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12彰銀懶人包
- 1. 94 年間彰銀為強化財務結構,公開招標辦理現金增資私募特別股。為利增資案順
利辦理,彰銀於 94.7.20 函請財政部配合事項,財政部於 94.7.21 函復,同意配合
於該行下次董監改選支持得標者取得一定席次。台新金控以每股 26.12 元得標,其
總價 365.68 億元之資金來源,超過 7 成來自於發行特別股及次順位債券,自有資
金比率極少,為國內金融業以高度槓桿融資方式取得股權之首例。
之後於 97 年及 100 年彰銀董事改選,財政部基於公民股東和諧團結,以利彰銀穩
定經營,與台新金控就董監事席次分配簽署協議書。惟台新金控成為彰銀第 1 大
股東後,彰銀本業經營情形改善有限,稅前盈餘多來自於收回呆帳收入。
至 103 年董事改選,彰銀因應法令規定,致董事席次實質結構異動,財政部雖多
次與台新金控協商,未能達成協議。基於維護公股及眾多小股東權益,財政部遵
行政院及監察院調查報告意旨,積極徵求股東委託書,盡力爭取彰銀董事席次。
彰銀眾多股東,於 103.12.8 股東臨時會高度支持財政部,使財政部於本次董事改
選獲得多數席次。
103.12.9 台新金控執意曲解財政部 94.7.21 函文本意,以財政部違反該函為由,向
司法機關提出民事訴訟案及聲請假處分案,其中假處分聲請案業於 104.1.15 經臺
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台新金控復於 104.1.23 提出抗告。財政部將持續克盡
職責,維護全民資產。
台新金控並分別於 97 年、102 年推動台新金控與彰銀股份轉換,以及台新銀行併
入彰銀,顯示台新金控欲以極少的自有資金進行併購彰銀龐大資產之強烈意圖。
惟財政部 94.7.21 函並未涉及合併事宜。
彰銀董事改選案說明
- 3. 台新金控於 95~102 年
1. 累計獲配現金股利約 58.29
億元,股票股利 3.82 億股。
(累計市值約 127 億元)
2.認列大額投資收益,挹注獲
利,以配發股息紅利
X
Ο
台新金控不斷透過媒體
大篇幅控訴當年 365 億
元,只買到 3 張紙,嚴
重背離事實。
壹 週 刊
周 刊 王
今 周 刊
財 訊
二、台新金控投資彰銀獲利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