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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的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 团的组织机构是团的各级组织、领导机关、工作机关的统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 5 年),省辖市、自治州( 5 年),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 3 年)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关键是要坚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在团员发展中“送人情”,造成团员队伍素质下降,也不能随意拔高团员标准,对积极要求入团的青年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造成团员队伍萎缩。 “ 加强培养”,就是要注重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对要求人团的青年,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 积极发展”,就是要经常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团员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 发展团员有哪些程序? 发展团员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接受发展对象入团三方面内容。 (一)确定发展对象 这是团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要保证发展对象确实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团支部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根据本单位适龄青年的情况,从团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制订出符合实切实可行的团员发展计划;二是要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较好的青年,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申请入团,从而建立起一支青年积极分子队伍,并建立花名册。在此基础上,团支部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和青年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各方面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这是发展团员程序的关键环节。这一工作既要体现出团支部对所有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又要体现出对发展对象的重点培养、考察。一般来讲,这项工作可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 )确定专人与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联系,通过谈心、家访及其生形式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定专人并不排除其他团员积极做工作,相反,需要全体团员共同支持、帮助,并要注意对团外青年的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群众形象;( 2 )要定期给青年积极分子上团课,或组织他们学习有关精神、知识,参加团支部的一些会议和活动,使他们不断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了解《团章》,懂得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端正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3 )组织和发动青年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目的地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团的工作和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 4 )对青年积极分子在各方面取得的进步,团支部应及时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批评和帮助,并不断对他们提出新的要求。 实施对青年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团支部还可以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形式与方法。同时,要注意坚持工作的经常性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使这一工作更加符合青年的特点,有利于青年积极分子成长。 (三)接收发展对象入团 团支部经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认为具备人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并履行有关手续。
- 标准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 1 )每月工资收入在 400 元(含 400 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 %; ( 2 )每月工资收入在 400 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 %。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 1 角。 (三)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 1 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四)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五)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 1 角。 (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总队政治部规定。 (七)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八)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新华网北京 4 月 1 日电(记者李亚杰)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 2 月 4 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 3000 元(含)以下的按 0.5 %, 3000-5000 元(含)的按 1 %, 5000-10000 元(含)的按 1.5 %, 10000 元以上的按 2 %的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 元及以下的按 0.5 %、 5000 元以上的按 1 %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 0.2 元 -1 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 0.2 元。《党费收缴规定》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和不按月领取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也做了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提出,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使用和留存党费要向基层党组织倾斜;要把党费工作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党费收缴规定》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
-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 ( 奖金)。
- 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 3 %。 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12.5 %,留用团费总数的 9.5 %,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11.25 %,留用团费总数的 8.25 %,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25 %,留用团费总数的 12.5 %,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 50 %,留用团费总数的 25 %,其余上缴。 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 50 %,其余上缴。 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 10 %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总队政治部规定。总政组织部和武警总队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 3 %上缴团中央。
-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团费的开支应加强管理,严格手续,注意节约,合理使用。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征求意见稿》: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 1 )培训团员; ( 2 )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 3 )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 4 )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 5 )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 离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脱团: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退团: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 (一)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保证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 (二)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途径 是促进团的思想建设,保持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推动团组织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的需要。是活跃团内的民主生活,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的需要。
-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 以下简称“推优” ) ,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1982 年共青团十一大将这项任务正式写入了团章。 1986 年中央组织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 1999 年 2 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2004 年,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共青团上海市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推优”,切实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组〔 2004 〕发字 085 号)
- 党员队伍建设: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共青团建设: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 各级党团组织要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其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要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 坚持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发展党员; 保证质量,就是要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把好“入口”关; 改善结构,就是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慎重发展,就是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申请入党的人,不仅看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应进行历史的全面考察。要通过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经过全面衡量,符合党员标准的,才能吸收入党。
- 1 、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推荐,提出推荐对象; 2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3 、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特别地,团支部 ( 总支部 ) 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建团以来,共青团始终以党的政治纲领为奋斗目标,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党的中心任务为神圣使命,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在现阶段,党需要共青团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各级团组织一定要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把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任务努力奋斗,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 党的要求和青年的使命始终决定着共青团光荣职责。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是共青团的根本职责所在。 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 共青团组织是党开展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充分发挥组织青年的作用,动员广大青年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 充分发挥引导青年的作用,努力在广大青年中形成牢固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充分发挥服务青年的作用,多为广大青年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充分发挥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倾听青年呼声、反映青年诉求。 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这四项职能并不是简单并列,是一个既有逻辑前提、又紧密联系的体系。 组织青年是重要任务也是重要前提,与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之间相互促进,引导青年是根本任务。 要切实把青年广泛组织起来,提高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以此为基础对青年进行有效引导,使青年坚定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引导青年是要有基础的,不是任何一个组织都能必然引导青年的。共青团组织只有具备广泛覆盖的组织网络、较强的组织活力和吸引力、影响力,才能实现通过共青团组织对青年的有效引导。
- 1 .关于农村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第一,要以农村青年不甘于现状、渴望有新的发展为根本动力,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来开展工作。现在的农村青年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青年,与年龄大一些的村民相比,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普遍不甘于相对贫困的现状。同时,党在新农村建设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因此,农村团的建设和工作要找到促进生产发展、帮助青年致富、鼓励青年敢闯敢试这个结合点。 第二,要根据农村青年联络和聚集的新方式,大胆探索统筹城乡的团建模式。农村青年的流动性比较大,大量农村青年外出务工,这要求我们在团的建设中不拘泥于县、乡镇、村这样的行政建制。如果农村青年流动聚集在产业链上,就要考虑在产业链上建立团组织;农村青年流动聚集到县城,就要考虑在县城建立团组织;农村青年流动聚集到大城市,就要考虑在大城市建立团组织;农村青年返乡了,就要纳入农村团组织。 第三,要特别做好青年能人的工作。农村青年要增收致富,带头人特别重要,往往是一个人带动一批人、一个村、甚至一个乡。农村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县级团组织,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想办法吸引能人、挖掘能人、培养能人、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 2 .关于社区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第一,要把握好社区的根本任务和功能。社区是若干类别的社会组织和居民居住空间的组合。社区里可能有机关,有学校,有企业,还有部队,各自履行着自己的职能,但也是居民居住的空间,其基本的目标就是和谐。 要实现和谐,从居住功能角度,就要解决便利性、安全性、娱乐性、健康性、互助性等问题。社区团的建设和工作,要围绕这一属性研究把握切入点。 第二,要探索社区内团组织的联建。一是要发挥社区青年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可以由街道团组织把社区内的企业、机关、学校等团组织都纳入进来,建立青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推进社区内不同类别组织之间进行团组织联建。二是要针对青年在楼宇、市场、商业区等分布集中的情况进行联建。 第三,结合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工作机制,探索社区团的工作。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的作用。要把他们的热情、精神和专长、服务时间有机结合,通过社区团组织制度化和组织化的安排转化为长效服务机制。 第四,要关注政府部分青少年社会事务的转移。现在,政府一部分公共服务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来承担。共青团是政治性、群众性和政府青少年社会事务相结合的组织,有条件地方的社区团组织要积极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
- 3 .关于企业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第一,要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服务企业与服务青年的结合点。这是由企业组织的性质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决定的。企业是典型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效益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和青年职工利益的实现。因此,一定要把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作为前提,引导青年职工努力工作,帮助企业创效益。在这个问题上,企业团组织有很多切入点,比如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活动,帮助职工提高技能、培育职业精神;比如开展文化活动,帮助企业增强凝聚力。 第二,要把解决青年职工思想问题放在首位,善于把党团组织的政治主张转化为青年职工易于接受的工作理念。企业青年职工的思想工作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注重转化为符合岗位特点的理念。比如,讲职业精神,就比讲奉献精神更易于接受;在高危岗位讲安全生产,就比讲守纪律更易于接受;对国有企业,要引导青年职工适应国企改革趋势和新的竞争机制转变观念;对民营企业,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对外资企业,要着重把海外母公司的文化氛围与所在地企业的文化氛围相结合。 第三,要面向普通青年,努力帮助青年职工解决成长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企业的青年工作,不仅要关注 “高端青年”,更要把目光投向最广大的普通青年职工,通过建立技工协会、加强技能培训、帮扶困难家庭等多种方式,促进青年职工的成长发展。 第四,企业团干部配备要专兼结合。可以由一名专职团干部和若干名来自生产、经营、研发等部门的兼职团干部共同组建企业团委。这既能够解决企业团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能够使企业团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从机制上保证了企业团组织能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4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建设和工作 要把握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本任务和功能,着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中青年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最迫切的是要提高基本功。学习不能漫无目的,也不能完全从兴趣出发,只有和工作结合起来,让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才是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努力引导的方向。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着眼于此,认真研究青年干部的成长规律,大力开展能力培训、竞赛活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 5 .关于高校团组织建设和工作 第一,切实把高校团组织建设和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将接受高等教育,许多高校毕业生都将成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高校共青团工作,对我们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高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 第二,要围绕高校育人的目标体系,找准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高校的根本功能是育人,高校团组织要在坚持不懈地抓好长期以来形成的好做法、好品牌、好经验的基础上,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全面素质培养,结合自身工作的不同基础和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
- 当前,青年群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原有的团建模式提出了挑战。这就要求我们适应青年的新变化,以走进青年为根本,大胆推动团建创新和工作创新。 一是要打破原有的严格按照行政区划来建设团组织的条条框框,青年聚集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 二是要积极探索联合建团、区域建团、依托建团、流动建团等各种有效的团建模式。对于流动团员青年,要努力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在联系、服务方面的有效衔接。 三是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来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总之,基层团组织要以多种方式覆盖青年,不怕对团员青年双重覆盖甚至多重覆盖,就怕没有覆盖。
- 当前全团重点工作都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四项基本职能,结合全团总体上的共性情况作出的推导和安排。
- 当前全团重点工作都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四项基本职能,结合全团总体上的共性情况作出的推导和安排。
- 第一,坚持面向基层、狠抓基层。团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处在共青团与广大青年的边界上,是共青团联系广大普通青年最重要、最普遍的路径和载体。同时,团的工作和建设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在基层。因此,全团要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作为关系共青团履行根本职责、实现各项职能、保持自身活力的“生命力工程”,从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战略高度、从巩固人民政权所需要的群众工作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特别是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把工作注意力放到基层,尽最大努力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把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把工作载体向基层转移,着力解决基层团组织网络对广大青年的覆盖和基层工作的活力问题。 第二,注重工作的普遍性。共青团的组织功能、组织活力的根本标志,集中体现在团组织与广大普通青年的关系上,集中体现在对广大普通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上。现在团内有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是把青年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简单地等同于通过共青团组织带领青年发挥作用;二是把同少数青年或部分青年之间的关系等同于同广大普通青年的关系,出现团的工作“高端化、高龄化”的倾向。因此,全团必须始终坚持工作的普遍性原则,把目光投向广大普通青年,坚决制止那些简单的“眼睛向上”、只有少数人参与、封闭在体系内的活动,把普遍性够不够、广大青年认可不认可、能否形成“面”上的工作态势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 第三,迎接经济社会变革带来的挑战,勇于探索创新。在经济社会变革带来的重大挑战面前,共青团不能回避和退让,只有抓住本质,迎着困难上,勇于探索创新,才能找到更加有效的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格局、机制、载体,才能推进团的事业实现新发展。共青团的探索创新要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团的领导机关和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和青年之中,分析形势、把握规律、挖掘经验,深入研究和思考应对挑战的路径,努力提升为普遍性、规律性的认识,从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团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最能直接感受青年的变化,最能直接感受经济社会的变革带来的挑战。只有基层不断探索、积极创造,才能为全团形成生机勃勃的工作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通过工作狠抓团干部作风,通过转变团干部作风来促进工作。团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到共青团能否成为党的合格助手和后备军,直接影响到团组织与广大普通青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共青团的生存基础。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团干部队伍有着富于理想主义追求、锐意进取、勤奋敬业、工作有激情等好传统,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一些团干部中也存在着工作浮躁、有短期行为、不愿碰难题、不能广泛深入面向广大普通青年、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韧劲不足等问题。团干部的作风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团的各项工作密切相关的,只有通过工作抓作风,才能把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只有通过转变团干部作风来促进工作,才能使工作取得实效。因此,要坚持通过工作狠抓团干部作风,通过转变作风来促进工作。目前,要从大规模组织团干部下基层,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团干部在工作中迎着矛盾、敢碰难题等方面入手,狠抓团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团干部的党性,使广大团干部按照党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