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 第四章 受苦的心志3. 讀經: 彼得前書 第四章
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 讀經: 彼得前書 第四章
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
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2.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
結局呢?
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19.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7. ”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是甚麼意思(4:1) ? 在生活
中又如何應用(4:2)?
安逸,安閒,逍遙,享樂,怎樣能叫人犯罪;勞苦,負重,受壓,為難,也怎樣能叫人不犯罪。
--倪柝聲
基督徒已經蒙主的救贖,脫離了罪,就不應再去享受罪中之樂。凡想要為自己求得快樂,都容
易陷入罪惡之中,只有以受苦為兵器,不怕受苦,願意為主受苦,認為在今生這個罪惡的世界
上受苦是當然的,才能勝過許多的試探,引誘。想求樂而怕受苦,就要失去兵器,作情欲的俘
虜了,我們只當按神的旨意,度在世餘下的光陰。──《每日天糧》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本節
指出我們不能遵從神旨意的原因,是因為受肉體與情欲支配的緣故。在此“人的情欲”是多數
式的,指各種帶罪成分的邪情惡欲。受苦的心志,使我們能勝過這些欲望,不受他們的左右而
能遵神的旨意。--陳終道
反思: 主耶穌肉身受過那些苦? 我們能從當中學到甚麼?
8. 基督徒為何會受苦? 我們該如何面對這些苦難? (4:3-6)
分別為聖之生活常是招惹逼害的原因:
1. 往日的情形:“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
時候已經夠了。”(4:3)
2. 現今的改變:“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4:4)
3: 將來的面對: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4:5)。在這位公義的主面前,
對於這些惡待祂兒女的人,必會給予適當的報應。這些話對於受譭謗中的信徒是一種安慰。--陳終道
反思: 我們是否因為怕受毀謗或受苦,而又重新回到世界的”罪中之樂”中? 神的審判帶給我們甚
麼警惕?
9. 彼前 4:6:「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是什麼意思?
彼前 4:6(NIV): For this is the reason the gospel was preached even to
those who are now dead, so that they might be judged according to
men in regard to the body, but live according to God in regard to the
spirit.
彼前 4:6(新譯): 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好使他們的肉體受了
人要受的審判,他們的靈卻靠 神活著。
NIV自行加了now(現在),新譯本加了「那些」來指出那些「死人」是在
活著的時候曾被傳福音。從上文下理可知那些「死人」是指那些的活著相信
後來因受逼害而死了的基督徒。--歐國忠
13. 如何成為一個好管家? (4:11)
1. “按着神的聖言講”: 意即按神話語的正意來講(提後2:15)。講道不是發
表自己的意見,講道者的成功不在於其口才與動聽的言詞,乃在於是否照神
話語的正意來講。傳道人是傳神所交託的信息,不是傳自己所發明的道理。
2. “…要按着神所賜的力量服事”: 這“力量”包括身體、靈性、物質三方面,
按神所賜的,盡力之所能,為服事神而服事弟兄。這句話的意思更可推廣運
用於一切其他的恩賜上,也就是都當照自己所有,善加運用。--陳終道
15. 我們該如何面對這些”火煉的試驗”? (4:13-19)
1. 受苦的喜樂: 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在他榮耀顯現
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4:13)
2. 神的同在: 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我們身上。(4:14)
3. 得救的確據: 義人能得救,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最
終的審判。(4:17-18)
4. 永生的盼望: 憑著信心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
之主。(4:19)
18. 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
1. 進入神國的必須經歷: “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免得有人被諸般 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
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2-3)
2. 敬虔生活的必然結果: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 的路,就以為怪,
毀謗你們。”(彼前4:4)
3. 神叫人得賞賜的方法: “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 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
喜快樂。(彼前4:13)
4. 見証主和得人的機會: “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有人 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
要常作準備,以溫柔 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4-15)
5. 為主受苦印証神同在: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
們身上。”(彼前4:14-15)
6. 在神的國作王的應許: “ 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 同活,我們若能忍耐,
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提後2:11-12)
19. 總結: 為主受苦的心志
彼得所講的受苦,不是生病或作惡自作自受那種苦,而是因信仰而受逼迫,但彼得教我們從積
極的角度去看受苦這回事:
首先,把受苦看作兵器,來對付罪(1)。當我們想到基督在肉身受苦,也想到神的審判(5),
就會不妥協。苦難使我們不妥協,與罪斷絕。
第二,把受苦看作試驗,是與基督一同受苦(12-13),又有神榮耀的靈住在自己身上(14)。
神藉火煉的苦難過濾我們,叫我們在神的家先受審來淨化我們,使我們一心為善,所以不要羞
恥,倒要覺得榮耀,歡喜快樂(13-19)。
第三,我們在苦難試驗中不要消極,反而要積極過肢體生活。首先是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7)。第二是彼此切實相愛(8)。第三是互相款待,不發怨言(9)。第四是運用恩賜,彼
此服事(10)。--黃濠光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