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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神賜福的婚姻
- 2. 蒙神賜福的婚姻
( 一 ) 神在人的婚姻中作證
在婚禮中,牧師往往被視為證婚人。
我們觀禮的人是婚禮的見証人,而神自己亦在人的
婚姻中親自參與。
- 3. 婚禮誓約
第一類(傳統的)
在上帝以及今天來到這裡的眾位見證人
面前,我願意 ( 娶/嫁 ) 你,作為我的 ( 妻
子/丈夫 ) 。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
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
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
您忠實,直到永永遠遠。
- 4. 婚禮誓約
第二類(改良的)
我 ( 娶/嫁 ) 你作為我的 ( 妻子/丈
夫 ) ,而這是我對你的承諾,我將對你忠實
、以你為榮,我將尊敬你、相信你、幫助
你、照顧你,我將與你分享我的一生。我
將會饒恕,正如同我們是被饒恕的,我將
與你共同學習,認識彼此、認識這個世界
以及認識我們的神。我們將共度順境、逆
境,直到地老天荒。
- 9. 蒙神賜福的婚姻
( 二 ) 神願人得虔誠的後裔
瑪拉基書 2:15
上帝不是使你跟她成為一體嗎 ?上帝這
樣做是要你們有真正屬於他的子女 。所以
,
你們個個要謹慎 ,不可背棄自己的妻子 。
東方人向來都很重視後裔,在古代的時候,兒女就好似是一個家族
的財產,兒女亦是可以承繼財產的人。 但是,時至今日,除了一些
皇室或者富有人家,生兒養女為了承繼家財之外,其他人對生兒養
- 11. 蒙神賜福的婚姻
( 三 ) 神恨惡破壞婚姻的人 (2:16)
瑪拉基書 2:16
上主 ─以色列的上帝說 :「我恨惡休妻 ;
我討厭你們當中有人對妻子做這樣殘忍的
事 。所以 ,你們要謹慎 ,不可對妻子不
忠 。」
當我們情緒低落的時候,總會看到妻子的不是。
如何處理這樣的想法和感受。
為妻子禱告,將問題交託主,這是最首要、最屬靈的方法。除此之外,在合
適的時間,經過禱告後,用合適的語氣和態度去溝通。
當一個男人有心要離開自己的妻子,他們通常都會希望找到另一個女性代替。
那個一知半解的第三者變成為受害人之一。因為那個女人會分擔了這個對妻
子不忠的丈夫的大部份罪名。由被欺騙者變成破壞別人家庭幸福的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