與本意。
四種證悟道的潛能
《人施設論》(Puggalapabbatti)與《增支部.四集》
(Avguttara Nikaya, no. 133)中提及遇到佛法的眾生可分為
四種,即:
一、敏知者(ugghatitabbu,亦作「略開知者」);
二、廣演知者(vipabcittabbu);
三、所引導者(neyya);
四、文句為最者(padaparama)。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
在這四種人之中,「敏知者」是能夠即刻了解的人,在
親自1
遇到佛陀時,可以在只聽了簡短的開示即證悟道果。
「廣演知者」並不能只是聽到簡短的開示就證悟道果,
但是加以講解之後,他即能夠證悟道果。
「所引導者」並不能在聽到簡短或詳盡講解的開示後就
證悟道果,而必須對所講的開示及說明做出一番細心的研
究,再以數日、月或年的時間來修行才能夠證悟道果。
根據證悟道果所需的修行時間,所引導者可再分為許多
種。這有視他們在過去世所累積的波羅蜜與煩惱被克服的程
度。這些人包括了只需要修行七天乃至三十或六十年的人。
還有更深入的分類法,譬如某些人只需要修行七天,而
若他在生命中的第一或第二個階段2
修行,他可以證得阿羅
1
英編按:關於這點,在經典或註釋裡並沒有記載。
2
一般上生命的三個階段是很明顯的,即:青年、中年及老年。See The
序論
3
漢果;若在第三個階段才修行,則只能證得較低的道果。
修習七天是指盡最大的努力為之。若其精進力並非屬於
最高層次,所需要修行的時間則根據懈怠的程度延長,而七
天則可能變成七年或更久。
若今生的努力不夠強到令他證悟道果,那麼他即不能在
這期的佛法教化裡解脫世間之苦,而欲在未來的佛法教化期
裡解脫也需要遇到佛法才成。若沒有遇到佛法是不能獲得解
脫的。只有已得到授記的人(niyata vyakarana,肯定的預
言),遇到佛法與解脫世間之苦才是肯定的事。未曾獲得授
記的人不能肯定能否遇到佛法或解脫世間之苦,即使已累積
足夠的波羅蜜以獲得上述兩者。
這些論點是有關那些具備修行七天即證悟道果的潛
能,但未曾獲得授記的人。
Path of Purification (Visuddhimagga), translated by Bhikkhu Banamoli,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
相同的論點亦適用於具備修行十五天或更長的時間即
可證悟道果的潛能之人。
「文句為最者」是指即使遇到佛法,且盡其最高的能力
研究和修行佛法,也不能在今生證悟道果之人。他能做的只
是累積善習(vasana)與潛能而已。
這種人不能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若他在修習止禪
(samatha)或觀禪(vipassana)的當下死亡,而得以投生
為人或天神,他能於還在佛法教化期裡的下一生解脫世間之
苦。
佛陀如此解釋這四種人。
三種病人
根據上述所引據的資料,佛陀舉出另一種對人的分類
p.721.
序論
5
法,把他們譬喻為三種病人3
,即:
一、雖然不服藥或醫治也會在過了一段時候不藥而癒
的人。
二、無論如何服藥或醫治都肯定不會復原,肯定會病亡
的人。
三、若正確地服藥或醫治就會痊癒,若不正確地服藥或
醫治就不能復原的人。
已獲得過去佛授記的人肯定會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這
種人就好像第一種病人。
文句為最者就好像沒有復原機會的第二種病人,沒有機
會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無論如何,他還是有機會於仍然在
這一次佛法教化期的來世,或於未來的佛法教化期裡得到解
3
《人施設論》(100f);《增支部.三集》22。See The Wheel, no. 155/158,
p.18.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6
脫。蓋慢(Chattamanava)青年、變成天神的青蛙4
和真實
者隱士5
(Saccaka)的故事說明了人們如何於還在當今佛法
教化期的下一世裡解脫世間之苦。
所引導者則好像有痊癒或病亡兩種可能性的第三種病
人,有成功或未能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兩種可能性。
若所引導者瞭解什麼是對其生命有益的,而捨棄應捨棄
的,尋求明師與獲得正確的指導,再付出足夠的精進力,他
就能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然而,若他沉迷於邪見、邪行,
或不能捨棄欲樂,或雖然捨棄欲樂卻未能獲得良師指點,或
未能激起足夠的精進力,或有意努力卻因為年老而有心無
力,或雖然年輕卻多病,他就不能在今生解脫世間之苦。阿
闍世王6
(King Ajatasattu,意為「還未出生的敵人」)、百萬
4
《天宮事經》(Vimanavatthu)。
5
《中部.經三六》(Majjhima Nikaya)。
6
《長部.沙門果經》(Digha Nikaya, Samabbaphala Sutta)。
序論
7
富翁大富7
(Mahadhana)之子、善施比丘8
(Bhikkhu Sudinna)
就是不能現生解脫世間之苦的例子。
阿闍世王不能解脫是因為他犯下了弒父重業。經中提及
他將再輪迴二阿僧祗(asavkheyya,等於 10140
)個大劫之久,
然後成為辟支佛(paccekabuddha)。
大富之子在年輕時過度沉迷於欲樂,這使他年老時不能
獲得心輕安。莫說解脫世間之苦,他甚至連接觸三寶9
的機
會也沒有。見到他這可悲的處境,佛陀向阿難尊者說:「阿
難,若這位大富之子在生命的第一個階段加入成為我教法裡
的 比 丘 , 他 將 會 成 為 阿 羅 漢 , 在 今 生 證 得 般 涅 槃 10
(parinibbana)。或者,若他在生命的第二個階段成為比丘,
7
《法句經註》;《餓鬼事》(Petavatthu)。
8
《律藏.波羅夷》(Vinaya Pitaka, Parajika)。
9
三寶(tiratana):佛、法、僧。
10
阿羅漢之死稱為般涅槃。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8
他將會成為阿那含11
(anagami),死後投生到淨居梵天界12
(suddhavasa brahmaloka),而在其地證得般涅槃。或者,
若他在生命的第三個階段初期成為比丘,他將成為斯陀含
(sakadagami,一來者)或須陀洹(sotapanna,入流者),
而得以永遠解除投生惡趣13
(apayaloka)之苦。」佛陀如此
向阿難尊者說。因此,雖然他(大富之子)擁有足夠成熟的
波羅蜜可使他那一生即成為最後一生,但是他並未曾得到授
記,即使有機會遇到佛法,卻因為自己的煩惱作怪而不能在
當生解脫世間之苦。若他在那一生所造的惡業延長他在惡趣
的 時 間 , 他 將 來 不 及 從 惡 趣 出 來 以 遇 到 未 來 彌 勒 佛
(Metteyya Buddha)的教化。而過後緊接而來的是許多無
11
即:不還者,四階級中的第三階級聖人。他將不會再投生到欲界
(kamaloka)。
12
淨居天是色界的五層天,只有不還者才能投生到該地。他們將在該地
證得阿羅漢果及般涅槃。
13
惡趣是指四惡道,即: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
序論
9
佛的大劫14
,其時將不會有佛出現在這個世界。唉!雖然大
富之子擁有足夠成熟的波羅蜜可令他那一生成為最後一
生,可是解脫世間之苦對他來說依然太遙遠了。
目前一般人的見解是,若某人的波羅蜜已經圓滿,即使
他不願解脫世間之苦,他亦肯定會得到解脫。這些人並沒有
察覺到有「定」(niyata,即:某人已得到佛陀授記)和「不
定」(aniyata,即:未曾獲得佛陀授記)兩種情況的存在。
考慮到上述的兩部經典和大富之子的故事,我們需謹記:即
使「不定所引導者」(aniyata neyya)擁有足夠的波羅蜜,也
必須足夠精進地修行才能解脫世間之苦;若精進力不足,他
將不能在當今的佛法教化期裡證悟道果。
除了這幾種人之外,也有無數的眾生跟阿羅羅(Alara)
和優陀羅隱士(Uddaka)一樣,擁有足夠的波羅蜜以解脫世
14
空劫(subbakappa)。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10
間之苦,然而卻沒有機會達到,因為他們投生在不可能證悟
道果的八個不幸時期15
(atthakkhana)的其中之一。
所引導者與文句為最者
對於所引導者與文句為最者,修行是必要條件。
在上述四種人之中,敏知者與廣演知者能夠只是通過聽
聞佛法而已即證悟須陀洹道(sotapattimagga)及更高層次
的 智 慧 , 就 有 如 毘 舍 佉 ( Visakha ) 和 給 孤 獨 長 者 16
(Anathapindika)。這些人並不需要依照清淨的次第來修習
佛法,譬如戒清淨(silavisuddhi)、心清淨(cittavisuddhi)
15
《長部.道糧品.增十經》(Digha Nikaya, Pathikavagga, Dasuttara
Sutta);《增支部.八集.不幸時期經》(Avguttara Nikaya, Atthakanipata,
Akkhana Sutta):一、沒有佛法的地區(paccantaro);二、四無色梵
天界(arupina);三、天生殘缺,譬如弱智等(vitalingo);四、色界
的無想有情(asabbasatta);五、生為持有邪見之人(micchaditthi);
六、餓鬼(peta);七、畜(tiracchana,動物);八、地獄(niraya)。
16
《法句經註》第一及第十八首偈的故事。
序論
11
等等。天神和梵天神解脫世間之苦的情形也是如此。
由此,我們應該注意到巴利聖典裡所列下來的修行次
第,譬如戒清淨和心清淨,是為還未證得須陀洹道的所引導
者與文句為最者而設的。這些修行次第亦是為還未證得更高
層次的道果之首三種聖人而設。由於阿羅漢早已經歷了這些
次第,因此在證得阿羅漢果之後,他們採用這些修行次第只
是為了「現法樂住」17
(ditthadhammasukhavihara,在今
生安住於樂)。
這次的佛法教化期已經過了首一千年擁有「具無礙解阿
羅漢」(patisambhidhapatta arahant,具有無礙解智的阿羅
漢)的時期,所以目前只剩下所引導者與文句為最者兩種人
而已。
17
阿羅漢知道自己已獲得解脫,他知道:「生已滅盡,梵行已具足,應
做的皆已完成,再無需為證悟阿羅漢果而努力。」因此,他得以在今
生安住於樂。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12
在上述的兩種人之中,若所引導者誠心地修習包含四念
處(satipatthana)、四正勤(sammappadhana)等的三十七
菩提分,他將能夠在今生成為須陀洹。若懈怠於修行,他只
能在下一世投生到天界時成為須陀洹。若至死亦不接觸四念
處等三十七菩提分,他將完全錯失這一次的佛法教化期。然
而,若他能夠遇到下一尊佛的佛法,他還是能夠解脫世間之
苦。
若文句為最者能夠在今生誠心地修習三十七菩提分,他
將能夠在下一世投生到天界時獲得解脫。
有聖人的正法時期依然存在
這一次佛法教化期的首五千年是屬於正法時期。只要三
藏聖典仍然存在這世上,正法時期就會繼續存在。文句為最
者必須善用遇到佛法的機會,儘量在今生累積波羅蜜的種
序論
13
子。他們必須累積戒(sila)、定(samadhi)及慧(pabba)
的種子。
戒
對於累積戒定慧,戒的種子是指:關於男女在家眾的五
戒18
(pabca sila)、活命八戒19
(ajivatthamaka sila)、布
薩八戒20
(atthavga uposatha sila)、十戒(dasavga sila)
21
,以及關於比丘的比丘戒22
(bhikkhu sila)。
18
五戒是每個男女在家眾必須持守的基本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
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也不服用麻醉品。
19
當仔細地分析八正道的戒蘊(戒組)的三支時,它們即變成活命八戒,
即: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及不飲酒也不服用麻醉品;
四、不妄語;五、不兩舌;六、不惡口;七、不綺語(不說廢話);
八、不邪命。
20
八戒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
飲酒也不服用麻醉品;六、不非時食(過午不食);七、不歌舞、聽
歌看戲、塗飾香粉、戴花、穿用裝飾品等;八、不用高或華麗的床。
21
十戒衍生自八戒,即把八戒的第七戒分成兩條戒,再加上不持金銀的
第十戒。
22
比丘戒是指比丘的四遍清淨戒(catuparisuddhisila),即:一、兩百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14
定
定的種子是指修習十遍等四十種止禪業處中的任何一
種,而獲得遍作定(parikamma-samadhi,預作定),或是更
進一步地激起精進以獲得近行定(upacara-samadhi)與安
止定(appana-samadhi)。
慧
慧的種子是指培育分析色(rupa)、名(nama)、五蘊
(khandha)、六處(ayatana)、界(dhatu)、聖諦(sacca)
及緣起(paticcasamuppada)的相與本質的能力。這也包括
了培育觀照無常(anicca)、苦(dukkha)、無我(anatta)三
相(lakkhana)的觀智。
廿七條別解脫律儀戒;二、根律儀戒;三、活命遍淨戒;四、資具依
止戒。
序論
15
對於道智(maggabana)和果智(phalabana)23
的三
類種子之中,戒和定猶如永遠都裝飾著這世界的飾物,即使
在沒有佛出現的空劫亦仍然存在。這兩種種子可以在任何時
候隨意地獲得。但是與名色、五蘊、六處、界、聖諦及緣起
有關的慧之種子則只有在遇到佛法時才能獲得。在佛法教化
期之外,雖然經歷了無量的空劫,卻依然連聽到與慧有關的
字眼的機會都沒有。因此,今日有幸生於佛法住世時期的人
們,若他們有意累積道果智的種子,以便在未來佛的佛法教
化期裡解脫世間之苦的話,他們必須特別關注非常難逢的究
竟智24
(paramatthabana),更勝於累積戒和定的種子。至少
應該嘗試獲得觀照地(pathavi)、水(apo)、火(tejo)、
23
道智即是須陀洹等四個聖道之智。果智是與個別道智相關的果。
24
究 竟 法 是 最 究 竟 的 實 相 、 絕 對 的 實 相 。《 阿 毗 達 摩 概 要 》
(Abhidhammatthasangaha)列出四種究竟法,即:心(citta)、心所
(cetasika)、色(rupa)、涅槃(nibbana)。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16
風(vayo)四大(mahabhuta)25
如何組成身體的智慧。若
他們能夠觀照四大,即使未能獲得論藏裡的其他智慧,他們
亦已累積了最難獲得的慧之種子。如此才能說難得遇到稀有
佛法的這一生已有所值。
智慧(vijja,明)及善行(carana)
戒和定組成善行,而慧則組成智慧(明,與無明相反)。
智慧與善行即是如此組成。智慧有如人的眼睛,而善行則有
如他的四肢;智慧有如鳥的眼睛,而善行則有如牠的翅膀。
具足戒和定,卻沒有慧的人,就有如四肢健全的人,卻少了
雙眼。有智慧但無善行的人,就有如雙眼良好,然而四肢殘
缺。智慧與善行兩者皆具備的人,就有如雙眼良好且四肢健
全的正常人。智慧與善行皆無的人,就有如雙眼及四肢皆殘
25
地:佔有空間的素質;水:流動及黏結的素質;火:熱能的素質;風:
推動及支持的素質。
序論
17
缺,並不配稱為人。
只擁有善行的後果
生於當今佛法教化期的芸芸眾人中,有些具備了完善的
戒與定,然而卻少了智慧的種子,譬如缺少觀照名色法及五
蘊的智慧。由於擁有很強的善行,他們很可能可以再遇到下
一次的佛法教化期。然而,由於缺少智慧的種子,即使能夠
親身聽到下一尊佛說法,他們仍然不能開悟,就好像佛陀時
代的迦留陀夷長老26
(Laludayi Thera)、優波難陀長老27
(Upananda Thera)、六群比丘28
(Chabbaggiya Bhikkhu)和
憍薩羅王29
(Kosala Raja)。由於具備了過去世所累積下來
的善行,譬如佈施和持戒,所以他們有機會親近至上的佛
26
《法句經註》第 64 首偈的故事。
27
《法句經註》第 158 首偈「貪心的比丘」的故事。
28
《律藏.大品》
29
《法句經註》第 60 首偈的故事。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18
陀。但是由於在過去世沒有累積智慧,因此他們一生中聽到
佛陀所說的許多佛法皆猶如只說給聾子聽。
只擁有智慧的後果
有些人則具備了觀照名色法及五蘊等的智慧,然而卻缺
少善行,譬如佈施、常戒(nicca sila,盡其一生受持的戒)
和布薩戒(uposatha sila,在布薩日受持的八戒)。若這種人
有機會於下一尊佛的時期聽聞佛法,他們能夠證悟,因為他
們具備了智慧。但是由於缺少善行,因此他們遇到下一次的
佛法教化期的機會非常渺茫,因為這次和下一次佛法教化期
之間有(很長久的)間劫(antarakappa)。若在這期間的無
數次投生只是發生在欲界裡,他們必須只在善趣裡輪迴才有
機會遇到下一尊佛。若在這期間有一次不幸地墮入四惡趣之
一,他們就喪失了遇見下一尊佛的機會,因為一旦投生到惡
序論
19
趣,通常接下來都會在惡趣裡輪迴無數次。
在今生少行佈施,又不防護身語意,因而缺少善行的
人,死後墮入四惡趣之一的可能性很高。若他們很幸運地投
生到善趣,由於缺少過去世所造的佈施等善行,無論投生到
哪裡,都很可能缺少財富、面對困苦且難以維生,因此傾向
於投生到惡趣。由於缺少常戒及布薩戒的善行,在與人相處
時,他們易於遭受誹謗、爭執、生氣及瞋恨。除此之外,他
們亦多病,因此傾向於投生到惡趣。因此,他們每一生都會
遭遇苦難,而累積了不善的傾向,導致縮短了他們在善趣的
輪迴,而墮入四惡趣。如是,缺少善行的人遇到下一尊佛的
機會是微乎其微的。
要點
簡而言之,具體的要點是:只有具備了智慧與善行兩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0
者,我們才能在下一世解脫世間之苦。若只是具備智慧的種
子,而缺少佈施、持戒等善行的種子,我們就喪失遇到下一
次佛法教化期的機會。反之,若只是具備善行的種子,而缺
少智慧的種子,即使遇到下一次的佛法教化期,我們也不能
解脫世間之苦。因此,當今的文句為最者,不論男女,若想
要遇到下一次的佛法教化期,必須在這一次的佛法教化期裡
致力於修習佈施、持戒及止禪來累積善行的種子,以及至少
修習四界分別觀來累積智慧的種子。如此才能確保遇到下一
次的佛法教化期,而且遇到之後又能夠解脫世間之苦。
十五善行及七妙法
當提到佈施是善行時,它是包括在信(saddha)之內。
信是妙法(saddhamma)或善人的行為之一,而妙法則包括
在十五善行法(carana-dhamma)之內。這十五善行法是:
序論
21
一、戒(sila);
二、根律儀(indriya-samvara,守護六根門);
三、飲食適量(bhojane mattabbuta);
四、醒覺隨勤(jagariyanuyoga);
五至十一、七妙法(是善德之人的七種特質);
十二至十五、初禪至第四禪。
這十五法為「具禪那者」(jhanalabhi)所擁有,而「乾
觀者」(sukkhavipassaka,只修行觀禪的人)只能擁有十一
種善行法,即除去四種禪那善行。
對於想要遇到下一次佛法教化期的人,佈施、布薩戒及
七妙法是很重要的。
對於想要在今生證悟道果的人,他們必須修習首十一種
善行法,即:持戒、根律儀、飲食適量、醒覺隨勤及七妙法。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2
在此,持戒是指活命八常戒(ajivatthamaka niccasila)。
根律儀是指守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飲食適量
是指食用和滿足於只足夠維持身體健康的食物份量。醒覺隨
勤是指白天不睡覺,而只用三夜之一來睡覺(三夜是指把夜
晚分為初夜、中夜及後夜三個部份),其他二夜則在修禪。
七妙法是:一、信(saddha);二、念(sati);三、慚
(hiri,對造惡感到羞恥);四、愧(ottappa,對造惡感到害
怕);五、多聞(bahusacca);六、精進(viriya);七、慧
(pabba)。
對於想要在今生成為須陀洹的人,他們並不一定需要修
習佈施。但是對於不能激起足夠精進力以在當今佛法教化期
裡解脫世間之苦的人,且讓他們特別地修習佈施及布薩戒。
序論
23
修行次第與等待下一尊佛之人
由於等待和依靠下一尊佛的人之工作只是累積波羅蜜
而已,因此並沒有嚴格規定他們必須要依照巴利聖典裡所列
下的修行次第,即:戒、定、慧。他們不應該因為戒學還未
圓滿而延遲修定,或因為定學還未圓滿而延遲修慧。對於七
清淨的次第,即:
一、戒清淨(sila-visuddhi);
二、心清淨(citta-visuddhi);
三、見清淨(ditthi-visuddhi);
四、度疑清淨(kavkhavitarana-visuddhi);
五、道非道智見清淨(maggamaggabanadassana-
visuddhi);
六、行道智見清淨(patipadabanadassana-visuddhi);
七、智見清淨(banadassana-visuddhi)。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4
他不應該因為前一個清淨還未圓滿而延遲修習下一個
清淨。由於他們屬於儘量累積波羅蜜的人,他們應該想辦法
在自己的能力之內累積最多的戒、定、慧。
當巴利聖典提到必須在圓滿戒清淨之後才修心清淨;在
圓滿心清淨之後才修見清淨;在圓滿見清淨之後才修度疑清
淨;在圓滿度疑清淨之後才觀照無常、苦、無我時,這種修
行次第是為有意在今生儘快證悟道果的人而設的。由於未能
激起這等精進力的人只是涉及累積波羅蜜,是屬於對善行能
取則取之人,我們不能說在戒清淨還未圓滿之前,他們不可
以 修 習 「 止 禪 作 意 心 清 淨 」( samatha manasikara
citta-visuddhi,把心導向輕安的心清淨)。
即使是獵人或漁夫,我們也不能說除非他們捨棄原來的
職業,否則不可以修習「止觀作意」(samatha-vipassana
序論
25
manasikara,把心導向輕安及觀照)。這麼說的人造成了法
障(dhammantaraya)。反之,獵人和漁夫應受到鼓勵隨念佛
法僧的功德(聖潔的特質)。他們應受到鼓勵盡力觀想身不
淨,觀想自己和眾生都會死。我曾經遇到一位漁夫,由於受
到這類的鼓勵,而能夠流利地背誦巴利經文、《阿毗達摩概
要》(Abhidhammatthasavgaha)的《依著》(Nissaya,即:
逐字翻譯)及《發趣論》(Patthana)的「緣義釋」(Paccaya
Niddesa),同時又保留漁夫的職業。這些成就是獲取智慧的
很好基礎。現在,每當我遇見我的施主(dayaka upasaka,
資助比丘的在家眾)時,我告訴他們,根據比丘的傳統教法,
即使身為獵人或漁夫的人也應該時時刻刻對三寶的聖潔特
質及(無常、苦、無我)三相持有正念。對三寶的聖潔特質
保持正念是善行的種子。即使獵人或漁夫都應受到鼓勵修習
這些「心作意」。不應該向他們說獵人和漁夫不適合修習止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6
觀作意。反之,應該在他們遇到難題時給與幫助,讓他們有
更深的了解。應該鼓勵他們繼續努力嘗試。在他們的處境
裡,即使累積波羅蜜和善的傾向亦應受到稱讚。
由於對這個教化期的價值無知
而失去了獲取智慧種子的機會
有些導師只注意到巴利聖典裡關於七清淨修行次第的
直接與肯定的記載,然而卻沒有考慮到當今教化期的價值,
認為除非先獲得戒清淨,否則無論如何精進地修習止禪和觀
禪都不會有成果。有些不了解這點的普通市民就因此被這些
論點誤導,而造成了法障。
由於這些人不知道當今時代的實況,將錯過獲取智慧種
子的機會,而這又是只有遇到佛法時才能獲取的。事實上,
他們還未能解脫世間之苦,仍舊在生死輪迴裡打滾,因為自
序論
27
從無法計數的輪迴以來,在這期間佛法出現的次數更勝於恆
河沙數,所以他們偶而也會遇到佛法,然而卻未曾獲取智慧
的種子。
論及種子時,有些已經成熟到可長出健康與茁強的芽,
而成熟的程度亦有許多種。
也有種子是還未成熟的。有些人不懂得所背誦的經文含
義,或懂得其含義卻不曉得正確的修行方法,因此只依照傳
統閱讀和背誦,以及在隨念佛陀的功德與觀照無常、苦、無
我時計算念珠;這些人所擁有的種子是還未成熟的。若他們
在來世有機會繼續努力,他們的種子就有可能因持續努力而
達到成熟。
修止禪直到遍作相30
(parikamma nimitta)出現和修觀
30
「(禪)相」(nimitta)是修止禪的成就達到某個程度時在意門生起的
相。在初階段定力時生起的是遍作相(預作相)。定力更深時生起還
不穩定且不清晰的相是取相。定力再次提升時生起完全清晰且不動搖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8
禪直到能夠觀照名色法,即使是只有一次,亦是屬於紮實且
成熟的種子。修止禪直到取相(uggaha nimitta)出現和修觀
禪直到獲得「思惟智」31
(sammasana-bana),即使只有一
次,其種子也都更成熟。修止禪直到似相(patibhaga nimitta)
出現和修觀禪直到「生滅隨觀智」32
(udayabbaya-bana),
即使只有一次,其種子成熟的程度又更高。若能持續精進地
修行止禪和觀禪,便能夠獲得更加成熟的種子,而帶來極大
的成就。
的相是似相。
中譯按:例如安般念(anapanasati)的遍作相一般上是灰色的,取相
是白色的,而似相則是透明光亮的。相的呈現方式根據不同的業處而
有所不同。
31
觀照、分析及確定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苦、無我的,是第一個觀智。
32
透過觀照諸行的生滅而生起的觀智,是組成行道智見清淨的九個觀智
的第一個。
序論
29
增上行(adhikara)
當巴利聖典提及只有在過去的佛法教化期裡擁有增上
行的人才能在後來的佛法教化期裡證得相關的禪那、道及果
時,「增上行」一詞是指「成功的種子」。今時今日,有些人
於一生中以傳統的方式修行,然而這些方法卻只是「模仿式」
的止禪和觀禪,因此他們並不屬於擁有可以稱為增上行的止
觀種子之人。
關於智慧與善行這兩類種子,那些遇到佛法卻沒有獲取
智慧種子之人的確遭受了極大的損失。這是因為只有在佛法
教化期裡才能獲得有關名色法的智慧種子,而且也必須足夠
理智才能獲得它。因此,若當今的男女眾不能深入地觀照名
色法的本質,也應該窮其一生致力於背誦四大,進而思考與
討論它們的含義,最後致力於獲取觀照它們如何組成身體的
智慧。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0
在此,讓我們結束討論經藏與論藏中列出的四種人及三
種人的提示,歸納如下:
一、雖然生於佛法教化期卻不修習止禪和觀禪,但只一
味修習「模仿式」禪法虛渡光陰的人,由於沒有善
用於佛法教化期中生為人的稀有機會,而遭受了極
大的損失。
二、當今是文句為最者與所引導者的時期,若能夠精進
修行,他們能夠獲得成熟的止觀種子,因而很容易
地在今生,或在下一世投生於天界而佛法還住世
時,或在下一次的佛法教化期裡,獲得出世間的利
益。
三、他們可以趁自己在佛法教化期中生為人時從中獲
取極大的利益。
序論
31
在此結束對三種及四種人的說明。
勸告與警誡
若將佛陀於四十五年之中開示的三藏濃縮,三十七菩提
分即是它們的精華。換句話說,三十七菩提分組成了三藏的
精華。它們可以再濃縮成七清淨。七清淨又可以再濃縮成
戒、定、慧。這三者又各別稱為增上戒教法(adhisila
sasana)、增上心教法(adhicitta sasana)及增上慧教法
(adhipabba sasana),亦稱為三學(sikkha)。
論及戒時,就在家眾而言,重要的是常戒(nicca sila)。
成就了常戒的人即具備了善行,若再配合智慧即能使他們證
悟道果。若他們能夠附加布薩戒於常戒之上,那就更好。對
於在家眾,常戒是指活命八戒33
(ajivatthamaka sila)。必
33
見註 19。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2
須正確且至誠地受持此戒。若由於仍是凡夫(puthujjana)
而破了戒,他們可以重新受戒。若將來又破了戒,他們可以
採用相同的方法(即:重新受戒)使自己的戒清淨。每次如
此清淨戒行時,他們再次具備了戒。這並不難辦到。每當破
了常戒,都可以重新受戒。今日有很多人都具備了戒。
然而,擁有遍禪(kasina)或不淨觀(asubha bhavana)
等禪法(業處)之安止定(禪那)的人則非常少;而擁有觀
照名色法及三相的智慧之人也非常少,因為今日是邪法
(micchadhamma,不正法)盛行的時期,容易造成法障。
邪法
邪法容易造成法障是指無法看透輪迴險惡的見解、修行
及(不正確的)約束,認為當今是不能再證悟道果的時期,
傾向於等待波羅蜜成熟而延遲修行,認為現在的人都是二因
序論
33
者34
(dvihetuka),認為以往的大師皆不曾真正出現過等等。
雖然沒有達到最終目的,但是沒有一件善業是白費的。
對於沒有波羅蜜的人來說,若精進地修行,善業即是製造波
羅蜜的管道。若不精進地修行則錯失了獲取波羅蜜的機會。
若波羅蜜還未成熟的人精進地修行,其波羅蜜可以變得成
熟,能夠在還屬於這期佛法教化的下一世證悟道果。若不精
進地修行即錯失了使波羅蜜成熟的機會。若波羅蜜已經成熟
的人精進地修行,他們能夠在今生證悟道果。若不精進地修
行則錯失了證悟道果的機會。
若二因者精進地修行,他們能夠在下一世成為三因者35
(tihetuka)。若不精進地修行,不但無法自二因階段得到提
34
這種人的結生心是二因結生識(dvihetuka-patisandhi),只具備了「無
貪」(alobha)及「無瞋」(adosa)兩個美因。擁有這種結生心的人不
能在今生證悟道果,因為他們少了第三個因,即:無痴(amoha)。
35
這種人的結生心是三因結生識(tihetuka-patisandhi),具備了「無貪」、
「無瞋」、「無痴」三個美因。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4
升,反而會墮下成為無因者36
(ahetuka)。
如果有人想要出家成為比丘,而另一人卻向他說:「若
你能終生作為比丘才這麼想吧,不然就別想了!」這即是法
障。
佛陀說:「我宣佈即使只有欲行善的念頭亦會帶來極大
的利益。」(《中部.經八》)
諷刺佈施的行為或勸施者莫佈施可能會障礙該人行
善,即:「福業障」(pubbantaraya,善業障)。若諷刺戒定
慧或修戒定慧之人,則可能會造成「法障」。造成善業障之
人會在來生失去權力、影嚮力及財富,生活悲慘可憐。造成
法障之人在來生行為不健全、六根不具足,因此非常的低
賤。所以,且讓我們都自我警惕。
在此結束討論如何避免上述的邪法,以及在今生精進地
36
無因者:投生時沒有任何美因的眾生。
序論
35
修行以關閉投生四惡趣之門,或如何堅定、熱忱與精進地修
習止觀來累積善行與智慧的種子,以便在來世或下一次的佛
法教化期中解脫世間之苦,而使到這一生所獲得的人身真正
具有價值。
21
第一章:三十七菩提分
如今我應該簡明地解釋三十七菩提分1
。欲培育止觀之
人應精勤且堅定地修習它們,而使到獲得人身又遇到佛法的
稀有機會真正具有價值。
三十七菩提分可分為七組,即:
一、四念處(satipatthana);
二、四正勤(sammappadhana);
三、四種成就之基因(iddhipada,四神足);
四、五根(indriya);
五、五力(bala);
六、七覺支(bojjhavga);
1
英編按:關於為何採用這一詞,見英編序。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2
七、八道支(maggavga)。
它們稱為菩提分是因為它們是菩提(覺悟)的一部份。
菩提是指諸道智(magga-bana)。菩提分是法(dhamma),
其作用是作為道智的近因(padatthana)、資糧(sambhara)
及親依止(upanissaya,近依止)。
23
第二章:四念處
念處的定義是:Bhusam titthati’ti patthanam; sati eva
patthanam sati patthanam.─ ─ 「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是處。
念本身即是念處。」
念處一共有四種,即:
一、身念處(kayanupassana-satipatthana);
二、受念處(vedananupassana-satipatthana);
三、心念處(cittanupassana-satipatthana);
四、法念處(dhammanupassana-satipatthana)。
(一)身念處是指從出入息等「身」1
(組合體)的現
1
中譯按:巴利文 kaya 一般譯為「身」,意為「組合體」,並不是指「身
體」。身可分為多種,例如:入出息身、包括一切色法的「色身」、包
括一切名法的「名身」。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4
象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正念。
(二)受念處是指從感受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正念。
(三)心念處是指從「有貪欲之心」或「無貪欲之心」
等心的過程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正念。
(四)法念處是指從五蓋等法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正念。
在這四者之中,若能以某一種「身」(譬如出入息)來
穩固地建立起正念,這就與從一切事物中穩固地建立起來的
正念同等。這是因為已經獲得了隨心所欲專注於任何目標之
能力。
「穩固地建立起來」是指若某人想要專注於出入息一小
時,他就能夠在這段時間裡保持內心專注於出入息。若他想
要專注兩小時,他就能夠保持專注於出入息兩小時。無論任
何時候他不會由於尋(vitakka)不穩定而使注意力脫離了目
標。
第二章:四念處
25
關於四念處的細節,見《念處經》2
(Satipatthana Sutta)。
為何要求我們對於出入息等任何目標都能隨心所欲、穩
固地建立起正念?這是因為我們必須防護及控制從無始輪
迴以來即四處飄蕩、未受訓練的六識3
(vibbana)。
我應該更詳細地解釋。我們的心不斷地在接觸六根門4
的六塵之間跑來跑去。譬如一個不能控制自己的心的瘋子,
他甚至不知道用餐的時刻,而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他的雙
親照顧他,給他食物吃,但是只吃了五六口之後,他就把盤
打翻離去,因此他未能好好地吃一餐。他失去了控制心的能
力,甚至到了不能吃完一餐的程度。說話時,他甚至不能控
制自己的心,以完整地說完一句話,所說的話都不知所云,
2
Translated in The Wheel No. 18. See also the commentary to this sutta in
The Way of Mindfulness translated by Soma Thera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Kandy).
3
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4
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6
前言後語猶如牛頭不對馬嘴似的。他對這世間是毫無用處
的,因為他不能實行任何任務。
若這瘋子遇到一位明醫醫治他,他能夠復原成為正常
人。痊癒之後,他能夠控制自己的心,而得以正常地用餐,
可以吃得飽,也能夠說出完整的句子。他也能夠控制自己的
心來做一切其他的事情,跟其他人一樣地完成自己的任務。
這只是一個譬喻。
在這世上,正常的人並非瘋子,能夠控制自己的心。但
是從止禪與觀禪(兩者合稱為「止觀」)的角度來看,他們
就跟沒有能力控制自心的瘋子一樣。猶如雖想用餐卻在吃了
五六口之後就打翻盤離去的瘋子,正常人發現到自己的注意
力也在四處飄蕩,因為他們也沒有控制自心的能力。每當他
們頂禮佛陀及隨念佛陀的功德時,他們不能保持自己的心專
注於這些功德,而發現到妄念紛飛,注意力時常被其他念頭
第二章:四念處
27
所轉移,因此甚至未能念完「世尊的確是……」(‘Iti pi
so…’:隨念佛陀九項功德的經文,以「世尊的確是」開始)。
這就好像一個患上懼水症的人,口渴得嘴唇都裂了,因
此很渴望找到水,但是當他看到一湖清涼的水時,又極害怕
地逃走了。這也好像把充滿醫療效用的食物給一個病人,他
會覺得食物很苦而吃不下,結果把食物都嘔吐出來。同樣
地,這些人覺得不能有效地隨念佛陀的功德,而不能繼續專
注下去。
在誦念「世尊的確是……」時,每次都因為心生雜念而
中斷。若每次中斷發生時,他們再從頭來過,即使他們整天,
或整月,或整年都在誦念,也無法念到經文的結尾。現在他
們能夠把它念完是因為即使心有雜念,他們都憑著記憶把它
念完。
同樣地,有些人想在布薩日去寧靜的地方修習頭髮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28
(kesa)、體毛(loma)等三十二身分禪法,或隨念佛陀的
功德,但最終卻變成和朋友們聚在一塊。這是因為他們沒有
控制自心之能力,以及因為他們的想法和原意起了變動。當
他們參與群體念誦《慈愛經》(Metta Sutta)等經時,雖然
他們嘗試把心導向安住於「梵住」5
(brahmavihara,無量心)
之中,但是由於沒有控制自心的能力,心不能專注而無固定
目標地四處飄蕩,最終他們只是在外表上念經而已。
這幾點已足於顯示有多少人在行善業時是跟瘋子一模
一樣的。
Papasmim ramate mana.─ ─ 「心樂於惡法。」6
(《法句
經》偈 116)
猶如水自然地從高處往下流去,眾生的心若沒受到控制
5
四梵住是:慈、悲、喜、捨。See The Wheel No. 6.
6
中譯按:完整的偈文是:「應速於行善及防止心造惡,因為行善緩慢
之心樂於惡法。」
第二章:四念處
29
就會很自然地朝向邪惡。這就是心的傾向。
現在我應該舉出例子來比較上述沒有控制自心之人和
瘋子。
有一條河,流水湍急。有一個不熟練於掌舵的船夫駕著
船順流而下。他的船載滿了貨物以供在下游的城鎮作買賣。
當他順流而下時,他經過了一些只有山和森林而沒有港口的
河岸,因此他繼續往下游而去。當夜晚來臨時,他經過了一
些有港口的城鎮和村子,但是在黑夜之中他看不到它們,因
此他繼續往下游而去,並沒有停下來。天亮時,他來到一些
有港口的城鎮與村子,但是由於他不善於掌舵,始終無法把
船馳向港口,而被迫繼續往下游而去,一直去到大海洋之中。
無始輪迴就有如急流之河;沒有控制自心之能力的眾生
就好像不懂得掌舵的船夫;心就有如那隻船。眾生在沒有佛
出世的空劫裡經歷生生死死,就好像船夫把船馳過只有山和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0
森林而沒有港口的河岸。有時候這些眾生出生在有佛法的大
劫裡,但是由於他們是生於八個不幸時期(atthakkhana)
裡的其中之一,而無知於佛法之存在,這就好像船夫經過有
港口的城鎮和村子,但是由於時值黑夜而看不到它們。也有
些時候他們在佛法教化期裡投生為人,或天神,或梵天神,
但是由於他們不能夠控制自心及不能精進地修習四念處,而
未能證悟道果,因此繼續在輪迴的苦海之中漂流。在無始輪
迴之中,已有超過恆河沙數的佛出世,而在這些佛的教化期
裡獲得解脫世間之苦的眾生都有控制自心的能力,能透過修
行四念處隨心所欲地保持心專注於任何目標。
這顯示出不修習四念處的眾生是如何在生死輪迴裡漂
流,雖然他們在修止觀時已經醒覺到自己並沒有控制自心等
的能力。
這也可用馴服和訓練公牛耕田或拉車,及以馴服和訓練
第二章:四念處
31
大象服侍國王或打戰來作譬喻。
關於公牛,在牠還小時,必須把牠放在牛欄裡按時飼
養。然後把一條繩子穿過牠的鼻孔,另一端綁在一枝柱子
上,再訓練牠對繩子的控制作出反應。然後再把軛套上牠,
等牠適應軛的重量之後,才能役使牠耕田或拉貨車。這樣才
能有效地致用於貿易及帶來盈利。這是公牛的例子。
在這個例子裡,主人的盈利及成就有賴於採用已經受訓
且適應了軛的公牛來耕田或拉貨車。同樣地,在現今佛法教
化期裡的在家眾及比丘眾的真正利益有賴於修行止觀。
在現今的佛法教化期裡,修習戒清淨就好像把小牛養在
牛欄裡。若沒有把這小牛養在牛欄裡,牠就會破壞他人的財
物,而為主人帶來麻煩。同樣地,若某人缺少了戒清淨,三
業7
(kamma)就會騷動,而向惡法屈服,以及必須面對惡
7
三業是身業(kayakamma)、語業(vacikamma)、意業(manokamma),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2
報。
精進地修習「身至念處」8
(kayagata satipatthana)
就好像把繩子穿過小牛的鼻孔和綁在柱子上,再訓練牠對繩
子作出反應。主人可以隨心所欲地把綁在柱子的小牛放在所
要的地方,而不會讓牠四處亂跑。同樣地,當用念處之繩把
心綁在「身」上,心就不會散亂,而會依照主人的意願停留
在所要的地方,如此,從無始輪迴以來所養成的擾動與散亂
心之習慣才得以平息。
不先修習身至念9
(kayagatasati)即開始修行止觀的人
就好像主人把還未馴服、沒有綁上鼻繩的公牛拿去耕田或拉
每一種都有善與惡兩者。惡身業有三種,即:殺生、偷盜、邪淫。惡
語業有四種,即: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廢話)。惡意業有三種,
即:貪婪(想把別人的財物據為己有之心)、瞋恚、邪見。這十種惡
業又稱為十惡行(duccarita)。
8
對「身」的正念。
9
對「身」的正念。
第二章:四念處
33
貨車。這主人會感到不能隨心所欲地駕馭其牛。由於這頭公
牛還很野,也沒有綁上鼻繩,牠必定會跑離大路,或嘗試甩
掉軛以逃脫。
反之,對於一個在修行止觀之前先修習身至念來平靜及
訓練心的人,他的專注力將能保持穩定,而所修的也會成功。
關於大象的例子,首先需把野象從森林裡帶出來,與其
他已經馴服的大象飼養在同一個場地。然後把牠繫在欄裡,
直到牠馴服為止。馴服之後,訓練牠做各種服侍國王的工
作。然後,才可用牠來服侍國王及打戰。
欲界就有如野象自娛的森林。佛法就有如先把野象帶去
住的場地。心就有如野象。教法(sasana-dhamma)裡的信
(saddha)與欲(chanda)就有如跟野象養在一起的已馴服
之象。戒清淨就有如象欄。出入息等「身」就有如在欄裡的
柱子,把大象繫住。身至念(kayagatasati)就有如把大象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4
繫在柱子上的繩子。止觀的準備工作就有如訓練大象的準備
工作。止觀的修行就好像皇宮裡的廣場或戰場。
其他的譬喻是易於明白的。
至此我已經以瘋子、船夫、公牛與大象的例子來顯示身
至念的重點,即根據古代的傳統,它是無始輪迴之中一切佛
的教法裡在修戒清淨之後的首項任務。
它 的 要 義 是 : 無 論 是 通 過 出 入 息 , 或 威 儀 作 法
(iriyapatha,即在行、住、坐、臥四種姿勢裡都保持正念),
或明覺(sampajabba),或界作意(dhatu-manasikara,把心
專注於四大),或骸骨想(atthika-sabba),我們都必須精
進修行,以便達到在日夜裡的一切清醒時刻都能夠隨心所欲
地把心專注於身及姿勢。
若某人能隨心所欲在固定的時間內保持專注力,那麼他
已獲得了控制心之善巧,因此已自瘋子的境界中解脫出來。
第二章:四念處
35
現在,他就好像有掌舵能力的船夫,或已馴服公牛的主人,
或擁有已馴服的大象之國王。
控制心之善巧有許多種及不同的層次。在佛法裡,成功
地修習身至念是控制心之善巧的第一個層次。
不想修習止行道,而想修習純觀行道的「乾觀者」10
(sukkha-vipassaka),應該在成功培育身至念之後就直接修
習觀禪。
若他們不想把身至念分開來修習,而想修行包含了身至
念的觀禪,他們亦可能會有所成就,這是指如果他們具備應
當 有 的 智 慧 與 精 進 這 兩 個 條 件 。 與 生 滅 隨 觀 智
(udayabbayabana,即清楚觀照名色法生滅所產生的觀智)
有關的身至念是非常寶貴的。
10
修習純觀禪的人。
中譯按:稱為「乾觀」是因為其「觀禪」沒有受到禪那「滋潤」。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6
在諸止禪法門當中,通過修習身至念之出入息可以證得
色界之四禪;通過身至念之頭髮、身毛等三十二身分(的顏
色)來修習「顏色作意」11
(vanna-manasikara)可以證得
所有八定12
(samapatti);修習身至念之「可厭作意」13
(patikkula-manasikara)可以證得初禪。若在修習以上的
禪法時起觀,亦可證悟道果。
即使未能圓滿地修習止觀,若能獲得控制自心與隨心所
欲之專注力,佛陀說這種人也可算是已嚐到不死涅槃
(amatanibbana)之味。
Amatam tesam paribhuttam, yesam kayagata sati
11
專注於三十二身分之一的顏色。
中譯按:這是指「色遍禪」(vanna kasina)。例如:在照見三十二身
分的骸骨時,看到頭蓋骨之後,再捨去它的形象,而只專注於它的白
色,這即是修習白遍禪的方法之一。又例如:在照見三十二身分的血
時,看到血之後,再捨去血的形象,而只專注於它的紅色,這是修習
紅遍禪的方法之一。對於其他色遍禪的修法可以此類推。
12
八定即是四色界禪及四無色界禪。
13
即:不淨觀。
第二章:四念處
37
paribhutta.─ ─ 「得享身至念者得享不死。」
在此,不死14
(amata,涅槃)的意思是心極平靜或輕安。
在初生時期,心的注意力是非常不穩定的,因為其本質
是焦躁的。就好像以辣椒為食的昆蟲並不覺得其辣;追求愛
(tanha,渴愛,即十二緣起支裡的愛)的眾生並不覺得愛
之熾熱。同樣地,眾生亦沒有察覺到不穩定的心之熾熱。只
有在通過身至念使心之不穩定現象消失後,他們才醒覺到不
穩定的心之熾熱。在體驗到沒有那種熾熱之境後,他們對其
熱重來感到害怕。對於已證得初禪,或通過身至念處證得生
滅隨觀智的人更是不必詳說的了。
由此,獲得更高成就的人就更難以脫離身至念。聖者
(ariyapuggala)以四念處為心的資糧,直到證入般涅槃為
止。
14
「不死」是涅槃的另一個名稱。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8
若欲獲得把心專注於身的某一部分(例如:出入息)一
至二小時之能力,我們需要以頂級的努力修習七天,或十五
天,或一個月,或兩個月,或三個月,或四個月,或五個月,
或六個月,或一年,或兩年,或四年……;這有視精進的程
度而定。
關於修習出入息念的方法,可參考我的《出入息手冊》
15
(Anapana Dipani)。
關於三十二身分的修習方法,以往的導師已經有許多著
作。在這法門裡,頭髮(kesa)、身毛(loma)、指甲(nakha)、
牙齒(danta)及皮膚(taco)稱為「皮五組」。若能把心專
注於這五個而不動,那麼就已成就了身至念的修行。
關於四界差別(catudhatuvavatthana,四界分別觀─ ─
15
《出入息手冊》沒有英譯本。See Mindfulness of Breathing, by Bhikkhu
Banamoli, (BPS, Kandy).
第二章:四念處
39
分 析 四 大 )、 色 觀 ( rupa-vipassana ) 及 名 觀
(nama-vipassana),可參考我的《相手冊》(Lakkhana
Dipani)、《明道手冊》(Vijjamagga Dipani)、《營養手冊》
(Ahara Dipani)及《無我手冊》(Anatta Dipani)16
。
在此結束對身至念的簡明分析。它是屬於四念處之一,
亦是所引導者與文句為最者必須先建立的心之培育,以便能
在佛法教化期裡證悟道果。
16
沒有英譯本。
33
第三章:四正勤
正勤(sammappadhana)的定義是:‘Bhusam dhahati
vahati’ti padhanam sammadeva padhanam
sammappadhanam.’─ ─ 「勤是強烈的精進;若恰當與正確地
實行,它即是正勤。」
這是絕不含有絲毫不願意成份之精進。它亦稱為「熱忱
的精進」(atapa-viriya)。這種勤擁有聖典中形容的四個
相:Kamam taco ca naharu ca atthi ca avasissatu, sarire
upasussatu mamsalohitam; yam tam purisathamena
purisaviriyena purisaparakkamena, pattabbam, na tam
apapunitva viriyassa santhanam bhavissati.─ ─ 「且讓我只
剩下皮、腱及骨,且讓我體內的血乾肉枯,我絕不停止精進,
直到我贏獲人力及人之精進能夠贏取的。」(《增支部.二
集》;《法輪集》155/158 p.9)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4
這四個相是:
一、且讓我剩下皮;
二、且讓我剩下腱;
三、且讓我剩下骨;
四、且讓我的血乾肉枯。
這是含有「若這是人力能夠獲得的最終目標,我絕不休
息、不懈怠,直到獲得最終目標」之決心的精進。這有如蘇
那比丘1
(Bhikkhu Sona)及護眼尊者2
(Cakkhuppala)所付
出的精進。
只有在盡其一生如佛陀所教這般努力精進之後還不能
證得禪那、道及果,才能說失敗的原因是當今時期的本質,
或其人是二因者,或過去世沒有累積足夠的波羅蜜。
1
《律藏.大品.V13》、《迷惑冰消》。
2
《法句經註》第一首偈的故事。
第三章:四正勤
35
在這世間,有些人所付出的精進力遠遠不及佛陀所指定
的程度,甚至沒有嘗試有效地培育身至念,以對治他們漫無
目的四處飄蕩之心,但是卻推說不能證悟道果是因為當今是
不可能開悟的時期。也有些人說今日的男女沒有足夠使他們
證悟道果的波羅蜜。還有些人說今日的男女都是二因者。他
們如此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當今是所引導者的時期,而他們
未能證悟道果是因為缺少了正勤。
若具有專精(pahitatta)地適當注進正勤,一千人之中
有三百、四百或五百人可以獲得至上的成就。若一百人如此
實行,他們之中有三十、四十或五十人可以獲得至上的成
就。在此「專精」是指決意盡其一生堅守努力精進,即使在
努力當下死去亦在所不惜。
蘇那長老所付出的精進力是在雨季安居(vassa)的三
個月裡持續不斷地保持正念,而在那期間只採用坐及走兩種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6
姿勢。護眼尊者之精進力與他同等。觸天長老3
(Phussadeva)
必須在付出同等的精進力二十五年之後才證悟道果。大吉祥
長老4
(Mahasiva Thera)則需如此精進三十年。
今日極需要這一類正勤。可惜當今如此精進的人缺少教
理(pariyatti,即:佛學)基礎,而有教理基礎的人卻涉及
比丘任務之障礙(palibodha),因為他們住在市鎮或村子裡,
需要討論佛法、講經及著作佛書。他們不能長期不中斷地注
入正勤。
有些人則習慣地說在令他們獲得解脫世間之苦的波羅
3
參考《念處經註》─ ─ 《正念之道》。
中 譯 按 : 這 就 有 如 住 在 平 台 的 大 觸 天 長 老 ( Alindakavasi
Mahaphussadevatthera)。據說他實行了「前往及回返的任務」十九年。
在路邊播種,或打穀,或做自己的工作的眾人在見到該長老如此來回
走時,即互相問道:「這位長老不停地走去又轉回來,那是為什麼?
他是迷路了嗎?還是他忘了什麼東西?」那長老不理會那些,只是令
心緊繫於業處,實行沙門的責任,而在第二十年達到了阿羅漢果。─
─ 譯自《迷惑冰消》
4
《長部.帝釋所問經註》。
第三章:四正勤
37
蜜及時機成熟時,他們能夠很容易地獲得解脫,因此在他們
還未能確定精進是否能夠帶來解脫時,他們不能當下即努力
精進。他們並沒有比較:是努力三十年比較苦?還是在未獲
得解脫期間墮入地獄十萬年比較苦?他們並不記得努力三
十年之苦根本比不上只在地獄裡三小時之苦。
他們可能會說:若努力了三十年之後還是不能獲得解
脫,那情況還不是一樣?但是若該人之波羅蜜足夠成熟以獲
得解脫,他將憑此精進獲得解脫;若還不夠成熟,他將在下
一世獲得解脫。即使他未能在現今的佛法教化期裡獲得解
脫,他一再重覆地致力於培育心的業力(bhavana acinna
kamma,禪修慣業)亦是具有極大力量之業。以此,他能避
免輪迴到惡趣,而不斷在善趣中輪迴,直到遇到下一次的佛
法教化期。對於沒有注進正勤之人,即使他們的波羅蜜足夠
成熟至可以努力三十年就獲得解脫,也將錯失這個解脫的機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38
會。他們不會因為缺少精進而有所得,有的只是損失而已。
因此,且讓我們都擁有慧眼,以及對此危險保持警惕。
正勤5
可分為四種,即:
1. Uppannanam akusalanam dhammanam pahanaya
vayamo;
2. Anuppannanam akusalanam dhammanam
anuppadaya vayamo;
3. Anuppannanam kusalanam dhammanam uppadaya
vayamo;
4. Uppannanam kusalanam dhammanam
bhiyyobhavaya vayamo.
一、 致力於去除已生起的惡法;
二、 致力於令還未生起的惡法不生起;
三、 致力於令還未生起的善法生起;
四、 致力於增長已生起的善法。
5
見《增支部.四集》No.13f
第三章:四正勤
39
已生及未生之惡業
(uppanna and anuppanna akusala kamma)
每個在生死輪迴裡漂流的眾生都擁有兩種惡業,即:
一、已生惡業(uppanna akusala kamma);
二、未生惡業(anuppanna akusala kamma)。
已生惡業是指過去及現在的惡業。它們包括了一連串在
無量的過去大劫中無數過去世裡所造下的「惡思業」6
(akusala cetana kamma)。在這些惡業當中,有些已產生輪
迴到惡趣的果報而得以消除。有些則還在等待機會產生輪迴
到惡趣的果報,因此成為伴隨著眾生累世累劫輪迴、待機成
熟以導致墮入惡趣的潛在力。
對於每一個還有身見(sakkaya-ditthi,即:我見)的
6
中譯按:「思」(cetana)是五十二心所之一,業即由它產生。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0
眾生,無論他是人,或天神,或梵天神,都有無量的過去世
之債,也就是具有令他們投生到阿鼻地獄的潛在力之惡業。
同樣地,也有無量以往所累積下來的其他惡業可令他們投生
到其他惡趣。這些稱為「已生之過去業」,正在等待時機以
帶來輪迴之果報,而生生世世都跟隨著眾生,直到被清除為
止。
我見是這些過去已生惡業之因。只要我見還存在,在還
沒有產生果報之前,這些惡業還未受到清除。但是通過觀照
無我相(anatta lakkhana)的觀智,人們得以去除自己的我
見,從這一刻開始7
,一切已生惡業已失去了它們的潛在力,
而自過去惡業之庫中消失。8
從這一刻開始,在未來的輪迴
7
中譯按:這是指從證得「須陀洹道心」(sotapattimaggacitta)的那一
刻開始。
8
中譯按:這只是指去除了原本能令他投生到惡趣的潛在力。譬如在過
去他曾經殺生,若此惡業成熟即足以令他墮入惡趣,但是在斷除我見
之後,此惡業成熟時可能只是令他病痛,而絕不會令他墮入惡趣。
第三章:四正勤
41
裡,包括在夢中,他將不會再投生到惡趣。
未生惡業是指未來的惡業。從這一生中的下一剎那開
始,無論是他在今生或來世所造下的新惡業皆屬於未生。即
使只是在一生中,人們所造下的新惡業亦是無可計數的。
我見是這一切未生惡業之因。在我見消失時,一切新的
未生惡業亦已消失,即使是在那一剎那,我見亦不再有絲毫
存在地消失無蹤。在此,「消失」是指從下一剎那開始的未
來世與未來劫中,沒有任何時刻會有新的惡業再產生9
。盡
其未來「無始輪迴」(anamatagga samsara)裡,甚至是在夢
裡,這些眾生將不會再造下任何殺生等惡業10
。
9
中譯按:這是指可令人墮入惡趣之惡業。須陀洹與斯陀含聖者還未斷
除貪、瞋、痴,阿那含聖者則還未斷除貪與痴,因此他們還會造惡業。
但由於他們所造的惡業與邪見不相應,因此其力量不足於強至令他們
投生到惡趣。
10
中譯按:許多部經中(例如:《中部.施分別經》)都提及須陀洹聖者
的四個特質(四須陀洹支),即:對佛、法、僧具有不動搖的信心,
以及不會再破五戒中的任何一者。不單只在清醒的時刻裡,即使是在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2
只要還有我見,即使是支配整個世界的轉輪聖王也還受
到地獄之火攻擊,亦即仍受到已生及未生兩種惡業圍困。因
此,事實上他只是地獄之火裡的生命而已。同樣地,天界之
王、三十三天界(Tavatimsadevaloka)的帝釋天王(Sakka)、
色與無色梵天界的梵天神都只是地獄之火裡的生命而已。他
們都是被地獄及惡趣之鏈銬住的生命。在輪迴的大漩渦裡,
他們只是在漂流與沉淪的生命而已。
在無量的輪迴裡,眾生必須培育想要遇到非常難得之佛
法之心。由於前後皆受到已生及未生惡業之地獄烈火攻擊,
他們必須認真地培育想要一勞永逸地撲滅這些火之心。由
此,為了自己將來的幸福,遇到佛法的眾生應以熄滅已生及
未生的地獄之火為他們唯一的任務。
止息已生及未生惡業的任務就只是去除自己的我見一
睡夢之中,他們都不會懷疑三寶,也不會生起任何想要破五戒的念頭。
第三章:四正勤
43
項而已。若我見已被根除,則已生及未生兩種惡業都完全被
清除了。
在人、天神與梵天神當中有無數的「邦心山須陀洹」11
(‘bon-sin-san’ sotapanna),例如毘舍佉(Visakha)和給孤
11
英編按:‘bon-sin-san’「邦心山」是緬甸文,代表一種在輪迴許多次
到更高的生命界之後,最終會證悟阿羅漢果的須陀洹。在經典中並沒
有與這一詞同等的字出現。經典中只記載了須陀洹,而他們最多只會
在人天界裡再投生七次。「邦心山」只是緬甸傳統教法裡的一種觀念
而已,而他們認為在以下的經註文句裡有暗示這一詞的含義:《根相
應 . 六 根 品 . 一 種 子 經 》( Commentary to Indriya Samyutta,
Chalindriya-vagga, Ekabiji Sutta ) 的 註 釋 裡 有 關 「 極 七 返 有 」
(sattakkhattuparamo)一詞的文句;《長部.帝釋所問經》的註釋的結
尾 所 提 到 的 ‘so nivaso bhavissati’ ;《 人 施 設 論 . 一 義 釋 》
(ekaka-niddesa)的註釋提到有關「一種子」(ekabiji)一詞的文段。
根據聖典中的記載,須陀洹有三種,即:一、極七返有須陀洹
(sattakkhattuparama sotapanna,最多只有七世者);二、家家須陀洹
(kolavkola sotapanna,從一個聖家至另一個聖家);三、一種子須陀
洹(ekabiji sotapanna,只再出世一次者)。這三種在欲地(kamabhumi)
成為須陀洹,而在今生,或最多再有七世,就會在欲界裡成為阿羅漢。
見本書第八章的「入流」一篇。
中譯按:在英文版中有兩種「邦心山」的解釋,在此略去不譯,有意
閱此文者可參考英文版 The Requisites of Enlightenment 第 51-52 頁。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4
獨長者(Anathapindika)。自從我見被斷除的那一刻開始,
他們已解脫了在輪迴大漩渦中漂流與沉淪的困境。他們已經
證悟了稱為「有餘涅槃」12
(sa-upadisesa nibbana,五蘊還
存在時所體驗的涅槃)的第一階段涅槃。雖然他們還會輪迴
許多世或許多劫,但是他們已不再是凡夫俗子。成為「邦心
山」聖者之後,他們已屬於出世間(lokuttara)的眾生。
在此結束討論須陀洹已獲得斷除之已生及未生惡業。
已生及未生善業
(uppanna and anuppanna kusala kamma)
12
英編按:採用「有餘涅槃」於須陀洹(於此是指「邦心山」)只是列
迪長老個人的用法而已。在巴利聖典與註釋裡,這一詞是專用於已經
斷除所有十個結縛(samyojana)的阿羅漢,而須陀洹只去除了首三個
結 縛 。 這 種 脫 離 正 軌 的 用 法 可 能 是 基 於 須 陀 洹 已 經 「 初 見 」
(pathama-dassana)涅槃,以及他的出世間道心與果心是以涅槃為目
標,而不是有如一切世間心以有為法為目標。由此,他已經體驗了涅
槃,雖然這還是短暫及不圓滿的。
第三章:四正勤
45
現在我想先說明戒定慧,再說明七清淨(satta visuddhi)
之善業如何分為已生及未生。
邪見
生死輪迴非常恐怖的原因是以邪見為因的已生及未生
惡行(duccarita)。當論及沒有可供依靠的躲藏處或避風港,
那也是因為惡行與邪見的緣故。
當邪見滅盡時,新舊兩種惡行也都滅盡。當新舊兩種惡
行滅盡時,即已解除投生到惡趣的潛在力,而只可能投生到
尊貴的人、天及梵天界。由於眾生需要培育想要遇到佛法之
心,以解脫惡趣輪迴和新舊惡行,而今生他們也已果真遇到
了佛法,因此他們應該致力於止息極惡的邪見。
眾生的邪見有三個層次,即:
一、違犯性(vitikkama,在言行中犯下惡行);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6
二、困擾性(pariyutthana,心中受到邪念困擾;心涉
及煩惱);
三、潛伏性13
(anusaya,潛伏的煩惱)。
這些邪見的層次亦可稱為粗、中、細的邪見。
現在我想依這些層次來討論由邪見造成的十種惡行。
屬於粗層次的違犯性邪見包含了由言行造下的惡業。屬
於中層次的困擾性邪見包含了生於心中的邪念。屬於細層次
的潛伏性邪見則從無始輪迴以來一直潛伏在眾生的自我
裡,雖然它可能還未顯現於身語意之中。
我們也可說火柴盒裡有三種火。第一種是潛伏在整個火
柴盒裡的火;第二種是擦了火柴而產生的火;第三種是由火
柴之火傳至其他東西而燃起之火,即是這種火燒掉了垃圾
13
See Manual of Insight (The Wheel, No. 31/32) p.79ff.
第三章:四正勤
47
堆、衣服、屋子、寺院和村子。
傳至其他東西而燃起之火就好像屬於粗層次的違犯性
邪見,顯現於言行之中。火柴之火就好像屬於中層次的困擾
性邪見,在心接觸到法塵時顯現於心中。潛伏在火柴盒裡之
火就好像潛伏性邪見,自從無始生死輪迴以來就潛藏在眾生
的自我裡。
只要火柴沒有跟火柴盒的硝石摩擦,潛伏在火柴盒裡的
火就不會爆發出來,甚至把它和火藥等高度易燃物放在一起
也不會造成任何傷害。同樣地,只要潛伏性邪見沒有接觸到
邪惡的法塵或其他惡因,它就潛伏在自我裡,而不會顯現出
來。然而,當邪惡的法塵或其他惡因接觸到六根門時,潛伏
性邪見即受到干擾而顯現在意根門,通過「思」(cetana)
的作用顯現在困擾性的層次。若在當時能受到善法鎮伏,它
們就會從困擾性層次中消失,而回到潛伏性層次,留守於其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48
地為潛在的自然傾向。若不受壓制,它們即會繼續產生「思」
(cetana,或「行 savkhara」)來顯現自己。若它們(在困
擾性層次裡)繼續受到干擾,它們就會顯現在違犯性層次
裡,即造作惡語或惡行。
在這世間上,若人能在違犯性和困擾性層次裡自我控
制,而因此獲得清淨無染的身語意三業,他即被稱為一位良
善、虔誠、有道德之人。但是這種人並沒有察覺到潛伏性層
次之邪見。若沒有消滅潛伏性層次的邪見,即使是完美地控
制了違犯性及困擾性層次的邪見,這種控制力也只是短暫性
的而已。若此人能夠堅守善的原則,此自制力得以保持終
生。但是在來世就無法肯定,因為這兩個層次的邪見可能發
生變動。
貪(lobha)、瞋(dosa)、痴(moha)都有這三個層次。
為了徹底消滅這三個層次的邪見,人們必須精進地修習
第三章:四正勤
49
戒定慧三學,必須修習七清淨。
對於在家眾,戒是指活命八戒,這是他們的常戒。布薩
八戒及十戒是常戒之外的附加戒,若能持守它們當然是一件
好事,但若辦不到也沒有關係。對於身穿黃色袈裟的隱士14
(isi),戒是指活命八戒及十戒。布薩八戒亦包含在十戒之
內。對於比丘,戒是指四遍清淨戒。
定是指通過修習出入息念等身至念,或骸骨想而獲得的
遍作、近行及安止定15
。
慧 是 指 四 個 世 間 清 淨 16
和 出 世 間 的 智 見 清 淨
(lokuttarabanadassana-visuddhi)。
在三個層次邪見之中,戒可去除違犯性層次的,意即若
擁有戒清淨,言行就不會有任何違犯。定能去除涉及心的困
14
英文譯為 hermit, recluse, rishi。
15
Parikamma-upacara-appana-samadhi, see The Path of Purification
(Visuddhimagga), Ch. II 25; IV 32.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0
擾性邪見,意即若已穩固地建立起「禪修作意」(bhavana
manasikara,修習作意),心中就不會有騷動。慧能去除潛
伏性層次的邪見,意即若能觀照自身為純粹只是名色法的組
合,只是無常、苦、無我的組合,那麼誤認為有人(puggala)、
有情(satta)、常(nicca)、樂(sukha)及我(atta)的潛伏
性邪見就會消失。只要潛伏性邪見還存在,被戒所去除的違
犯性邪見及被定所去除的困擾性邪見的止息作用只是屬於
暫時性的而已。
把業分為已生及未生的方法有兩種,即:
一、以這一生為起點的分法;
二、以無始輪迴為起點的分法。
現在先講解以這一生為起點的分法。對於那些在今生未
16
這四個是七清淨中的第三、四、五、六個清淨。
第三章:四正勤
51
曾受過戒的人,他們沒有已生戒(uppanna-sila)。對於那些
在今生的某個時期曾經受持戒的人,此戒已生。關於定及慧
也是如此:在今生已證得的是已生,而在今生還未證得的則
是未生。
對於以無始輪迴為起點的分法,戒有兩種,即世間
(lokiya)及出世間(lokuttara)。世間戒已生,因為在過去
的輪迴裡,沒有任何一個眾生不曾在某個時期受持世間戒。
但是對於凡夫,出世間戒依然未生。
定也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由於眾生在過去輪迴裡曾經
許多次證得世間定,因此世間定是「已生」。對於凡夫,出
世間定是「未生」。
慧也有世間及出世間兩種。四個世間清淨(lokiya
visuddhi)是世間慧,對於在過去曾經遇到佛法且修習這些
清淨之人,世間慧已生。對於在過去輪迴裡不曾遇到佛法之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2
人,世間慧依然未生。智見清淨是出世間慧。對於凡夫,它
還未生,因為在過去輪迴裡,他們未曾證得出世間慧。
現在我應該講解四正勤。
(一)只有在遇到佛法時,才有獲得完全斷除已生惡業
的機會。
(二)只有在遇到佛法時,才有獲得確保在未來世沒有
未生惡業產生的機會。
即使生死輪迴之旅是無邊的,若未曾遇到佛法,依然毫
無斷除這兩種惡業的機會。這是因為斷除它們的工作是跟消
滅潛伏性層次邪見之工作一樣。消滅潛伏性邪見則是「無我
禪」17
(anatta-bhavana)的任務,而這種禪法又只在佛法教
化期裡才會出現。
那些已肯定會成為辟支佛的眾生也必須先在遇到佛法
17
中譯按:無我禪是屬於觀禪的一部份。
第三章:四正勤
53
時獲取無我禪的種子。當世間沒有佛法時,甚至「無我之音」
也聽不到。無我之音是指關於生命之無我本質的名相之音,
例如:名色、蘊、處、界及緣起。整部論藏都充盈著無我之
音,它的概要18
(《阿毗達摩概要》)也是如此。
無我禪的修行包括了先成就戒清淨,再培育身至念,當
已平息且控制了瘋狂、騷亂且不穩定的心之後,再精進修習
止觀。只有如此修習到消滅了潛伏性層次的邪見之後,一切
已生及未生之邪見與惡行才會消失。
(三)精進於使未曾生起的善業生起,以及(四)精進
於保持已生之善業。必須付出這類精進力,直到完全成就無
我禪。
18
那蘭陀長老(Narada Thera)已把它譯成英文,書名是《阿毗達摩概
要》(A Manual of Abhidhamma),由「佛教出版協會.肯地」(BPS,
Kandy)出版。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4
已生及未生戒
從無始輪迴以來,不曾在凡夫生命裡出現過的未生戒是
八道支裡的正語、正業及正命三支。它們是以涅槃為目標的
須陀洹道(sotapattimagga)19
裡的一部份。此戒斷除了顯現
於言、行及邪命的惡業。從那一刻開始,這三種惡業就不會
再生起20
,即使在接下來的許多世或許多劫之中,連一次也
絕不會出現。
只有在成功修習了無我禪之後才能獲得這種出世間
戒。眾生必須趁佛法教化還存在時致力於獲取這未生戒。這
是指從建立起戒清淨開始,進而修習身至念,直到成功修完
無我禪,眾生都必須毫不懈怠地修習三十七菩提分。
在過去無始輪迴中時常有的已生戒是指世間戒或欲界
19
中譯按:須陀洹心是第一個具足所有八道支的心。
20
中譯按:再次說明:這只是指能導致投生到惡趣的惡業。
第三章:四正勤
55
戒(kamavacara-sila)。當提及必須致力於獲取穩定的戒時
(即:堅守第四正勤),我們需要知道世間戒有兩個層次,
即:「穩定」(niyama,不會變易)及「不穩定」(aniyama,
會變易)。聖者所擁有的是穩定戒,而凡夫所擁有的是不穩
定戒。
欲界世間戒在須陀洹階段即升上「穩定」(niyama)的
層次。須陀洹聖者在未來世世劫劫中,直到最終證入般涅槃
為止,都不會破活命八戒,即使在夢中也不會。
至於還未解脫的凡夫,他們的欲界世間戒還是屬於不穩
定(aniyama)的層次。在過去,他們曾經有無數次是具備
德行的在家眾、隱士或比丘,也曾經在惡趣中受過無量的
苦。然而,在所有的過去世裡,他們不曾解脫惡趣輪迴之危
難。即使是現在,在惡趣的眾生還是無量的,而處於投生到
惡趣之邊緣的人、天神及梵天神也是無量的。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6
由此,對於擁有不穩定之欲界世間戒的眾生,此戒只是
屬於暫時擁有而已,因此他們應該嘗試在佛法還存在的時
候,使它提升至穩定的層次。他們應該培育身至念,然後再
修習三十七菩提分,直到成功修完無我禪。
已生及未生定
定與慧也有兩個層次,即:穩定與不穩定。
只有在阿那含(anagami,不還者)的階段,屬於安止
定(appana-samadhi,即:禪那)的八定或九定21
(samapatti)
才能成為穩定的層次。擁有「如者」22
(tadi)之素質(捨)
的智慧只有在阿羅漢果位才成為穩定的層次。
21
八 定 ( attha-samapatti ) 是 四 色 禪 ( rupajjhana ) 與 四 無 色 禪
(arupajjhana)。九定是這八定再加上滅盡定(nirodha-samapatti,暫
時中止一切心識的活動)。
22
Tadi(意即:如是;一樣)是一種不受生命中的起起落落影嚮的捨心
境。它也用以代表佛陀與阿羅漢。
第三章:四正勤
57
現在應該講解須陀洹所證得的定與慧。
根據《有明小經》23
(Cula-Vedalla Sutta),以涅槃為目
標之須陀洹道(sotapattimagga)的正精進、正念及正定即
是出世間定(lokuttara-samadhi)。
出世間八道支裡的定蘊(定組,即:正精進、正念及正
定)通過「正斷捨斷」(samuccheda-pahana)一勞永逸地斷
除了以邪精進(miccha-vayama)、邪念(miccha-sati)及
邪定(miccha-samadhi)為因的貪婪(abhijjha,即:欲據
他人之物為己有之貪)與瞋恚(byapada)。從它們被根除
的那一刻開始,在接下來的許多世或許多劫裡,這些屬於「意
惡行」的貪婪與瞋恚就不會再生起。這是只有在佛法教化期
裡、無我禪存在的時候才能獲得的定。由此,現在已遇到佛
23
‘Yo ca Visakha sammavayama yo ca sammasati yo ca sammasamadhi,
ime dhamma samadhikkhandhe sangahita.’─ ─ 「一切具備正精進、正
念與正定之法皆包含在定蘊之中。」─ ─ 《中部》No. 44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8
法的眾生應該趁未生定還未在佛法裡消失的時候致力於獲
得它。這是指他們應以修習身至念為始,進而修習三十七菩
提分,直到成功培育了無我禪。
從 無 始 輪 迴 以 來 , 已 生 起 過 無 數 次 的 已 生 定
(uppanna-samadhi)包括了欲界定(kamavacara-samadhi,
即:近行定)、色界定及無色界定。當提及必須致力於使已
生定變成穩定(niyama),我們需要知道世間定也有兩個層
次,即:穩定與不穩定。聖者所擁有的世間正精進、正念及
正定是屬於穩定的層次。在接下來世世劫劫裡,直到最終證
入般涅槃為止,貪婪與瞋恚之惡行(duccarita)永遠不會再
生起,即使在夢裡也不會生起。
凡夫所擁有的世間定三道支是屬於不穩定的層次。從無
始輪迴以來,眾生曾經於無數世是具備定及神通(iddhi)的
在家人、隱士或比丘。在每個世界的一個大劫之中有四個中
第三章:四正勤
59
劫,而每個中劫的時間是無量的。在其中三個中劫的時間
裡,眾生曾經是在梵天界的梵天神。在每個大劫「住時」的
中劫,惡趣也會出現。而生於這些惡趣的眾生即是來自上述
的梵天神,並非其他人。這些凡夫曾經是梵天神、餓鬼、地
獄的眾生、畜生及阿修羅。跟無始輪迴比較起來,一個大劫
的時間就好像只是一眨眼的時間而已。
因此,我們應該嘗試在佛法仍然存在的時候,使不穩定
的定蘊三支變成穩定。由此我們應該在培育起身至念之後,
進而修習三十七菩提分,直到成功修完無我禪。
已生及未生慧
根據《有明小經》,在須陀洹道裡,以涅槃為目標的正
見(samma-ditthi)及正思惟(samma-savkappa,正志)
是出世間慧(lokuttara-pabba)。此慧徹底斷除了潛伏性層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60
次的邪見,同時也以正斷捨斷一勞永逸地根除了邪見、邪思
惟、惡行及邪命(durajiva),不再留下絲毫痕跡。過去所累
積下來的舊惡行業也消失得蕩然無存,因此獲得解脫惡趣輪
迴。從那一刻開始,在未來的世世劫劫中,邪見及惡行不會
再出現。
這種慧只有在無我禪存在的佛法教化期裡才會出現。由
此,現在已遇到佛法的眾生應該在佛法仍住世時精進地修
行,以獲得未曾生起的未生慧。這是指應該在培育起身至念
之後,進而修習三十七菩提分,直到成功修完無我禪。
從 無 始 輪 迴 以 來 , 時 常 出 現 的 智 慧 是 自 業 正 見
(kammassakata-sammaditthi,即了解眾生是自己的業之
主人,或自己必須對自己的業負責任)、欲界的一切智慧及
天眼(dibba-cakkhu)、天耳(dibba-sota)等神通(abhibba)。
當提及必須使慧成為穩定(niyama)時,我們應該知
第三章:四正勤
61
道世間慧也有兩個層次,即:穩定與不穩定。聖者所擁有的
世間正見及正思惟是屬於穩定的層次。從他們建立起穩定之
慧的那一刻起,在接下來的許多世,直到證入般涅槃為止,
他們一直都擁有自業正見、教法智(pariyattibana)、行道
智(patipattibana)及四聖諦智(catusaccabana)。
然而,凡夫所擁有的(正見、正思惟)這兩個世間慧是
屬於不穩定的層次。在輪迴裡漂泊時,有時候他們曾經學習
佛法,有時候因學問而聞名,有時候他們是大長老或大醫
生,而有時候他們也曾經是公雞、蝸牛、蟲、水蛭、跳蚤、
臭蟲等只可算是徒具生命的生物。
由此,趁著現在遇到佛法的機會,我們應該精進地修
習,以使不穩定、暫時擁有之慧變成穩定之慧,而其修法則
如上所述。
因此,在今生遇到佛法的在家眾、隱士及比丘眾,想要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62
去除來世之惡及永遠鞏固自己的戒清淨等法之人,應該正確
地修習四念處及注入正勤,以斷除潛伏性層次的我見。
若他們欲解除自己瘋狂的心(如第二章所形容的瘋子之
心、無能力掌舵的船夫、患上懼水症之人、服藥後嘔吐的病
人),以及鞏固自己的定力,使之變成穩定,以便能夠保持
輕 安 、 穩 定 及 可 隨 意 不 動 地 專 注 於 任 何 業 處
(kammatthana,禪法),他們應該具備正勤地正確修習四
念處,以斷除潛伏性層次的我見。
若他們欲去除可把他們拋入無慧之黑暗,欲解除可滅絕
他們對佛法僧無量聖潔特質之敬意的愚痴法(sammoha
dhamma),而不再留下絲毫痕跡於來世;若他們欲解除從無
始輪迴以來一直誤導他們去向偽佛或宗教師請教與致敬的
大邪法(micchadhamma),因為身為凡夫的他們並不懂得辨
識真正的佛法僧;若他們欲獲得從今開始直到未來皆存在的
第三章:四正勤
63
「證得信」(adhigama saddha,穩固地建立起來的信)及「證
得慧」(adhigama pabba,穩固地建立起來的慧),而由此可
以毫無障礙地持續激起心中對真正的佛法僧之敬意;若他們
欲轉變它們至穩定的層次,那麼他們必須具備正勤且正確地
修習四念處,以斷除潛伏性層次的我見。在此,正勤是指具
備「且讓我剩下皮;且讓我剩下骨……」的決心之精進力。
51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現在我想要簡短地解釋四種成就之基因(iddhipada,
四神足)。
成就(iddhi)這一詞的解釋是:‘ijjhanam iddhi’─ ─ 「成
就是指已經成功1
。」
在佛教裡有五種成就,即:
1. Abhibbeyyesu dhammesu abhibba-siddhi2
;
2. Paribbeyyesu dhammesu paribba-siddhi;
3. Pahatabbesu dhammesu pahana-siddhi;
4. Sacchikatabbesu dhammesu sacchikiriya-siddhi;
1
英編按:See further The Path of Purification translated by Banamoli
Thera, (4th
ed. BPS 1979), Ch. XII, 20-22, 44. 從下文可見「成就」
(iddhi)與「成就之基因」(iddhipada)二詞並非專用於指神通。於
此,它們代表成就修習法與此成就的四種基本條件。在下一段裡保留
了英譯者採用的「完成」(iddhi, completion)一詞,而為了專門術語
的關係,在此也採用更恰當的「成就」一詞。巴利聖典協會詞典譯為
「效力」(potency)。
2
「悉地(音譯)」(siddhi)與「成就」(iddhi)是同義詞。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2
5. Bhavetabbesu dhammesu bhavana-siddhi.
一、上等智成就是成功獲得了應獲得的上等智,例如:
名色分別智;
二、遍知成就是成功通解了應遍知之法,例如:苦諦;
三、捨斷成就是成功捨斷了應捨斷之法,例如:集諦;
四、證悟成就是成功證悟了應證悟之法,例如:滅諦;
五、培育成就是成功培育了應培育之法,例如:道諦。
這些是佛法裡的五種重要「成就」(iddhi,神)。
「上等智成就」(abhibba-siddhi)是指完成了解在沒有
佛法時不能得知的究竟法(paramattha dhamma)的任務。
透徹了解《阿毗達摩概要》的知識是屬於上等智成就。
「遍知成就」(paribba-siddhi)是指透徹地了解苦諦
(即:五取蘊)的(特)相(lakkhana)、作用(rasa)、現
起(paccupatthana)及近因(padatthana),以及它們的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53
無常、苦、無我三相(共相)。
「捨斷成就」(pahana-siddhi)是指完成了消滅煩惱
(kilesa)的任務,即捨斷了集諦(渴愛;苦之因)。由於本
書的重點是在於證悟最低層次的聖道果─ ─ 「邦心山須陀
洹」,而非更高層次的聖道果,因此完全斷除我見即是捨斷
成就。斷除疑(vicikiccha)的任務包括在斷除我見的任務之
內。
「證悟成就」(sacchikiriya-siddhi)是指完成了證悟名
色滅盡之滅諦的任務。此任務包括了壓制及斷除煩惱。
「培育成就」(bhavana-siddhi)是指培育了戒定慧三
學,直到證悟出世間道諦(lokuttara maggasacca)。
始於戒的七清淨,連同它們的分支,也組成了許多種的
「成就」,意即它們各自的效力。
「 成 就 之 基 因 」( iddhipada ) 這 一 詞 的 解 釋 是 :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4
‘iddhiya pado iddhipado’─ ─ 「成就之基因是獲得成就的因
素。」
成就之基因3
有四種,即:
一、欲成就之基因(chandiddhipado);
二、精進成就之基因(viriyiddhipado);
三、心成就之基因(cittiddhipado);
四、觀成就之基因(vimamsiddhipado)。
「欲」(chanda)是指欲獲得、欲證得、欲達到、欲實
現、欲完成。在此,欲是指無窮盡之欲,於內外都沒有任何
事物能夠阻止它。它是激起「若在今生不能獲得這成就,我
是不會滿意的,死也好過得不到它」這類想法之欲。
這是迦葉佛4
(Kassapa Buddha )時代,波羅奈國
3
見《清淨道論》第 12 章.節 50-53;第 22 章.節 63。
4
比喬達摩佛先出世的前一尊佛。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55
(Benares)的法泉王5
(King Dhammasonda)所懷有之欲。
當時該國王對自己說:「若我沒有機會聽聞迦葉佛之法,作
為波羅奈國之王又有何用?」因此,國王捨棄了王位,而去
尋求能夠向他重說迦葉佛之法的人,即使只是一首短偈也心
滿意足。
在實現願望之後,其欲已獲得滿足,這就有如頻毗娑羅
王6
(King Bimbisara)、毘舍佉及給孤獨長者的例子。只有
在此欲可得而未得的微弱跡象還存在時,「求法未成,寧可
死矣」之念才會生起。
德米亞王7
(King Temiya)、護象王8
(King Hatthipala)
及一些過去佛時代的一些國王、貴族與富人也有這種欲,他
5
See rasavahini (Jambudipuppattikatha).
6
見《小部.牆外經註》(Commentary to the Tirokudda Sutta of
Khuddakapatha, translated by Banamoli Thera, p.233ff)。
7
《啞辟本生經》(Mugapakkha Jataka)。
8
《護象本生經》(Hatthipala Jataka)。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6
們都捨棄了隨從、皇宮及其他奢侈品,而出家修行。
精進(viriya)是指正勤精進(sammappadhana viriya),
以及它的四相(見第三章)。具備此精進之人認為可以通過
精進和努力達到目的。即使告訴他們需要面對極大的困難,
他們也絕不氣餒。即使告訴他們需要精進地修習許多天,或
許多月,或許多年,他們也絕不氣餒。即使事實上他們真的
需要精進地修行這麼長的時間,他們也絕不氣餒。
精進力薄弱的人在面對需要極大精進力的任務時,就會
裹足不前。當提及他們必須與朋友、同伴分離時,他們就退
縮不前。當提及他們必須節食少睡時,他們就退縮不前。對
於需要長期地專注,他們也退縮不前。
心(citta)是指當接觸或聽到佛法時對「成就」的投入。
這是極強、極激烈的投入。
雖然活在美麗與豪華的世界裡,擁有權勢及好運,飽讀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57
聖典,他也不受迷惑,心中時常傾向於「成就」。只有在心
投入於有關「成就」之事,他才會感到滿足與平靜。這就好
像煉金士投入於把雜質金屬化成金銀。除了煉金之外,練金
士對任何事都不感興趣。他廢寢忘食地工作,或者忘了是否
曾經用餐或睡覺。當出外散步時,他也對周遭的一切視若無
睹。心是如此極度的投入。
觀(vimamsa)是指能夠清楚地覺察到地獄與輪迴之極
度痛苦的智慧。它是能夠清楚地察覺到「成就」之利益的智
慧。它是能夠透入既深奧且難懂之法及其本質的智慧。除了
尋找「成就」之外,擁有此智之人對世俗的追求不再感到快
樂。只有在獲得深奧的「成就」時,他才感到快樂。愈是深
奧之法,愈是想要獲得。
具備四種成就之基因其中之一的人,於今生再不會以無
能力為藉口,而不精進地培育身至念及更高層次的佛法,例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8
如:七清淨。只有未曾擁有任何一種成就之基因,不懂得分
辨生命與佛法之深淺之人,才會以無能力為由來為自己辯
護,而不嘗試努力。
對於具備四種成就之基因其中之一的人,他能夠在今
生,或來世生為天神時,根據自己的波羅蜜去獲取這些成
就,直到獲得出世間成就(lokuttara iddhi)。在具備二、三
或四種成就之基因的情形,則更不必贅言。
對於連一種成就之基因也沒有的人,他們應該致力於獲
取其中一種。若以沒有能力為由來為自己辯護,那只是因為
他們沒有欲獲得四念處等佛法上等利益之心。他們應該視這
個藉口為通向惡趣的大道。因此,他們應該學習及思考能夠
激起熱忱或欲(chanda)的經藏。他們應該向能夠激起熱忱
的導師請教及依靠他。這是為何佛陀說:‘Chandiddhipadam
bhaveti, viriyiddhipadam bhaveti, cittiddhipadam bhaveti,
第四章:四種成就之基因
59
vimamsiddhipadam bhaveti.’─ ─ 「他培育欲成就之基因;
他培育精進成就之基因;他培育心成就之基因;他培育觀成
就之基因。」
有些人不單只是未能獲得成就,甚至連嘗試去獲取成就
之基因也沒有。他們沒有欲,甚至連欲是必要的條件也不曉
得。他們是自認無能與失敗之人。對於精進、心及觀的情形
也是如此。
平穩地把心導向於身至念就是在建立(成就之)基因。
閱讀含有悚懼感9
(samvega,一種促使盡早修行的壓迫感)
的故事,修習頭陀支(dhutavga)及其他類似之法就是在建
立起精進。修習四大等深奧之法就是在建立起觀。
若已建立起四種成就之基因的其中之一,那麼他已肯定
9
悚懼感是由於省察輪迴之險惡與痛苦而激起欲修行之心。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60
能夠根據自己的波羅蜜獲得相等的成就10
。由此,註釋中提
及,沒有任何一種成就之基因的人就好像首陀羅(Candala)
之子,而擁有其中一種成就之基因的人就好像國王之子。首
陀羅之子不曾想過要當國王,因為他沒有這種成就的根基。
然而,國王之子一直以來都以成為國王為目標,因為他們具
備了這種成就的根基。
由此,今日的智者應該嘗試獲取四種成就之基因,以便
能夠在這次的佛法教化期裡斷除我見,以及根據自己的波羅
蜜獲取更高果位的利益。
10
即此章前文所提及的五種成就或悉地之一。
57
第五章:五根
「根」(indriya)這一詞的意思是:‘Indassa kammam
indriyam.’─ ─ 「根是支配者的支配行動。」
「支配者的支配行動」是指每當支配者支配時,無人能
夠反抗他。
關於這點,人們對自心的控制力或支配力是重要因素。
根1
一共有五種,即:
一、信根(saddhindriya);
二、精進根(viriyindriya);
三、念根(satindriya);
四、定根(samadhindriya);
1
On the five faculties, see The Way of Wisdom by Edward Conze (The
Wheel No. 65/66).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58
五、慧根(pabbindriya)。
信根
信根在某個程度上跟信(saddha)同義,但是信有兩種,
即:
一、平常信(pakati-saddha,普通的信);
二、修習信(bhavana-saddha,通過修禪培育或使之成
熟的信)。
導致一般善男信女行佈施、持戒及修習代替禪2
(初步
禪)的信稱為平常信。在此,有如瘋子的譬喻所顯示(第二
章),雖然這種信在某個程度上是屬於有支配力的根,但是
2
英編按:「代替禪」─ ─ 在原譯本裡所用的是「模仿禪」,這用詞似乎
與作者在此的原意相左。它可能是指一種在一段時間裡保持沉思狀的
初步禪,但由於它散亂的本質,所以不能達到顯著的定力。無論如何,
在此它是屬於三種「福業行事」(pubba kiriyavatthu)之一,因此它是
有益的修行,而且也可能導向正確的定與禪修。
第五章:五根
59
它的支配力卻不足以控制一般人不穩定之心,不能有效地修
禪。它那不穩定的控制力只達到引致行佈施、持戒及修習初
步禪的程度。
沒有了信,心就不會傾向於行善,因為一般上它只樂於
惡業。對於修習戒清淨或研讀聖典也是如此。這是還未通過
禪修培育(abhavita)的平常信產生平常善業的方式。
平常信沒有足夠控制心之能力來進行修習止觀的任
務,因此心會脫離平常信而轉向他處。對於禪修的工作,平
常信是不足夠的。
通過修習出入息念等禪修得來的修習信是獲取強大能
力的根基。
對於三十七菩提分,修習信才是信根。對於禪修,它代
表不穩定之專注力的消失,以及清晰且平穩之心的出現。心
的專注力只能夠穩定地繫於清晰而不模糊的目標。出入息念
三十七菩提分手冊
60
等身至念的修行是通過修禪培育及使之成熟的修習信之根
基。若心能夠緊繫於出入息等身至念,這已算是獲得了修習
信。若繼續修止觀,甚至可能在今生獲得斷除三個層次的我
見之能力。修習止觀必須正確,而這又需要依靠精通佛法的
導師。
精進根
精進根在某個程度上跟精進(viriya)是同義的。但是
精進有兩種,即:
一、平常精進(pakati-viriya);
二、修習精進(bhavana-viriya,通過禪修培育的精
進)。
另一種分法是:
一、身精進(kayika-viriya);
第五章:五根
61
二、心所精進(cetasika-viriya)。
平常精進是容易辨認的。對於世俗事有許多平常精進之
人容易獲得修習精進。比丘嚴守頭陀支即是身體上的修習精
進(kayika-bhavana-viriya,身修精進)的例子。
若在建立起身修精進之後(例如:少睡、保持醒覺與活
力 ) 還 是 沒 有 心 所 精 進 ( 例 如 : 熱 衷 於 禪 修 作 意 :
bhavana-manasikara ), 也 就是不 能 穩定地 專 注於業 處
(kammatthana,即出入息念等禪修方法),這就會導致禪
修的時間受到過度延長也未能獲得清晰之心與想(五蘊之一
的想)。
無論是什麼工作,只有在實行之後能夠很快地掌握它才
算是正確與恰當地進行工作。若工作反過來控制了人,即是
未能正確地實行。「工作控制人」是指沒有真正的精進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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