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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基本规程 企画部 QI-1908 2010/05/25 A0 2/4
版本 日 期 文件变更 摘 要 说 明 作 者
Rev. Date DCN. No. Description Prepared
A0 5/25/2010 首次发布 潘志峰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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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 大野道朗 风间毛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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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基本规程 企画部 QI-1908 2010/05/25 A0 3/4
第1章 总 则
1. 目的
为了以遵守法令为基本,确保和维护本公司在国内外的著作权以及尊重第三方的著作权,特
制定本规程来明确各员工必须尽责遵守的基本事项。
2. 定义
本规程中使用用语的定义如下:
(1)所谓“著作物”,是指文书、图纸、音乐、图像、软件等创作性地表达思想、感情的著作
物,包括模拟、数码等任何数据形式。
(2)所谓“软件”,是指著作物中的程序(含微代码) 、数据库、文档(规格书,使用说明书
等) 、电脑接口(Interface)、电脑之间通信与资料传送所遵守的规则(Protocol)或者屏幕显示等的电
脑图形使用者界面(GUI)。
第 2 章 本公司著作权的确保和维护
3. 确保和维护本公司著作权
3.1 为确保和维护本公司著作物的相关著作权,员工必须履行适当的手续。
3.2 本公司在软件开发时,不得模仿第三方软件,必须独立开发。员工必须尽最大努力提高
警惕不侵犯第三方的软件著作权。
3.3 为确认本公司软件系独立开发并尊重第三方的著作权,员工必须妥善制订以及保管开发
履历。
3.4 员工对所开发出软件的独创性有疑义时,必须和相关部门(知识产权部、法务部等)协
商后妥善采取必要措施。
3.5 员工将本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著作物许可第三方使用时,无论其经济价值有无或使用形态
如何(第三方的内部使用、第三方应用于产品等)
,都必须就其复制、修改、分发、公众
送信、上映等的可否, 以及著作权的标注等条件签署使用许可合同和备忘录。
4. 著作权标注
员工对本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著作物, 必须进行著作权的标注。
5. 官方保护手续
员工必须根据需要履行著作权登记、署名公证等官方保护手续。
第 3 章 对第三方著作权的尊重等
6. 防止使用不适当的著作物
6.1 员工不得使用业务上不需要的第三方的著作物。
6.2 员工因业务上的需要使用第三方享有著作权的著作物时,必须事前充分确认该著作物是
否通过侵害其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违法的方法而制作、分发、销售。主要确认事项如下:
(1)著作权人明确;
(2)分发人、销售人为著作权人本身,或者是接受著作权人委托对著作物的分发进行管理者;
(3)通过正当销售流通途径取得;
(4)没有包含违法软件的嫌疑。
7. 遵守、尊重合同及相关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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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基本规程 企画部 QI-1908 2010/05/25 A0 4/4
7.1 员工因执行本公司业务使用第三方著作物的时候,无论其经济价值的有无或使用形态如
何(公司内部使用、应用于产品),均需遵守使用许可合同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令。在任
何情况下,若没有正当权限,不得对第三方的著作物进行复制、修改、分发、公众送信、
上映等违法使用。
7.2 员工在产品和软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或者服务的提供过程中,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等相
关法令,不得违法规避对第三方著作物的再生或者复制所采取的技术保护和限制手段。
7.3 员工在引进第三方的软件时,必须按照公司内部规程 QI-1906《自由软件及共享软件管理
规程》和公司内部规程 QI-1907《引进软件管理规程》中适用于该软件的规程进行管理。
7.4 在本公司业务执行中委托第三方开发、制作新的著作物时,必须和受托方签订合同,就
著作权的归属、使用、保证等做出规定。
第 4 章 管理体制
8. 公司内部管理
8.1 当管理本公司著作权确保和维护及第三方著作权尊重情况的员工部门有要求时,员工必须
就有关内容进行报告。
8.2 当与第三方发生有关著作权侵权纠纷时,员工必须就有关内容向相关员工部门报告并听
从其指示。
附 则
本规程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参考
<相关规程等>
公司内部规程 QI-1910《自由软件及共享软件管理规程》
公司内部规程 QI-1911《引进软件管理规程》