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與富時指數有限公司合編之臺灣指數系列簡介 臺灣證券交易所 企劃部組長 林當茂 94 年 9 月
與富時指數有限公司合編之 臺灣指數系列 91 年 10 月 29 日正式對外公布: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 50 指數 ( TSEC Taiwan 50 Index )  93 年 11 月 29 日正式對外公布: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中型 100 指數  ( TSEC Taiwan Mid-Cap 100 Index )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資訊科技指數  ( TSEC Taiwan Technology Index )
與 FTSE 合作之目的 因應指數編製專業化的趨勢 為因應指數專業化的需要,目前新編指數多採公眾流通量  (free float) 計算指數 FTSE 蒐集並提供合編指數之公眾流通量資料庫 、建置並維護盤後資訊及提供指數之創新發展趨勢 因應基金被動式管理之需求
與 FTSE 合作之目的 ( 續 )   可藉由 FTSE 指數編製專業技術和經驗及本公司之公信力,以獲得國際及本地市場認同使用 將 FTSE 之全球客戶群基礎和行銷通路,結合本公司對於本土市場運作和法令之瞭解,使合編之指數兼具國際與本土之專業優勢
臺灣 50 指數 91 年 10 月 29 日簽定合作契約,同日正式推出臺灣 50 指數 臺灣 50 指數目前之相關指數產品: 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 指數期貨 結構型商品 ETF 認購〈售〉權證
中型股指數 (Mid-Cap 100 Index) 指數的完整 index family   指數種類大體可依市值大小、產業類別及特性 (Style ,如成長型、價值型股等 ) 加以區分 本公司前已與 FTSE 合作編製臺灣 50 指數〈所謂大型市值股指數〉,續編中型、小型股指數及適當之類股指數,可建立 index family 成員之完整性
中型股指數 (Mid-Cap 100 Index) 優先推出中型市值股指數  中型市值股指數佔總市值比率 18.2% ,較小型市值股指數之 13.9% 為大〈 94.09.20 〉  小型市值股之國際知名度不若大型、中型市值股,較不易吸引國際機構跨國投資其指數商品,較適合作為 benchmark index
資訊科技指數 (Technology Index) 資訊科技產業為臺灣經濟體系中最重要之產業 FTSE/Dow Jones 的 ICB 分類標準較本公司自行編製之電子類股指數更為符合國際上對科技指數之一般性看法  依其產業代表性及成分股數量適當可供作 tradable index
臺灣指數系列之特色 部分集合指數 公眾流通量 (free float) 國際性之產業分類標準 完整之 index family 提供投資人不同之選擇
臺灣指數系列之編製原則 基期: 臺灣 50 指數 :91 年 4 月 30 日  臺灣中型 100 指數及臺灣資訊科技指數: 92 年 6 月 30 日 基期指數起算點: 5000 點 成分股選取: 公眾流通量檢測 流動性檢測 成分股公眾流通量調整前市值排序 產業分類〈資訊科技指數〉
公眾流通量檢測 公眾流通量: 成分股發行股數必須經公眾流通量( free float )減項調整,以反應股票在市場上真正可投資之額度 公眾流通量低於 5﹪ 者,不具成分股資格
公眾流通量減項  指數成分股公司由另一家成分股(即所謂交叉持股)、非成分股公司或機構進行買賣投資  創始人、其家屬及 / 或董事之重大長期股權投資  員工配股計劃(如限制其交易期間)  政府持股  訂有持股期間限制條款的投資組合  扣除上述項目後再與外資持股限制比較,取較嚴格者。
公眾流通量級距 * 此部分限制總市值超過 25 億美元或等值台幣之上市公司,其實際公眾流通量將被進位至最 接近之整數百分比;但若上述公司總市值低於 20 億美金時,該成分股將被刪除資格。   100% 大於 75% 75% 大於 50% 但少於或等於 75% 50% 大於 40% 但少於或等於 50% 40% 大於 30% 但少於或等於 40% 30% 大於 20% 但少於或等於 30% 20% 大於 15% 但少於或等於 20% 實際公眾流通量 * 大於 5% 但少於或等於 15% 不符合資格 少於或等於 5% 級距調整 實際公眾流通量
流動性檢測 在成分股流動性的考量下,檢驗過去十二個月中,是否至少有十個月,其每月股票週轉率(依據調整公眾流通量後之發行股數所計算)高於 1 %之流動性標準,否則不具備納入指數的資格
市值排序 臺灣 50 指數成分股選取:按市值排序,選取符合資格之市值最大的 50 支股票作為成分股,市值排序第 51 至 55 之 5 支股票列為候補成分股
2.99 % 台化 3.87 % 國泰金 3.05 % 聯發科 4.02 % 台塑 3.27 % 中華電 4.54 % 聯電 3.29 % 南亞 6.97 % 鴻海 3.51 % 中鋼 14.53% 台積電 臺灣 50 指數 權重前 10 名個股 (94.09.20)
臺灣中型 100 指數成分股 臺灣中型 100 指數成分股選取:按市值排序,選取符合資格之前 51 支至 150 支股票作為成分股,共有 100 支,而市值排序第 151-160 之 10 支股票列為候補成分股
1.83 % 大同 2.19% 北商銀 1.95% 神達 2.24 % 亞洲光學 1.97% 中環 2.25 % 聯詠 2.14% 統一 2.29 % 勝華 2.18 % 和泰車 2.30 % 可成 臺灣中型 100 指數 權重前 10 名個股 (94.09.20)
資訊科技指數成分股選取 就臺灣 50 指數及臺灣中型 100 指數成分股合計 150 支股票中,依富時指數全球行業分類系統( FTSE Global Classification System )經濟組別為資訊科技類〈代號 90 〉之公司為成分股選樣範圍。〈成分股支數不固定〉
資訊科技指數 分類系統變更 預定在 94 年底, 資訊科技指數適用 分類系統將改採 FTSE 和 Dow Jones 合作的分類系統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Benchmark ( ICB ,行業分類指標),屆時成分股選取範圍為 ICB 之科技類〈 Technology Industry  〉
ICB 之分類方式 共分為十個 Industries 能源 (Oil & Gas) 原料 (Basic Materials) 工業 (Industrials) 消費性產品 (Consumer Goods) 醫療服務 (Health Care)
消費性服務 (Consumer Services) 通訊 (Telecommunication) 公用事業 (Utilities) 金融業 (Financials) 資訊科技 (Technology)
2.55 % 光寶科 4.78 % 華碩 3.06 % 仁寶 5.17 % 友達 3.73 % 宏達電 5.46 % 聯發科 3.77 % 宏碁 8.14% 聯電 3.79 % 奇美電 26.04% 台積電 臺灣資訊科技指數 權重前 10 名個股 (94.09.20)
TAIEX 電子類指數與臺灣資訊科技指數   之比較   94.09.20 部分集合 全集合 指數特性 電腦、網路、軟體、 電腦硬體、電子辦公設備、 半導體、通訊設備 全部電子及通信產業 成分股產業 33.50 53.74 市值 / 整體市值 (%) 48216.19 77355.92 市值  ( 億元 ) 49 293 成分股家數 臺灣資訊科技指數 TAIEX 電子類指數
成分股之替換與審核 成分股之替換原則 透明度高、客觀、可預期 不宜過度頻繁
成分股之替換與審核 成分股之季度定期審核 臺灣指數系列諮詢委員會於每年之一月、四月、七月與十月第一個星期五後的星期四進行季度審核,若有非指數成分股總市值排名上升至下列名次時,即被納為成分股: 臺灣 50 指數:市值排名上升至第 40 名以上 臺灣中型 100 指數:市值排名上升至第 130 名以上 若發生下列情況時,則此成分股將予以刪除: 臺灣 50 指數:市值排名下降至第 61 名以下 臺灣中型 100 指數:市值排名下降至第 171 名以下
成分股之替換與審核 成分股之年度定期審核 臺灣指數系列諮詢委員會七月份除同時進行年度審核外,並針對流動性的標準加以考量,若有下列情況時,則此成分股將予以刪除: 臺灣 50 指數:七月份年度審核前十二個月期間中,超過四個月之每月週轉率低於 1% 者 臺灣中型 100 指數:七月份年度審核前十二個月期間中,超過四個月之每月週轉率低於 1% 者 成分股之非定期審核 成分股終止上市、未能提供正常報價、被收購、停止買賣等情事者,將會自指數中刪除
成分股發行股數之調整 發行股數累計變動超過 1% 時才進行調整,以避免調整過於頻繁: 若因企業活動(如發放股票股利、現金增資等)導致發行股數變動者,於 企業活動生效日 同時進行調整 若非因企業活動(如可轉換公司債轉為股票、買回庫藏股等)導致發行股數變動者: 當發行股數變動累計超過 1 %但未達 10 %時,於三、六、九和十二月第三個星期五收盤後 定期進行調整   當發行股數累積變動達 10 %以上, 將立刻進行調整,並至少在 4 個營業日前通知使用者
成分股公眾流通量之調整 當成分股實際公眾流通量上升至高於(下降至低於)相鄰級距最低(高)界限 5 個百分點時,方加以調整,以避免調整過於頻繁 若因企業活動造成公眾流通量係數級距有所變動者,於 企業活動生效日 同時進行調整   若非因企業活動導致公眾流通量係數變動者,於一、四、七、十月第三個星期五收盤後 定期進行調整
指數之計算 ∑  ( p i  • s i  • f i  ) / d   n =   數量   各指數中所包含之股票數目 p =   價格   成分股最近成交價格 ( 或上一個交易日指數收盤時之價格 )   s =   發行股數   根據指數基本規則定義, FTSE 所使用之個股股票發行數量 f =   公眾流通量   用以調整每支股票之發行股數   ,係數以 0 和 1 之間的數字表示, 1 代表 100% 的公眾流通量。每支股票之公眾流通量由 FTSE 公布 d =   除數   代表基期指數的發行股本總數經公眾流通量調整後之市值。除 數可進行調整,以便個股已發行股本在不被扭曲之情況下進行更改, 維持指數之連續性 i = 1 n
指數資訊之取得 即時指數資訊 基本市況報導   mis.tse.com.tw  與臺灣證券交易所簽約之資訊公司
指數資訊之取得 網站盤後資訊   www.tse.com.tw 收盤及歷史資訊 : 交易資訊 / 盤後資訊 / 每日收盤行  情或 : 交易資訊 / 指數資料 編製規則 : 產品與服務 / 指數編製與授權  每月刊載資訊 證交資料  、 上市證券概況   報章媒體報導
指數授權之取得 與 FTSE 合編之「臺灣指數系列」之所有相關權利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及 FTSE 所共同擁有,非經授權不得使用。各界如欲取得指數之授權,請洽: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企劃部 台北市 100 博愛路 17 號 12 樓 電話: 02-2348-5678 傳真: 02-2348-5280 電子郵件: [email_address]
未來發展方向 未來將視各界之反應及市場之實際需求 ,再推出其他新的部分集合指數,使指 數商品更多元化,提供更多之選擇及評 量標準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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