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雅國中七年級下學期 表演藝術交通安全宣導 人行道、騎樓與路霸篇 謝忠良師製作編輯
人行道、騎樓與路霸篇 不佔用,更有禮 !!  行人專屬的絕對空間 在台灣,佔據騎樓、人行道的營業攤販,應該對大家都是司空見慣的景象了。 只是,當行人在路上行走時,卻因為各式各樣的佔用行為,而被逼的必須左閃右躲,甚至無路可走而走在車道上與車爭道,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 行人必須在這樣地夾縫中求生存的行走模式,其實是相當悲哀的;因為安全、舒適的行,其實應該只是每個人最基本、最單純的權利。
非法的佔用行為,不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同時也是相當地不禮貌的。  當你佔用了行人行走的空間,也就代表你正侵犯著別人的權利,不管什麼樣的理由和藉口,都是不被允許的。  機車退出騎樓、取締非法攤販、掃除路霸大執法 ,這些都不只是口號,而是為了保障行人行走的權利,也是每個人都應該必須要遵守的安全守則。
◎ 基本觀念  ◎安全守則   人行道是供行人行走專用的,攤販或店家都不應佔用道路作為工作或營業場所。 佔據道路是一種違法的路霸行為。  行人路權是需要被保障的,每個人皆必須確實建立行人專屬路權的正確觀念,另一方面則是必須對侵犯行人路權之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 新修正處罰條例 [ 96.1.1 施行  ]  第 82 條  加重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之罰則,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
行人路權 行人穿越道是提供行人專用的,行人穿越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讓其 優先通行 。  (1).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並靠邊行走, 不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2). 行人穿越道路須由 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穿越。  (3). 行人於設有安全島、分隔島、雙黃線等地方 禁止通行 。  (4). 穿越道路時確實遵守號誌指示。
 
安全守則 人行道是行人走路專用的。 機車不可以騎上人行道,也不可任意停放妨礙行人通行 。  行人穿越道、人行陸橋、地下道皆是供行人穿越馬路的專用道。 車輛在行人穿越道遇到行人要通過,須先 禮讓行人穿越 。  行人不任意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不侵犯行車輛通行的路權。  依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來穿越馬路,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
行人行走專用道 劇本參考範例 行人的絕對路權-行人專用道 有時下班我會想走路回家。在公司附近寬闊的人行道,我可以慢慢、輕鬆地散步;即使走到附近的十字路口,也只需要依照指示燈號過馬路,附近的交通警察 會擋住右轉車輛,讓行人先行。
走到盡頭,出了辦公大樓的區域。在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情況下,雖然路口行人通行的綠燈已經閃了 30 秒,我還是被一輛接一輛的右轉車,卡在 路的這頭寸步難行。
劇本範例 好不容易才過了馬路,轉個彎繼續往前,即使我遵守交通規則的走在人行道上,卻被騎上人行道的機車,擺的滿滿的攤販,讓我前進時必須左閃右 躲的。在台灣,行人想走路還真的需要技術。 沒有了交通警察的指揮,路上的車輛不肯禮讓行人先穿越行人穿越道。即時走在人行道上,卻必須閃躲不守規則的機車。  其實能夠安全舒適的走路,不過是基本人權,而不是任何特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一百零三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交通安全法規 參考資料 : 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1935&ctNode=796&mp=7
行人穿越馬路 參考劇本 昨天下午因為與客戶約在公司附近,便提早出了門,在充裕的時間 內,抵達了和客戶約定的地點。  站在約定的地方等候時,注意到路旁有一位男子一邊小跑步,一邊焦急的注意手錶。突然他加快腳步跑到馬路邊,打算直接穿過快車道過馬路。
只見他左右看了一下,小跑步衝向馬路中間,一邊閃躲路上的來車,還一邊看著手錶。就在他跨越了安全島之後,對向的一輛車沒看到他就撞了上 去。只見他整個人被車子撞倒,就這麼的躺在馬路上了。
目睹了這樣的車禍現場,真的震驚到說不出話。只是貪一時的方便,像這樣任意闖越馬路,短短的一剎那,就造成了危害道自身安全的交通事故。  車道是供車輛行駛專用的,當行人違規跨越分隔島、穿越馬路,只要汽、機車駕駛一不留意,車禍就會發生。為了自身的安全,千萬不可以隨便穿 越馬路;不但侵犯了車輛通行的權利,也危害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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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交通組 06/17/11 行人快速行走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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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表演篇 依本學期的星座分組,每兩種不同星座的同學為一組。 共同討論劇本大綱與內容。 以同學們生活中所觀察到的案例為主要討論內容,再行加以編劇;內容敘述過後,需要有旁白至少一至二人出場宣導交通法規。
本單元需製作道具。 組員分工項目 : 編劇、演員、美工、旁白。 下周上課前一天的掃地時間,由小老師收齊,繳交分組劇本至一樓音樂教室。 劇本上需清楚註明 : 主題、內容、編劇撰寫者 ( 編劇兼演員者,另外加贈榮譽卡五張 ) 、組員名稱與分工項目。

交通安全

Editor's Notes

  • #3 想要往前走,就必須從剩餘的空間中小心行走,一個不小心,和他人發生碰撞也是常發生的;而且,一旦有人群停留攤販,那可通行的空間就更狹窄了。 不管是騎樓擺滿店家的商品、人行道擺設各式攤販、或是在慢車道放置宣傳招牌…,這一切,似乎都被當作是理所當然的。
  • #5 道路是「行」的專屬空間。而人行道和騎樓,更是保障行人安全行走的絕對空間。 我們必須要確實尊重行人的路權,確實遵守對行人路權保障的規定;不侵犯、不強佔行人行走的道路,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安全的行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