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氧 健保雙月刊
- 1. GPN:4909504725 第 199 期(1001015 發行),本電子報發行 123854 份
常見醫療院所要求民眾自費項目系列(三)高壓氧治療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 93 期 (100 年 9 月號 )
常見醫療院所要求民眾自費項目系列
(三)高壓氧治療
資料來源∕健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
一、什麼是「高壓氧治療」?
高壓氧治療是指病患全身置於 1.4 大氣壓以上的高壓艙內,直接或間接呼吸純氧達一特
定時間,可讓異常存留於體內的氣泡迅速消失,減輕血管或組織中氣泡所造成的傷害。
另一方面高壓氧氣治療可提升血液中氧氣的輸送量,使氧氣擴散到受傷組織, 加速血
管增生,增進感染控制,促進傷口癒合
。高壓氧氣治療也可以加速有毒物質(如一氧化碳)之排出,減輕中毒造成的影響。
二、那些病人需要以「高壓氧治療」?
現今世界各國對高壓氧治療適應症的律定標準並未統一,我國則大部分依照美國的標
準,將高壓氧作為主要治療方式之一的部分納入健保給付。
(一)全民健保支付高壓氧治療之適應症如下,其中燒燙傷及慢性復發性骨髓炎等項
目是必須事前申請:
健保給付之高壓氧治療適應症 需事前申請經核准後健保給付之高壓氧治療適應症
- 2. 1. 潛水病(減壓病)或急性氣栓塞症 1. 慢性復發性骨髓炎
2. 一氧化碳中毒(氰化物及氣體
中毒)
2. 急性燒灼傷、二至三度燒傷,表面積介於百分
之十五至百分之九十
3. 氣壞疽病 3. 肢體壓傷伴有創傷性缺血 33 呎 90 分
4. 放射性組織壞死
5. 肢體壓傷伴有創傷性缺血 50 呎
120 分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高壓氧治療診療項目相關資訊,請上健保局全球資
訊網∕檔案下載∕4.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支付標準壓縮檔∕第二部第二章第六節
∕查詢第三項高壓氧治療。
(二)以高壓氧為輔助治療之項目:
下列情況因臨床上已有其他治療方式,以高壓氧治療僅屬輔助性,其療效尚在臨
床研究階段,國內研究報告不足,尚難以評估整體醫療費用之經濟性,如病人選
擇以高壓氧治療,則必須自費接受治療。
糖尿病足潰瘍 視網膜中心動脈阻塞
急性周邊動脈阻塞 危象皮瓣移植
腦中風 放線菌感染症
突發性耳聾 氰化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