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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永不滅亡』提出佐證:
1. 神救我們,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 ( 提後一 9) ,
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變的 ( 來六 17) ,
因此我們的得救決不至於失落 ( 約六 37-40) 。
2. 我們得救,不是我們揀選神,
乃是神揀選了我們 ( 約十五 16) ,
而神的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 羅十一 29) ,
因此我們的得救永遠穩固。
- 3. 『永不滅亡』提出佐證:
5. 我們得救,乃是為要顯明神的義 ( 羅三
26) ,
而公義乃是神寶座的根基 ( 詩八十九 14) ,
因此 祂不能棄絕我們,而陷祂自己於不義。
6. 我們得救,是神與我們立了新約 ( 來八
8~13) ,
而神的約是不能改變的 ( 詩八十九 34) ,所
以我
們的得救也是不能改變的。
- 7. ○ 開始→【得永生】 條件是→信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過程→【引到永生】 ( 有一條路 )
條件是→進窄門走小路
馬太福音 7:13-14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
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 8. ○ 結局→【承受永生】 ( 坐在榮耀寶座上 ) 條件是→
撇下所有的又跟隨主
馬太福音 19:27-29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
,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
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
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
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
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
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9. ● 永生有 4 個意思
1. 永生是神的禮物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
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2. 永生是神的生命
約翰一書 5:11-12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
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 10. 3. 永生是神的命令
約翰福音 12:48-50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
,
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
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
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
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
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 11. 4. 永生是神的終極目的
( 承受永生坐寶座上是結局 )
馬太福音 19:27-29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
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
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
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
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
、(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
倍,並且承受永生。
啟示錄 3:21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
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