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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西津談公民社會
- 1. 賈西津
“三味书屋”是一个知识的园地。我非常敬佩“三味书屋”能够持续自己的理念,在一个尽管不太大的
地方,提供一片优雅、安静的地方,在偌大的世界里,让我们可以静下来,想一些问题,谈论一些也许不
那么实用的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感谢“三味书屋”,一是感谢“三味书屋”的邀请,更重要的是
感谢三位书屋提供这样一个场域,也可以叫做公共领域,这是公民社会很好的一个代表。
在这几年,我们看到很多社会现象。比如 2007 年,有人把它称作是“公共事件元年”。在这一年里,
我们看到了很多公共事件,特别是网络参与的事件。比如,最牛钉子户,大家都记得,在一片空阔的拆迁
的广场上,唯一还有一个小小的房子上插了一面红旗,这被网民视为维护私权的典例;厦门的 PX 事件,
厦门的公众为了自己的利益,形成社会性运动,发明诸如“散步”这样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表达方式,并
被很多地方学习、借鉴,在上海的磁悬浮事件,还有其他一些公民表达之中,都看到了这种模式的复制;
再如“黑砖窑事件”,通过媒体传播,孩子父母联合,网络的参与,也成为公共视野中的话题;其他如周
老虎事件、彭宇诗案(因言获罪)等,许多案例以公共事件的形式进入人们视野。虽然类似的事件未必是新
鲜的,但是这种事件的参与方式和公民在其中的角色,显示出以前所不具有的特征,这也是为什么有人把
它概括为公共事件元年。
到了 2008 年,网络参与、公民参与的事件越来越多。2008 年有一件持续最久,也令大家最为关注的事
情——5.12 赈灾。四川地震后,很多公民意识到,原来我也可以参与、捐助、帮助灾民,通过志愿者参与到
灾后重建的过程当中,公民意识、公民参与就一下子涌现出来。这也是有一些 NGO 人士把 2008 年定为 NGO
元年的原因之一。在此之前,NGO 的概念离我们还比较远,很多人都不知道。在赈灾过程中,NGO 突然出现
在我们的生活里,而且媒体注意到有很多的讨论:为什么我们的 NGO 缺席?讨论本身就隐含了一个意思,
就是我们现在对 NGO 有很大的需求。因为当你没有需求的时候,你就不会发现它是缺少的,而发现缺少恰
恰显示了我们公民的需求和 NGO 能够提供的服务之间的差距。
到了 2009 年,像网络这样的公民参与事件就更多了。比如,像 2009 年的开端——草根春晚或者山寨
春晚,除了 CCTV 的节目,出现这种公民自娱自乐的形式。2009 年有很多的山寨产品,在某种意义上,山寨
有戏谑的意思,甚至有一点贬义,不那么正式的,有一点偷偷摸摸的,但事实上在文化领域,我们看到,
山寨版本的活动、产品恰恰体现了一种草根精神。草根现象在 2009 年变得十分活跃。其后网上传播一份匿名
网民宣言,网民开始宣称自己作为独立的个体,在突破网络封锁,要求信息开放方面等方面,表达了自己
需求的声音。
上述诸多现象使得我们出现很多“元年”的概念。“公共事件元年”、“公民参与元年”、“NGO 元年
”等,无论是什么元年,它都有一个含义,即是“新”的。到底我们这几年出现了一个什么“新的”现象?
到底什么如此之“新”,以至于我们要用“元年”来命名。
- 4. 开始意识到,我们需要一定的自由空间,社会需要有一定的自主性,需要有一定的发展,所以就开始了
30 年以发展市场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改革。
三十年以来,中国社会又经历了两次发展的高潮。一次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公民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改
革是相匹配的,在市场经济发育、私权建立的过程中,已能看到思想领域的活跃。当时代表性作品《河殇》,
就非常充分地反映了人们的思维状况。现在,如果把《河殇》 《大国崛起》
和 这两部作品相比较,我们就会很
明显地感觉到当时的社会处在完全不同的思潮的状态中 河殇》
。
《 是非常奔放的、开放的,积极热情的,要 去
改变,有着极强反思性和内省批判性的作品。而到了《大国崛起》,显然更多借鉴国外有哪些国家是如何实
现国家富强,带有很强的中国已经开始崛起,要去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崛起的强国、大国的理念在内,
而对自己的反思和对体制转型的需求要远远弱于《河殇 。
》 这恰恰显示,中国在八十年代正处于一种思潮 涌
动,试图变革的状态。当时人们在结社、出版、沙龙,甚至对政治话题的讨论,各个领域都掀起了一个高峰。
到 1989 年以后,基本上有十年处于一个调整时期,这期间我们看到有很多法律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集会游行示威法》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 。1997 年《出版管理条例》出台,在现行体制下,确立了对
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出版等公民权利的审批原则。也就是说在这十年中,我们处于一个由思维活跃期、公
民活跃期转到一个调整、制度的重构期。
1998 年至今,公民社会的思潮又呈现了新的高峰。一方面是经过十年的调整,对于秩序的担忧开始逐
渐平复下来,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的需求,对社会改革、政府改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
1998 年至今,公民社会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状态,有几个很重要的时间段,一个是 1998 年,现行的对于
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对于结社所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对结社的审批制延续至今。第二阶段点是
进入到 21 世纪之后,《行政许可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的接连颁布,这些法规在思路上是 保
护私权,限制政府权力。尽管这样的法律只有很少的几部,但是这样的理念在中国的确立是非常了不起的,
就是我们要把物权、私权固定下来,作为一个正面的价值予以保护,这个所引起的社会观念的冲击是很强
的。对于政府也是一样的,对政府要求信息公开,政府的审批、许可是要受到限制的,这种观念对中国是非
常新的。虽然这样的法律还应用不多,甚至公民要求信息公开时,还被疑为别有用心,虽然观念的转化还
很缓慢,但是对通过法律,把这些观念固定下来就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再有 2004 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
布,虽然影响面是非常小的,但是,这个条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就是规定了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
在此之前,绝大多数基金会都是政府主办的,是政府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渠道,而非公募基金会为个人或者
企业等社会途径设立基金会提供了可能性。这样的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代表着社会
资源由谁来进行再分配。如果说私有企业的设立意味着公民可以自由进入到创造财富的领域,那么非公募
基金会的设立就意味着公民可以有选择权进入到财富再分配的领域,所以意义是很重要的。在条例颁布后,
确实出现了大量的企业家、名人、政界人士等进入到公共慈善领域。这个慈善不是狭义的,不仅是扶贫,而
是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公共生活,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利用李连杰这样一个名人效应筹集社会资金,再用
于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就构成了一个对公民参与到公共生活、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的渠道。在
此之后,慈善领域出现了强势群体参与慈善的现象,而在此之前,慈善的概念,在中国是一个济贫扶幼的
弱势群体。这样一个慈善观和国际上的慈善理念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在国际上可以看到透明国际、记者无国
界、医生无国界、绿色和平都是慈善组织。而在中国,慈善组织就是一个福利院、一个残疾人救助中心。从弱
势慈善向强势慈善转变意味着志愿活动的扩大。2008 年 5.12 赈灾,唤起了公民意识,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公
民参与、NGO、志愿组织、公民自治这样的理念。这次赈灾尽管社会的参与性还不是非常广泛,但是在理念上
提出了一个新的需求。
- 5. 我下面显示的这些图是现在公民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大体概括有两类,一类是公民的自治组织、志愿组
织,它们是公民自治最核心的力量,公民的自治性生活根本上就是依赖于我们如何自我组织,自我治理。
目前在公民自治组织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组织模式变得越来越多,广泛性也在逐步地扩展,很多领域是
我们此前没有看到的,比如说:维权,对外来工的维权,对艾滋病患者的维权,对拆迁的维权,这样一些
公民权利维护的理念开始有 NGO 等组织在其中活动。再比如,像怒江水坝工程,最后温家宝总理批示工程
缓建,在整个博弈过程中,民间组织起到了很明显的作用。基本上,怒江工程是由环保 NGO 和环保局联合
倡议之下,才形成了这个最后的结果。对于这个对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还应该考虑到其他的公共
价值,比如环保价值,这是 NGO 的倡导性作用。我们还看到像社区的一些互益性的组织,这种利益团体在
中国也往往被加上一种负面性概念,其实利益群体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就是有共同利益的人结成的联盟。
我们结成联盟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我们有着共同的利益,比如工会就是一个利益群体,因为工人有共同的利
益,农会也是一个利益群体,因为农民有共同的利益。我们说企业家的联盟也是一个利益群体,行业协会,
消费者组织,都是利益群体。所以这些利益群体是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现象。但是之所以利益群体会产生
负面性概念,特别是提到利益群体即联想到社会不公平,贫富差距,关键是目前利益群体的发育是非常不
平衡的,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是目前对利益群体的政策是不平衡的。比如说政策大力倡导企业家群体、行业
协会的发展,同时工人、农民、出租车司机是不可以结社的。对于某一些利益群体扶持,而对于另一些利益
群体压制非常容易形成社会上的利益差异。这不是利益群体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政策是否能够很公平
地对待每一人的权利,每个人有权结成自己的利益群体。如果政策是公平的,利益群体就会成为社会健康
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是表达自身权利的有力的工具。
还有一些社会组织的创新模式,比如传统的扶贫、环保这些领域出现新概念。比如:绿色扶贫。绿十字
是一个环保组织,它开始到当地去倡导环保价值时,发现这里人们的第一需求是生存,在生存权受到侵犯
的时候,还没有要有一个良好环境的愿望;继而它发现,这个地方的农户以茶叶种植为生活来源,他们通
过试点,证实如果环境建设好了,有机茶的生产会使茶价变得更高,环保价值和经济价值是相关联的。通
过这种模式把生存权、环保权等不同的价值结合起来,找到了当地经济发展价值和环保组织倡导的环保、可
持续发展价值的结合点,从而环保价值被当地农户自愿接受起来。社会企业也是现代一个新的领域,就是
企业家不仅仅关注到自己的企业,而是可以创立一些取向于公共价值的企业,通过企业运作解决某些社会
问题。这种社会企业在中国还很弱小,但正在兴起。英国是社会企业最早出现的地方,通过社会企业解决吸
毒、社区问题、青少年问题、服刑人员及其子女的问题,在众多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其他的一些社会组织比如说思想库,专门进行公共政策研究的独立的民间机构,对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
发出了民间的声音。另外如公民教育领域,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新公民教育,农村的新公民教育等,这种公
民性的学习是在一般的知识体系之外,公民性的学习。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量志愿性参与,如企业家参与到
公益组织中,基金会,NGO 的网络组织,这些都是在近五年出现的新的模式。模式和领域的扩展显示出公
民志愿性结社已经开始覆盖到社会生活越来越广阔的领域。
第二个方面,对于私权的认知和限制公权力的认知,恰恰是从完全信任和依赖政府,从作为一个顺民
转向维护个体私权,走向公民意识的过程。这些年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发以及在一些网络公共事件中所反馈
出来的声音,体现了从“大公无私”转向立基于私的公共性的思维转变。
如何理解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的生长状况?我们可以用自治秩序,自下而上的秩序来思考。其实公民社
会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的组织或者是特定的状态,它可以是一种社会发展的逻辑,即自我组织的、自我生长、
自治的社会。从自治的角度来理解公民社会可能会更敏锐地捕捉到现代公民社会发展的各种因素。公民社会
- 6. 在逻辑上表述首先是公民,公民要对自己负责,懂得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公民意识,所以公
民是公民社会的一个基石。公民如何形成社会生活?每个人的私权利如何去平衡?最基本的组织模式就是
志愿性的组织,结社或者是 NGO,这种 NGO 在充分多元发展以后就形成社会的自主组织体系,它在法律、私
权、公共空间的支持下,构成公民社会的生长路径。所以我们去看中国的公民社会,判断中国的公民社会处
在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状况呢?如果我们认为在一个发达的公民社会中,应该从公民到 NGO 到社会自治力,
所有的链条都是活跃的,那么在当前中国,我们能看到的现象是:第一,NGO 的公民参与的基础还十分薄
弱,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上的一些志愿性的组织,但是这些组织和我们的生活还很远。对个人而言,觉得
NGO 是一类特殊的群体,是有善心的人,有爱心的人要去助人为乐,与公众社会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最
多就是在灾害发生的时候捐点钱,捐点物,做点好事,这是对 NGO 的理解观念。实际上一个志愿性的社会,
我们生活上的方方面面都应该是寻找 NGO,去寻求一些志愿性的组织来解决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在中
国现代的状况之下,NGO 公民参与的链条是非常疏远的。
就社会上存在的 NGO 组织,现在注册组织有 40 万,其实大部分是政府组建的,是协助政府办事的机
构,尽管没有政府编制,没有权力,但是其社会功能主要还是为政府服务的,真正民间组建的组织仍然非
常稀少。有大量民间组织无法取得合法地位,所以中国出现一个很特色的现象,叫做法外生存或者法外
NGO,就是我们有大量的志愿结社是在合法性之外生存的,这是第二个特点。
第三个特点是 NGO 之间的连接非常少,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比如美国、英国,我们可以看到联盟、网络,
结点组织、伞状组织,代言组织,所有的这些组织是公民结社的再结社,就是公民形成了一些志愿社团,
这些社团会再次形成一个联盟。正如我们说企业要由家族企业到股份企业、跨国公司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如
果我们仅仅看到数量很多的家族企业,仍然不能说市场经济是发达的。所以,现在自愿结社的领域里,类
似于家族企业繁荣的阶段,有很多小的组织出现,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组织体系,没有形成一个社会的自
治体系,特别是没有代言组织,或者组织联盟。NGO 之间的纽带是非常弱的。
第四个特点是我们对于私权的保护,对于政府权利的限制尽管已开始有所意识,但是还处于非常初级
的阶段。所以,在制度支持上,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仍然是非常薄弱的。以上就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
一个基本现状。
自从进入到本世纪以来有很多的趋势,有意思的是,在这样一个线索上每一个纽带都出现了新的现象。
如第一,私权激励之下的公民参与,像厦门 PX 事件,业主维权,环保参与,人们所关注的是自己的权利,
而不是为了一个抽象的、很空洞的集体理念,对在私权激励下的公民参与开始发生。第二,NGO 的组织、模
式和领域开始生长,NGO 的支持性组织、联盟、孵化器,专业性的组织、代言组织、网络组织开始逐渐兴起。
这也是这几年来非常新兴的现象。第三,对于政府权力限制的立法,媒体构成的公共空间的扩展,也构成
对中国公民社会支持的现象。所以在此背景下,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我们基本上可以做出一个判断,公
民社会现在处于一个萌芽的时期,但是正在全面演进,在每一个链条上都在进行突破,都在看到有新的现
象和新的模式的出现,尽管这些新的现象还很少,但是新理念和新观念的确立意味着我们在向前推进。
与此相对比,在公民社会的制度方面,基本的法律原则是维持未变的《宪法》
。 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 的
基本权利,但现行法律对公民权利全部是实行的审批制,也就是说公民权利是要通过政府批准来实现的。
- 9. 首先认为他自己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不管其他人有没有享受到好的环境,对他自己而言环境是重要的。
这是一个基础,如果他认为环境根本就不重要,我只是为了保护你的健康去做,这样肯定是做不下去的 。
NGO 的理念中不应该有舍己为人的东西,不应该有抛弃了自己仅仅是为了一个抽象的他人的东西。 的价
NGO
值是共享,共同提升。
公民社会跟黑社会之间的区别就是志愿性。NGO 其实就是自治性的理念,就是当我有事的时候首先想
到是我的事,我的责任,而不是想政府应该帮助我们想,是不是别人欠我的什么,出发点是从个人出发,
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不推卸,也不侵占他人。如果这种志愿性加入了强制性的因素,如我要去建立
一个组织,我要做这个组织的老大,你们谁加入进来要听从我的,要给我上供,出去以后要金盆洗手,要
受到惩罚,这时候你已经不是在做 NGO,不是在遵循公民社会的理念了。所以在这个时候,无论是政府,
还是 NGO 本身,志愿性本身是公民社会运作中最基本的原则。如果我们遵循的是自由的意志,志愿的理念,
个人平等的权利,是不会走向一个黑社会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愿的选择。
提问 3:第一个问题是我非常认同公共精神立基于“私”这个理念,基于这个角度,胡书记在十七大
提到不折腾,我一直在琢磨这个词的背景语境,与我们这个 NGO 有没有一定的联系?因为寄希望于政治精
英是主流的一种方式,我不知道这方面结合的怎样?第二个问题是我非常认同私权激励下的 NGO 的参与,
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出路。按照我以前的理解,就是一些搞艺术的,有一腔热血,有理想主义精神才去做
一些 NGO 的事情,不过像厦门的 PX 具有非常强的典型性,引申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私权激励下的公民 NGO
参与的模式有没有一些设计?谁来倡导?谁来组织?我一直在关注上海的孙仲介断指,其实是上海市委书
记批示了,然后浦东新区道歉了,他是一个强势的寄托于几个政治精英去督导这个事。另一方面他最近又
收到一些利益既得者——钓鱼者的威胁,像孙仲介这种本身很分散的弱势个体,没有一种私权激励,也不
可能像厦门 PX 事件,说到市政府门口去散步,您认为在操作层面上的私权激励有什么好的措施去推动?
贾西津:谢谢您。对于“不折腾”一词也确实是难坏了我们的翻译,也有无数的学者在阐释这个“不
折腾”是什么意思,我想作为一个研究者,我不能去阐释,说胡锦涛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可以提出我自己
的理解,我觉得这个话语的背景是表示我们现在的利益分化是如此的多元化,就像我们在中国看到的,从
极左到极右,你都能够找到相关的言论,都能够找到支持者,都能够找到利益的既得者。在这样一个非常
复杂的利益博弈的格局之下,作为政府而言,希望大家暂且不要去争论这种理念或者意识形态上的东西,
以稳定、发展、平稳的更加稳健的发展路径为取向。所以我可以理解“不折腾”的背景恰恰表明我们利益在
多元化,观念在多元化。作为一个政治口号,在提出以后,到底会起到什么作用?我们也可以看到,不折
腾,大家问出来的是谁不折腾?对于网民而言,说我们不想折腾,政府的官员也不要再折腾老百姓了;而
对于某些执政者来说,他认为既然不折腾,作为老百姓你就该老老实实听话,不要做麻烦的制造者了,这
还是“良民”、“顺民”的概念,别做“刁民”。不同人对不折腾有不同的理解。差异就在于把主语换成是
谁?所以,我觉得在比较良性环境下,我们应该去正视这种多元分化的利益格局,并且要真正公开、开放
地进行讨论,逐渐将现在的利益格局制度化,这就是一个多中心的秩序。我们说公民社会不是一个一元的,
而是多元的。所以现在多元利益格局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一件坏事,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可能
性。当然,如果各种利益之间都不能够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相互尊重,不能对话,每一方都想灭了对方,
这就变成了战国时期。这就有可能我们又产生了一个老大,不管这个老大是由哪里产生的,是由谁来做,
对秩序而言仍然是一个控制性的秩序,没有区别。所以最关键的是多元本身是很美的,是需要对话和各方
妥协的。
- 12. 益,他也没有办法,这才是个好制度。就好像你在猫面前放一条鱼,然后告诉猫一定不能吃鱼,为什么不
能吃鱼,时时刻刻对它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如果吃了就不是一只好猫。最后,你一转眼,发现鱼还是没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在猫面前放一条鱼。这是一个根本的解决方法。
提问 7:我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学生,大学老师一直在讲政府是管理人民的。但是根据我所学的,
政府是应该体现人民意志的组织,为人民的意志而服务的。可否这么说,一个有完善体制,可以很好的体
现公民意志,能够维护公民的权利,而 NGO 也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利。可否这样理解,正是因为政府不能
很好地行使这个职能而导致 NGO 的出现,NGO 是对政府维护公民权利的一个补充品?未来到底消失的是政
府还是 NGO?
贾西津:首先我们可以从现实上看,美国公民社会的 NGO 是非常发达的,英国也是,每 100 个人中就
有 1 个 NGO 组织。你可以看到,英国、美国的政府和 NGO 之间是什么关系?并不是说,因为英国、美国的政
府是一个民主政府,就没有 NGO。恰恰相反,在民主国家里面,NGO 都是最发达的,朝鲜就没有 NGO。在现实
上 NGO 与民主的关系恰恰不是相反而是相辅相成的。从逻辑上又怎么解释民主社会的 NGO 反而会更多呢?
其实,我想对民主政府的一个最好的表述是,民主政府就是一个最大的 NGO。当然,这个词语上有一点错
误,因为 NGO 是非政府组织,但如果用另一个词就易于理解,我们说志愿组织或者公民结社。民主的自治
政府就是一个最大的公民结社,只不过 NGO 是由某些人群组成的,而政府是由全体公民授权的。所以,全
体公民授权经过一个制度固定下来,就是政府,它是一个代理者,并不是管理人民的,而是人民管理自己
的。如何实现这种管理?需要很多方法,需要结成组织,NGO,还需要有一些更制度化的,就是我不要去天
天结社,我每年交固定的钱,雇佣一个机构,这个机构每四年一次,选个好的负责人,一个我信任的人,
让他在这四年里做公共决策,这就是一个民主的政府的产生。并不能说 NGO 是政府的补充品,而恰恰相反,
在公民社会里,民主的自治政府就是全体公民授权的一个最大的志愿组织。而法治理念在一个理想的状态
之下,充分的公民理性和充分的法治就是无政府的治理,其实现代也有提出这种理念。当然我们没有看到
任何一个现实国家是无政府的治理,至于说以后政府会不会消失,人们有没有可能实践完全法治下的自治,
这是未来可以去探讨的问题。至少在此之前,曾经有过这样的志愿城市,城市化的初期是存在过类似无政
府或者最小政府状态的。
主持人: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公民话题无疑也是一个西方概念,在我们国家尤其是上层有着强烈的不
搞西方那一套的意识,理由就是与中国五千年的文化传统冲突,甚至某位领导坚决表示我们决不搞西方那
一套。让我们看看我们的传统文化是不是真正与西方冲突?我们用几个事实来印证一下。首先,我们的国家
在海外生活着上千万海外华人,远的可以追溯到 100 多年前,几代人在海外生活,大部分生活在西方的体
系下,从生存状态看,普遍比我们生活得要好。基本上,中国六七十年代困难时期,都是有海外亲属的华
侨来补贴我们国内的亲属,没有见到国内生活在社会主义体制下的我们去补助流浪海外的亲属。从这个意
义上说,也没有看到这上千万海外华人与哪个国家的西方文化、政治体制有冲突。相反,他们都很好的融入
了当地社会,这是一个例子。第二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香港,香港好几百万人,他们是真正的炎黄子孙,
而且是生活在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体制下,不管是从经济到政治,基本上是在正规的西方体制下生活,香
港人的生存状态和大陆 13 亿人的生存状态对比,也没有见香港和西方文化有什么冲突,影响了他们的发
展,相反,我们的改革恰恰是这些海外华人尤其是香港大量的投资才带动了大陆改革的局面。更典型的例
子是台湾,台湾不但是炎黄子孙,而且是中华传统文化保持的最好的,好过于我们的大陆,台湾也是进行
了社会变革,简单说,也是实行了西方那一套,也没有见台湾跟西方文化有什么真正的冲突。相反我们今
天所搞的改革开放也好,其实我们引进的都是西方那一套,从资金、技术到市场,我们无一不是在利用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