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风险新创事业公司的发展,个人投资者在106.11.24至108.12.31期间,投资成立未满2年的公司并持股达2年,可享受税收减免。每年可减除金额上限为300万元,前提是投资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申请相关减除证明。此政策旨在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创新产业,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