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Related Content
Similar to 數位潮人公仔設計大賽 (18)
數位潮人公仔設計大賽
- 1. 99 年資訊月資訊應用競賽
數位潮人公仔設計大賽
活動辦法
活 動 時 間 : 9 9 年 9 月 至 1 0 0 年 1 月
主 辦 單 位 : 資 訊 月 活 動 委 員 會
承 辦 單 位 : 電 腦 技 能 基 金 會
- 2. 一、參賽資格:
(一)歡迎高中職(含)以上學生至社會大眾(個人或團隊)線上報名參賽,一隊
以 1-3 人為限,報名後不得任意變更組別項目與成員名單。
(二)參賽隊伍可由 1-2 名老師指導製作。
(三)參賽以件數為單位,每人皆可繳交多項創作作品。
(得獎每人以最高獎項為
原則,不可重覆獲獎)
二、競賽日程:
活 動 項 目 時間
報名 9 月 20 日(一)~ 10 月 31 日(日)
作品繳交
參賽繳交 9 月 20 日(一)~ 10 月 31 日(日)
(第一階段)
評選作業 11 月 1 日(一)~11 月 16 日(二)
得獎名單公佈 11 月 17 日(三)
作品繳交
全國得獎者繳交 11 月 17 日(三)~ 11 月 23 日(二)
(第二階段)
頒獎典禮 11 月 30 日(二)
投票時間 11 月 30 日(二)~ 1 月 7 日(五)
人氣票選活動 抽獎名單公告 活動期間每週一公告
得獎作品公告 1 月 18 日(二)
1
- 3. 三、參賽流程
數位潮人
公仔設計大賽
簽署 線上填寫
參賽協議書 參賽資料
線上報名
系統開放權限
(作品上傳 檢視)
作品上傳&檢視
作品上傳 檢視
觀看
設計公仔 設計方向&範例作品
設計方向 範例作品
繳交圖檔(第一階段
繳交圖檔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評選 資格審查 作品評選
公告全國得獎名單 人氣票選活動
繳交作品原始檔 公告人氣票選活動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 抽獎名單
全國獎項於資訊月 公告人氣票選活動
台北記者會頒發 人氣作品
2
- 4. 四、設計方向:
潮人一詞象徵時尚、走在時代尖端的人,數位潮人總是引領著『數位科技』
風潮。此次競賽徵求全國視傳高手運用電腦繪圖工具繪製 2D 創意 Q 版造型公
仔。
(一)公仔特性:
『身懷絕佳的 IT 技能』『全身散發親和力』『具備健康、陽光的正向特
、 、
質』
(二)呈現內容:
2D 創意 Q 版造型公仔,可用各種擬人化造型呈現。以清新、活潑、生動、
色彩鮮明為主要風格。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圖樣尺寸:菊全 85(高)*60(寬)公分。
(二)作品製作:以電腦繪圖工具繪製,軟體不限。
(三)作品圖面要求:僅需繪製公仔本身造型及配件,其餘圖面背景請留白。
六、作品繳交方式:
(一)第一階段(99 年 9 月 20 日~ 99 年 10 月 31 日)
參賽作品採線上方式繳交,完整作品內容如下:
1. 公仔”麻豆卡”
中文名: 英文名:
性別: 身高:
外型: 個性:
專長:
3
- 5. 2. 作品圖樣
檔案格式:JPG 彩色圖檔
檔案大小:170*120 像素、850*600 像素(各一)
(二)第二階段(99 年 11 月 17 日-99 年 11 月 23 日)
全國得獎者須於得獎公告後一週內上傳原始設計圖稿(電子檔),以利後續
得獎作品印製展出。(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敬請見諒)上傳位置另
以 e-Mail 通知。
原始設計稿規格:
作品尺寸:全開 85*60 公分、解析度 300dpi。
七、評選標準:
評 選 項 目 佔 分
切題度 30%
作品特色與創意表現 30%
外觀造型(美感) 40%
八、獎勵辦法:
獎 項
第一名: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新台幣 8,000 元及獎盃乙座
佳作(共二隊)
: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牌乙座
1. 報名參加「數位潮人公仔設計大賽」之參賽者(團隊)及指
導老師,均提供參賽證明一份。
備註
2. 得獎之所屬成員均可獲得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
會頒發的個人獎狀乙紙。
4
- 6. 九、人氣票選活動
(一)活動時間
99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100 年 1 月 7 日止。
(二)參加辦法
歡迎社會大眾瀏覽創意作品後,為你喜愛的公仔人物投下支持的 1 票 (每人
每日限投 3 票)
,最佳人氣作品得票結果將於 100 年 1 月 18 日公佈。
(三)抽獎/兌獎方式
本活動將於每週日午夜 12:00 整結算一週投票票數,並於每週一抽出 3 名
1000 元禮券得主後公告(公開錄影存檔,歡迎查閱) 。得獎者確認中獎後,
請下載兌獎文件填寫,並寄至 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6 樓資訊
月資訊應用競賽收。本會將於收到後 1 個月內完成兌獎作業。
十、其他相關規範
(一)參賽報名:
1. 參賽者均了解並願意遵守活動辦法,如違反規定者,一經查證後確實屬實,
則取消該參賽者的任何權利以及得獎資格。
2. 報名參賽之相關資料將作為主辦單位 承辦單位聯繫或寄發獎品通知之用
、 。
(二)作品相關規定:
1. 參賽者請於上傳期限內完成作品上傳,期限截止後即關閉上傳功能,逾時
視同放棄參賽。
2. 作品確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並為原創 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其他
,
權利之侵害,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人檢證舉發後,主
辦單位認定屬實,即取消獲獎資格,收回獎狀及獎金。參賽者須自負相關
法律責任。
3. 作品一經入選,參賽者視為同意其作品改作、重製、散布、公開展示、發
行、公開發表、編集於相關成果權授權主辦單位無償合理使用。
5
- 7. 4. 參賽者均了解並願意遵守活動辦法,並提供真實資料,且作品內無不雅或
不當內容,如違反規定者,一經查證後確實屬實,則取消該參賽者的任何
權利以及得獎資格。
5. 參賽者應自負活動過程各項責任,例如:備份參賽作品及相關物件、各項
物件之合法性及完整性,若因故影響評審作業或參賽事宜,應自負責任,
不得要求相關單位延期、更新、調整、移除、退還繳交物件,以維競賽公
平性。
(三)獎勵辦法
1. 得獎每人以最高獎項為原則,不可重複獲獎。但承辦單位於得獎作品成果
展示時,仍將公開陳列表揚作品所有組員姓名,以資鼓勵。
2. 得獎名單公告後請於 100 年 2 月底前配合領取 逾期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
3. 本會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以及變更活動內容或終止活動的權利 獎項及得獎
。
數量得視實際情況做彈性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然以不超過原總獎
額為限。
4. 商品禮券由承辦單位決議定之,得獎者不可要求更換、折現或指定品項,
亦不可對於獎勵要求做任何變動。
5.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之規定 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
,
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四) 如未盡事宜,承辦單位隨時補充解釋之,並於活動網站上公告。若對於活
動有任何疑問,請洽活動聯絡人。電話:02-2577-8806 轉分機 738 李小姐。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