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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e 1: 联 上海融 机密文档 切勿外传 商务部培训中心第二期 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与人才培养高级研修班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 杨博钦 ( MBA & Ph.D )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 七年八月三日于上 海
Slide 2: 联 上海融 本文主要内容 • 摘要 • 第一部分:租赁与融资租赁原理 • 第二部分:保理原理 • 第三部分: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天然合作 • 第四部分:租赁保理原理 • 第五部分: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 第六部分:对承租人、供货商和保理银行的选择 • 第七部分:经典案例分析
Slide 3: 联 上海融 本文摘要 • 本文通过对融资租赁和保理原理的陈述、分析,指出了作为 国际上仅次于商业银行的第二大金融工具的融资租赁与商业 银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天然合作关系,阐释了融资租赁保理的 定义、功能、分类、相关法律问题、风险规避、业务流程和 主要操作模式,重点提出了: -①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②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 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 -③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④贷款与租赁保理相结合的融资模式; -⑤保理是租赁公司的一种重要融资与退出渠道;无追索保理 对融资租赁机构而言是一种“表外融资”。
Slide 4: 联 上海融 第一部分 赁资赁 租 与融 租 原理
Slide 5: 联 上海融 租赁业客观存在的四种市场业态 • 我国的《合同法》(私法)立足于市场平等主体进行交易的需要,把在 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或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交易分为“租赁( Rental )”和“融资租赁( Finance Lease )” 两种形式,即两种业态。 • 为了确认、记录、核算、调节交易的需要,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公法)则在对租赁进行定义(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 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之后,把“租赁” 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种核算形式,其中的“经营租赁” 是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 经营租赁本是会计用语,但在租赁、融资租赁两种市场交易形式之后被 租赁交易当事人在实务中加以充分运用,从而也就变成了一种业态,通 常叫作“经营性租赁( Operating Lease )”,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融资租 赁。 • 另外,还有一种将“租赁”与销售或购买结合起来的创新租赁交易形式 叫作“以租代买”或“以租代售”【简称“租买”或“租售( Hiri purchase )”】。
Slide 6: 联 上海融 按照法律对大租赁的分类 传统赁 租 赁 租 买 租售或租 • 大租赁 资赁 典型融 租 资赁 融 租 经营赁带值资赁 性租 (非典型 有余 的特殊融 租 )
Slide 7: 联 上海融 租赁的定义 • 《合同法第 13 章租赁合同》里所说的“租赁”就是“传统租赁”, 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 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交易流程如图 1 所示:
Slide 8: 联 上海融 租赁的特征 • 租赁的交易标的物(资产或场地等)为出租人自有或由出 租人独立决策购买,租赁交易的实质就是“自有物件出租 ”,租赁是包含“一个标的物、一个租赁合同、两方当事 人(承租人、出租人)”的交易。 • 在实务中,传统租赁具体表现为租期或短或长的“租赁” 、“出租”、“租借”等形式。租金支付为非全额清偿。 • 传统租赁的法律形式为租赁。 • 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标准进行核算,租赁物不纳入 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 • 在税收上,出租人按租金全额为基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 费,承租人所支付租金可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传统租赁一般无融资功能,租期最长不能超过 20 年。
Slide 9: 联 上海融 融资租赁的定义 •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一种将资、 贸易、工业结合起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 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 •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 14 章融资租赁合同与融资租 赁法草案( 2006 年 11 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的 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 物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 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活动,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 返还租赁物,首次租赁期限最短为 1 年”。 • 融资租赁分为典型融资租赁和非典型融资租赁。
Slide 10: 联 上海融 典型融资租赁的特征 • 通常把典型融资租赁描述为包含至少“一个标的 物、两类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和 至少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的交易活动。 • 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 部风险和报酬、全额融资、全额清偿的的交易,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 其法律特征是出租人按承租人对租赁物与供货人 的选择取得租赁物再出租给承租人,通俗地说就 是“你租我才买,我买你必租” 。
Slide 11: 联 上海融 典型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Slide 12: 联 上海融 典型融资租赁的会计税收处理 • 典型融资租赁法律形式为融资租赁; • 在会计处理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租赁物要纳入承 租人资产负债表; • 在税收上,出租人“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即按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包括残值在内 的价外费用之和(主要是租金)减除租赁物实际 成本(主要是租赁物购入价及有关税费、利息) 后的余额(即“净差额”)为税基缴纳营业税及 附加税费;承租人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折旧 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折旧年限,对租赁物进行加 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计提。
Slide 13: 联 上海融 典型融资租赁的表现形式 • 直接租赁 • 回租赁 • 转租赁 • 委托租赁 • 联合租赁 • 杠杆租赁 • 分成租赁 • 风险租赁 • 合成租赁 • ……
Slide 14: 联 上海融 非典型融资租赁的特征 • 非典型融资租赁即经营性租赁是指未实质 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由出租人承担余值风险的非全额融资、 非全额偿付的特殊融资租赁; • 经营性租赁仍然涉及“一个标的物、两个 合同、三方当事人”,具备典型融资租赁 的主要法律特征,又称融资性经营租赁。 • 其交易流程见图 3 所示:
Slide 15: 联 上海融 非典型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Slide 16: 联 上海融 经营性租赁的功能及法律会计税收处理 • 承租人采取经营性租赁的目的仍是为了进行中长期融资, 但是非全额融资,最多可融到接近租赁物成本的 90% ;租 赁物件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但出租人有否决权;租赁支 付具有不完全性;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可由双方约定,既 可由承租人也可由出租人负责;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中途不 解约;租期结束,承租人可以退租、续租或留购;租赁物 可不纳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承租人可实现表外融资。 • 经营性租赁的法律形式为“融资租赁”。 • 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 • 在税收上,出租人按“按差额缴纳营业税”【见中国外商 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咨询 后向各会员单位下发的政通字 [2006] 第 07 号《关于正确 理解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通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 根据受益时间,在所得税前均匀扣除。
Slide 17: 联 上海融 租售或租买 • 租售(租买)是一种将租赁与购买或销售相结合 的创新租赁交易。在现实市场交易中,没有融资 租赁资质的企业以变相方式进行“以租代买”或 “以租代售”的交易行为。 • 租售(租买)在合同法上归为租赁; • 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 • 在税收上出租人缴纳增值税【见国税函〔 2000 〕 514 号】,可享受国家支持东北、中部地区老工业 基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优惠政策。
Slide 18: 联 上海融 融资租赁的功能 • 融资租赁的投融资功能 : 租赁公司具有比较强的融资能力,其风险资产可以是净 资产的 10 倍【 2006 年 11 月《融资租赁法 · 草案》三次征 求意见稿中称,“融资租赁企业经营应当遵循风险资产不 超过净资产的 15 倍”的原则,即资本充足率可以为 6.67 %)】,融资功能强大,这是一般的工商企业所不能 比及的,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通过“融物”达到“融资 ”,改进企业装备;通过融资性的经营性租赁,还可实现 表外融资。以融资租赁带动的投资必然会带动该设备的生 产、销售、使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就业增长上。 融资租赁是承租人通过融物获得融资,以融资促进投资的 一个重要金融工具。
Slide 19: 联 上海融 促销功能 •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出租人要先购买设备后再 出租,可以为供货人大部或全部回笼货款,因而 融资租赁对制造商或经销商而言具有强劲的促销 作用。 • 融资租赁是生产制造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促销 工具。
Slide 20: 联 上海融 节税功能 • 采用融资租赁,可以获得合理合法的节税效果。 这是融资租赁存在的最重要优势之一。 • 融资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可享受与银行一致的“按 差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优惠政策,而传统租 赁中的出租人则须按租金全额缴纳营业税。 • 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如果按会计 上融资租赁核算,则可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可获得在所得税前提取折旧费用的好处;如果 按会计上的经营租赁核算,则可在所得税前列支 扣除租金全额,同样获得“加速折旧”的好处。
Slide 21: 联 上海融 理财功能 • 对于高端客户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回租赁 、经营性租赁保持或降低资产负债率,提 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改善财务指标, 加速折旧,优化财务结构,进行有效的理 财服务。 • 在为客户融资的同时辅以理财服务当属融 资租赁的最高理念和境界。
Slide 22: 联 上海融 资产管理功能 • 租赁公司掌握着大量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租金收 取权,而且“买卖”、“破产”不破租赁,租赁 公司具有明显的、安全的资产管理优势,能够使 银行贷款“化零为整”,并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 和金融风险。
Slide 23: 联 上海融 租赁的名称形式繁多 注意厘清概念,避免混淆 • 合同法(重交易形式)与会计准则、税法(重经济实质) 对融资租赁、租赁、经营租赁的定义描述角度不同,在实 务中应注意区别、理解“租赁”、“融资租赁”、“经营 租赁”在不同的体系中的不同含义,防止概念混淆带来实 务操作混乱,甚至错误; • 会计、税法上所称的“经营租赁”并非合同法里的“传统 租赁”,会计、税法上的“融资租赁”概念也并非等同于 合同法里的“融资租赁”概念; • 根据具体的租赁条件和判定标准,合同法上的“租赁”应 按会计准则上的经营租赁进行核算;合同法上的融资租赁 应被认定为会计准则上的融资租赁或者经营租赁进行核算。 其它不确定的甚至人为的情况,按照具体条件综合判定 。
Slide 24: 联 上海融 第二部分 保理原理
Slide 25: 联 上海融 保理的定义 • “ 保理”一词源于国际结算中的国际保理业务, 实际上就是“保付代理”; • 保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债权的转让与受让”,即 保理商(主要是银行)通过收购债权人“应收账 款”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融资服务,其实质内涵 是“服务”,是一种结算形式和手段。
Slide 26: 联 上海融 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阐释 • 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认为,保理是指卖方 / 供 应商 / 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 根据该契约,卖方 / 供应商 / 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 于其与买方 ( 债务人 ) 订立的货物销售 / 服务合同所产生的 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信用风 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 保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与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 债权的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 风险损失;为赊销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 本特征上。同时,保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 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Slide 27: 联 上海融 保理的分类 • 根据服务对象所在的区域,保理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 根据对风险的免除与承担,保理分为“无追所保理”和“有追所保理 ”。依据银行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已支付的融资款和相关费用,保 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① 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当债务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支付到 期款项时,银行有权直接向债权人追索,要求其回购银行未回收的收 购款和有关费用,并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 款的催收等三项服务; ② 无追索保理即应收帐款买断是指以买断客户的应收帐款为基础 ,为客户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和信 用风险控制及坏帐担保等服务,当债务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支付到 期款项时,银行无权向债权人追索。
Slide 28: 联 上海融 保理的分类 • 根据是否融资,保理分为“融资性保理” 和“非融资性保理”。 • 债权人找银行办理保理业务主要目的是为 了获得融资,一般保理业务都是融资性的。 实际上,保理银行除向债权转让人提供融 资外,还可根据双方约定提供帐户管理、 向债务人催收款项等其他服务。 • 不提供融资、仅提供帐户管理等其他服务 的就是非融资性保理。
Slide 29: 联 上海融 保理的分类 • 根据是否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保理分为“公开 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 公开型保理要求债权转让人书面通知债务人应收 帐款已转让,隐蔽型保理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 。 • 中国《合同法》规定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才能 生效,因此国内保理业务均为公开型。银行向债 权人发放融资款前,要求债权人提交承租人签章 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通知”回执。
Slide 30: 联 上海融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 保理诞生于 18 世纪的欧洲,到了 20 世纪, 有了更为普及性的发展,保理业由适用于 一般的国内贸易和个别领域扩至于国际贸 易和金融等敏感领域,并且立有专门的法 律。 • “ 这种被称作‘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在 美国随着《统一商法典》在除路易斯安娜 州以外的美国各州颁布实施而得到迅速的 发展,至今仍在继续”。
Slide 31: 联 上海融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 在 1992 年,我国的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保理业务,该银行作为中国唯一的 正式会员于 1993 年 2 月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之后我国的交通银行 也加入了该组织成为正式会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商业银行几乎都能够从 事保理业务。 • 随着我国租赁事业的发展,保理融资业务也被拓展应用于租赁公司的融资中。 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是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即“租赁债权”,根据 《合同法》,该租金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与受让,因而在实务中就诞生了与贸 易保理融资在形式上不同的租赁保理融资,但实质上都是对“应收账款”的 债权人提供融资。 • 根据租赁业的实践成果, 2005 年 8 月 25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金融 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 条款,又于 2007 年 3 月 1 日银监会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第 22 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 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Slide 32: 联 上海融 第三部分 赁银公司和保理 租 行的 天然合作
Slide 33: 联 上海融 银行流动性过剩呼唤银租合作 从宏观与微观看,银行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必然性: • 就宏观来讲,融资租赁行业的诞生和发展是各国经济发展 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和趋势。融资租赁的设备市场渗透 率(租赁设备总额占设备销售总额的比率)在发达国家平 均达到了 20 %,其中美国更是达到了 30 %以上。 • 就微观上来讲,选择融资租赁而不是贷款是企业在一定条 件下的必然选择:①以融资租赁核算可加速折旧,税前提 取;以经营租赁核算,租金可在税前全额列支,合理合法 节约企业的所得税;②融资租赁是调整企业财务指标,优 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③融资租赁是实现资产流转的重 要手段。
Slide 34: 联 上海融 银行和租赁公司相互需要 • 在一定条件下,企业会自主、主动地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投资。 这对于银行的贷款具有一种替代和挤占的效应,而这必不以银行的意 志为转移,企业不会因银行加大营销力度就转而选择贷款,因为这是 企业自身财务的内在要求。因此融资租赁的发展首先会降低银行信贷 资金的运用水平。 • 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银行就必须主动加入到租赁中去,为融资租 赁提供信贷资金。也就是说,在一个完整的融资租赁交易中,由供货 商提供设备,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操作平台,而银行则提供购买设备的 大部或全部资金,以满足承租人融资和财务处理的需要,这样,虽然 承租人选择了租赁,但并不会降低银行的贷款规模;而银行则通过租 赁公司继续为承租人提供信贷,可以继续将优良的企业客户留在银行 体系内。
Slide 35: 联 上海融 租赁公司是银行可青睐的“操作平台” • 银行加大与同业机构的合作力度 众所周知,银行的资金是最富裕而成本又是最 低的,但其流动性过剩( 2005 年国内银行的存贷 差已超过 9 万多亿元,到 2007 年上半年已超过 11 万亿元。这意味着银行吸收的相当一部分存款没 有真实地进入实体经济部门运行中,资金使用效 率严重失衡)已成为我国金融运行中的一个突出 现象。 银行迫切希望找到良好的资金出口和渠道,银 行资金的输出重点渠道之一就是与租赁、证券、 信托、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担保公司等同 业机构合作。
Slide 36: 联 上海融 租赁公司是银行的一个操作平台 •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目前还不能直接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而目前租赁公司 85 %以上的“租赁资金” 均来源于银行,获得当地银行的信贷或保理融资支持是租 赁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 • 租赁公司面对众多的租赁客户需求,实际上扮演的是银行 资金批发商的角色,是银行资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出口和 通道,是一个很好的操作平台。 • 租赁公司虽然资金量远小于银行,但却有银行不具有的独 特操作平台和功能。如加速折旧、表外融资、促进销售、 改善财务指标,安全度高,“买卖”、“破产”不破租赁 等功能。 • 在银行无追索保理融资的情况下,租赁公司也可以实现“ 表外融资”,安全推出市场,并改善财务报表。
Slide 37: 联 上海融 银行支持租赁公司的方式 • 银行支持租赁公司最主要的方式,就是为租赁项 目提供融资。 • 租赁项目融资业务,是指银行对租赁公司发放专 项融资,专用于租赁公司购买租赁资产出租给承 租人使用,并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归还银行行融 资,或银行行购买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后直接向 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 租赁项目融资包括“贷款业务”和“保理业务” ,以及其变通方式“结构性融资”。
Slide 38: 联 上海融 租赁项目贷款业务 租赁项目贷款业务: 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或者向承租 人授信、租赁公司用信,专用于其购买租 赁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以向承租人 收取租金归还贷款本息的业务。
Slide 39: 联 上海融 租赁项目保理业务 • 租赁项目保理业务: 一般是指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形成应 收租金后,将应收租金出让给银行,由银 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银行保留或不保留 对租赁公司追索权的业务。
Slide 40: 联 上海融 结构性保理融资 • 租赁项目结构性融资是指按照上述“贷款”或“ 保理”的方式,在租赁公司与客户签署主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设定“支付货款交 付设备”为生效条件,同时完善必备的担保条件 后,向银行进行的一揽子“交付前融资”。 • 担保条件通常由承租人自身或第三方提供保证或 物权担保。 • 这是实务操作中很重要而且非常需要的一种方式 。
Slide 41: 联 上海融 银行支持的哪些租赁公司? • 目前,银行支持的融资对象,主要是指经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商务部和银监会)批准,可以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 商投资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等。 • 招商银行总行与农总行发文支持的租赁公司也都 是具备融资租赁资质的公司。 • 其他的传统租赁公司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度比 较大。
Slide 42: 联 上海融 第四部分 赁 租 保理原 理
Slide 43: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定义 • 租赁保理业务就是一种依照银行与租赁公司之间 的必然合作关系而将融资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业 务结合起来而形成的金融创新产品,是指在出租 人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租赁公司与 国内商业银行根据双方保理合同约定,租赁公司 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 银行,银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 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 经济活动。
Slide 44: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实质 • 租赁保理的实质: 租赁保理的实质是租金作为应收账款进行 转让与受让,满足了租金期限、金额可调 的业务特点,突破了一般应收账款对应产 品固定付款条件的限制,是现代商业银行 的金融业务创新。
Slide 45: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重要性 • 租赁保理是租赁公司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也是 银行获得保理收益的一项较好的中间业务。 • 商业银行和可以与各类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 作,并与租赁物资产担保、供应商回购或银行保 函等业务相结合,推动了租赁业的发展。 • 在无追索的条件下,银行对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保理是“表外融资”。 • 保理是租赁公司的重要退出渠道之一。
Slide 46: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的法律与规章依据 ● 租赁保理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合同法》: 国际保理业务主要依据国际保理业务惯例和当事人协议进行,目 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保理立法,只能适用《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 规定。 1999 年颁布的《合同法》第五章中第 79 条等条目陈述的关于 债权转让与受让的规定是租赁保理的法律依据。《合同法》具体规定 如下: -①当事人约定或法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②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发生效力; -③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比如担保权利); -④债务人对合同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 租赁保理的法律依据之二是《物权法》: 2007 年 3 月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应收帐款可质押,质权自信贷征 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对于应收帐款出让登记尚无明确规范。
Slide 47: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直接规章依据 • 银监会 2005 年 8 月《通知》及 2007 年 3 月《金融 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转让应收租赁款” 的有关规定是租赁保理的部门规章。 • 2005 年 8 月 25 日《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金融租赁 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向商业银行转 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条款; • 2007 年 3 月 1 日银监会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 赁公司管理办法》第 22 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 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 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 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Slide 48: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分类 • 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理 • 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 • 公开型和隐蔽型保理
Slide 49: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的功能与优势 • 1) 解决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客户)资金来源问题 租赁公司通过银行保理对应收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解决了资金 难题,不受承租人付款资金约束。 • 2) 扩大生产厂家和租赁公司业务规模 无追索权保理可改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表,解决资本充足率问题 ,租赁公司可依托客户优势实现小平台、大业务。同时承租客户可取 得租赁优惠。 • 3) 协助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 银行介入,可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 • 4) 租赁保理相对于银行贷款比较优势大 ① 对租赁公司而言,保理第一还款人是承租人,融资额大于贷款 ;无追索条件下,融资不计入租赁公司报表,是表外融资。 ② 对承租人而言,对租赁公司作保理不计入承租人财务报表,承 租人承担还款责任但不增加负债。在财务结构及成本支出方面,保理 均优于贷款。
Slide 50: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承办机构 • 目前国内保理业务由商业银行直接承办。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除银行做保理商外, 还有独立的保理专业公司(很多是银行开 办的子公司)。 • 对于除银行外的其他机构是否可承做保理 业务,是否需要规定开办条件和资质要求 ,以及行业监管,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Slide 51: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 1) 租赁保理合同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 租赁保理合同是租赁公司与银行之间确立保理法律关系、规 定具体权利、义务责任的基本法律文件。保理合同应结构清晰,条款 明确简洁,概念前后统一,便于操作和锁定有关风险。保理合同通常 包括如下内容: • ◇ 合同主体; • ◇ 用语定义; • ◇ 应收租金债权范围和金额; • ◇ 银行发放的融资款(基本收购款和追加收购)金额和发放条件; (说明:保理融资额度是银行对应收租金实施保理而向租赁公 司支付的款项,其数值应是银行保理后累计可收取的现金按照一定利 率折算的现值,该利率应按照成本效益和风险溢价的原则协商确定, 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 %) • ◇ 保理期间和保理费用(融资费、逾期支付违约金、保理手续费、追 索费用等);
Slide 52: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实务操作要点 • ◇ 各方陈述与保证; • ◇ 租赁合同及债权转让通知等提交; • ◇ 承租人租金归还; • ◇ 监管帐户设立; • ◇ 错误支付的处理; • ◇ 银行对租赁公司追索; • ◇ 回购款的支付; • ◇ 违约责任; • ◇ 合同生效与变更; • ◇ 法律适用和管辖等。
Slide 53: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 2) 租赁保理的“融资款”和“保理费用” • ① 保理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与信贷一样,银行和保理公司 都需要计算各自要收取和支付的费用,以衡量、比较盈利 空间或者融资成本。保理业务涉及的支付款项主要有银行 向租赁公司发放的融资款、租赁公司向银行交纳的保理费 用(如融资费、保理手续费、逾期支付违约金、追索债权 的诉讼和仲裁费用)、回购款等。 • ② 根据不同租赁公司、不同租赁项目、不同银行、不同地 区融资利率水平、不同承租人等多种因素,上述费用项目 取舍和金额高低均有不同。各项费用计算是保理业务操作 最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租赁公司成本负担和银行盈利空 间,因此,无论是何项费用,均应写明费用名称、用语概 念定义、计费基础、计算方法(公式)、期限起讫、费率 等,避免产生理解和操作歧义。
Slide 54: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 ③ 银行向租赁公司发放的融资款:应明确 其计算基础(应收租金债权或租赁成本 等)、融资比例或金额等。 • ④ 银行向租赁公司收取的保理费用:不同 笔保理业务存在不同收费项目和标准。有 的仅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或者上下浮动 收取一笔或多笔融资费,有的还要加收逾 期支付违约金、保理手续费等。
Slide 55: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 ⑤ 因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应收租金债权存在多 个履行期,按照各租金到期日时的融资款(收购 款)余额,保理银行比照同期贷款利率(或上下 浮动比例)按各保理期间向租赁公司分别计取融 资费。应注意约定各保理期间起讫、收购款余额 计算方法等,避免余额本身、以及与逾期违约金 等计算重复。 • ⑥ 在发生承租人拖欠到期租金时,有的银行再按 照逾期天数比照贷款罚息利率向租赁公司收取违 约金,应注意明确计费基础。
Slide 56: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要点 • ⑦ 银行一般要求租赁公司承担追索租赁债 权的诉讼仲裁等有关费用,应注意费用项 目应明确具体,避免“办理保理业务过程 中一切费用”等一揽子兜底条款。
Slide 57: 联 上海融 第五部分 赁业务实务 租 保理 操作
Slide 58: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的当事人 • 承租人――使用设备的客户,是否购买设备的决策人 • 供货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回购担保提供人 • 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出资人,租赁物购买人 • 保理人――给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的商业银行, 租赁债权收购人 • 担保人――由供货商或者其他第三方提供回购保证或物 权担保
Slide 59: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 这是保理银行针对一般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 ”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在实务中的比 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 租赁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向银行贷款,按承租人 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再融资租赁给承租人,根据保 理合同,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保理银 行,由银行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供货商提供 回购担保。 ◇ 视承租人还租能力或担保信用情况,银行可按无 追索保理执行或者按有追索保理执行。无追索保 理对融资租赁租赁公司而言是一种“表外融资” 。
Slide 60: 联 上海融 租赁保理业务基本流程图
Slide 61: 联 上海融 租赁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说明 • ① 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署租赁物买卖合同; • ②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 • ③ 租赁公司向银行申请保理融资业务; • ④ 银行给租赁公司授信(强调项目公司)、双方签署保理合同; • ⑤ 租赁公司与银行书面通知承租人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承租人 填具确认回执单交租赁公司; • ⑥ 银行受让租金收取权利,给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 • ⑦ 承租人按约分期支付租金给银行,承租人仍然提供发票,通过银行 给承租人; • ⑧ 当租金出现逾期或不能支付情况时,如果银行和租赁公司约定有追 索权,承租人到期未还租金时,租赁公司须根据约定向银行回购银行 未收回的融资款,如果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租金余值回购保 证或物权担保的,由供货商或其他第三方向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融 资款。如果是无追索保理,则保理银行不得对租赁公司追索,只能向 承租人追偿。
Slide 62: 联 上海融 融资租赁保理的基本要素 • ① 融资额度:是银行对应收租金实施保理而向租 赁公司支付的款项,其数值应是银行保理后累计 可收取的现金按照一定利率折算的现值,该利率 应按照成本效益和风险溢价的原则协商确定,根 据租金金额折现值确定融资额度,最高融资额度 不超过租赁本金; • ② 融资期限:与对应租赁期限匹配,一般为 1 ~ 2 年,不超过 3 年; • ③ 融资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对于优 质客户,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 5 %~ 10 % ,甚至 20 %(农行),也可上浮 5 %~ 30 %;
Slide 63: 联 上海融 融资租赁保理基本要素 • ④ 保理手续费:保理手续费率一般为 1‰—5‰ , 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免除; • ⑤ 保理保证金或预付金:原则上由承租人按租赁 概算成本的 10 %- 30 %或一个季度的租金值支 付; • ⑥ 租赁设备抵押:在进行租赁保理时,租赁物应 当设定抵押,银行为第一抵押权人; • ⑦ 保理担保:由承租人自身或供货商(或其他第 三方)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在有追索的条件下 承担向银行回购银行未收回的融资款;
Slide 64: 联 上海融 融资租赁保理基本要素 • ⑧ 办理保险:在进行租赁保理时,承租人 应为租赁物办理必须的财产保险,银行为 第一受益人。 • ⑨ 承租人按与出租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的《租金支付表》按期支付租金给银行, 租金发票由租赁公司开出委托银行交给承 租人。 • ⑩ 租金支付完毕,租赁物产权按约定处理 。
Slide 65: 联 上海融 实务操作模式之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 •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 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 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 保理”)。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 •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 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 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 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 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 • 交易流程见图 5 所示:
Slide 66: 联 上海融 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结构图
Slide 67: 联 上海融 实务操作模式之二: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 ①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 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 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 ②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 ,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 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 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 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 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 ③ 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 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 ,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 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
Slide 68: 联 上海融 结构性保理融资流程图
Slide 69: 联 上海融 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要解决的问题 • 此模式用以解决“供货商强大而承租人弱小”的租赁交易 架构中的“付款”问题,是租赁公司的优质租赁项目获得 银行资金支持的一种重要融资方式。
Slide 70: 联 上海融 实务操作模式之三:回租保理模式 •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 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 ,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若承租人获得 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 降低。 •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 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 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 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 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 租人的表外融资。 • 回租赁保理流程见图 7 所示:
Slide 71: 联 上海融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流程图
Slide 72: 联 上海融 实务操作模式之四:贷款与保理结合的融资模式 • ① 这是一种针对银行认可的租赁项目,但对租赁公司信用 有疑虑,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后立即就同笔租赁业务向该 行申办租赁保理业务的模式。 • ② 为排除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在银行发放了租赁贷款后 ,该行立即对所形成的应收租金实施保理。在此情况下, 贷款合同与保理合同应同时签订并相互支持。保理金额与 贷款金额原则上应相同或低于贷款金额,保理款项必须即 时直接扣还银行贷款。 • 贷款与租赁保理结合融资模式操作流程如图 8 所示:
Slide 73: 联 上海融 贷款与租赁保理相结合的融资模式
Slide 74: 联 上海融 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 □ 融资租赁申请书 • □ 申请融资租赁的董事会决议(授信审批成功后再提供也可以) • □ 经年审的营业执照 ( 注册登记证明 ) • □ 公司章程 • □ 注册验资报告 • □ 税务登记证(国税□ 地税□)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 □ 贷款卡复印件(附卡号、查询密码) • □ 贷款卡信息查询资料 • □ 财务报表 2006/2005/2004 年及 2007 年最近月份 • □ 基本结算帐户开户卡
Slide 75: 联 上海融 担保人应提供的资料 • □ 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或相关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 • □ 公司章程 • □ 税务登记证(国税□ 地税□)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 □ 贷款卡复印件(附卡号、查询密码) • □ 注册验资报告 • □ 贷款卡信息查询资料 • □ 财务报表: 2006/2005/2004 年及 2007 年最近月份
Slide 76: 联 上海融 承租人应提供的租赁物材料 • □ 租赁物清单 • □ 租赁物所有权证明文件 • □ 价值评估报告 • □ 租赁物购置发票 • □ 进口设备报关单、完税(免税)凭证 (如果是进 口设备就得提供)
Slide 77: 联 上海融 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清单-给银行 • □ 授信申请书 • □ 申请授信的董事会决议(授信审批成功后再提供也可以) • □ 经年审的营业执照 ( 注册登记证明 ) • □ 公司章程 • □ 注册验资报告 • □ 税务登记证(国税□ 地税□)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签字样本□履历□ • □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本 • □ 贷款卡复印件(附卡号、查询密码) • □ 贷款卡信息查询资料 • □ 财务报表 2006/2005/2004 年及 2007 年最近月份 • □ 基本结算帐户开户卡 • □ 买卖合同 // 租赁合同
Slide 78: 联 上海融 第六部分 对货 承租人、供 商及 银选择 保理 行的
Slide 79: 联 上海融 对承租人的选择 • 选好项目及项目公司是关键。 • 除电信类公司外,可考虑为航空公司、三 甲医院、中石油、中石化、电力行业(水 电、火电、风电、核电等)、大型印刷机 构、金融机构、船舶、铁路列车、大型工 程机械、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 2008 奥运会项目、 2010 世博会项目、矿山开采 设备、国家行政机关等项目和行业服务。
Slide 80: 联 上海融 对供货商的选择 • 对供货商的选择,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承租人足够强大,供货商可以稍弱; 如供货商足够强大,承租人可以弱小。
Slide 81: 联 上海融 对保理银行的选择 ◇ 原则上,国内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做保理业务。 为了提高效率,以租赁保理理念好的商业银行为 佳。 ◇ 目前,国内的农行、招商银行、国开行等都出台 了针对应收租金为保理对象的租赁保理办法,民 生银行,工行、国开行、中信等国内银行及一些 外资银行对租赁事业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大,这些 银行都可以作为租赁保理合作伙伴。
Slide 82: 联 上海融 第七部分 融资租赁经典案例分析 (另文给出 )
Slide 83: 联 上海融 联 络 方 式 • 演讲人:杨博钦 ( MBA & Ph.D ) •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 上海融联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8 号仲盛金融中心 23 楼 • 邮编: 200336 • 手机: 13701905618 ; 13220381819 • 座机: 021 - 32230090 - 8006 • 电邮: 86021021@163.com ; yangboqin@hotmail.com • 网址:中国租赁网( www.chinarent.net ) • 2007 年 8 月于上海
Slide 84: 融资性回租赁交易流程 联 上海融 ⑥ 贷款保证担保 银 行 ⑥ 保证担保 ⑥ 设备抵押 ①借 ⑤ 还本付息 款 ② 支付货款 ④ 偿还租金 出卖人 /YA 电力 上海融联 承租人 /YA 电力 ② 购买设备 ③ 设备回租 ⑥ 还租保证担保 ② 支付手续费 / 管理费 ZM 集团
Slide 85: 联 上海融 谢 谢 ! 上 海 融 联 租 赁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杨博钦 13701905618 ; 86021021@163.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8 号仲盛金融中心 电话: 021 - 32230090 - 8006 传真: 021 - 32230361 网址: www.chinaren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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