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小書包:
服貿與學運訴求
Q1
服貿到底是瞎米碗糕
A1
「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
就是讓兩岸的各種服務業可以
投資、開業、互通有無
Q2	 
有錢大家賺,
為什麼不好呢?
A2
首先,即使服貿叫做「協議」
但事實上它就是「條約」
不是「行政命令」。
就像是指葵為蕉
但他就是向日葵
絕對不可能變成香蕉!!
大法官解釋(329號)很清楚
和外國簽的東西
只要實際上是規範人民的權利義務
通通都算是「條約」
服貿審議的過程缺乏人民監督
服貿是規範人民權利義務的條約
為了避免政府濫權
一定要經過我們選出來的立委審議
才能確保政府不會搶你財產奪你田~~
有法律保障,才不怕政府隨意「黑白來」
政府卻說
服貿不是條約
所以立法院一個字都不能改
只能選要或不要
這樣我們根本就沒辦法監督啦!
即使服貿有害也不能改!
這就是「黑箱」服貿的由來
Q3
聽說服貿
簽下去好處多多?
A3
政府講到服貿的好處
最常說的就是「80 vs 64」
也就是大陸開放80項產業
我們只開放64項耶!
賺翻啦!!
但是
算法「完全不一樣」!
大陸開放的80個項目
包含著各大產業下面的小項目
而台灣的64項
全部都是「各大產業」
而不包含其下的細項!!
打個比方
台灣就是64「盒」彩色筆
而大陸只開放80「隻」彩色筆
這比扯鈴還扯阿!!!
好多隻筆 vs 「一盒」筆
Q4
服貿簽下去,
台灣經濟才有救?
A4
2013年7月中
經濟部評估服貿通過後
對台灣GDP的影響
你猜是多少?
正確的答案是 …0.025%
而且可能要十年才達成!!
 
	
  
	
  
	
  	
  	
  	
  	
  	
  	
  	
  	
  	
  	
  	
  	
  	
  	
  	
  	
  	
  	
  	
  	
  	
  	
  	
  	
  	
  	
  	
  	
  	
  	
  	
  	
  	
  	
  	
  	
  	
  	
  	
  	
  	
  	
  	
  	
  	
  	
  	
  	
  	
  	
  	
  	
  	
  	
  	
  	
  	
  	
  	
  	
  	
  	
  	
  	
  
	
  
	
  
	
  
瞎咪,只有0.025%??
(資料來源:http://ppt.cc/lWzd)
做為政策推動者
算出來也才10年0.025%
你還相信服貿真的是特效藥
一吃就有效嗎?
Q5
難道就關起房門,
不跟對岸
做生意、簽協議嗎?
A6
其實就像政府說的
全世界都在跟大陸做生意
台灣也不可能置身事外
但問題是
所有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FTA)
都超級謹慎
動不動就談判個十幾年
像是美澳協定
就從1992年開始
經過二任總統到2004年才談成
共費時整整 十二 年
而中澳協定談了九年還在談
考慮到台灣和中國複雜的情況,
我們是不是該更加小心,
步步為營呢?
Q6
所以我們可以怎麼辦呢?
A7
目前太陽花學運的
四大訴求
一、退回服貿協議
二、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
先立法、再審查服貿協議
三、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四、要求朝野立委站出來,
響應人民的訴求
一、退回服貿協議
「退回不等於不簽」
和大陸做生意說真的免不了
但如何做的安全、做的安心、做的
高興
才是最大的問題
這次的服貿,
一來缺乏人民的監督
二來對台灣也沒有像政府說的那麼好
因此,
「這次」的服貿,
應該要退回,
重新協議,
讓我們人民都有機會參與
二、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
先立法、再審查
服貿的本質是條約
應該比照法律處理
但該怎麼「比照」還是有爭議
為了避免像類似爭議再發生
應該先有一個適當的監督法律
才能解決問題
服貿是一個攸關你、我的大事,
讓我們一起「決定台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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