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Related Content Similar to 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 (20) 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5. • 申請書
• 團隊營運計畫書
• 團隊出國計畫書
• 經費支出預算表
• 登記證明文件
申請應備文件
• 團員之員工勞保記錄或雇傭契約
影本
• 已取得創業加速器、育成中心所
提供之進駐或培訓資格、獲得創
業活動參與資格等證明文件
受理申請 簡報審查 變更作業
核定通過
請款作業
• 需用英文簡報。
• 如已取得產業局認可之加
速器、育成中心之進駐或
培訓資格,或經競賽、篩
選獲得參與創業活動或競
賽之機會者,無須到場簡
報,採書面審查
於受理期間,檢
送申請應備文件
向產業發展局提
出申請
• 補助案開始執行前20
日提出申請。
• 補助案申請變更次數
以一次為限。
• 受補助人應於補助案
執行結束次日起30日
內。
• 11月21日後結束執行
之補助案,最晚須於
12/20前。
• 檢附:申請書、領據、
出國報告書、照片、
出國心得、經費支出
明細表與原始憑證。
註:補助內容依當年度申請須知為準,簡報僅供參考
TECH IN ASIA TOKYO
Slush
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
6. 6
新創團隊競爭力(40%)
• 產品或商業模式創新程度
• 國際市場可行性
• 市場規劃完整性
• 新創團隊投資價值
• 團隊組成
註:補助內容依當年度申請須知為準,簡報僅供參考
團隊競爭力(20%)
• 英文簡報能力及表達能力
• 專案執行力
出國計畫完整度(30%)
• 提報所參與活動、競賽、課程或進
駐創業加速器之適切性
• 出國計畫目的與預期效益
• 出國計畫經費編列合理性
佐證事項(10%)
• 已取得本局公告認可之創業加速器
所提供之進駐或培訓資格、經認證、
競賽得到新創活動參與機會者
• 曾參與本局創業相關補助及課程表
現優異者
Intel FPGA Technology Day
the DMA Annual Event
AACC Annual Scientific
Meeting & Clinical Lab Expo
Techstars Rakuten
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
7.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認可之
育成機構與創業競賽一覽表
育成機構 創業競賽
• 500 Startups
• AngelPad
• Coin X
• Founders Space
• IndieBio
• Joyful Frog Digital Incubator
• Microsoft Ventures Accelerators
• Plug and Play Tech Center
• Tandem
• Techstars
• Wearable World
• Y Combinator
• Mobile-Only Accelerator(MOX)
• Disrupt(NY、SF)
• Echelon
• IDG DEMO Show
• Seedstars World
• Slush
• Web Summit(含Collision、RISE)
註:補助內容依當年度申請須知為準,簡報僅供參考
如已取得上表產業局認可之加速器、育成中心之進駐或培訓資格,或經競賽、
篩選獲得參與創業活動或競賽之機會者,無須到場簡報,採書面審查
11. 11
申請補助款:不超過
計畫總經費50%,最
高新臺幣500萬元。
補助款編列:人事費、
材料費、設備使用費
及維護費、委外費
(<50%) 、專利申請
費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
公司、商業及所在地
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研發計畫未獲其他政
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計畫執行期
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
請,最短須執行8個月,
最長不可超過18個月。
申請書1份。
研發計畫書1份。
公司(商業)之登記變
更證明文件1份。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
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
文件1份。
-----------------------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
之相關財務報表1份,
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
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
代。
最近1年營利事業所
得稅(未滿1年免繳)
最近1年營業稅申報
書。
以技術或服務創新為
核心,並具發展潛力
之營運模式,且計畫
內容具有可驗證指標。
計畫範疇 補助經費申請資格 申請應備文件
創新研發能力、計畫創新性、市場加值潛力、計畫實施可行性、計畫預期效益、
對本市產業發展之貢獻程度
鼓勵創新 研發補助
12. 12
申請補助款:不超過
計畫總經費50%,最
高新臺幣500萬元。
補助款編列:人事費
(<60%) 、場地租金
及布置費、文宣品製
作費、委外費
(<50%) 、參展費
(<20%) 、員工教育
訓練費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於台北市之
公司、商業及所在地
在台北之國外分公司。
品牌計畫未獲其他政
府單位補助。
申請期限:計畫執行期
間之起始日不得早於申
請日,最短須執行8個
月,最長不可超過18個
月。
申請書1份。
研發計畫書1份。
公司(商業)之登記變
更證明文件1份。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
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
文件1份。
-----------------------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
之相關財務報表1份,
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
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
代。
最近1年營利事業所
得稅(未滿1年免繳)
最近1年營業稅申報
書。
建立新創品牌、既有
品牌升級或再造,具
有開發新客群、新市
場或建立新通路,並
有助提升品牌價值與
能見度之效益,且計
畫內容具有可驗證指
標
已獲本市研發計畫補
助且結案優良或具連
結臺北城市意象及特
色者,得優予考量。
計畫範疇 補助經費申請資格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人經營能耐、計畫創新性、計畫可行性、計畫預期效益、對本市產業發展之
貢獻程度
鼓勵創新 品牌建立補助
14. 申請獎勵項目
獎勵項目 內容/補助金額上限
勞工訓練費用補
貼
‧勞工職訓費用補貼最高80 萬元。
‧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新增僱用中高齡失業勞工逾原僱員工總數1% 者,
其職訓費用補貼得提高至100 萬元。
勞工薪資補貼
投資案新增僱用設籍於臺北市之勞工,得申請勞工薪資補貼,每人每月
最高1 萬元,補貼期間不超過1 年,總金額最高500 萬元。
房屋稅/地價稅補
貼
購置或新建供投資案直接使用,且坐落於臺北市之房屋或土地,其年度
房屋稅及地價稅應繳稅額得申請補貼。補貼額度視投資金額,最高前2年
全額補貼,後3年補貼50%,總金額最高5000 萬元。
承租私有房地租
金補貼
新增租用供投資案直接使用,且坐落於臺北市之私有房屋或土地,得申
請租金補貼。補貼額度視投資金額及市場租金行情,最高補貼50%,補
貼期間最長5 年,總金額最高500萬元。
融資利息補貼
‧市政府得於年利率2.5% 限度內,酌予補貼利息2 年。
‧每1 投資案以1 次為限,總金額最高5000萬元。
使用市有房地租
金減免
‧租地建屋者或設定地上權,興建期間土地租金全免,取得使用執照之日
起減半計收2~5 年。
‧利用既有房屋,租金減半計收2~5 年。 514
15. 受理 審查 審議 管考
收
到
委
員
書
審
意
見
排
入
分
組
審
查
會
議
申
請
案
正
式
受
理
簡
報
審
查
當
日
審
議
委
員
大
會
核
定
收
到
審
議
結
果
函
文
請
領
第
一
期
款
實
地
查
訪
結
案
審
查
請
領
尾
款
計
畫
變
更
效
益
追
蹤
收
到
初
審
完
成
函
文
創新補助:分兩期撥款
獎勵補貼:每年9-10月請款
60日內完成審議 告知結果
會議1周前提供 *計畫執行期間內向市府申請變更
15
資格符合、文件備齊 面對委員簡報共30分鐘
獎勵補助申請作業流程
30日內
16. 16
資料期間:105年01月01日至105年3月31日止
以107年度
通過227案為例
獎勵補貼 研發補助 品牌補助 創業補助 育成補助
審議件數 21 239 114 274 37
通過件數 9 80 20 100 18
通過比例 43% 34% 18% 36% 49%
最高核定金額 675萬 420萬元 400萬元 100萬元 300萬元
A級
件數 2 13 5 42 11
平均補助比例 -- 49% 48% 49% --
平均補助金額 365萬元 212萬元 198萬元 93萬元 279萬元
B級
件數 6 44 6 49 3
平均補助比例 -- 40 % 42% 43% --
平均補助金額 156萬元 180萬元 278萬元 80萬元 210萬元
C級
件數 1 23 9 9 4
平均補助比例 -- 31% 33% 37% --
平均補助金額 68萬元 127萬元 174萬元 66萬元 192萬元
F級
(未通過)
件數 12 159 94 174 19
資料期間:107/01/01至107/12/31止
各領域通過比例、平均核定金額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