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標章與綠色消費 陳靖原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綠色消費原則與認知 錢坑  VS  財庫? 消費者要了解自身活動對地球的衝擊,而每個人均應體認個人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消費者購買產品或耗費資源時應注意是否有需要、產品是否符合「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之原則;  消費者購物時應考慮產品的耐久性、可維修性、可回收性;  消費者在使用與丟棄物品時,應注意安全、健康與環保等問題,並確實做到再使用或資源回收;  消費者應影響家人、朋友一起節約資源採用綠色產品; 消費者應直接或間接向廠商反應他們的綠色需求。
資 源 回 收 之 效 益 目前台灣每人每日約產生 1.3Kg 之垃圾,其中具資源化價格者約佔 40~60% 若將上述之資源化垃圾全數回收,則每日全省垃圾車燃料費可節省約 150 萬元 若於製造玻璃容量過程中適量加入廢玻璃為原料 (30~60%)  ,可降低玻璃原料之熔點,減少助熔劑之添加,進而減少 20% 之空氣污染、減少 50% 之用水量及 32% 之能源消耗;亦即每回收一支玻璃酒瓶,節省之電力約可點亮 100 瓦之燈泡 4 小時
資 源 回 收 之 效 益  ( 續 ) 若以回收之鋁罐直接熔化製作鋁錠,較以礦砂電解煉鋁,可減少 95% 之空氣污染,同時減少約 90~97% 之能源消耗,亦即每回收一支可樂罐,節省之能源約可供一般家用電視機收看 1 小時之節目 若使用回收紙為原料製造再生紙,較以木材為原料製紙,約可減少 50% 之水污染、 75% 之能源消耗、及 75~95% 之空氣污染
環境標誌與宣告—定義 環境標誌與宣告係提供一項產品或服務的 整體環境特性 、一種或多種 特定環境考量面 的相關資訊。產品或服務的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可利用這項資訊,並依據環境或其他的考量,來選擇所需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希望環境標誌與宣告,能夠有效地 影響採購者,做出對其產品或服務有利之採購決策 。如果環境標誌與宣告具此效能,則可提昇該產品或服務之市場佔有率,促使其他提供者得改善其產品或服務的環境考量面以為因應,俾能使用環境標誌或進行環境宣告,以 降低該類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衝擊 。
各國標章圖樣 ROC (Taiwan) Green Mark France Austria Nordic Canada Germany Japan USA 「  GREEN SEAL 」 Singapore Korea European  Commission Czech Republic China(P.R.C.)
何謂環保標章    環保標章是一種經濟工具,目的在鼓勵 「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產品之製 造與消費。    依據國際標準組織之定義,第一類 (Type I)  環保標章是「自願性、多重準則 、第三者驗證之計畫,針對可降低整體 環境負荷的產品發給標章」。
第一類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制定原則 1.  以生命週期考量為技術基礎 2.  約 20-30% 廠商產品可符合為 設計基準 3.  程序公開化、資訊透明化
Green Mark ROC (Taiwan)
我國之環保標章制度 ( 英文名 Green Mark) 係自 82 年底開始推動,迄今已進入第十一年。 「環保標章作業規範」與「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於 81 年 8 月 25 日公告實施 審議委員會由本署聘請各界代表 13 人組成,每年改聘一次。 執行組織: 83.7 ~ 86.7 工業技術研究院污染防治中心 86.8 ~ 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我國環保標章制度緣起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辦公室與文具用品類: 使用回收紙之辦公室自動化 (OA) 用紙 使用再生紙之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 修正帶 黑白影印機 普通紙傳真機  墨水筆 鉛筆 印刷品  水性油墨 植物油油墨 數位複印機 電腦與資訊產品類: 電腦主機 監視器 列印機 電腦鍵盤 電腦滑鼠 筆記型電腦 桌上型個人電腦 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 原生碳粉匣 多功能事務機 數位相機 可攜式投影機 掃描器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一般電器用品類: 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 (CFL) 洗衣機 家用電冰箱 家用冷氣機 螢光燈啟動器 螢光燈管 除濕機 家用微波爐  電視機 手持式頭髮吹風機  電熱式衣物烘乾機  電磁爐  電風扇 行動電話 空調系統冰水主機 視訊媒體播放機 開飲機 飲水供應機 乾式變壓器 無汞電池 充電電池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建材類: 卜特蘭高爐水泥 建築用隔熱材料 水性塗料 二段式省水馬桶 資源化磚類建材 省水龍頭及其器材配件 馬桶水箱用二段式省水器 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 油性塗料 塑膠類管材 木製傢俱 電線電纜 洗衣清潔劑 洗碗精 洗髮精 衛浴廚房清潔劑 地板清潔劑 肌膚清潔劑  清潔劑類: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生活用品類: 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 布尿片 可重複使用之購物袋 重填物之包裝或容器 回收玻璃容器再生品 木製玩具 回收 PET 服飾紡織品 食品包裝用塑膠薄膜 重複使用之飲料與食品容器 塑膠發泡包裝材 洗衣業 床墊 生物可分解塑膠 塑橡膠再生品 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 回收木材再生品 使用農業資源之產品 回收再生紡織品及其製品 堆肥 生物可分解潤滑油 使用太陽能電池之產品 自然循環式太陽能熱水器 屋外即熱式燃氣熱水器 電動機車 小客車 非石綿之摩擦材料 聚烯類藥用輸液容器 其它環保產品:
產品生命週期考量 環境影響因素 生命 週期階段 能源及資源消耗 空氣污染 水體污染 廢棄物污染 影響人體健康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原料 取得                     製 造                     運 輸                     使 用                     廢 棄                    
ISO 14021  環境標誌與宣告— 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 4. 選擇出的( selected )訴求之特定要求事項 用語使用、使用條件、評估方法 (1) 可堆肥化的 (5) 回收能源 (9) 減少資源使用 (2) 可分解的 (6) 可回收的 (10) 減少用水 (3) 可拆解之設計 (7) 回收比例 (11) 可再利用的與   可重填的 (4) 延長壽命產品 (8) 減少能源消耗 (12) 廢棄物減量
政府綠色採購 政府採購金額龐大,佔已開發國家總採購金額 10~15% ,開發中國家比例更高, 政府機關率先推動,為民間樹立典範 美國、英國、加拿大、歐盟、德國、荷蘭、日本等國早已推行多年, 範圍:除政府機關外,尚可擴及附屬機構,   甚至承包商;   除財務類採購外,尚可擴及勞務類與   工程類採購
我國綠色採購相關法規 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 於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布 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 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布並與政府採購法於八十八年五月 二十七日同步施行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 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 ,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 允許百分之十以下 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產品之種類、範圍及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環境保護產品分類 第一類產品 :取得環保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以及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 第二類產品 :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第三類產品 :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  招標文件 •  決標方式 •  價差優惠比率 •  標價上限 •  追蹤考核辦法 ( 針對機關與公營事業 ) —  每半年提報成果(達成目標) —  初期以辦公室用品、設備為對象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注意事項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第十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採購,應於招 標文件中規定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商須於投 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  : 一、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 產品及其 證明文件影本 。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二、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 相似之比較及其說明或證明資料。 三、允許價差優惠之採購,廠商之產品 屬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 會成本者,其 省能源、增加社會利 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計算 方式。 四、其他必要資料。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第十一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優先採購環保產 品,並允許價差優惠者, 其 優惠比率由機 關視個別採購之特性及預算金額訂定之 , 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但不得逾百分之十。 前項優惠比率,於 可量化 之情形下, 得以投標廠商之環保產品於招標文件所定 使用期間內,就預估較非環保產品省能源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   ,  除以非環保產品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 最低標價,並以其商數之百分數為實際優 惠比率。 前項實際優惠比率逾招標文件所定優 惠比率者,以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計     未逾者,以實際優惠比率計。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第二項可量化之情形,欲適用價差優 惠之 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 其產品預估 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 總金額及其計算方式。
假設一冰箱每年節省電費 500 元,使用年限十年,產品單價 30000 元,則使用年限內共節省電費 5000 元, 5000/30000=17% > 10% ,故可優惠之價差上限為 10 % 假設一冷氣每年節省電費 300 元,使用年限 5 年,產品單價 20000 元,則使用年限內共節省電費 1500 元 1500/20000=7.5% < 10% ,故可優惠之價差上限為 7.5 %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價差上限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第十二條  機關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優先採 購環保產品者品,得擇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 一、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 其標價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 一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 得以 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 商。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二、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 其標價 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最低標 之決標原則,而環保產品廠商之最 低標價逾該非環保產品廠商標價之 金額,在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 率以內者, 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   逾價差優惠比率者,不予洽減,決 標予該非環保產品廠商。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第十三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環保產品廠商僅一 家者,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 價決標    在二家以上者,機關得自標價低 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一次 ,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機關依前項規定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 商減價時, 應優先洽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 廠商減價 ,無法決標時再洽第三類產品廠 商減價。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招標文件所定價 差優惠比率以內之環保產品廠商家數在二 家以上者,機關應優先決標予第一類及第 二類產品廠商,且 不以第三類產品之標價 是否低於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之標價為條 件 。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決標優惠 一、實際提供優惠價差 假設一標案,公告文件註明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且提供優惠價差 7% 實際投標價格 A 廠 90 元  ( 無環保標章 )  B 廠 95 元 ( 有環保標章 )  C 廠 98 元 ( 有環保標章 ) 則因 B 廠具有環保標章,且價差未超過 7%(96.3 元 ) ,故 B 廠得標 二、提供環保廠商降價權 假設另一標案,公告文件註明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但不提供優惠價差 實際投標價格 A 廠 90 元  ( 無環保標章 )  B 廠 95 元 ( 有環保標章 )  C 廠 98 元 ( 有環保標章 ) 此時應先詢問 B 廠是否願意以 90 元成交,若願意則由 B 廠得標,若否 則詢問 C 廠,若 B 、 C 廠皆不願降價,則由 A 廠得標
如何購買環保標章產品 一、中信局共同供應契約 (for  政府機關與公營單位 ) 二、環保標章資訊站 三、環保產品綠色採購網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    民國九十年宣導鼓勵期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30%    民國九十一 ~ 九十二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50% 辦公室文具紙張設備類之環境保護產品總金額    民國九十三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60%    民國九十四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70% 將來可能納入指定項目:電視、電扇、修正帶
94 年機關綠色採購指定項目 第一類環保標章產品   辦公室用 文具紙張用品  辦公室自動化 (OA) 用紙 紙製文具、書寫用紙 衛生用紙 辦公室用 設備  電腦設備 ( 包含  個人電腦 、  主機 、  監視器 、  滑鼠 、  鍵盤 、  列印機 、  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夾   )  黑白影印機 傳真機 筆記型電腦 電器類  冰箱 冷氣機 洗衣機 微波爐 除濕機 照明設備 (  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 (CFL) 、  螢光燈啟動器 、  螢光燈管   ) 其他  二段式省水馬桶 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 第三類節能標章產品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成果 環保署於 6/29 公布 92 年度機關綠色採購成果,綠色採購金額共達 56 億元,比前年的 26 億大幅增加 30 億,成長率達 115% ,環保採購率更高達為 73.8% ,遠遠超過原先預定目標 50% 。  環保署強調,為擴大機關綠色採購成效, 94 年綠色採購比率計畫將朝 70% 目標邁進,加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已於 92 年 7 月正式實施,所以機關綠色採購具有更敦實的法源依據,未來除行政院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機關外,其他包括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所有政府機關,依法也應一併實施。
國際合作 GEN 組織
國際合作 相互承認 1997/12  加拿大  2004/02  澳洲 1998/07  美國  2004/04  紐西蘭 2001/12  泰國  2004/06  日本 2002/09  韓國  2005/10  烏克蘭  未來五年:配合「全球同步之環保標章系統」,推 動多邊承認及更多之共同規格標準
 
行動電話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規格標準規範之行動電話,係指使用電池動力之 GSM 標準行動電話,主要功能為電話通訊,並且可以發送與接收簡訊 (message) 。  產品之比吸收率 (SAR) 應低於 0.6 W/kg  。  產品之外殼與表面塗裝不得含有鎳、鉻。  產品之汞含量需小於 2 ppm 、鎘含量需小於 5 ppm  。  產品之塗料、電線及塑膠組件之鉛含量需小於 10 ppm  。  產品不得含有氧化鈹。  產品之電池需符合充電電池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9. 主要塑膠組件不得使用含氯或溴之塑膠。  10. 產品,製程及出貨時之包裝均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11. 應符合 ISO 11469 規定,於主要塑膠組件之明顯處標示清晰之可回收符號與塑膠材質種類,以利後續回收工作。  12.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應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應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13. 產品及包裝上應標示「低污染」。
食品包裝用塑膠薄膜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規格標準適用於食品包裝用之塑膠薄膜,包含卷筒式與袋類產品。 產品及包裝之塑膠材質不得含氯。 產品製程中不得使用鄰苯二甲酸酯或其他塑化劑。 產品不得含有有機錫。 產品所使用之紙捲及包裝紙盒之回收紙混合率應在 50 % ( 含 ) 以上。 產品之可受熱溫度範圍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需於包裝上清楚註明。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 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低污染」。
螢光燈啟動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產品係指 40 瓦特以下預熱型螢光燈管使用之起動器 , 按其型式可分為傳統式及電子式兩種。 連續使用二個起動器 , 對同一螢光燈管做點燈動作耐久性測試 (CNS 1092) 後,該燈管仍能於7秒內點亮 , 且起動器外殼不得產生異狀。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若產品只有尺寸大小、包裝量之差異時,視為同一產品。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以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延長燈管壽命 , 減少廢棄物」。  備註:
『家用冷氣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規格標準: 1. 產品能源效率比值( EER )不含容許誤差之實測值應不低於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能源主管機關最新版標準。 2. 產品噪音值依 CNS 3615 最新版試驗條件及方法之實測值應符合下列標準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所使用的塗料不得含有汞、汞化物或混有含鉛、鎘、鉻 (+6) 以及以上三種重金屬氧化物的顏料,產品亦不得殘留有機溶劑。 5.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省能源、低噪音」。
家用電冰箱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產品每月耗電量 ( kWh/ 月  ) 應不高於 CNS 2062  最新版規定值之下列標準:  風扇式冷凍冷藏電冰箱: 85  % 直冷式冷凍冷藏電冰箱: 90  % 冷藏式電冰箱: 90  %  2. 產品所採用的材質中,塑膠類重達  100  公克 ( 含 ) 以上或面積達  100  平方公分 ( 含 ) 以上者應標示可識別標記。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洗衣機之規格標準 本產品在負荷最大洗濯容量、高水位、標準洗濯行程、洗淨比達 0.8 以上,脫水度達 45% 以上之條件下,須符合下列規格: 1. 產品洗淨每公斤衣服所耗電量不得大於 0.04 度 2. 產品洗淨每公斤衣服所耗水量不得大於 30 公升 3. 產品脫水時最高噪音量不得大於 60 分貝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水及低耗能」。 附註: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瓦楞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瓦楞紙箱。
實際環境績效 電冰箱:目前各廠已售出 484,861 台環保標章冰箱,平均而言,每台環保標章冰箱每月省電約 19.56 度,全年共計節省 3 億 4 千萬元電費,以目前台灣地區每度電約排放 660 克 CO 2 計算,每年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7 萬 5 千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1669 萬棵大樹。若單獨計算,則每購買一台環保標章冰箱,對減少溫室效應之貢獻約等於種植三十五棵大樹。 冷氣機:目前各廠已售出 326,611 台環保標章冷氣,平均而言,每台環保標章冷氣機每月省電約 15 度,假定使用 6 個月,全年共計節省 29,394,990 度電,約等於 8 千 8 百萬元電費,每年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1 萬 9 千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431 萬棵大樹。若單獨計算,則每購買一台環保標章冷氣,對減少溫室效應之貢獻約等於種植十三棵大樹。 洗衣機:目前各廠已售出 171,961 台環保標章洗衣機,假設為一般常見之洗衣機,洗衣容量為 9 公斤,每台每次省水 10 公升,省電 0.014 度 / 公斤,平均每週洗衣二次,則全年共節省 17 萬噸水,節省 2,259,567 度電,即 6,778,702 元電費,每年可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1,491 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33 萬棵大樹。
洗衣清潔劑之規格標準 1. 產品之界面活性劑生物分解度,其檢測數值需達 90 %以上。 2. 產品不得含磷、螢光劑、 EDTA( 二胺四乙酸 ) 、 NTA( 晴基三乙酸 ) 、 APEO( 乙氧烷基酚 ) 、 Phosphonate( 膦酸鹽 ) 、 Perborate( 過硼酸鹽 ) , Chlorine Bleach( 含氯漂白劑 ) , Formalin( 甲醛水 ) 等添加劑。 3. 產品使用之化學染料 (Chemical dye) 以食品衛生法規定可食用色素種類為限,且總重量比不得大於 0.01 %。 4. 包裝材質須為使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紙盒 ( 袋 ) 。若產品包裝可長期重覆使用並提供符合環保標章「重填物之包裝或容器」規格之重填包裝則不在此限。 5.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高生物分解度」,且應解釋生物分解度之定義,使消費者易於了解。
洗衣清潔劑規格標準中不得含有之物質 螢光劑:為清潔劑中添加劑之一種,其實是一種染料,可吸收日光中的紫外線,造成衣服較潔白的假象,並無洗淨功能,但由於有 致癌及造成皮膚病 變的爭議。 APEO :即 Alkyphenol Ethoxylate (乙氧烷基酚), 具毒性且不易分解 。 Perborate :即過氧硼酸鹽,為強氧化劑,一般用來做為漂白劑或防腐劑,在水溶液中會產生過氧化氫, 具毒性 。 Chlorine Bleach :含氯漂白劑,為強氧化劑、具毒性、有 造成皮膚過敏的疑慮 ,氯與水或水蒸氣作用後會變成強毒而有腐蝕性的氯化氫蒸氣。  Formaldehyde :即甲醛 HCHO ,為無色有刺激性之有毒氣體,易溶於水及甲醇中,有消毒防腐作用,有 致癌疑慮 。  磷酸:在清潔劑中最常被添加做為硬水軟化劑者為乙聚磷酸鈉 STPP ( Sodium Tripoly Phosphate ),其中所含的磷排入承受水體後,造成湖泊、河川的優養化( Eutrophication ),使水中藻類與浮游生物大量繁殖、 造成惡臭及懸浮固體增加,缺氧 等水質惡化現象。 NTA :即 Nitrilo Triacetic Acid (睛基三醋酸)添加於清潔劑中以取代三聚磷酸鈉 STPP ( Sodium Tripoly Phosphate )之增強劑( Builder ),可於水中 Ca2+ 、 M g2+  等結合沉澱而具軟水功效。但 NTA 係微致癌物,由於其蝥合性( Chelate ),會 導致河川、湖泊底泥中重金屬再溶出 而提高重金屬濃度,且對廢水廠之去除率有不利影響,德國、新加坡、瑞典等國之環保標誌均禁用。
電腦主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在不使用時 5~10 分鐘內可進入低耗能狀態 ( 但可具使用者設定功能 ) 。 2. 低耗能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30 瓦特。 3. 使用之電池應符合無汞電池之規格標準。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7.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8.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備註: 1. 多溴聯苯類與多溴聯苯醚類阻火物質含量之檢測方法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3540C/8081A/8082A/8270D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5ppm 。 2.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8270D/3540C/GC-MSD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5ppm 。 3. 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3050B/3051A/3052/3060A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2ppm 。 4. 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紙箱。
監視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在不使用時 5~10 分鐘內可進入低耗能狀態 ( 但可具使用者設定功能 ) 。 2. 停機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5 瓦特 ; 待機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10 瓦特。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7.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列印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列印速度每分鐘 1~7 張者,產品在不使用 15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30 瓦特 ) 狀態。 2. 列印速度每分鐘 8~14 張者,產品在不使用 30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30 瓦特 ) 狀態。 3. 列印速度每分鐘 15 張以上者或彩色列印機,產品在不使用 60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45 瓦特 ) 狀態。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7.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8.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一、本規格標準適用之多功能事務機,係指具備列印、掃瞄、傳真、影印等功能至少三項者。 二、產品之能源消耗實測值,依據產品列印方式與 每分鐘處理影像数 (IPM) 分類,須符合下表規定。   列印速度(頁/分) 0-20 21-44 45 以上  第一階省能回復時間(秒) - 30 30 第一階省能狀態耗電量( W ) -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3.85×IPM+30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3.85×IPM+30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6×IPM+100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6×IPM+100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75 20<IPM≤30 ≤ 40 30<IPM≤44 ≤ 50 第二階省能狀態耗電量( W )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105 IPM ≤10 ≤  40 10<IPM≤20 ≤ 53 20<IPM≤30 ≤ 60 30<IPM≤44 ≤ 70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第二階省能預設時間(分) ≤ 30 ≤ 60 ≤ 90 關機狀態耗電量( W ) ≤ 2 ≤ 2 ≤ 2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三、產品若採雷射式列印機體臭氧之排放不得超過 0.04mg / M 3  ;機體粉塵排放濃度不得超過 0.25mg / M 3 ,測試方法如附件。 四、使用噴墨列印方式之產品其墨水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可超過 5% 重量比,且應於說明書中註明墨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 五、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 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六、若為彩色列印產品,列印顏料中不得含有偶氮色料。 七、產品所採用的材質中,塑膠類重達  100  公克 ( 含 ) 以上或面積達 100  平方公分 ( 含 ) 以上者應標示可識別標記。 八、產品應為可拆解性 (disassemblable) ,亦即使用一般工具 ( 如螺絲起子 ) 即可拆解。 九、產品、製程及包裝材料之生產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十、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十一、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低污染、省能源」。
筆記型電腦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應具備自動進入低耗能狀態  (sleep mode) , 在此模式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5 瓦特;在關機模式 (Off mode) 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2 瓦特。 2. 應符合 ISO 11469 規定,於主要塑膠組件之明顯處 標示清晰之可回收符號與塑膠材質種類,以利後續回收工作。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產品應為可拆解性 (disassemble) ,並需附拆解說明書。 可拆解性係指使用一般工具 ( 如螺絲起子 ) 即可拆解之特性。 6. 產品所使用的電池中,汞含量不得超過電池總重量之 1ppm  ,鎘含量不得超過 10ppm ,鉛含量不得超過 100ppm 。 7. 產品之液晶顯示器小於 12 吋 ( 含 ) 者,顯示器內汞含量 不得超過 5mg ;大於 12 吋者,則汞含量不得超過 10mg 。 8. 產品或包裝上需標示「節省能源」。 9.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環保標章資訊站址 http: //www.greenmark.org.tw

環保標章與綠色消費

  • 1.
    環保標章與綠色消費 陳靖原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 2.
    綠色消費原則與認知 錢坑 VS 財庫? 消費者要了解自身活動對地球的衝擊,而每個人均應體認個人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消費者購買產品或耗費資源時應注意是否有需要、產品是否符合「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之原則; 消費者購物時應考慮產品的耐久性、可維修性、可回收性; 消費者在使用與丟棄物品時,應注意安全、健康與環保等問題,並確實做到再使用或資源回收; 消費者應影響家人、朋友一起節約資源採用綠色產品; 消費者應直接或間接向廠商反應他們的綠色需求。
  • 3.
    資 源 回收 之 效 益 目前台灣每人每日約產生 1.3Kg 之垃圾,其中具資源化價格者約佔 40~60% 若將上述之資源化垃圾全數回收,則每日全省垃圾車燃料費可節省約 150 萬元 若於製造玻璃容量過程中適量加入廢玻璃為原料 (30~60%) ,可降低玻璃原料之熔點,減少助熔劑之添加,進而減少 20% 之空氣污染、減少 50% 之用水量及 32% 之能源消耗;亦即每回收一支玻璃酒瓶,節省之電力約可點亮 100 瓦之燈泡 4 小時
  • 4.
    資 源 回收 之 效 益 ( 續 ) 若以回收之鋁罐直接熔化製作鋁錠,較以礦砂電解煉鋁,可減少 95% 之空氣污染,同時減少約 90~97% 之能源消耗,亦即每回收一支可樂罐,節省之能源約可供一般家用電視機收看 1 小時之節目 若使用回收紙為原料製造再生紙,較以木材為原料製紙,約可減少 50% 之水污染、 75% 之能源消耗、及 75~95% 之空氣污染
  • 5.
    環境標誌與宣告—定義 環境標誌與宣告係提供一項產品或服務的 整體環境特性、一種或多種 特定環境考量面 的相關資訊。產品或服務的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可利用這項資訊,並依據環境或其他的考量,來選擇所需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希望環境標誌與宣告,能夠有效地 影響採購者,做出對其產品或服務有利之採購決策 。如果環境標誌與宣告具此效能,則可提昇該產品或服務之市場佔有率,促使其他提供者得改善其產品或服務的環境考量面以為因應,俾能使用環境標誌或進行環境宣告,以 降低該類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衝擊 。
  • 6.
    各國標章圖樣 ROC (Taiwan)Green Mark France Austria Nordic Canada Germany Japan USA 「 GREEN SEAL 」 Singapore Korea European Commission Czech Republic China(P.R.C.)
  • 7.
    何謂環保標章  環保標章是一種經濟工具,目的在鼓勵 「低污染、可回收、省資源」產品之製 造與消費。  依據國際標準組織之定義,第一類 (Type I) 環保標章是「自願性、多重準則 、第三者驗證之計畫,針對可降低整體 環境負荷的產品發給標章」。
  • 8.
    第一類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制定原則 1. 以生命週期考量為技術基礎 2. 約 20-30% 廠商產品可符合為 設計基準 3. 程序公開化、資訊透明化
  • 9.
  • 10.
    我國之環保標章制度 ( 英文名Green Mark) 係自 82 年底開始推動,迄今已進入第十一年。 「環保標章作業規範」與「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於 81 年 8 月 25 日公告實施 審議委員會由本署聘請各界代表 13 人組成,每年改聘一次。 執行組織: 83.7 ~ 86.7 工業技術研究院污染防治中心 86.8 ~ 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我國環保標章制度緣起
  • 11.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辦公室與文具用品類: 使用回收紙之辦公室自動化(OA) 用紙 使用再生紙之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 修正帶 黑白影印機 普通紙傳真機 墨水筆 鉛筆 印刷品 水性油墨 植物油油墨 數位複印機 電腦與資訊產品類: 電腦主機 監視器 列印機 電腦鍵盤 電腦滑鼠 筆記型電腦 桌上型個人電腦 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 原生碳粉匣 多功能事務機 數位相機 可攜式投影機 掃描器
  • 12.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一般電器用品類: 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CFL) 洗衣機 家用電冰箱 家用冷氣機 螢光燈啟動器 螢光燈管 除濕機 家用微波爐 電視機 手持式頭髮吹風機 電熱式衣物烘乾機 電磁爐 電風扇 行動電話 空調系統冰水主機 視訊媒體播放機 開飲機 飲水供應機 乾式變壓器 無汞電池 充電電池
  • 13.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建材類: 卜特蘭高爐水泥建築用隔熱材料 水性塗料 二段式省水馬桶 資源化磚類建材 省水龍頭及其器材配件 馬桶水箱用二段式省水器 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 油性塗料 塑膠類管材 木製傢俱 電線電纜 洗衣清潔劑 洗碗精 洗髮精 衛浴廚房清潔劑 地板清潔劑 肌膚清潔劑 清潔劑類:
  • 14.
    現行開放之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 生活用品類: 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布尿片 可重複使用之購物袋 重填物之包裝或容器 回收玻璃容器再生品 木製玩具 回收 PET 服飾紡織品 食品包裝用塑膠薄膜 重複使用之飲料與食品容器 塑膠發泡包裝材 洗衣業 床墊 生物可分解塑膠 塑橡膠再生品 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 回收木材再生品 使用農業資源之產品 回收再生紡織品及其製品 堆肥 生物可分解潤滑油 使用太陽能電池之產品 自然循環式太陽能熱水器 屋外即熱式燃氣熱水器 電動機車 小客車 非石綿之摩擦材料 聚烯類藥用輸液容器 其它環保產品:
  • 15.
    產品生命週期考量 環境影響因素 生命週期階段 能源及資源消耗 空氣污染 水體污染 廢棄物污染 影響人體健康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環保標章產品 傳統 產品 原料 取得                     製 造                     運 輸                     使 用                     廢 棄                    
  • 16.
    ISO 14021 環境標誌與宣告— 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 4. 選擇出的( selected )訴求之特定要求事項 用語使用、使用條件、評估方法 (1) 可堆肥化的 (5) 回收能源 (9) 減少資源使用 (2) 可分解的 (6) 可回收的 (10) 減少用水 (3) 可拆解之設計 (7) 回收比例 (11) 可再利用的與 可重填的 (4) 延長壽命產品 (8) 減少能源消耗 (12) 廢棄物減量
  • 17.
    政府綠色採購 政府採購金額龐大,佔已開發國家總採購金額 10~15%,開發中國家比例更高, 政府機關率先推動,為民間樹立典範 美國、英國、加拿大、歐盟、德國、荷蘭、日本等國早已推行多年, 範圍:除政府機關外,尚可擴及附屬機構, 甚至承包商; 除財務類採購外,尚可擴及勞務類與 工程類採購
  • 18.
    我國綠色採購相關法規 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 於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布 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 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於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布並與政府採購法於八十八年五月 二十七日同步施行
  • 19.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 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 允許百分之十以下 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產品之種類、範圍及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20.
    環境保護產品分類 第一類產品 :取得環保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以及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第二類產品 :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第三類產品 :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 21.
    • 招標文件• 決標方式 • 價差優惠比率 • 標價上限 • 追蹤考核辦法 ( 針對機關與公營事業 ) — 每半年提報成果(達成目標) — 初期以辦公室用品、設備為對象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注意事項
  • 22.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第十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採購,應於招 標文件中規定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商須於投 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 : 一、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 產品及其 證明文件影本 。
  • 23.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二、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 相似之比較及其說明或證明資料。 三、允許價差優惠之採購,廠商之產品 屬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 會成本者,其 省能源、增加社會利 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及計算 方式。 四、其他必要資料。
  • 24.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第十一條 機關依本辦法之規定優先採購環保產 品,並允許價差優惠者, 其 優惠比率由機 關視個別採購之特性及預算金額訂定之 , 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但不得逾百分之十。 前項優惠比率,於 可量化 之情形下, 得以投標廠商之環保產品於招標文件所定 使用期間內,就預估較非環保產品省能源
  • 25.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總金額 , 除以非環保產品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 最低標價,並以其商數之百分數為實際優 惠比率。 前項實際優惠比率逾招標文件所定優 惠比率者,以招標文件所定優惠比率計  未逾者,以實際優惠比率計。
  • 26.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第二項可量化之情形,欲適用價差優 惠之 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 其產品預估 省能源、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 總金額及其計算方式。
  • 27.
    假設一冰箱每年節省電費 500 元,使用年限十年,產品單價30000 元,則使用年限內共節省電費 5000 元, 5000/30000=17% > 10% ,故可優惠之價差上限為 10 % 假設一冷氣每年節省電費 300 元,使用年限 5 年,產品單價 20000 元,則使用年限內共節省電費 1500 元 1500/20000=7.5% < 10% ,故可優惠之價差上限為 7.5 %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價差上限
  • 28.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第十二條 機關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優先採 購環保產品者品,得擇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 一、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 其標價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 一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 得以 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 商。
  • 29.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二、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 其標價 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最低標 之決標原則,而環保產品廠商之最 低標價逾該非環保產品廠商標價之 金額,在招標文件所定價差優惠比 率以內者, 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  逾價差優惠比率者,不予洽減,決 標予該非環保產品廠商。
  • 30.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第十三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環保產品廠商僅一 家者,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 價決標  在二家以上者,機關得自標價低 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一次 ,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機關依前項規定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 商減價時, 應優先洽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
  • 31.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 ( 續) 廠商減價 ,無法決標時再洽第三類產品廠 商減價。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招標文件所定價 差優惠比率以內之環保產品廠商家數在二 家以上者,機關應優先決標予第一類及第 二類產品廠商,且 不以第三類產品之標價 是否低於第一類及第二類產品之標價為條 件 。
  • 32.
    我國綠色採購做法—決標優惠 一、實際提供優惠價差 假設一標案,公告文件註明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且提供優惠價差7% 實際投標價格 A 廠 90 元 ( 無環保標章 ) B 廠 95 元 ( 有環保標章 ) C 廠 98 元 ( 有環保標章 ) 則因 B 廠具有環保標章,且價差未超過 7%(96.3 元 ) ,故 B 廠得標 二、提供環保廠商降價權 假設另一標案,公告文件註明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但不提供優惠價差 實際投標價格 A 廠 90 元 ( 無環保標章 ) B 廠 95 元 ( 有環保標章 ) C 廠 98 元 ( 有環保標章 ) 此時應先詢問 B 廠是否願意以 90 元成交,若願意則由 B 廠得標,若否 則詢問 C 廠,若 B 、 C 廠皆不願降價,則由 A 廠得標
  • 33.
    如何購買環保標章產品 一、中信局共同供應契約 (for 政府機關與公營單位 ) 二、環保標章資訊站 三、環保產品綠色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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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  民國九十年宣導鼓勵期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30%  民國九十一 ~ 九十二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50% 辦公室文具紙張設備類之環境保護產品總金額  民國九十三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60%  民國九十四年 綠色採購目標比率 70% 將來可能納入指定項目:電視、電扇、修正帶
  • 44.
    94 年機關綠色採購指定項目 第一類環保標章產品 辦公室用 文具紙張用品 辦公室自動化 (OA) 用紙 紙製文具、書寫用紙 衛生用紙 辦公室用 設備 電腦設備 ( 包含 個人電腦 、 主機 、 監視器 、 滑鼠 、 鍵盤 、 列印機 、 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夾 ) 黑白影印機 傳真機 筆記型電腦 電器類 冰箱 冷氣機 洗衣機 微波爐 除濕機 照明設備 ( 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 (CFL) 、 螢光燈啟動器 、 螢光燈管 ) 其他 二段式省水馬桶 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 第三類節能標章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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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成果 環保署於 6/29公布 92 年度機關綠色採購成果,綠色採購金額共達 56 億元,比前年的 26 億大幅增加 30 億,成長率達 115% ,環保採購率更高達為 73.8% ,遠遠超過原先預定目標 50% 。 環保署強調,為擴大機關綠色採購成效, 94 年綠色採購比率計畫將朝 70% 目標邁進,加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已於 92 年 7 月正式實施,所以機關綠色採購具有更敦實的法源依據,未來除行政院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機關外,其他包括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所有政府機關,依法也應一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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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
    國際合作 相互承認 1997/12 加拿大 2004/02 澳洲 1998/07 美國 2004/04 紐西蘭 2001/12 泰國 2004/06 日本 2002/09 韓國 2005/10 烏克蘭 未來五年:配合「全球同步之環保標章系統」,推 動多邊承認及更多之共同規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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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行動電話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規格標準規範之行動電話,係指使用電池動力之 GSM標準行動電話,主要功能為電話通訊,並且可以發送與接收簡訊 (message) 。 產品之比吸收率 (SAR) 應低於 0.6 W/kg 。 產品之外殼與表面塗裝不得含有鎳、鉻。 產品之汞含量需小於 2 ppm 、鎘含量需小於 5 ppm 。 產品之塗料、電線及塑膠組件之鉛含量需小於 10 ppm 。 產品不得含有氧化鈹。 產品之電池需符合充電電池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 51.
    9. 主要塑膠組件不得使用含氯或溴之塑膠。 10. 產品,製程及出貨時之包裝均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11. 應符合 ISO 11469 規定,於主要塑膠組件之明顯處標示清晰之可回收符號與塑膠材質種類,以利後續回收工作。 12.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應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應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13. 產品及包裝上應標示「低污染」。
  • 52.
    食品包裝用塑膠薄膜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規格標準適用於食品包裝用之塑膠薄膜,包含卷筒式與袋類產品。 產品及包裝之塑膠材質不得含氯。產品製程中不得使用鄰苯二甲酸酯或其他塑化劑。 產品不得含有有機錫。 產品所使用之紙捲及包裝紙盒之回收紙混合率應在 50 % ( 含 ) 以上。 產品之可受熱溫度範圍及使用時應注意事項需於包裝上清楚註明。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 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低污染」。
  • 53.
    螢光燈啟動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本產品係指40 瓦特以下預熱型螢光燈管使用之起動器 , 按其型式可分為傳統式及電子式兩種。 連續使用二個起動器 , 對同一螢光燈管做點燈動作耐久性測試 (CNS 1092) 後,該燈管仍能於7秒內點亮 , 且起動器外殼不得產生異狀。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若產品只有尺寸大小、包裝量之差異時,視為同一產品。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以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延長燈管壽命 , 減少廢棄物」。 備註:
  • 54.
    『家用冷氣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規格標準: 1.產品能源效率比值( EER )不含容許誤差之實測值應不低於最新版國家標準或能源主管機關最新版標準。 2. 產品噪音值依 CNS 3615 最新版試驗條件及方法之實測值應符合下列標準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所使用的塗料不得含有汞、汞化物或混有含鉛、鎘、鉻 (+6) 以及以上三種重金屬氧化物的顏料,產品亦不得殘留有機溶劑。 5.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省能源、低噪音」。
  • 55.
    家用電冰箱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產品每月耗電量( kWh/ 月 ) 應不高於 CNS 2062 最新版規定值之下列標準: 風扇式冷凍冷藏電冰箱: 85 % 直冷式冷凍冷藏電冰箱: 90 % 冷藏式電冰箱: 90 % 2. 產品所採用的材質中,塑膠類重達 100 公克 ( 含 ) 以上或面積達 100 平方公分 ( 含 ) 以上者應標示可識別標記。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 56.
    洗衣機之規格標準 本產品在負荷最大洗濯容量、高水位、標準洗濯行程、洗淨比達 0.8以上,脫水度達 45% 以上之條件下,須符合下列規格: 1. 產品洗淨每公斤衣服所耗電量不得大於 0.04 度 2. 產品洗淨每公斤衣服所耗水量不得大於 30 公升 3. 產品脫水時最高噪音量不得大於 60 分貝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水及低耗能」。 附註: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瓦楞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瓦楞紙箱。
  • 57.
    實際環境績效 電冰箱:目前各廠已售出 484,861台環保標章冰箱,平均而言,每台環保標章冰箱每月省電約 19.56 度,全年共計節省 3 億 4 千萬元電費,以目前台灣地區每度電約排放 660 克 CO 2 計算,每年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7 萬 5 千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1669 萬棵大樹。若單獨計算,則每購買一台環保標章冰箱,對減少溫室效應之貢獻約等於種植三十五棵大樹。 冷氣機:目前各廠已售出 326,611 台環保標章冷氣,平均而言,每台環保標章冷氣機每月省電約 15 度,假定使用 6 個月,全年共計節省 29,394,990 度電,約等於 8 千 8 百萬元電費,每年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1 萬 9 千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431 萬棵大樹。若單獨計算,則每購買一台環保標章冷氣,對減少溫室效應之貢獻約等於種植十三棵大樹。 洗衣機:目前各廠已售出 171,961 台環保標章洗衣機,假設為一般常見之洗衣機,洗衣容量為 9 公斤,每台每次省水 10 公升,省電 0.014 度 / 公斤,平均每週洗衣二次,則全年共節省 17 萬噸水,節省 2,259,567 度電,即 6,778,702 元電費,每年可減少發電排放之二氧化碳 1,491 噸,以一棵大樹每年吸收 4.5kg CO2 計算,相當於種植 33 萬棵大樹。
  • 58.
    洗衣清潔劑之規格標準 1. 產品之界面活性劑生物分解度,其檢測數值需達90 %以上。 2. 產品不得含磷、螢光劑、 EDTA( 二胺四乙酸 ) 、 NTA( 晴基三乙酸 ) 、 APEO( 乙氧烷基酚 ) 、 Phosphonate( 膦酸鹽 ) 、 Perborate( 過硼酸鹽 ) , Chlorine Bleach( 含氯漂白劑 ) , Formalin( 甲醛水 ) 等添加劑。 3. 產品使用之化學染料 (Chemical dye) 以食品衛生法規定可食用色素種類為限,且總重量比不得大於 0.01 %。 4. 包裝材質須為使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紙盒 ( 袋 ) 。若產品包裝可長期重覆使用並提供符合環保標章「重填物之包裝或容器」規格之重填包裝則不在此限。 5.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6.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高生物分解度」,且應解釋生物分解度之定義,使消費者易於了解。
  • 59.
    洗衣清潔劑規格標準中不得含有之物質 螢光劑:為清潔劑中添加劑之一種,其實是一種染料,可吸收日光中的紫外線,造成衣服較潔白的假象,並無洗淨功能,但由於有 致癌及造成皮膚病變的爭議。 APEO :即 Alkyphenol Ethoxylate (乙氧烷基酚), 具毒性且不易分解 。 Perborate :即過氧硼酸鹽,為強氧化劑,一般用來做為漂白劑或防腐劑,在水溶液中會產生過氧化氫, 具毒性 。 Chlorine Bleach :含氯漂白劑,為強氧化劑、具毒性、有 造成皮膚過敏的疑慮 ,氯與水或水蒸氣作用後會變成強毒而有腐蝕性的氯化氫蒸氣。 Formaldehyde :即甲醛 HCHO ,為無色有刺激性之有毒氣體,易溶於水及甲醇中,有消毒防腐作用,有 致癌疑慮 。 磷酸:在清潔劑中最常被添加做為硬水軟化劑者為乙聚磷酸鈉 STPP ( Sodium Tripoly Phosphate ),其中所含的磷排入承受水體後,造成湖泊、河川的優養化( Eutrophication ),使水中藻類與浮游生物大量繁殖、 造成惡臭及懸浮固體增加,缺氧 等水質惡化現象。 NTA :即 Nitrilo Triacetic Acid (睛基三醋酸)添加於清潔劑中以取代三聚磷酸鈉 STPP ( Sodium Tripoly Phosphate )之增強劑( Builder ),可於水中 Ca2+ 、 M g2+ 等結合沉澱而具軟水功效。但 NTA 係微致癌物,由於其蝥合性( Chelate ),會 導致河川、湖泊底泥中重金屬再溶出 而提高重金屬濃度,且對廢水廠之去除率有不利影響,德國、新加坡、瑞典等國之環保標誌均禁用。
  • 60.
    電腦主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在不使用時5~10 分鐘內可進入低耗能狀態 ( 但可具使用者設定功能 ) 。 2. 低耗能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30 瓦特。 3. 使用之電池應符合無汞電池之規格標準。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7.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8.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備註: 1. 多溴聯苯類與多溴聯苯醚類阻火物質含量之檢測方法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3540C/8081A/8082A/8270D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5ppm 。 2.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8270D/3540C/GC-MSD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5ppm 。 3. 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際或國家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 US EPA 3050B/3051A/3052/3060A ,其偵測極限應不大於 2ppm 。 4. 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佔 80 %以上所製成之紙箱。
  • 61.
    監視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在不使用時5~10 分鐘內可進入低耗能狀態 ( 但可具使用者設定功能 ) 。 2. 停機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5 瓦特 ; 待機狀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10 瓦特。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7.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 62.
    列印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列印速度每分鐘1~7 張者,產品在不使用 15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30 瓦特 ) 狀態。 2. 列印速度每分鐘 8~14 張者,產品在不使用 30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30 瓦特 ) 狀態。 3. 列印速度每分鐘 15 張以上者或彩色列印機,產品在不使用 60 分鐘後可進入低耗能 (≦45 瓦特 ) 狀態。 4.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5. 產品及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6. 產品出貨時包裝上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7.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8. 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節省能源及減少臭氧層破壞」。
  • 63.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一、本規格標準適用之多功能事務機,係指具備列印、掃瞄、傳真、影印等功能至少三項者。 二、產品之能源消耗實測值,依據產品列印方式與每分鐘處理影像数 (IPM) 分類,須符合下表規定。 列印速度(頁/分) 0-20 21-44 45 以上 第一階省能回復時間(秒) - 30 30 第一階省能狀態耗電量( W ) -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3.85×IPM+30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3.85×IPM+30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6×IPM+100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6×IPM+100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75 20<IPM≤30 ≤ 40 30<IPM≤44 ≤ 50 第二階省能狀態耗電量( W )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單色雷射 / 單色熱移轉 ≤ 0.8×IPM+3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彩色雷射 / 彩色熱移轉 ≤ 105 IPM ≤10 ≤ 40 10<IPM≤20 ≤ 53 20<IPM≤30 ≤ 60 30<IPM≤44 ≤ 70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噴墨式 / 顏料昇華 ≤ 0.8×IPM+3 第二階省能預設時間(分) ≤ 30 ≤ 60 ≤ 90 關機狀態耗電量( W ) ≤ 2 ≤ 2 ≤ 2
  • 64.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三、產品若採雷射式列印機體臭氧之排放不得超過 0.04mg/ M 3 ;機體粉塵排放濃度不得超過 0.25mg / M 3 ,測試方法如附件。 四、使用噴墨列印方式之產品其墨水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可超過 5% 重量比,且應於說明書中註明墨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 五、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 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 65.
    多功能事務機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六、若為彩色列印產品,列印顏料中不得含有偶氮色料。 七、產品所採用的材質中,塑膠類重達 100 公克 ( 含 ) 以上或面積達 100 平方公分 ( 含 ) 以上者應標示可識別標記。 八、產品應為可拆解性 (disassemblable) ,亦即使用一般工具 ( 如螺絲起子 ) 即可拆解。 九、產品、製程及包裝材料之生產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十、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十一、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低污染、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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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型電腦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1. 本項產品應具備自動進入低耗能狀態 (sleep mode) , 在此模式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5 瓦特;在關機模式 (Off mode) 下之耗電量不得超過 2 瓦特。 2. 應符合 ISO 11469 規定,於主要塑膠組件之明顯處 標示清晰之可回收符號與塑膠材質種類,以利後續回收工作。 3. 重量為 25g 或以上之塑膠組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含有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 (2) 不得含有下列阻火物質 (flame retardant) : A. 多溴聯苯類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B. 多溴聯苯醚類 (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PBDEs) mo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d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tribrominated diphenylether,tetr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pen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x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hep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oct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nanobrominated diphenylether,decabrominated diphenylether. C. 含 10-13 個碳原子之含氯鏈狀烴類化合物 (chloroparaffins) 且氯含量重量比超過 50% ( 含 ) 以上者」 4. 產品製程中不得使用蒙特婁議定書之管制物質。 5. 產品應為可拆解性 (disassemble) ,並需附拆解說明書。 可拆解性係指使用一般工具 ( 如螺絲起子 ) 即可拆解之特性。 6. 產品所使用的電池中,汞含量不得超過電池總重量之 1ppm ,鎘含量不得超過 10ppm ,鉛含量不得超過 100ppm 。 7. 產品之液晶顯示器小於 12 吋 ( 含 ) 者,顯示器內汞含量 不得超過 5mg ;大於 12 吋者,則汞含量不得超過 10mg 。 8. 產品或包裝上需標示「節省能源」。 9. 標章使用者的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標章使用者若非製造者,製造者的名稱及住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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